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MASCG-3-F-G-2025-024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10:52: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徽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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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公示信息 一、合同编号:MASCG-3-F-G-2025-0247-1 二、合同名称: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三、项目编号:MASCG-3-F-G-2025-0247 四、项目名称: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经五路 联系方式:18555362185 供应商(乙方):安徽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吉一片290-1号 联系方式:18255557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内容为二航巢马移交施工变道、民工宿舍、混凝土搅拌站等309亩临时用地按原地类(耕地、林地)标准复垦,对构筑物拆除、道路拆除、土方回填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2428000.00元 合同金额:242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地点是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合同订立信息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0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5-05-09 09:30:50 提交用时:0天22小时37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5-09 10:00:27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0分 公告.pdf 5.9合同协议书.pdf 一、合同编号:MASCG-3-F-G-2025-0247-1二、合同名称: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三、项目编号:MASCG-3-F-G-2025-0247四、项目名称: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经五路联系方式:18555362185供应商(乙方):安徽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吉一片290-1号联系方式:18255557666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内容为二航巢马移交施工变道、民工宿舍、混凝土搅拌站等309亩临时用地按原地类(耕地、林地)标准复垦,对构筑物拆除、道路拆除、土方回填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2428000.00元合同金额:24280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地点是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09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心乡二航巢马临时用地复垦项目。2.工程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二航巢马移交施工变道、民工宿舍、混凝土搅拌站等309亩临时用地按原地类(耕地、林地)标准复垦,对构筑物拆除、道路拆除、土方回填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承包。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8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贰万捌仟元整(¥2428000.00);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卢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承包人如表示无需预付款须提供书面证明。(2)自工程正式开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按承包人经监理及发包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的85%(如有预付款含预付款);经发包人确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监理及发包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0%(如有预付款含预付款);工程结算审定且完成竣工备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如有预付款含预付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若承包人选择以现金、保函、保证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另行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工程结算审定且完成竣工备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如有预付款含预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履行维修义务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后支付质保金。八、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九、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5月09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安徽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3405210030815048组织机构代码:91340500MA2N612XX3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经五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吉一片290-1号邮政编码:243100,邮政编码:2431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苏吉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555362185,电话:18255557666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账号:,账号:340501656008092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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