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899001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13:11: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滦平县五道营子满族乡财政所预算金额65.96万元
中标单位北京怡美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5.66万元
代理单位承德凯德筑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
  • 陈敏:0314-8911003
  • 李明:0314-5567597

正文内容

  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3 一、项目编号: ZC130800202301899001001 二、项目名称: 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怡美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1号301室 91110116MA00CRDX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北京怡美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工。 在五道营子乡关门山养殖合作社新建鹌鹑养殖场,主要新建两座养殖暖棚与一座堆粪场等 李玲玲 京211171866236 6565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海成,侯梦宇,张凤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5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按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滦平县五道营子满族乡财政所本级 地址 : 滦平县五道营子满族乡 联系方式: 陈敏 0314-891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承德凯德筑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小北沟路北山小区7#楼1-302 联系方式 : 程默然 0314-5567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默然 电话: 0314-556759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承诺函     发布时间: 2023-11-13       地域: 滦平县五道营子满族乡      采购人: 滦平县五道营子满族乡财政所本级 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899001001代理机构:承德凯德筑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0月目录第1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3篇合同主要条款第4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5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第6篇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第1篇、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899001001项目名称: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59605.79元最高限价(如有):659605.79元采购需求:在五道营子乡关门山养殖合作社新建鹌鹑养殖场,主要新建两座养殖暖棚与一座堆粪场等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1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滦平县五道营子满族乡人民政府地址:承德市滦平县联系方式:0314-89110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承德凯德筑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小北沟路北山小区7#楼1-302联系方式:李明阔0314-55675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明阔电话:0314-5567597备注:1、本项目开标评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第二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2项目地点承德市滦平县五道营子乡3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4工 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工。5质量标准合格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踏勘现场√不组织9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磋商响应截止之日算起)10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11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大写:陆拾伍万玖仟陆佰零伍元柒角玖分小写:659605.79元1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文件须上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备注:供应商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项目评审后中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3:30(北京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供应商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14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本项目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加密。投标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进行加密的,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开标大厅,使用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文件的电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按废标处理。15开启地点及时间地址: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网上开标 时间:2023年11月10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16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17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18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1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 :陈敏电 话:0314-89110032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明阔电 话:0314-5567597 21特别提示1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评审内容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并对真实性负责。未上传成功,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投标前请登录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上开标流程,待评标专家发出指令后,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随时进行回复等问题,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请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因潜在供应商个人原因造成的上传不成功或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2特别提示2本项目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不需现场提供最后报价表,请进入本单位投标平台密切关注开评标过程等待接收最后报价指令,按指令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按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4CA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CA列表: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 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河北CA 400-707-3355 山西CA 400-653-0200 北京CA 400-994-3319 联通CA 0311-85691619 CFCA 400-880-9888 CQCCA 13832326174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3、供应商不得转让竞争性磋商文件。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6.1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提疑,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凡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放弃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明及误解,同意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要求。所有纠正的有关问题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将以文字形式通知每一位标书获得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代理单位和采购单位私下接触。6.2时间要求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电子版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再逐个电话通知。7.4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以最后的更正公告为准。7.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已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6采购项目如因质疑或投诉需暂停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停公告发布在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体上。7.7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将不再另行通知。(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8.1采购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8.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8.3相关的法律法规。8.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中所列的内容。10、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项目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磋商报价11.1报价依据:本磋商文件和采购内容及要求。11.2报价说明:11.2.1磋商报价应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内容填报。11.2.2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所附的报价表中标明单价及总价。11.2.3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1.2.4每一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11.2.5供应商需提前市场调查,根据市场调查的情况,充分了解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交通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综合考虑服务难易程度等各种因素在内,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合理报价。报价表中的磋商总价,包括交付采购人招标项目的所有价格、包含人力成本、服务成本、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各种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会务费等其它费用在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一经成交,采购人不对因任何因素可能引起的费用增加进行补偿。11.2.6供应商在报价前要进行市场调查,市场调查时应充分考虑服务难易程度等各种因素,有设备移放等项目需增加成本的,自行考虑一并计入磋商总价中。11.3最高限价(拦标价)11.3.1磋商最高限价(拦标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数额。11.3.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按废标处理。11.4磋商响应货币本次磋商项目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3、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承德市响应文件编制系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4.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单位签章: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14.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章: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法定代表人章。14.4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网址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在资料下载栏,下载承德市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并安装,插入CA锁企业版,读取下载的磋商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及网站指南编制投标响应文件。15、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磋商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递交电子文件时,需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磋商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磋商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备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提供纸制版文件。16、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6.1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第13项规定。16.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截止时间为准。16.3在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17.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五)磋商、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18、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18.1.1.逾期上传的或者上传失败的;18.1.2已经上传,但是现场无法解密的;18.2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18.3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竞争性磋商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8.3.1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的;18.3.2法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签字或盖章的;18.3.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18.3.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串通磋商、响应文件雷同、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加磋商的;18.3.5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价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18.3.7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18.3.8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或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8.3.9未按磋商小组会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8.3.10拒绝接受磋商小组对磋商报价算术性修正的;18.3.11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其他行为的。19、竞争性磋商19.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此次为全过程电子开评标,供应商不用到场)。19.2磋商程序:19.2.1磋商会由代理机构主持;19.2.2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以前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情况;19.2.3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19.3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宣读。1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磋商小组与磋商20.1磋商小组20.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小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其中评审专家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20.1.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0.1.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0.1.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1.2磋商评审21.2.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21.2.1.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1.2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1.2.1.3如果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21.2.2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2.2.1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21.2.2.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2.2.3以电子版文件为准;21.2.2.4报价明细表与磋商函总价不一致时,以磋商函为准。21.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1.2.4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1.2.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2.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磋商过程的保密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汇总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依据授权磋商小组编写的评审报告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依据授权磋商小组编写的评审报告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六)合同的授予26、合同授予标准本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5.2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7、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1个工作日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中标价格、竞争性磋商范围、服务期限等内容签订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中标价格、竞争性磋商范围、工期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27.4、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规执行。