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民政局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25001JH621225027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 12:12: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西和县民政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西和县荣辉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77.75万元
代理单位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煤炭
联系方式
  • 张奕宸:0939-6621021
  • 周芳琴:18193941144

正文内容

西和县民政局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325001JH621225027 二、项目名称 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否 西和县荣辉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峪镇下坪村 277.746 90.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西和县荣辉商贸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余英,李静萍,李飞,王国斌,张奕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3.455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和县民政局 地 址:西和县汉源镇过境路 联系方式:0939-662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5栋二单元1301室 联系方式:181939411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奕宸 电 话:0939-6621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采购单位 西和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西和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11:18 评审专家名单 余英,李静萍,王国斌,张奕宸(采购人代表),李飞 总中标金额 ¥277.74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奕宸 项目联系电话 0939-6621021 采购单位 西和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和县汉源镇过境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9-6621021 代理机构名称 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5栋二单元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93941144 附件: 附件1 34d0ec38-dcb9-4edc-9f8e-591a3107f016.pdf 附件2 50e62d79-6b18-43a7-96cd-873918b18e6d.pdf 附件3 59961065-cbad-4a08-9526-f81bea25eef4.pdf 附件4 5d97ae5f-df4b-4fc5-8faa-f47c88e58ea0.pdf 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325001JH621225027招标人:西和县民政局代理公司: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和县民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2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25001JH621225027项目名称: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8.4440(万元)最高限价:288.444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优质煤炭1683吨,炉具150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30至2024-10-11,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10-2215:00:00,3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1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①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和县民政局地址:西和县汉源镇过境路联系方式:0939-6621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5栋二单元1301室,4联系方式:1819394114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奕宸电话:0939-6621021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29日,5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西和县民政局地址:西和县汉源镇过境路联系人:张奕宸电话:0939-66210212代理机构名称: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芳琴联系电话:181939411443采购项目名称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4采购文件编号325001JH621225027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8.444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优质煤炭1683吨,炉具150套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供货期、地点供货期:7天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必须配送到用户手中)9质量验收详见文件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11分包履约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15:00:00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4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内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5投标保证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按照甘财采(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16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7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整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注:虽本项目为网上开标,但为了后期资料审查,投标人还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邮寄或送到代理公司(邮寄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5栋二单元1301室)1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含社保)、运输费、水电能耗、日常管理费、设备使用、税费等所有费用。20投标文件的装订详见文件第一章第18条规定。2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在2024-10-2215:00:00前不得开启。(注:电子标不要求)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10-2215:00:00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1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24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25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26政府落实政策一、节能产品二、小微企业扶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其中标价格不变。注:小微企业提供中(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视为中(大)型企业,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折扣;投标人须按照自身情况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任何价格评审折扣。三、监狱企业扶持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6政府落实政策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的),给予报价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标价不变。监狱企业参加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标价不变。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五、落实政采贷政策,进行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注:以上“一至四项”的所有投标人条件一致时,在价格得分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直接采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得分计算27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8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标准计取。29补充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9(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9(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6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61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62陇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工作的通知陇南市财政局文件陇财采[2023]11号陇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各市直单位,各金融机构,各供应商: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就做好我市“政采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政采贷合同融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1-,63攻坚突破年”行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途径,更是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方法。