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XZZX2025AQ00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4 14:23:5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烟台打捞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东宏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89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履带式起重机
联系方式
  • 孙阿杰:0535-6596596
  • :1357311655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XZZX2025AQ003 二、合同名称: 履带式起重机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XZZX2025AQ003 四、项目名称: 烟台打捞局履带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烟台打捞局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00号 联系方式:孙阿杰,0535-6596596 供应商(乙方):山东宏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开发区衡山路福莱商城 20号楼 联系方式:刘海光,135731165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SCC2600A-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890000 合同金额: 289.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完成交货。交货地点:烟台打捞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履带式起重机采购合同.pdf 履带式起重机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履带式起重机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ZZX2025AQ003供方:山东宏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需方:烟台打捞局地址:烟台市开发区衡山路福莱商城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00号20号楼联系人:刘海光联系人:孙阿杰电话:13573116552电话:0535-6596596邮箱:haiguang27@163.com邮箱:sunaj@ytsalvage.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友好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信息序号品名规格数量(套)单价(元)合同总额(元)备注1履带式起重机SCC2600A-7128900002890000备注:(1)单价、合同总额均为含税价。(2)本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制造及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工厂验收试验等涉及产品交付的试验检验费、车辆油料费、备品备件费、13%专用增值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费用,同时还应当包括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各项费用等与项目有关的各项费用。(3)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价格/(1+13%)计算不含税价格,该不含税价格不变,税费根据国家政策相应调整。(4)本合同技术要求详见履带式起重机采购技术协议书,该技术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技术要求与履带式起重机采购技术协议书存在矛盾,以该技术协议书为准。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3)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行业标准执行;(3)按双方商定的技术要求执行。子又L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按下列第(1)项执行1、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技术规定执行;2、双方商定的包装方式:第三条、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1、产品的运输方式:陆运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1)项执行(1)供方送货(2)需方自提自运。3、交货地点:烟台打捞局。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完成交货。5、风险承担:供方交货前所有风险均由供方自行承担。第四条、交付要求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以整机状态交货,并在需方指定地点安装,由供方负责安装及调试运转,并确保产品的运行符合技术协议的各项性能参数,供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需方验收合格视为产品完成交付。注2、产品交付前的一切风险将由供方承担,因供方原因导致供方自身、需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供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损失。)第五条、付款及付款方式专1、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21(1)验收款:供方完成安装调试、交验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7%。(2)质保金:剩余合同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需方在产品质保期满且确认产品在质保期内无遗留或争议的质量问题后,30日内向供方无息支付。52、付款方式,按下列第(2、3、4)项执行(1)现金支付;V(2)汇款支付;(3)承兑汇票;(4)国内信用证支付;(5)供应链支付;3B(6)其他支付方式3、供方帐户如下:(1)公司名称:山东宏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3)账号:6232594199004800715(4)联行行号:3065510000254、需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烟台打捞局纳税人识别号:913706004937599972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00号电话:0535-65967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第六条、双方权利及义务1、文件与图纸(1)供方应按技术协议要求提供设备有关的各类文档资料。(2)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各类图纸等应提供一份电子版资料。2、工厂验收及最终试验(1)供方应负责工厂验收直至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力、测试设备、易耗件、设施以及工厂验收所需相关费用等。(2)供方应在工厂验收前一周内通知需方,并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需方要求提供的试验大纲及以下资料:使用手册/操作指南/维修保养手册/设备及主要部件证书/安装说明书/机械完工一调试程序/系统原理图/接线图纸/备件清单/零件目录表/主要设备和部件的数据参数表等。(3)需方基于工厂验收试验报告/意见和设备状态来决定是否同意供方发货,供方应在发货前关闭所有的工厂验收意见,如果无法完成,需给出关闭计划并得到需方认可,如需要需方协助处理部分工厂验收意见,相关费用应从合同款里面扣除。(4)在产品起运前,供方应完成所有功能的工厂验收试验并运行良好。3小1(5)供方应在最终验收前完成的各种试验,并组织需方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供方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交付条件。3、其他权利与义务(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进行特种设备申请检验时无质量问题和瑕疵,保证产品满足特种设备检验的各种规范要求。(2)供方应根据需方安排,提供免费培训,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和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及故障排除。(3)供方禁止向需方提供《国家淘汰产品目录》清单内的产品。(4)供方应提供需方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所需的资料。(5)供方负责对本合同产品承保运输险并承担相关的费用。(6)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等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方应保证需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等)。如果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等引起任何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索赔,供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第七条、健康、安全及环保要求1、供方已充分理解健康、安全及环保(IISE)对需方的重要性,并承诺遵守有关健康、安全及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需方的HSE相关规定,满足需方关于HSE的要求,否则需方可据此解除本合同。2、供方进厂调试及培训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遵守需方安全管理制度,如违反相关规定,需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3、供方进场调试期间,因供方原因给自身、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扌损失,供方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负责赔偿相关的损失。第八条、质量保证及提出异议11、质量保证装(1)质保期:为产品交付后1年。m(2)供方应保证交付的产品为需方指定产品,所选用的材料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要求且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30N(3)产品通过需方的验收并不代表需方接受供方交付货物的任何潜在缺陷,对于产品验收后发现非需方原因的缺陷供方应无条件负责维修。(4)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并满足各项技术指标包括相关的法规、规范。供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参数准确无误。如供方提供的产品未能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的参数指标,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对产品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设备等部件重新设计、采购及更换,在问题彻底解决之前,需方将有权继续无偿使用原产品,且此时间不应计入到质保期内。(5)供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材料和设备都是全新的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并保证其满足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性能数据、特征和性能,其工作和各组成零件运行良好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无不适当的噪音、不适当的磨损、不适当的过热、不适当的零件变形并无不适当的振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容易维护保养的原则。(6)质保期内,若非需方原因,产品出现缺陷、故障或损坏,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并采取纠正措施,如48小时内维修人员未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供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供方未能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则每延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还应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1失。需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供方另行支付。(7)若非需方原因,产品出现缺陷、故障或损坏,导致需方无法正常使用产品累计超过30天,产品的保修时间应按产品修复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8)质保期内,供方应对因设计、材料和制造原因而引起的设备缺陷及故障负责免费维修并无偿提供相关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直至问题彻底解决。2、提出异议2(1)供方或其代表应按需方要求及时到需方现场参加开箱验货检验。如果供方群未能出席,则视供方接受需方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2)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包装、型号、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产品的同时,1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10个工作日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产品符合规定;刘3小(3)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需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九条、违约责任1、需方违约责任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在供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前提下,如供方为中小企业,需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应付未付金额应按照签约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2、供方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付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在需方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或修复,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2)如因产品品质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4)供方未按期交付或未按供方要求时间派遣技术服务人员视为供方违约,每延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赔偿,如延迟15日仍未交付且需方同意继续履行,每延迟一日按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三赔偿,供方还应承担需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延迟15日仍未交付,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需方终止合同后,供方应全额返还货款,并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此罚则并不免除供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给需方造成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天灾,战争等)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之后,罗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完全免除责任。2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供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弥补措施以减少合同履行延迟。合同双方在此同意由于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合同履行迟延,合同履行期限相应推迟,(6)但该时限不得超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如果该迟延总数超过30天,则合同双方应立即协商对策。如果在随后7天内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则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32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1、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必须严格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对外公开。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3、本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三份。山东宏为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烟台打捞局(盖章)(盖章)签字:签字:日期:202年5月23日t金刘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