28、其它(七)质疑与投诉29.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1.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递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9.1.4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29.1.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29.1.3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9.1.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29.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2投诉29.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4.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7.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9.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证据留存: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的甄别结果判断,结果一致时,则该记录作为该单位的信用记录证据留存。甄别和查询时如发现供应商信用记录不实或发现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则重新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同时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根据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1)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2)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3)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4.9根据财库〔2017〕2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务信息系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政务部门: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第三篇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乙方(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4、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二、项目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工期:。四、质量标准项目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合同条款(4)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项目报价书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七、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工程范围内,供应商参磋商前需精确测算,工程报价为全包价,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不追加。九、合同条款1、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发包人工作:1)保证本工程施工现场“三通一平”。2)落实建设资金。3)负责项目建设报批,与当地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4)组织与该工程相关的工作例会。5)按时审阅承包方提交的各种报告和报检。6)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代表有责任也有权利对材料设备的质量及安装质量、工期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工作:1)对发包方所拨付的材料款,必须用于该项目,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安装工期及质量。2)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3)保证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后5天内,拆除工程施工临时设备,并将现场清理打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9负责培训发包方的操作人员,并做相关记录。20在项目安装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发包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项目变更及不可抗力外的其它风险。其它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按实调整3)项目款支付: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3、项目变更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中标价。4、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发包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因其违约导致承包方增加的经济支出),且相应顺延工期。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施工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2)索赔: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应向承包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同时工期相应顺延。由承包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未进场材料的万分之五计算。3)争议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其它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当地政府防灾减灾部门认定的不可抗力。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方四份,承包方二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生效。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公章)(签名盖公章)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第四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电子版另附)第五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磋商函四、磋商响应报价汇总表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七、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八、施工组织设计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十、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没有给定的格式可由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单位全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注:此授权书后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远程开标会及签署响应文件可不填本表。三、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并移交整个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4.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后60日历天内有效。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四、磋商响应报价汇总表供应商名称磋商总价 (人民币)大写:;小写:;工 期质量标准备 注盖 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年月日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四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工程量清单相关表格格式填写(封皮扉页除外)。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四篇“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我单位在参与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纪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七、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非小型、微型企业,本声明函内容中横线部分、企业名称和日期无需填写,直接附在响应文件中即可。本声明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内容中横线部分、企业名称和日期无需填写,直接附在响应文件中即可。本声明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非监狱企业,本页内容无需填写,直接附在响应文件中即可。本页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监狱企业。八、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0)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1)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2)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3)对总包管理的认识、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4)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九、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注:1、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承担本次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各类人员,应包括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其他岗位人员等。(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参加过的同类工程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项目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表后应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2: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备注: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等。十、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第六篇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竞争性磋商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为100分。一、磋商办法及成交原则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其中评审专家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3、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和汇总;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汇总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规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磋商程序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要求,首先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审查标准见《初步试评审表》(附表2)。3、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见本章第3节)。(3)评分规则:①评审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②不记名打分为无效打分。③有下列之一者为无效分,该项分为零分:a、打分超出规定的记分范围。b、一个记分项目内有2个及其以上记分。④最后报价评分和对评委打分计算平均数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5、评分标准(1)最后报价(20分)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最后报价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得标准分,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说明: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2、有效最后报价:通过磋商小组初步评审、磋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且最后报价范围为低于最高限价(含)的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3、经磋商小组评审,明显偏离市场价的最后报价按废标处理。(2)综合技术评审(80分)序号评分标准满分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5科学合理13.01-15.001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5较科学合理10.01-13.001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5一般9.00-10.00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5科学合理13.01-15.00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5较科学合理10.01-13.00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5一般9.00-10.00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5科学、可靠、可行13.01-15.00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5较科学、可靠、可行10.01-13.00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5一般9.00-10.004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5科学、可靠、可行13.01-15.004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5较科学、可靠、可行10.01-13.004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5一般9.00-10.005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10素质、资历高9.01-10.005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10素质、资历较高7.01-9.005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10一般6.00-7.006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10科学、可靠、可行9.01-10.006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10较科学、可靠、可行7.01-9.006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10一般6.00-7.00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附表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要求提供供应商承诺函、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备注:1、如以上原件由于丢失、换证或正在补办的,须出具发证机关的证明原件扫描件。附表2初步评审表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按规定、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初步评审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初步评审供应商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未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初步评审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初步评审响应报价未低于成本或者未超出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初步评审工程质量、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格式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初步评审未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初步评审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初步评审供应商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指:当响应文件有计算的错误时,按以下规定进行算术性校核: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初步评审无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初步评审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结论备注:以上有一项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最后报价说明:参与该项目供应商远程参与线上开标活动,在该项目资格及初步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及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开启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终报价进行评审。七、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滦平县五道营子满族乡人民政府的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接企业为北京怡美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3人,营业收入为562万元,资产总额为16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内真实性负责。如有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1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退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乎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非小型、微型企业,本声明函内容中横线部分、企业名称和日期无需填写直接附在响应文件中即可。本声明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小型、微型企业。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我单位在参与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项目(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899001001)采购活动中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后:怡美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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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道营子乡老米沟村易地搬迁后备产业园区项目(土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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