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和金融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作好“政采贷”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推动以“财政搭台、企银双赢”为主要内容的“政采贷”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强化“政采贷”流程管理(一)政府采购中标的供应商存在融资需求,进入“陇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ansu.gov.cn/indexln.html)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注册登录,中标公告发布后,选择3家银行进行合同融资预申请。(二)银行对申请贷款的供应商进行信用审查、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在5个工作日反馈结果。(三)供应商根据银行的反馈结果,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提交正式融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中资金支付账号应与贷款银行的开户账号保持一致,并作为此次采购唯一收款账号。在未取得采购单位和贷款银行同意前,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收款账号。(四)银行审查供应商资格及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审查通过后及时发放贷款。为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单位将资-2-,64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收款唯一账户中,不得支付到其他账户。三、相关要求(一)金融机构提交相关备案资料,进驻“陇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上传“政采贷”融资产品,并及时将“政采贷”合同贷款情况反馈,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二)采购单位积极配合供应商开展“政采贷”业务,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合同融资”方面内容,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备案。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单位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变更资金支付账户,确需变更的,需与金融机构、供应商协商一致。(三)供应商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充分利用“陇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了解金融机构融资产品信息,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支持,自愿使用“政采贷”融资业务,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配合金融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并按照融资协议偿还债务。(四)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推动政银企之间建立互信、互利、互助的良好关系。市上已搭建合同融资平台,各县(区)要积极完善平台内各类信息,督促采购单位及时签订并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在合同履约验收后,及时支付资金。-3-,65附件:1.“政采贷”操作流程2.承接银行联系方式3.陇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陇南市财政局2023年6月15日陇南市财政局2023年6月15日印发—4-,66附件1:“政采贷”操作流程“政采贷”操作流程供应商注册登录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后合同备案前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后合同备案前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及合同备案后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及合同备案后供应商合同融资预申请(最多三家银行)供应商合同融资预申请(最多三家银行)采购人合同备案后采购人合同备案后供应商正式申请贷款供应商正式申请贷款供应商直接申请贷款供应商直接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审查审批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审查审批发放贷款合同履约验收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人在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款项采购人在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款项金融机构回款-5-,67附件2:承接银行联系方式兰州银行陇南分行石经理:18193981010甘肃银行陇南分行庞经理:18139399898金桥村镇银行司经理:13993900669邮储银行陇南分行段经理:18993928129农业银行陇南分行李总:13993966498建设银行陇南分行毛经理:13830929935工商银行陇南分行李经理:13993925895中国银行陇南分行刘经理:18293929500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潘经理:13993940336兰州银行陇南分行石经理:18193981010甘肃银行陇南分行庞经理:18139399898金桥村镇银行司经理:13993900669邮储银行陇南分行段经理:18993928129农业银行陇南分行李总:13993966498建设银行陇南分行毛经理:13830929935工商银行陇南分行李经理:13993925895中国银行陇南分行刘经理:18293929500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潘经理:13993940336-6-,68九、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25001JH621225027序号货物品牌及型号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优质块煤三八块,全水分≤30%、空气干燥基灰份(Mad)≤16.94%、收到基灰分(Aar)≤2.66%,基高位发热量(Qgr.ad)≥20.39MJ/KG、基低位发热量(Qgr.ad)≥19.33MJ/kg、焦渣特征(1-8)、收到基全硫(St.ar)≤0.29%吨16831620.002726460.00含运费及装卸费(运输到每户)2炉具炉面40/40高55。钢板炉子、烟筒((6米)、护网、煤斗、拐头、大小头、火钩、火钳、封火盖。套150340.0051000.00含运费及装卸费(运输到每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27774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27774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27774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27774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27774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2777460.00元)。投标人名称(盖章):西和县荣辉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10月21日六、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和县民政局(单位名称)的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优质块煤,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南露天煤矿(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46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炉具,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山西省新峰县商贸经济开发区万利炉具厂(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46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和县荣辉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21日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325001JH621225027招标人:西和县民政局代理公司: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与定标六、质疑七、签订合同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委托运营协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承诺书二、投标函三、开标报价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六、商务响应说明书七、投标方案说明书八、投标人认为有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2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和县民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2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25001JH621225027项目名称: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8.4440(万元)最高限价:288.444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优质煤炭1683吨,炉具150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3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30至2024-10-11,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10-2215:00:004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1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①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和县民政局地址:西和县汉源镇过境路联系方式:0939-6621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5栋二单元1301室5联系方式:1819394114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奕宸电话:0939-6621021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29日6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西和县民政局地址:西和县汉源镇过境路联系人:张奕宸电话:0939-66210212代理机构名称: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芳琴联系电话:181939411443采购项目名称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煤炭采购项目4采购文件编号325001JH621225027