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蕉城区虎贝镇Y114界黄线界首岔至黄家村公路水土保持整治工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XSZC-2302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11:07: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5.80万元
代理单位福建香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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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苏站长:15159300301
  • 陈敏华:0591-26837857

正文内容

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蕉城区虎贝镇Y114界黄线界首岔至黄家村公路水土保持整治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SZC-23022(招标文件编号:XSZC-23022) 二、项目名称:蕉城区虎贝镇Y114界黄线界首岔至黄家村公路水土保持整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盖洋镇柳里街68号 中标(成交)金额:4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蕉城区虎贝镇Y114界黄线界首岔至黄家村公路水土保持整治工程 按磋商及响应文件执行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谢晨明 闽235201920190547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作爱、廖天飞、苏鸿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包干6500元,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         联系方式:苏站长15159300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香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12-6号             联系方式:陈敏华0591-26837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华 电 话:  0591-2683785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蕉城区虎贝镇Y114界黄线界首岔至黄家村公路水土保持整治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蕉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16 评审专家名单 沈作爱、廖天飞、苏鸿皓 总中标金额 ¥45.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敏华 项目联系电话 0591-26837857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虎氵贝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站长1515930030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香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1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敏华0591-26837857 附件: 附件1 中标人中小企业承诺.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福建香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蕉城区虎贝镇Y114界黄线界首岔至黄家村公路水土保持整治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蕉城区虎贝镇Y114界黄线界首岔至黄家村公路水土保持整治工程,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3人,营业收入为20019.24万元,资产总额为15304.32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1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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