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第三方服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LX-ZFCG-2025-02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1:27: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武汉江花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1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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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7-6187000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ZLX-ZFCG-2025-026 二、合同名称: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第三方服务 三、项目编号:ZLX-ZFCG-2025-026 四、项目名称: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第三方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88号 3、联系方式:027-61870003 4、供应商(乙方):武汉江花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博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安圣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南路421号附1号 6、联系方式:152071310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第三方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111700元 5、合同金额:411.1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5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6-2025-0038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水乡画苑项目服务合同.pdf 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第三方服务委托方(甲方):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1):武汉江花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2):武汉博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3):武汉市黄陂区规划勘测设计院受托方(乙方4):湖北安圣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1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88号送达地址:负责人:黄明卉受托方(乙方1):武汉江花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南路421号附1号法定代表人:刘懿光受托方(乙方2):武汉博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送达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理工大学科技园法定代表人::杨繁受托方(乙方3):武汉市黄陂区规划勘测设计院(联合体成员)送达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法定代表人:涂瑞文受托方(乙方4):湖北安圣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送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金都丽园中兴步行街21号-02法定代表人:杨辰刚以下“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统称为“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2第一条乙方提供技术咨询的内容1.乙方1提供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房产测绘,其中:7(1)项目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为项目后续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服务。梳理分析项目相关合同、会议纪要及批文等相关资料,调查研究项目基本情况、权属情况、土地及建设各项前期手续办理进展情况等,开展全面的项目背景调查工作,研究可落地的解决路径建议,并形成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提供项目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2)项目房产测绘开展项目房产测绘预测和实测工作,分楼栋分层分户测量。2.乙方2提供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具体包含在建工程结构外观现状检测、建筑连接与构造调查、混凝土回弹法强度检测、混凝土碳化深度、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检测、混凝土构件钢筋数量间距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建筑倾斜测量、结构安全性分析鉴定评定,并出具检测报告。3.乙方3提供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在建工程规划核实测量、在建工程设计方案咨询,其中:(1)在建工程规划核实测量具体开展现状地形测量、现状建筑面积测量、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2)在建工程设计方案咨询根据相关设计规范研究项目在建工程设计方案,对在建工程方案提供总图咨询、规划指标咨询、日照影响评价服务。总图咨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合规性进行研究,包括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建筑退让距离、建筑间距、开敞面、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等。规划指标咨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管控指标进行研究,包括规划用地、建筑规模、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部门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日照影响评价依据相关规定与设计规范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多点分析、窗户分析等不同的分析方法对日照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得出项目内外5部建筑日照时长。4.乙方4提供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评估。对本项目在建工程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结合设计图纸审查现场与消防规范不符之处,并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3第二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所必须的技术、经济资料、图纸等,并对资料图纸的完整性、可靠性负责。2.乙方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期间需到现场勘察,甲方有义务陪同并提供方便和配合。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1支付技术咨询费。第三条乙方义务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交付的项目基础资料后,结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完成技术咨询工作。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第四条技术咨询费及支付方式1.技术咨询费: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整(小写¥4111700元)]。本合同采用一般计税法,上述价款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叁佰捌拾柒万捌仟玖佰陆拾贰元贰角陆分(小写¥3878962.26元)],适用税率为[6%],税款为[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柒佰叁拾柒元柒角肆分(小写¥232737.74元)]。其中,乙方1收取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元整(小写¥1710000元),乙方2收取人民币壹佰零伍万零玖佰元整(小写¥1050900元),乙方3收取人民币柒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768800元),乙方4收取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582000元)。经协商,指定由乙方1负责与甲方对接成果验收与收款事宜。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1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叁仟伍佰壹拾元整(小写¥1233510元);(2)乙方出具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在建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在建工程设计方案咨询成果报告、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报告、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项目房产测绘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1支付合同总额的51.76%,计人民币贰佰壹拾贰万捌仟壹佰玖拾元整(小写¥2128190元);4(3)乙方出具黄陂区水乡画苑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1支付合同总额的18.24%,计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元)。乙方1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单位名称:武汉江花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三阳支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南路421号附1号帐号:6932023403乙方1按第四条第2点约定收到甲方支付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需向乙方2、乙方3、乙方4支付相应比例技术咨询费,付款前乙方2、乙方3、乙方4应向乙方1提供相应金额合法合规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乙方1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全部技术咨询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2.甲方有权将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2目。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文件及其他保密信息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或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要求、向上级单位报审、咨询外部专业顾问而提供的除外。第六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甲方提供基础资料不及时、不准确或无法提供;2.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超30日的。第七条违约责任各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技术咨询。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5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工作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技术咨询费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已开始咨询工作的,乙方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甲方按技术咨询费的一半支付;乙方实际工作量达到及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支付全部技术咨询费。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甲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本合同技术咨询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技术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已支付的咨询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5.甲方的上级或咨询审批的政府部门对咨询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7咨询文件中选用的相关标准图纸及文件由甲方负责解决。(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甲方交付技术咨询成果,并对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质量负责。2、乙方对技术咨询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对因技术咨询成果错误导致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确定为损失金额的3%且不超过乙方实际收取的技术咨询费金额。3、乙方交付技术咨询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或政府部门对咨询文件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4、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就各自承担的工作向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任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向甲方承担侵权、违约等责任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向过错方追偿。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61.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相关文书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照专设的简易程序确认仲裁并出具裁决书。调解不成功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壹拾伍份,甲方、乙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手写条款无效)立5q创台HiA71(签字页)甲方(盖章):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1(盖章):武汉江花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杨乙方2(盖章):武汉博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乙方3(盖章):武汉市黄陂区规划勘测设计院7.方4(盖童):湖北安圣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签订日期:105年月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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