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ZX-20240123)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HZX-20240123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18:18: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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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段警官:022-59216273
  • 张雪:022-29237789

正文内容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HZX-20240123)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JHZX-20240123 二、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上王各庄东侧天津联东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91120224MA06T4239Q 13302089002 361.3276 93.24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61.3276 93.24 2 天津家和裕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48.97142 87.59 3 天津滨海众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50.005992 81.96 4 汇泽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48.48851 67.80 5 天津市中厨万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66.829 49.70 6 天津市和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66.55 49.31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服务期一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任冬祥,牛晓军,付辉,杨维翔 采购人代表:孙海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600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十八号 联系方式:022-59216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联系方式:022-2923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 电 话:022-2923778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定稿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HZX-20240123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项目内容二、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三、供应商实施能力四、技术要求五、商务要求六、招投标程序七、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八、其他注意事项九、项目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第五部分“明白纸”和操作指南内容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说明:本采购文件除封面及目录外,共计76页,请供应商在领取文件时仔细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更换文件。采购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处以PDF电子版为准。请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若有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至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tjjhzxyxgs@163.com)。至开标时间仍未发送“更正公告回执”单位,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一切风险及损失。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委托,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一)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JHZX-20240123二、项目内容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第1包是366.83366.83拟对我局机关食堂、交警支队食堂、二号院食堂、特警支队食堂、大口屯派出所食堂、交警支队林亭口大队食堂、史各庄治安检查站食堂以及朝霞派出所食堂等8处食堂购买食堂餐饮服务,共需服务人员48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366.83万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三)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政采贷”政策宣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五)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授权人的本月或上月社保证明材料;(六)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5日到2024年07月02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网络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HZX-20240123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东城路支行;账号:02091401040006165。(3)汇款后,请将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报名表(见附件)、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jhzxyxgs@163.com;邮件主题为:JHZX-20240123+报名单位。【注:1、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以纸质版文件出售并发送电子版免费文件。3、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邮费到付)。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2、现场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获取。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招标文件的售价:纸质文件售价2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三)开标地点: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开标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张雪(二)联系方式:022-29237789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8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段警官022-59216273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9237789(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jhzxyxgs@163.com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和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无。2024年06月25日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就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二、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中“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的内容。三、供应商实施能力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包括合同金额、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等)四、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内的项目需求书。(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三)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四)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五、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设备、耗材费用、食材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完成本次服务项目的最终优惠价格。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采购特点及现场情况,将所有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拒绝。(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服务期一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2、服务地点:天津市宝坻区。3、本项目不得分包。严禁转包,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启动资金,其余款项财政拨款到位后在合同期内分六次平均支付(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15%),实际支付时间及金额以考核办法出具结果后为准。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小写:¥70000元)。收取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过时将不再收取,收到投标保证金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公司名称: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9052401008010000005206开户行:天津农商银行宝坻钰华支行行号:402110017231(注:投标保证金账户与文件费汇款账户不一致,请注意区分,以免汇错。)2、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出,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投标截止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3、未中标投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交合同一份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注: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的形式、缴纳、退还、罚没等事宜以合同规定为准。收取形式: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缴纳金额:中标金额3%。退还与罚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七)其他要求附件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编号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服务方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由供应商自行添加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代理机构/采购人单位名称)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背面附件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2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14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我公司,承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在本次投标中为非联合体参加投标,若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的(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安宝坻分局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1人,营业收入为1610.530425万元,资产总额为751.8553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1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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