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56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6:33: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成都领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35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医用耗材斑贴试验诊断滚针喷剂辅料皮肤修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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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8-8561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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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01162025000563-1-6 二、合同名称: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563 四、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涧槽中街396号 联系方式:028-85612866 供应商(乙方):成都领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33号1栋201室 联系方式:173219532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06包 1(项) ¥313,500.00 ¥313,500.00 100人份/盒等 合同金额: 31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5日至2027年01月0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第一批耗材06包合同.pdf 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01月05日 医用耗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VFYCG-20260-06甲方(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5100625210200012658法定代表人:帅锋利乙方(供应商):成都领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磊甲方实施的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563,06包),接受了乙方的报价,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医用耗材(以下称耗材)采购等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谈判/比选文件(另册);4.投标/应答/响应文件(另册);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合同文件如有矛盾时,以签字时间后者为准;同时签字的,以排前为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高于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同意按乙方承诺执行。二、合同标的采购内容及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元)暂定数量实际结算单价(计算方式:最高单价限价×<1-下浮率>)(元)1斑贴试验诊断山东山东盛达医疗易贴型贴1601500158.41盒盛达用品有限公司易贴型贴1601500158.42滚针天地辉煌扬州市振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20×0.25mm、0.22×0.30mm、0.22×0.50mm、0.22×0.75mm、0.22×1.00mm、0.22×1.50mm、B型盒6530064.353喷剂辅料吉薇霓黑龙江瑞之家汉麻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mlN型盒105100103.954皮肤修复贴之几青海创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1cm*25cm椭圆形盒8750086.13注:单价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本合同内容为上述医用耗材的供货、包装、保管、运输、参与验收及验收不合格产品的退换货等。三、签约价格及期限1.本合同采购耗材中标成交金额为¥3135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叁任伍佰元整)。中标下浮率为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承包的形式,该合同单价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耗材及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耗材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交货(含紧急供货)、换货、退货、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培训与备用物件、合理利润及税费等等所有有关的全部费用,并包括本合同规定应由乙万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物价、税率等的变化及采购耗材损毁灭失等风险)。除甲乙.双方书面约定外,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所有权益,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乙方无权以成本、物价、税率变化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以单价不合理而拒绝对部分耗材供货时,视为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乙方承担相应价差,并应按照甲方购买该部分耗材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后续支付价款中扣除相应价差及违约金,如剩余支付价款不能弥补价差及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如乙方出现该种情形2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暂定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3.甲乙双方按照实际确认供应耗材及数量核定实际费用,费用按照支付条款约定办理。4.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即202年丄月上日至2027年月4日。合同期限到期后,如出现合同期限内已发出采购订单未完成供货的情况,则合同相关条款延续到所有订单全部完成供货及结算止。5.甲方不承诺合同期内最低订单数量及金额,且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整部分耗材采购方式,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该部分耗材另行组织供货,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四、交货、包装及医用耗材SPD服务管理1.交货时间:根据甲方实际购货计划分期分批按时供货,紧急供货需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供货,一般供货需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供货。乙方承诺节假日期间亦照常配送。2.交货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卸货过程中耗材的安全、完好性负责。4.包装要求: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和如下要求:(1)原厂包装:乙方所供耗材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符合要求的中文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耗材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必须附有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有效期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合格证明,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如不满足前述要求之一的,甲方有权拒收相应的货物,视为乙方未按约定供货。(2)额外包装:乙方对提供的全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耗材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5.医用耗材SPD服务管理(1)甲方试行“医用耗材SPD服务”项目,将院内“医用耗材SPD服务”的管理委托给SPD运营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SPD运营商为乙方提供“医用耗材SPD服务”乙方向SPD运营商支付医用耗材SPD服务费(服务内容为医用耗材乙方网络介入和维护,贴RFID码及二维码,以及配送耗材到科室及智能柜)。费用按照“医用材SPD项目”合同约定支付。由SPD营运商与第三万乙万目行结算。(2)用方医用耗材实行“医用耗材SPD服务”管理后,乙方同意将所供秏材全部纳入“SPD服务”管理,同意支付SPD运营商相应服务费,服务费由乙方与SPD运营商直接结算,服务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3)乙方同意不以支付SPD服务费为由,提高耗材的价格。(4)7方不得因与SPD乙方业务衔接、款项结算、费用支付等问题,迟延或拒绝履行其对甲方负有的合同义务。五、款项结算及支付1.甲方干本项目签订后12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如乙方白原放弃预付款支付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申请函。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优先扣抵结算应支付的货款。2.金款支付:按月支付,按乙方每月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甲方于次月12日内支付上月应付货款。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优先扣抵结算应支付的货款。3.如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乙方实际供应货物结算的金额不足以抵扣预付款的,7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日内退还剩余预付款。4.