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12110100002633047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15:51: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玛纳斯县林业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辰阳测绘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中标金额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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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振杨:19990265718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玛纳斯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辰阳测绘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玛纳斯县林业和草原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21101000026330472 五、合同编号:11NB0990710L202520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6000 1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玛纳斯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袁振杨 联系电话:19990265718 传真:/ 地址:碧玉大道28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塔西河乡西凉户村胡斯曼冬季草场界线测绘项目技术服务合同(1)(2).pdf 塔西河乡西凉户村胡斯曼冬季草场界线和西凉户村ⅢA8小组冬季草场面积测绘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玛纳斯县林业和草原局受托方:新疆辰阳测绘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签订地点:玛纳斯县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玛纳斯县林业和草原局受托方(乙方):新疆辰阳测绘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塔西河乡西凉户村胡斯曼冬季草场界线和西凉户村ⅢA8小组冬季草场面积进行测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1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第一条因信访人努尔江·努尔巴合提反映其爷爷胡斯曼·斯因布承包的天然草场被天富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为了查清胡斯曼·斯因布草原使用证载明界限内面积及实际情况经县林业和草原局集体研究,现委托乙方对村胡斯曼·斯因布承包草场的面积和西凉户村ⅢA8小组冬季草场面积进行测绘。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工作: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区影像图航飞及草场界线勘测报告交付给甲方。第二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提供,并对提供技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提供工作条件:为乙方现场工作提供便利。3.其他:保证费用按时到位。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2025年11月30日前付清测绘费用。第三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过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第四条本合同的变更、提前解除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共4页,第3页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工作成果的形式:纸质版资料及电子光盘。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项目编制行业标准。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一年期银行活期利率向乙方偿付逾期利息。3.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或逾期完成不符合审批要求工作成果的修改完善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合同费用,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为维护权益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不解除合同,则乙方继续按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木拉提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万康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双方负责联系本项目协作事务;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4页,第3页委托方:玛纳斯县林业和草原局(盖章)受托方:新疆辰阳测绘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万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木拉提联系人:李万康电话:13899630566电话:15509002087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1100地址: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中山路街道滨河社区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207室(125区2丘44栋)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账号:806001012010148715090纳税人登记号:91652301MADC96824N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共4页,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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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塔西河乡西凉户村胡斯曼冬季草场界线测绘项目技术服务合同(1)(2).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