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护顶路(天堂村至罗家岭段)改建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安岳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算金额487.6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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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小华:13508049247

正文内容

安岳县护顶路(天堂村至罗家岭段)改建工程比选公告 安岳县护顶路(天堂村至罗家岭段)改建工程安岳县护顶路(天堂村至罗家岭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2-512021-04-01-985724】FGQB-00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川投资备【2202-512021-04-01-985724】FGQB-0025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安岳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全长1.193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0m,项目设计方案:对K1+237.25-268.75及K1+532.15-587.65较为严重的路基病害,设置抗滑桩共计16根,整治长度共计87米,排水沟280米。将原碎石过渡路面改造提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对原土边沟采用C20混凝土进行硬化,在回头弯处设置排水沟,用以将边沟水引排至路基外 2.4 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487.6824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487.682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公路桥梁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①“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证书截图和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和职称任职红头文件,③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公示查询截图);2.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①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和职称任职红头文件,②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公示查询截图)3.配备的以上人员中至少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职称。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被举报弄虚作假的,比选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2.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3.申请人“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分不低于95分,4.申请人单位须提供拟任本项目全部人员社保证明。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4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8月26日16时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8月26日16时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安岳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刘小华 电 话:13508049247 传 真: 2022年08月2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