除预付款外,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款项前,应当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1)支付申请函;(2)供货清单、验货报告;(3)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开票单位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纳税人识别号:125101224508116603开户银行:建行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0963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涧槽中街396号5.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全部结算资料或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6.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1)户名:成都领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3)银行账号:1000070006708557.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合法、规范,如乙方因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或传递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六、质量要求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耗材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耗材(含配件等)是全新的、完整的,且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的,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耗材的数量、质量、型号及技术性能等完全满足合同文件的约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医用耗材检验报告书。如提供的耗材为进口医用耗材的,还须依法提供耗材合法性及质量合格证明等书面文件。若为可收费医用材料,需提供国家医保编码。若项目涉及消毒产品,投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若项目涉及危化品,需具备危化品许可证。4.如因乙方提供的耗材质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患者及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采用任何不同于本合同规定的采购耗材。如确需采用代用品(升级产品)时,则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完整齐全的代用申请(其中应报告完整的代用品或升级产品清单、代用品或升级产品的全套技术资料、代用品或升级产品的比较说明资料、代用品或升级产品采用涉及的费用变化说明、代用品或升级产品的质量及性能符合合同要求的证明资料等),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木可允许乙方代用。除非替代指示由甲方主动提出,因采用代用品(升级产品)所增加的有关费用和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七、质量瑕疵、知识产权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甲方保留将到货耗材送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具备资质的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的权利。必要时,甲方将到货耗材送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具备资质的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如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则由甲方承担相关送检费用。如抽检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相关送检费用并负责免费退换不合格耗材,同时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收取与不合格耗材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如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耗材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2.因供耗材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免费换货或退货,同时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收取与不满足要求或(和)不合格耗材同等金额的违约金。3.7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了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代理销售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甲方因处理该等纠纷发生的费用(包括对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费用、产品无法使用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八、采购耗材验收1.验收主体:甲方2.验收时间:合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商通知甲方组织验收。3.验收方法:一次验收,分批次验货。3.验收程序:由甲方组织单位内部验收,中标人配合进行。4.验收内容:(1)技术履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2)商务履约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中标人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5.验收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应答/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验货:乙方送货当次2小时内,双方对本批次货物进行现场验货(包括对耗材的包装、外观、数量、规格、质量等的检验)。如采购耗材验货合格的,由双方指定代表签署验货报告。同时,甲方保留将到货采购耗材送至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的权利。如乙方未按时指派代表或乙方指定联系人未按时参加现场验货,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且乙方应在其检验结果记录上补签字。(2)在现场验货时,如发现合同采购耗材有任何缺陷、短缺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均应由乙方立即更换或补齐。除属于甲方原因引起的更换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更换或补齐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任何耗材,甲方有权拒收,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3)验货时如发现所交付的采购耗材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货期限相应顺延。6.甲方的验货行为不代表对耗材质量的确认,耗材验货合格的,不免除供乙方对耗材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使用过程中,若耗材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7.甲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30日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中标人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8.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九、售后服务1.本合同项下采购耗材适用质保期的约定,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月;适用有效期的约定,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交付前3月,有效期不得低于12月,且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参数要求对质保期、有效期作出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在48小时内无偿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27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指定售后联系人姓名:胡彗(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17321953275,德信是,17321953275座机电话:。如乙方售后联系人或联系万式发生变重,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作变更,原约定的联系信息仍为有效的信息,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Q7承天务件退换破损材和退换本合同期限内有效期低于6月的材加7方未按甲方要求退还换破损耗材和(或)退换本合同期限内有效期低工6个日的材的,视为乙方未交付该部分耗材,甲方有权要求乙万退还诊部分对应的价款并有权按照该部分耗材对应的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且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如有)中直接扣除。十、双方权利和义务1用7.双方在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均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支付相应的款项。7方应保证目务供应本合同项下采购耗材的资格、资质(包括但不限丁富业地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行立具江证项日经九人授权书等)日保证该等资质在本合可期限图村实A法有效加会同期限内相关资格、资质证照内容发生失效或发生变更的,力应当千失效前3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或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乙万公早的咨质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执行的,每出现一例/饮,中力右权向7方收取违约金3000元,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万还应当全视赔偿。4夫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或)又务转让第一方加7方擅白转让第二方的,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且中万有权解际本合同。