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的公示

项目编号D31-00-2024-0295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0-1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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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31-00-2024-0295 分 类: 环保信息公示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4-10-11 17:33:35 标 题: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 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 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的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要求,经受理,2024年10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双河市极地富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造内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改造。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09-7696722(生态环境局业务办) 传 真:0909-7696733 通讯地址:明珠路和和平路交叉口 邮 编:833400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师市环审〔2024〕30号 《关于年出栏十万头生猪的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五师87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师市环审〔2024〕30号(承诺制)关于年出栏十万头生猪的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五师87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doc 师市环审〔2024〕30号关于年出栏十万头生猪的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五师87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双河市极地富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申请及《年出栏十万头生猪的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五师87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一、你单位申报情况(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1.年出栏十万头生猪的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五师87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审批申请(纸质版1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PDF格式1份)。(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负面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四、在启动生产设施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1日抄送:兵团生态环境局,师市农业农村局,八十七团,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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