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项目编号[350501]QZSKDZB[CS]20240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0:03: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金额76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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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4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761.7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万元,占 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合同 1 2024年第四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1 项目整体预留 0.87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电话等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01416357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装订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107170775] 2 2024年第四季度空调采购计划-1 项目整体预留 1.59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031168958] 3 执行指挥中心LED屏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 5.1678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LED显示屏采购合同[WJ-350501-20240124101438] 4 2024年第二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1 项目整体预留 0.366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描仪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423115454] 5 2024年第二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2 项目整体预留 1.99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触控一体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509119387] 6 2024年度第三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3 项目整体预留 2.80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照相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815146467] 7 2024年第一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2 项目整体预留 21.00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防火墙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401109447] 8 2024年第四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2 项目整体预留 0.74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镜头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107170774] 9 2024-2025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150.0000 10 2024年光闸系统防火墙更换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15.00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防火墙采购合同[WJ-350501-20240726140668] 11 2024年第三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1 项目整体预留 0.48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照相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802142569] 12 2024年第四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4 项目整体预留 3.3069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机电池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06181012]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06181015]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09181863] 13 2024年第四季度复印纸采购-1 项目整体预留 2.826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12183050] 14 2024年第四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5 项目整体预留 1.2999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描仪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12183452] 15 2024年第四季度复印纸采购-2 项目整体预留 1.034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19186315] 16 2024年第四季度空调采购计划-2 项目整体预留 1.19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09181861] 17 2024年第一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 32.55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A4黑白打印机竞价采购合同[WJ-350501-2024032810865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普通电话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428116856]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一体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11182941]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A4黑白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815146465]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票据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322107410] 18 2024年第四季度复印纸采购-1 项目整体预留 3.308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010162328] 19 2024-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336.0000 20 审判综合办公大楼综合修缮项目工程(6楼) 项目整体预留 138.1774 21 2024年第三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计划-2 项目整体预留 0.95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装订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802142572] 22 2024年第四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3 项目整体预留 14.5297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06180953]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1206180955] 23 2024年第一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 0.3498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液晶显示器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111100551] 24 2024年第一季度空调采购计划-1 项目整体预留 9.775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327108241]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417113805]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730141670] 25 2024年第二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3 项目整体预留 3.3196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碎纸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528124969] 26 2024年第一季度复印纸采购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5.86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328108685]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32810868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702134119] 27 2024年第一季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1 项目整体预留 0.0799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碎纸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322107414] 28 2024年第二季度空调采购计划-1 项目整体预留 6.51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417113808]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418114251]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828150490] 29 2024年第二季度空调采购计划-2 项目整体预留 0.630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350501-20240730141673] 