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嘉陵江路598号部分房屋出租项目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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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7 09:16:2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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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您可以任意选择以下标的进行报名,报名规则见标的详情,详情请点击出租标的地址。 编号 出租标的地址 出租面积(㎡) 起始价(元/年) 递增率(%) 支付方式 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年) 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竞价相关信息 我要报名 1 海门区嘉陵江路598号区社南侧北起第一间 32.8 10000.0 0.0 年付 2000.0 3.0 2025-12-17起,2025-12-26 16:00止 竞价开始时间:2025-12-30 14: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12-30 14:30 竞价步长:1000元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2 海门区嘉陵江路598号区社南侧北起第二间 32.8 10000.0 0.0 年付 2000.0 1.0 2025-12-17起,2025-12-26 16:00止 竞价开始时间:2025-12-30 14: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12-30 14:30 竞价步长:1000元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附件: 供销社房屋租赁合同(2025)通用.docx 承租承诺函.doc 意向申请书.doc 操作手册-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会员端-受让人.doc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1、甲方将坐落于房屋按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实际以产权证或相关证明资料记载为准。2、乙方对该房屋、设施设备、权属状况等已充分知晓并认可,乙方承诺任何时候均不以该房屋设施设备、权属等问题要求解除合同、追究甲方违约或赔偿责任。房屋如遇政策性拆迁等因素,双方合同即时终止,甲方不予赔偿乙方损失。如乙方需要用该房屋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书等,乙方应自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核实办理条件,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不能取得经营资格、场所不具备经营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第二条租赁用途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甲方关于房屋使用目的之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确认具备适租条件和从事本合同确定的经营活动的条件。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1、房屋租赁期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须如期退还。第四条交付日期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之内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领取钥匙,如乙方未按期领取钥匙,视为该房屋已于上述约定交付期限的最后一日交付使用。2、在乙方签署本合同及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应当在交付日或之前缴付的全部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应于交付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1、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年)。本合同期内租金共计元。2、租赁费用按年支付,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计人民币元,其后每年租金于当年月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第六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1、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甲方收取保证金并确认无误后向乙方开具凭证。乙方不得将房屋保证金抵作租金、其他费用及损失赔偿金等费用。本合同期满或合约解除的,乙方按甲方要求退还该房屋后,甲方将房屋保证金在退还房屋后两周内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房屋保证金的收据交还给甲方。若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乙方存在未付清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及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情形,甲方有权自行抵扣。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室内电路使用不当,导致室内发生火情及触电情况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充电宝、手机等充电行为及家用电器使用不当等)。3、乙方应严格按消防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性和使用性。如有损坏或不能使用的,乙方应及时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负责房屋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租赁期间,发生消防、治安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若甲方因此遭受处罚、第三方追偿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如乙方向甲方拖欠本合同规定的租金、管理费、其它费用等各项费用的,乙方须按应付款的每日万分之五缴纳违约金。拖欠十五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对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七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房屋及其内部(包括甲方提供的装修设备、设施)处在与原状一致(除自然损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状态。乙方承租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对房屋出资修理,但乙方主动维修或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设置,若乙方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将设计图纸送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装修结束后须将装修图纸交甲方备案。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如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属于不能拆除、拆除会对房屋造成损害或乙方不主动拆除的,则所有权无偿归甲方,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3、若租赁期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房屋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其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影响相邻单元的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乙方应独自负责修复对相邻单元造成的任何损坏并独自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1、乙方须在租赁期结束或提前结束前二个月内,与甲方联系交回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事宜,且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将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等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2、若乙方未按前款约定的时间将该房屋返还给甲方,则乙方未搬走之物品、乙方附属墙壁、房顶、装修等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进行处置,因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逾期返还该房屋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当期日租金二倍的占用使用费。此等使用费、赔偿金等的支付不构成租赁期之延续。3、除甲方书面同意外,本合同到期或因故解除的,乙方返还该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购买乙方自置的任何装修与设施或对乙方自置的任何装修与设施予以补偿。第九条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规定须负责任的权利。2、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过错导致房屋损坏或该房屋的水、电供应服务停止供应或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该房屋情况进行检查。第十条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在该房屋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乙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有规定),并确保该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内完全有效。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或其他违法违规活动,乙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出借、分租、转租该房屋及该房屋任何部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将该房屋设置抵押或担保。4、在租赁期内,即使双方存在其他纠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或拖延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费用。5、乙方不得占用该房屋所在区域的消防及公共通道,经营或生活不得对周边居民等造成不良影响,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6、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第十一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对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及其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等被依法征用的;(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内的;(四)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以年租金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四)乙方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五)乙方逾期不足额支付租金累计达十五日的;(六)乙方拖欠水、电、煤气等费用达十五日的;(七)乙方(承租人)在承租后2个月内无故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八)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第十二条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处理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其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前收回该房屋并终止合同的权利)的前提下,在租赁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乙方必须在10日内对自己的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和补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赔偿责任,甲方向乙方追偿时,因此引发诉讼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在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协调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需承担甲方为主张权利支出的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四条其他1、在租赁期间,乙方是房屋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所谓的安全事故,包括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等后果,都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和损失都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利用房屋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进行违法活动,甲方有权利无条件立刻收回房屋,合同当即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经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4、其他约定:第十五条附则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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