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标段))(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7:32: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预算金额2721.0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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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李工:1892028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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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计划需求部门/分公司: 备注: 结算货币: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4-01-04 17:00:00.0 响应截止时间:2024-01-12 10:00:00.0 联系方式:公开 联系人:李占洋 联系电话:18920289863 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标段))(劳务分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集团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标段))(劳务分包)。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招标范围及拦标价:本次招标为劳务分包等,本次项目拦标价:27210495元,贰仟柒佰贰拾壹万零肆佰玖拾伍元整以工程实际结算为准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83日(以现场实际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招标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1 破沥青路面及路基 m2 450 2 破水泥路面及路基 m2 279954 3 破花砖路面及路基 m2 57525 4 恢复沥青路面及路基 m2 450 4.1 恢复沥青路面路基底基层:15cm石灰土(12%) m2 450 4.2 恢复沥青路面路基下基层:18cm石灰粉煤灰碎石(6:14:80) m2 450 4.3 恢复沥青路面路基上基层:18cm石灰粉煤灰碎石(6:14:80) m2 450 4.4 恢复沥青路面路基中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m2 450 4.5 恢复沥青路面路基上面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沥青) m2 450 5 恢复水泥路面及路基(20cm) m2 279954 6 恢复花砖路面及路基 m2 57525 7 现状水表井 座 10262 8 迁移水表井 座 3564 含税总金额:¥(大写): 不含税总金额:¥(大写): 税额:¥(大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符合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格:1、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且CA状态为已激活2、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信息在有效期内;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持符合本工程需要的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开户信息,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庄子水厂南侧天津管道集团第三分公司529室报名,报名时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单位不具备报名资格。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工程投标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2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2日(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2日10:00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庄子水厂南侧天津管道集团第三分公司529室提交报价单。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920289863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024年01月04日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标段))(劳务分包) 2 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3 招标内容:劳务分包 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5 质量标准:施工、验收有关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6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投标人自理 7 计划工期:83日(以现场实际为准) 8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符合本工程材料采购施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资格:投标单位须为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且资质符合本工程承揽要求 9 投标单位报价依据:相关国家规范及图集、现场实际情况等 10 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11 评标标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 13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4日-2024年01月12日(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联系人:李占洋电话:18920289863 14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均为一正本一副本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招投标室。 16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1月12日(北京时间) 17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招投标室。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三: 投标函 致: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招标单位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TL229963(项目编号)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标段))(劳务分包)(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四: 劳务分包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承包人:有限公司 为加强劳务分包廉政建设,规范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标段))(劳务分包)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合同签订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廉政监督电话:27115601廉政电子邮箱:gdjtlzyx@126.com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招标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招标采购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追究违法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 本责任书作为招标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招标采购同时签订,并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招标采购合同履约完成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详细信息 # 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 物料名称 数量 单位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1 项 市政公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