部门单位名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2025-01-08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1014163570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泉州市鲤城鑫三高电脑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3608[2024]02345),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移动电话规格型号荣耀/honor,荣耀/honor畅玩40Plus天玑700/6.72/黑色/全网通/双卡双待/不支持/8GB/8核/移动电话,畅玩40Plus,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荣耀/honor畅玩40Plus天玑700/6.72/黑色/全网通/双卡双待/不支持/8GB/8核/移动电话CPU型号:天玑700核心数:8核机身容量:128GB内存容量:8GB存储类型:不支持SIM卡类型:全网通网络模式:双卡双待摄像头类型:前置单摄,后置三摄屏幕分辨率(ppi):1560*720屏幕尺寸:6.72屏占比:≥95%屏幕比例:20:9颜色分类:黑色电池容量:6000mAh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2011606489492进网许可证编号:00-E219-228792数量1单价(元)¥1378.0000总价(元)¥1378.00货物名称普通电话机规格型号中诺/CHINO-E,中诺/CHINO-EG025有线/座式/黑色/普通电话机,G025,数量:3;主要技术参数中诺/CHINO-EG025有线/座式/黑色/普通电话机类型:有线主色系:黑色放置方式:座式屏幕:有免提功能:支持录音功能:支持时间显示:支持停电使用:支持产品功能:时间显示产地:广东数量3单价(元)¥310.0000总价(元)¥930.00货物名称普通电话机规格型号中诺/CHINO-E,中诺/CHINO-EC229有线/座式/白色/普通电话机,C229,数量:20;主要技术参数中诺/CHINO-EC229有线/座式/白色/普通电话机类型:有线主色系:白色放置方式:座式屏幕:有免提功能:支持录音功能:不支持时间显示:支持停电使用:支持产品功能:时间显示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产地:江西数量20单价(元)¥58.0000总价(元)¥1160.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3468.00,大写:叁仟肆佰陆拾捌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泉州市鲤城鑫三高电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70210010010000020386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第2页-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第3页-(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泉州市鲤城鑫三高电脑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九一街益华商厦五层503B法定代表人:温延生委托代理人:温延生联系电话及手机:13328870686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10-14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0-14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10月14日-第4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1107170775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3608[2024]02345),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装订机规格型号得力/deli,得力/deliD855财务装订机/半自动/装订机,D855,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得力/deliD855财务装订机/半自动/装订机类型:财务装订机装订方式:半自动装订页数:600装订厚度(mm):50以上打孔个数:1颜色分类:白色质保期限:1年数量1单价(元)¥2259.0000总价(元)¥2259.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2259.00,大写:贰仟贰佰伍拾玖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第1页-单位名称: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账号:0000024788777012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第2页-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吴清婷、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九一街68号益华电脑城5楼504A法定代表人:谢俊芳委托代理人:潘齐兰联系电话及手机:15359638111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11-07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1-07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11月07日-第3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1031168958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福建省友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3790[2024]02579),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空调机规格型号格力/GREE,格力/GREEKFR-120TW/(12550S)NhCa-2吸顶式/定频/2级/大5P/50㎡及以下/白色/空调机,KFR-120TW/(12550S)NhCa-2,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格力/GREEKFR-120TW/(12550S)NhCa-2吸顶式/定频/2级/大5P/50㎡及以下/白色/空调机额定电压/频率:380V/50HZ电辅加热功率(W):2100循环风量(m³/h):2000类型:吸顶式类别:嵌入式空调机质保期限:6年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定频/变频:定频制冷量:12000W能效等级:2级制热量:13000W匹数:大5P适用面积:50㎡及以下能效比:3.27颜色分类:白色产品特色:独立除湿,静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001070331319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0701256876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7-19数量1单价(元)¥9450.0000总价(元)¥9450.00货物名称空调机规格型号格力/GREE,格力/GREEKFR-72LW/(72536)FNhAc-B2JY01柜式/变频/2级/大3P/50㎡及以下/白色/空调机,KFR-72LW/(72536)FNhAc-B2JY01,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格力/GREEKFR-72LW/(72536)FNhAc-B2JY01柜式/变频/2级/大3P/50㎡及以下/白色/空调机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电辅加热功率(W):2100循环风量(m³/h):1210类型:柜式类别:柜式空调机质保期限:6年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定频/变频:变频制冷量:7250W能效等级:2级制热量:9610W匹数:大3P适用面积:50㎡及以下能效比:4.00颜色分类:白色产品特色:变频,易拆洗,独立除湿,自动清洁,静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0010703355492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0701279614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12-23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数量1单价(元)¥6200.0000总价(元)¥6200.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15650.00,大写:壹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福建省友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刺桐支行账号:0000001901520012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第2页-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第3页-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吴清婷、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友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明鑫花苑B栋208法定代表人:蔡志煌委托代理人:贺剑平联系电话及手机:18060001130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10-3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30-10-30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11月04日-第4页-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订单号):WJ-350501-20240124101438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福建省领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0003[2024]00015),并通过网上超市以多商品竞价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LED显示屏规格型号海佳彩亮/CAILIANG,海佳彩亮/CAILIANGD2.0全彩色显示屏/100*100cm/室内/LED显示屏,D2.0,数量:2.61;主要技术参数海佳彩亮/CAILIANGD2.0全彩色显示屏/100*100cm/室内/LED显示屏类型:全彩色显示屏分辨率:160*80屏幕尺寸:100*100cm屏幕比例:16:9对比度:5000:1灰度等级:14bit色彩饱和度%:97可视角度:140接口:DVI,HDMI使用环境:室内防护等级:IP50维护方式:前后双向维护报价单位:按1平米报价质保期限:1年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18010903133757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8-07-18数量2.61单价(元)¥19300.0000总价(元)¥50373.00合计:¥50373.00,大写:伍万零叁佰柒拾叁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第1页-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合格并确认支付合同款项。