7方承招采购材收合格前的运输、保管责任,开承担米购材验收合救前采购耗材损般灭失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耗材的损毁火矢风险转移由甲方承担。6.乙方应为其雇佣的现场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送货人员、装卸人员、验收人员、培训人员等)购买保险,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措施,保证现场人身安全,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7.乙方应就耗材的使用等对甲方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直至甲方的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所需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8.乙方不得因与SPD乙方业务衔接、款项结算、费用支付等问题,迟延或拒绝履行其对甲方负有的合同义务。9.如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承担费用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货款、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逾期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单利按天支付逾期付款损失。2.如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交付采购耗材或逾期完成验收或逾期完成免费更换或退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违约采购耗材对应的耗材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注:如出现多种违约行为的,累计计算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如甲方选择部分终止合同,同意接受已按期交付且验收合格的耗材的,甲乙双方对已验收合格的耗材据实进行结算,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终止合同部分对应的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选择全部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3.如乙方交付采购耗材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视为乙方逾期交付,乙方应按按照本条款第2项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如因乙方耗材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金额20%的违约金。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1)供应本合同项下采购耗材所需的其中任一资格、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授权书等)被吊销或注销或失效的;(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被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十二、不可抗力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9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4.不可抗力的处理:(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可相应延迟合同中受影响部分的履行时间,其延迟的时间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对方审查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减少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3)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双方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也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要求调整合同总价。(4)若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如约履行时,应由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5)若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合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签字盖章处填写的联系地址分别为各方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合同履行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一旦发生诉讼纠纷,各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将默认为当事人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即司法文书一旦寄出,当事人将自动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如因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指定联系人拒绝签收等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该书面通知中确认的新通知地址将默认为新的通知及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未书面通知则向原送达地址送达的通知或文件或司法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即使通知或文书被退回,也视为送达。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签字盖章处指定的联系人有权分别代表各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各类通知、函件、参与验收、提出异议等),如指定联系人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于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按前述约定通知的,视为未作变更,原指定的联系人仍为有效的联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十四、争议与解决1.因采购耗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具备资质的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先由乙方垫付。采购耗材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采购耗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如因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行使追偿权的,乙方同意甲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愿意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保全担保保险费等。十五、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约定,如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2.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招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字盖章处,无正文)讲以消甲方(盖章):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不就和化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议张传指定联系人:刘艳的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涧槽中街396号无又唐群联系电话:028-85824175清议12。签署日期:3026年(月5日无设采倩。乙方(盖章):成都领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3慧指定联系人:胡慧NN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33号1栋201室联系电话:173219532754-1签署日期:206年月5日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廉洁协议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与供应商【成都领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就【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6包】采购项目,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2.双方的业务及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第二条采购人的义务1.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处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应商安排任何形式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3.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第三条供应商的义务1.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任何形式宴请和娱乐活动。4.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品等。5.供应商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采购人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等货物或服务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主合同;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供应商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市场的处罚。第五条附则1.本协议书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同主合同有效期。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2026.15日期:0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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