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DXG-2025-CG11-BD01-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12:22: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创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9.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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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77555330
  • :18609916068

正文内容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PDY00901420256401  二、合同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ZDXG-2025-CG11-BD01-2  四、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81号    联系方式:13677555330     供应商(乙方):新疆创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390号A2栋12层     联系方式:186099160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蓄电池    数量:160.00     单价(元):1816.2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耐普规格型号:完全响应采购要求       2.合同金额(元):290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准东开发区业主指定地点。,合同生效后20个自然日完成交付。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合同.pdf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合同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新疆创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DXG-2025-CG11-BD01-2甲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乙方:新疆创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据中心机房应急电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产品内容1.1产品名称:蓄电池1.2型号规格:12V250AH1.3数量(单位):160只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290600.00元(贰拾玖万零陆佰元)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风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国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履行期限8.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0个自然日完成交付。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合同生效后20个自然日完成交付。-2-交货方式:现场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准东开发区业主指定地点。十、货款支付10.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预付款,即:人民币87180元(大写: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元):所有设备到场交付至甲方指定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60%项目款,即:人民币200514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佰壹拾肆元),稳定使用三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100%。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2.27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叁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后,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三、调试和验收13.1初验条件:所投软硬件产品全部安装部署到位,产品外观、数量、功能、性能、技术参数以及集成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3.2终验条件:通过甲方初验后,所投软硬件产品运行正常,满足甲方本次项目需求,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含中标方在本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的财务资料)。13.3对技术复杂的产品,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十四、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4-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产品内。14.3乙方在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4产品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产品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不得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逾期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一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验收或办理货款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一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15.4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身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8.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18.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18.3中标通知书;18.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6-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号,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海单位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开发区公安大厦5楼磨沟区六道湾路390号A2栋联系人:周亮联系人:易宗群联系电话:13677555330联系电话:18609916068签订日期:0年6月1日签订日期:2026年6月26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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