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5广东省|东莞市项目编号招标状态发布时间2023-02-01 18:39: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单位预算金额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代理单位相关产品钢化镜电器面板电视机面板保护屏电视机导光板电视机背板联系方式正文内容 20230000610东莞市银泰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 20230000610 项目名称 东莞市银泰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建设地点 广东省 东莞 市 沙田镇 穗丰年村临海北路65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银泰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昇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银泰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本次改扩建无新增用地,无新增建筑面积。本次改扩建拟新增钢化镜150万片,增加玻璃制品1.38万吨。改扩建后全厂产品及产能为玻璃制品5.98万吨、电器面板600万片/年(单片重量3.72kg,总重量2.232万吨)、电视机面板保护屏30万件(单片重量4.2kg,总重量0.126万吨)、电视机导光板250万件(单片重量2.8kg,总重量0.7万吨)、电视机背板200万件(单片重量5.6kg,总重量1.12万吨)、钢化镜150万片(单片重量3.15kg,总重量0.6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通过RCO 或“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作为零星废水委外处理,生产废水不外排。 (3)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存储在危废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运走处理,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严格组织收集、贮存和运输。 (4)一般固废。放置在一般固废仓,交给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或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化学原料、危废 化学原料、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化学原料、废物储存应按废物种类及预测贮存数量减少分区贮藏和贮槽。贮存设施的地面与裙脚必须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 (2)废气 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等进行维护,做好对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加强日常值守和监控,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学习,确保污染治理措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 (3)废水 液态的化学原料、危险废物应采用专门密封袋盛装,并储存于已按环保要求建设的具有遮风挡雨、防腐防渗功能的仓库内,定期检查三级化粪池、污水收集管道,防止生活污水发生泄漏,确保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3-02-01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23391131、22835880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