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24-11-0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15:56: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湖北东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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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665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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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11-09 二、合同名称: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地  址:武昌区公正路27号 3、联系方式:86656149 4、供应商(乙方):湖北东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车家岭锦绣中北小区F栋1单元1103 6、联系方式:027-877141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95000元 5、合同金额:3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履约地点: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974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生态修复绩效管理合同.pdf 合同委托方(甲方):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受托方(乙方):湖北东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经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供货商。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第二条工作内容1、根据湖北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引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通知,对生态修复保护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调研评估,在各地自评基础上进行省级审核汇总评分,优化激励措施。2、现场核实全省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的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效果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估报告。3、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生态修复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建议。144.协助审核申报省级生态修复补助项目的资金(包括资金来源、测算、绩效等)。第三条时间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第四条提交成果及要求(一)纸质成果:1.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管理总结报告;2.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甲方需要的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报告;3.提交省级生态修复项目的资金审核报告(二)电子成果:所有纸质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1份)。第五条:双方责任与权利(一)甲方责任与权利1.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2.负责与地**府、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协调乙方开展收集资料,工作调研及监管。3.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查、认定。4.为乙方提供生态修复相关政策资料。(二)乙方责任与权利1.依照相关规范要求按时完成合同范围内生态修复保护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调研评估、汇总评分、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和资金监管使用建议;22.按合同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若乙方延迟向甲方交付成果资料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项目全部完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若乙方无法通过验收的,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再次申请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连续两次无法通过验收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主体性、关键性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不得出现合同转包的情况,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出现合同分包的情况,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5.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诉称侵犯该方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6.所有由甲方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信息等都将被看作是保密的,不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3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7.乙方开展外业工作时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纠纷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项目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9.除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服务工作时构成违约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违约金。第六条项目款项与付款方式(一)项目经费本项目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元)。(二)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分2次支付乙方项目经费:1.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即人民币叁拾壹万陆仟元整(¥316,000元)。2.成果资料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79,000元)。乙方应当于甲方支付每一期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予以变更或终止:(一)不可抗力。(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确表示或以严重延误4工期等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四)合同终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乙方将已取得的资料成果全部移交给甲方。第八条争端的解决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附则(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自动终止。(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两份。大甲方:湖北省自然资源乙方:湖北东泰会计师事务有限1公司1DI(签章)(签章)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10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7-87714136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车家岭锦绣中北小区F栋1单元1103室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湖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7052101040018007签约时间:2024年8月21日签约时间:2020年8月21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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