若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支付货款。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福建省领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13500101040047145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第2页-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姚丽青委托代理人: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领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路边社区南环路1147号程居数字经济智慧园1号厂房B区103室法定代表人:王金安委托代理人:王金安联系电话及手机:18959290903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1-24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1-31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01月24日-第3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0423115454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泉州赫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1630[2024]00612),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扫描仪规格型号爱普生/EPSON,爱普生/EPSONDS-1630平板式+馈纸式/A4/USB/扫描仪,DS-1630,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爱普生/EPSONDS-1630平板式+馈纸式/A4/USB/扫描仪类型:平板式+馈纸式幅面:A4双面扫描:自动色彩位数:8连接方式:USB扫描速度:25ppm/10ipm*(200/300dpi,黑白\\彩色)扫描光源:LED扫描元件:CIS灰度参数:无ADF容量(80g/㎡):-长文件扫描:3048mm(仅单面扫描)光学密度:自动文稿进纸器:600×600dpi平板:1200dpi×1200dpiADF彩色双面扫描速度(A4,200dpi):11.5ADF彩色单面扫描速度(A4,200dpi):10外接平板附件:无背书器:无介质尺寸:ISOA4输出格式:PDF,JPG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16010906870462质保期限:1年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04-02数量1单价(元)¥2360.0000总价(元)¥2360.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2360.00,大写:贰仟叁佰陆拾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第1页-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泉州赫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鲤城支行账号:35001656807052508875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第2页-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泉州赫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地址:鲤中街道清正社区九一街67号百脑江商厦第五层532法定代表人:刘大昌委托代理人:刘大昌联系电话及手机:13808550025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4-2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4-22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04月23日-第3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0509119387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福建省智添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1701[2024]00731),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触控一体机规格型号海康威视/HIKVISION,海康威视/HIKVISIONDS-D5175TS/S触控一体机,DS-D5175TS/S,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海康威视/HIKVISIONDS-D5175TS/S触控一体机类型:室内型触摸屏设备类型:壁挂式+落地式屏幕尺寸(英寸):75最大分辨率(垂直):2160最大分辨率(水平):3840操作系统:Android屏幕比例:16:9色深:8bit可视角度:178面板类型:LED刷新率:60Hz亮度:500对比度:6000:1灰阶响应时间:8ms网卡:wifi,以太网触控类型:红外触摸点数:20USB3.0接口数量:3Type-c接口数量:0HDMI接口数量:2内置麦克风数量:2内置无线传屏接收器:有内置WiFi模块:无内置蓝牙模块:有内置ARM主机-CPU型号:CPUCortexA73固态硬盘/闪存容量:8内置ARM主机-内存容量:3GB支架类型:挂架触控笔数量:1投屏器数量:0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19010903209210质保期限:3年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4-10-04CPU系列:IntelI5CPU型号:酷睿I5-10400内存容量:8G固态硬盘容量:256g内存类型:DDR4内置PC操作系统:Windows10数量1单价(元)¥19900.0000总价(元)¥19900.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19900.00,大写:壹万玖仟玖佰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福建省智添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13650000000658987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第2页-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智添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第3页-法定代表人:吴鲤滨委托代理人:吴鲤滨联系电话及手机:0595-22538180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5-09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05-29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05月16日-第4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0815146467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2883[2024]01727),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数字照相机规格型号索尼/SONY,索尼/SONYAlpha7RIV3.0英寸/5000万以上/数字式相机/全画幅/SD卡/单机身/黑色/数字照相机,Alpha7RIV,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索尼/SONYAlpha7RIV3.0英寸/5000万以上/数字式相机/全画幅/SD卡/单机身/黑色/数字照相机产品类型:数字式相机颜色分类:黑色传感器尺寸:全画幅像素:5000万以上屏幕尺寸:3.0英寸焦距类型:变焦焦距:无光圈:无存储卡介质:SD卡套头:单机身镜头型号:无质保期限:1年数量1单价(元)¥19999.0000总价(元)¥19999.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19999.00,大写: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第1页-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账号:0000024788777012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第2页-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吴清婷、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九一街68号益华电脑城5楼504A法定代表人:谢俊芳委托代理人:潘齐兰联系电话及手机:15359638111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8-15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8-15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08月19日-第3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0401109447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福建省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1243[2024]00257),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是否包含服务否是否包含配件否总价(元)¥210000.00单价(元)¥210000.0000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启明星辰/VENUSUSG-FW-4000-T-NF2800复合型防火墙/2U/光口+电口/8Gbps类型:复合型防火墙机箱:2U电源:双电源端口规格:光口+电口插槽配置:2整机吞吐率:8Gbps并发连接数:230万新建连接数:8万/秒入侵防护功能:支持防病毒功能:支持VPN功能:支持APT防护:不支持协调联动:支持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2162301000885销售许可证证书编号:0402230395产品尺寸(mm):435*450*89mm重量(kg):10kg包装清单:合格证、电源线售后服务:硬件1年维保规格型号启明星辰/VENUS,启明星辰/VENUSUSG-FW-4000-T-NF2800复合型防火墙/2U/光口+电口/8Gbps,USG-FW-4000-T-NF2800,数量:1;货物名称防火墙合计:¥210000.00,大写:贰拾壹万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庄云鹏18906996398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第1页-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福建省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408010209008107809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第2页-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庄云鹏联系电话及手机:18906996398乙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法定代表人:陈奕玲委托代理人:郭达琪联系电话及手机:0595-22384567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4-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3-31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04月03日-第3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1107170774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3816[2024]02611),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镜头规格型号索尼/SONY,索尼/SONYFE24-105mmF/4GOSS镜头,FE24-105mmF/4GOSS,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索尼/SONYFE24-105mmF/4GOSS镜头类型:标准变焦对焦方式:手动卡口类型:索尼卡口镜头画幅:全画幅光圈叶片数:8是否防抖:是遮光罩:有自动对焦马达:支持质保年限:1数量1单价(元)¥7380.0000总价(元)¥7380.