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604-440705-17-01-263408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4-27 11:12:3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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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集体经济组织:   你单位报来《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立项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改善村容村貌,同意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4-440705-17-01-263408)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村主干道风貌提升,体育设施翻新6套,农房风貌提升1104平方米,硬底化约800平方米,停车位划线约140个;村口公共休闲区域绿化美化约690平方米,慕罗村公共休闲区域绿化美化1036平方米,硬底化公益性停车场和羽毛球场约200平方米;三线整治约1000米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59.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1.2万元,设计费2.77万元,监理费3.23万元,其他费用2.0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典型村项目资金及村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2026年4月-6月。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四批典型村培育名单〉的通知》(粤乡村振兴〔2026〕1号)及区自然资源《关于征询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豪山村、蓢头村、富美村、木江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立项意见的复函》等。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