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沙湾县三道河子镇85区北京路16幢(和谐批发市场)2层211室 | 项目编号 | 案号(2025)新2301执1428号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5-10-24 06:51:40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预算金额 | 15.15万元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房产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1月1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11月2日上午12:00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案号(2025)新2301执1428号,位于沙湾县三道河子镇85区北京路16幢2层211室房产,建筑面积:45.16㎡,房屋用途为商业,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年6月6日。权证号:新(2018)沙湾县不动产权第0003609号。详细情况请联系拍辅机构。
二、评估价:198160元
三、起拍价:151592.4元
四、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看样请与拍辅机构联系。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通过线上(网址:)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竞买人须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九、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昌吉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吉市人民法院;账号:62326383001046459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行号:104885001050】
十、关于竞买标的的过户手续、税费等事宜,请意向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前期所欠交费用(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税法规定由资产占有方(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十一、房产腾退期限为六个月,拍辅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同送达。
十四、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判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拍辅机构: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99445511
法院监督电话:0994-8282949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6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沙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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