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7380.00,大写:柒仟叁佰捌拾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第1页-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账号:0000024788777012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第2页-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吴清婷、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九一街68号益华电脑城5楼504A法定代表人:谢俊芳委托代理人:潘齐兰联系电话及手机:15359638111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11-07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1-07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11月07日-第3页-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2024-2025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合同编号:[350501]QZSKDZB[CS]2024002甲方: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08月26日-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全称):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350501]QZSKDZB[CS]2024002(2)采购计划编号:CGXM-2024-350501-02186[2024]01302(3)项目内容:单价(元):1,320,000.00数量:1.00单位:年,总金额(元):¥1,320,000.00品目编码A07060199品目名称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标的采购食堂所需各类食材和物资,合同有效期1年品牌采购食堂所需各类食材和物资,合同有效期1年、蔬菜类、肉类、粮油类、海鲜类、副食品类、冻品类(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洛江区河市丰田农业果蔬种植场、泉州市名泽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泉州生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泉州贵来水产有限公司、晋江市美惠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施锦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采购食堂所需各类食材和物资,合同有效期1年采购食堂所需各类食材和物资,合同有效期1年采购食堂所需各类食材和物资,合同有效期1年-第2页-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1,320,000.00)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采购食堂所需各类食材和物资,合同有效期1年关键部件:无,品牌:无,型号:无(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无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无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第3页-☐✓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320,000.00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1,320,000.00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乙方中标换算的下浮率结算,零售价格表(基准价)=永辉超市、大润发、沃尔玛等三家大型商超正常上柜价格(特价产品除外)均价的93%。(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320,000.002024-10-15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每个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清单,并附采购人签收及验收合格的凭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01日,完成日期:2025年09月30日。(2)履约地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履约担保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第4页-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_☐✓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_(4)履约验收程序:合同签定后,配送场地、车辆及人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始供货,须同步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5)履约验收的内容:每日按订单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1、所有食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2、有外包装食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印刷字迹清楚、规范,并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3、采购食品及原料,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提供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给采购人留存:(1)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2)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3)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4)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5)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4、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5)按照甲方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乙方提供的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6、食品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而定,且不同时期,因甲方的需求发展变化,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均会发生变化,最终按每月实际用量进行结算。(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第5页-(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公示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乙方(供应商)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限责任公司(盖章)法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苏彬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张果、林明容,拥有者性别:男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虹路64号科联系人:马驰,研楼一,二层联系电话:13506025121,联系人:苏彬治通信地址:丰泽区丰海路23号,联系电话:15750998082邮政编码:362000,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虹路64电子邮箱:zhype@163.com,号科研楼一,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50000381398X8,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lin9927@126.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69439332X1开户名称: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支行银行账号:1408010609008117885-第6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第7页-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第8页-,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第9页-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第10页-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第11页-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乙方应建立以乙方为主体的可支持移动终端应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或平台,实现线上系统功能与线下业务流程规范的无缝衔接,遵从“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协同监管\"工作模式,满足线下实体与线上线下结合模式,支持电脑或手机客户端下单,一站式的购物平台,支持各级监管部门、价格监管、食源追溯等要求,从而实现从食材下单、配送过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管理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中标后无法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条款提供相关货物、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名单依次递补乙方,已签订采购合同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金钱损失、名誉受损等侵害甲方的情形,乙方需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乙方在配送货品中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票据和凭证,货物送达后,由双方共同对货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对质量数量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后各自留存。