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8.444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优质煤炭1683吨,炉具150套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供货期、地点供货期:7天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必须配送到用户手中)9质量验收详见文件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11分包履约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15:00:00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4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内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5投标保证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按照甘财采(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16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7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整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注:虽本项目为网上开标,但为了后期资料审查,投标人还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邮寄或送到代理公司(邮寄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5栋二单元1301室)1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含社保)、运输费、水电能耗、日常管理费、设备使用、税费等所有费用。20投标文件的装订详见文件第一章第18条规定。2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在2024-10-2215:00:00前不得开启。(注:电子标不要求)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10-2215:00:00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1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24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25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26政府落实政策一、节能产品二、小微企业扶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其中标价格不变。注:小微企业提供中(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视为中(大)型企业,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折扣;投标人须按照自身情况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任何价格评审折扣。三、监狱企业扶持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6政府落实政策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的),给予报价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标价不变。监狱企业参加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标价不变。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五、落实政采贷政策,进行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注:以上“一至四项”的所有投标人条件一致时,在价格得分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直接采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得分计算27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8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标准计取。29补充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陇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工作的通知陇南市财政局文件陇财采[2023]11号陇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各市直单位,各金融机构,各供应商: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就做好我市“政采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政采贷合同融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1-攻坚突破年”行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途径,更是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方法。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和金融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作好“政采贷”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推动以“财政搭台、企银双赢”为主要内容的“政采贷”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强化“政采贷”流程管理(一)政府采购中标的供应商存在融资需求,进入“陇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ansu.gov.cn/indexln.html)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注册登录,中标公告发布后,选择3家银行进行合同融资预申请。(二)银行对申请贷款的供应商进行信用审查、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在5个工作日反馈结果。(三)供应商根据银行的反馈结果,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提交正式融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中资金支付账号应与贷款银行的开户账号保持一致,并作为此次采购唯一收款账号。在未取得采购单位和贷款银行同意前,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收款账号。(四)银行审查供应商资格及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审查通过后及时发放贷款。为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单位将资-2-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收款唯一账户中,不得支付到其他账户。三、相关要求(一)金融机构提交相关备案资料,进驻“陇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上传“政采贷”融资产品,并及时将“政采贷”合同贷款情况反馈,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二)采购单位积极配合供应商开展“政采贷”业务,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合同融资”方面内容,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备案。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单位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变更资金支付账户,确需变更的,需与金融机构、供应商协商一致。(三)供应商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充分利用“陇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了解金融机构融资产品信息,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支持,自愿使用“政采贷”融资业务,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配合金融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并按照融资协议偿还债务。(四)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推动政银企之间建立互信、互利、互助的良好关系。市上已搭建合同融资平台,各县(区)要积极完善平台内各类信息,督促采购单位及时签订并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在合同履约验收后,及时支付资金。-3-附件:1.“政采贷”操作流程2.承接银行联系方式3.陇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陇南市财政局2023年6月15日陇南市财政局2023年6月15日印发—4-附件1:“政采贷”操作流程“政采贷”操作流程供应商注册登录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后合同备案前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后合同备案前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及合同备案后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及合同备案后供应商合同融资预申请(最多三家银行)供应商合同融资预申请(最多三家银行)采购人合同备案后采购人合同备案后供应商正式申请贷款供应商正式申请贷款供应商直接申请贷款供应商直接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审查审批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审查审批发放贷款合同履约验收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人在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款项采购人在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款项金融机构回款-5-附件2:承接银行联系方式兰州银行陇南分行石经理:18193981010甘肃银行陇南分行庞经理:18139399898金桥村镇银行司经理:13993900669邮储银行陇南分行段经理:18993928129农业银行陇南分行李总:13993966498建设银行陇南分行毛经理:13830929935工商银行陇南分行李经理:13993925895中国银行陇南分行刘经理:18293929500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潘经理:13993940336兰州银行陇南分行石经理:18193981010甘肃银行陇南分行庞经理:18139399898金桥村镇银行司经理:13993900669邮储银行陇南分行段经理:18993928129农业银行陇南分行李总:13993966498建设银行陇南分行毛经理:13830929935工商银行陇南分行李经理:13993925895中国银行陇南分行刘经理:18293929500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潘经理:13993940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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