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DJZ0799-202401-01F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01:25:0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宜昌市点军区农业农村局预算金额41万元
中标单位湖北小青蛙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9.30万元
代理单位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产品松褐天牛防治
联系方式
  • 张连明:13872567958
  • 程骜:15871625000

正文内容

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DJZ0799-202401-01F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4-2024-00067 三、项目名称 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小青蛙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桥河村二组5号 中标(成交)金额:39.3(万元) 综合评分法:92.82(分) 服务类 名称: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 服务范围:为点军区区域进行松褐天牛防治服务,防治面积2.4万亩(飞防2次),其中:土城乡0.73万亩,桥边镇0.45万亩,点军街道办事处牛扎坪村0.02万亩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止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小组成员 王府京(组长),田开清,王明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8 2、评审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5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第一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5000.00元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收费金额:0.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 13872567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189 联系方式:15871625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骜 电话:15871625000 相关下载 确认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采购正文.doc 相关合同 单位名称(盖章):宜昌市点军区农业农村局人人投人(饰2024年5月9日确认函根据点军区⒛叫年松褐天牛防治磋商小组提供的磋商报告,我单位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湖北小青蛙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3”O00。OO元。Ⅱ其理由是:综合评审,得分最高。212、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宜昌市点军区农业农村局)的(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属于(农林渔牧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小青蛙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81676.74元,资产总额为3043596.22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贝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湖北小青蛙科技有限公司企亚名称(盖章工期:2024年5月19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78页湖北省宜昌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DJZ0799-202401-01F项目名称: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宜昌市点军区农业农村局/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14日所属项目交易平台: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说明14二、磋商文件1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6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五、竞争性磋商程序23六、授予合同28七、质疑和投诉28八、项目验收30九、适用法律30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31十一、其他注意事项31第三章采购需求32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33一、磋商步骤33二、评审标准36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42合同格式42合同条款43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0一、商务文件组成5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52分项报价明细表53货物、服务清单54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5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56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57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58委托授权书59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6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61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62类似项目业绩表63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64技术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65中小企业声明函66二、技术文件组成67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68技术“★”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69技术评议对照表7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7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7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dianjun.gov.cn/djSite/)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JZ0799-202401-01F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4-000673.项目名称: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预算:41.00(万元)6.最高限价:41.00(万元)7.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为点军区区域进行松褐天牛防治服务,防治面积2.4万亩(飞防2次),其中:土城乡0.73万亩,桥边镇0.45万亩,点军街道办事处牛扎坪村0.02万亩。主要内容为:采取无人机在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喷洒8%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绿雷二代)的方式灭杀松褐天牛幼虫,防治松褐天牛。(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止。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范围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且公司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航空喷洒(提供许可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5月15日8时0分至2024年5月21日2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4.售价:0(元)五、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5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六、开启1.时间:2024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江南大道53号)组织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2.发布公告的媒介:《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16号联系方式:138725679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189联系方式:15871625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骜电话:158716250002024年5月14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点军区2024年松褐天牛防治2采购人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16号电话:13872567958联系人:张连明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189电话:15871625000联系人:程 骜4监管部门名称:点军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路161号电话:0717-6673831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53号(五龙阳光小区)电话:0717-69721685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范围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且公司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航空喷洒(提供许可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6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购买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备选方案 □接受 ☑不接受8样品提供的规定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9信息公告媒体《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dianjun.gov.cn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9时0分(北京时间)11磋商形式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1、不见面磋商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1.1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1.2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2、见面磋商采用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按下列步骤操作。 2.1解密:以下方式任选其一:(1)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远程解密”栏目,进行远程解密;(2)交易中心解密机或现场开标系统上进行现场解密;2.2磋商:各供应商需前往/ /,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参与磋商。3、解密时间:30分钟。4、报价要求:每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须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并作出有关承诺说明,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谈判 。1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专家评委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 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磋商有效期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其他:/16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7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电话政府采购中心不参与验收。18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磋商现场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非专门面向 备注: 20价格扣除比例小微企业:/%(取值范围: 20%,工程项目为3%-5%)含小微企业联合体:/%(取值范围: 6%,工程项目为:1%-2%)2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市财政局 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申请融资贷款,主要流程见招标(采购)文件附件1。22其他 2.2.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利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1.2.6“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3.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潜在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网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潜在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更正公告。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为使潜在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4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简体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简体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3.3响应文件编制3.3.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3.3.1.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1.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3.3.1.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3.1.4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1.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盖章页面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3.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3.4.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7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5备选方案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联合体3.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6.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7.4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3.8.磋商的有效期3.8.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不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2.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4.2.1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