乙方必需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视为无效供货。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照要求予以退货,换货,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3.短斤少两者经现场验收查出,将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专用配送车,运输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盒运载工具,并且白痴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包括地面,情面,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本公司购买保险额度在3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范围:品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执行,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食材新鲜健康、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原料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每批次货物本身二分一以上的保质期时间。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乙方应保证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新鲜度。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菜老、黄、散叶、腐坏变质、带泥土超标、副食品不新鲜等)或缺斤少两现象,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补货(2小时内到达现场将货物补齐)。2、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如出现变质、损坏等情况,乙方应无偿给予更换。采购方学生食用乙方提供的食材后,如发生不良反应,乙方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甲方将督促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消除不良影响。如有调查确实是因为乙方提供的物资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结算清单,并附采购人签收及验收合格的凭证,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乙方须配备专门的接单人员,负责订单确认,沟通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应保证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新鲜度。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菜老、黄、散叶、腐坏变质、带泥土超标、副食品不新鲜等)或缺斤少两现象,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补货(2小时内到达现场将货物补齐)。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叫货盒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称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已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手抖啊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家伙时间或者延期提供服务。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无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无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2)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第15页-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订单号):WJ-350501-20240726140668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福建国信互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2356[2024]01309),并通过网上超市以多商品竞价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防火墙规格型号网神/SECWORLD,网神/SECWORLDNSG4600-TG55P-QW应用代理类型防火墙/2U/光口+电口/16Gbps,NSG4600-TG55P-QW,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网神/SECWORLDNSG4600-TG55P-QW应用代理类型防火墙/2U/光口+电口/16Gbps类型:应用代理类型防火墙机箱:2U电源:单电源端口规格:光口+电口插槽配置:4整机吞吐率:16Gbps并发连接数:400万新建连接数:25万/秒入侵防护功能:支持防病毒功能:支持VPN功能:支持APT防护:支持协调联动:支持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1162301000854详细配置:网络处理能力16Gbps,并发连接≥400万,每秒新建连接25万/秒,2U机架式设备,单电源,支持液晶屏,标准配置板载8个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2个SFP插槽和2个SFP+万兆插槽(不含模块),1个Console口,报价中包括16个SSLVPN并发用户数(最大300)、16个IPsecVPN并发隧道数(最大1000)。2个扩展插槽,支持扩展板卡。含5年硬件维保服务。售后服务:保修5年数量1单价(元)¥148000.0000总价(元)¥148000.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148000.00,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第1页-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合格并确认支付合同款项。若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支付货款。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福建国信互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52782492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第2页-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吴清婷、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福建国信互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定代表人:郑庆旺委托代理人:郑庆旺联系电话及手机:18960808017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7-2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9-07-25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07月26日-第3页-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ZG-350501-20240802142569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4-350501-02634[2024]01542),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接订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数字照相机规格型号佳能/CANON,佳能/CANONPowerShotSX740HS3.0英寸/2000-2999万/数字式相机/1/1.9英寸/SD卡+SDHC卡+SDXC卡/单机身/黑色/数字照相机,PowerShotSX740HS,数量:1;主要技术参数佳能/CANONPowerShotSX740HS3.0英寸/2000-2999万/数字式相机/1/1.9英寸/SD卡+SDHC卡+SDXC卡/单机身/黑色/数字照相机产品类型:数字式相机颜色分类:黑色传感器尺寸:1/1.9英寸像素:2000-2999万屏幕尺寸:3.0英寸焦距类型:变焦焦距:24-50光圈:无存储卡介质:SD卡+SDHC卡+SDXC卡套头:单机身镜头型号:无质保期限:1年数量1单价(元)¥3999.0000总价(元)¥3999.00是否包含配件否是否包含服务否合计:¥3999.00,大写:叁仟玖佰玖拾玖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2.2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5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黄宏睿13506025121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第1页-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账号:0000024788777012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第2页-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果委托代理人:吴清婷、黄宏睿联系电话及手机:13506025121乙方:(盖电子公章)泉州市协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九一街68号益华电脑城5楼504A法定代表人:谢俊芳委托代理人:潘齐兰联系电话及手机:15359638111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8-02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8-02合同生效时间:2024年08月05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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