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100457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09:57:5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东星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78万元
代理单位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临沂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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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25151075

正文内容

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300000202401004577A_001_003 二、合同名称: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00000202401004577 四、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北京路交会处路西 联系方式:8606689 供应商(乙方):山东星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59号山东物业创新产业园区项目A栋905室 联系方式:157251510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 1 18.781004 18.78100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临沂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00000202401004577A_001计划编号:37130000022400520240022采购人: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应商:山东星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十月一十二日第一部分合同书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甲方)所需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经以(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1004577)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山东星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8万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元整。乙方开户单位:山东星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东支行账号:37050161555200000736五、付款途径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11.8万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作为预付款。每月10日前供应商提供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发票,每月根据考核情况据实支付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支付按季度结算,结算时间为季度末。六、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按月支付。七、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2.交付地点: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此页为签署页,无其他内容----------------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签订日期: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经评审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6.“采购文件”指发布的本项目采购文件。7.“响应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甲方接受的响应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1)。三、合同价格: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8万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元整。其中包含维修基金共175270.8元,包含场区内水电暖配件更换、空调设备维修、消防设施维修更换等,场区内的小修、养护的材料、空调设备配件、消防设施更换产品及配件采购前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认,否则不予认可,所有采购的维修材料及更换配件产品,必须是国标产品。合同金额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维修基金、工人工资、社保、福利、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必要的专用工具和耗材费用,本项目投入设备的摊销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注:乙方需一次性置办日常维修用各种工具用具及日常保洁的各种日常消耗品,以上用品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四、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11.8万元作为预付款。剩余甲方每月物业管理费83727.43元,每月根据考核情况据实支付物业管理费。前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从预付款中扣除后据实结算,维修基金的支付按季度结算,结算时间为季度末。(因财政集中支付障碍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服务费延迟支付,不受此限,也不应视为甲方违约,但采购人应尽快办理)。五、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2.交付地点: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6.乙方保证因乙方过错发生火灾及其它意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盗窃、因乙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的任何甲方、乙方及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事后造成的经济损失。七、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的附件1服务内容和范围,如服务不符合附件1内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甲方三次发出通知乙方无正当理由仍拒不改正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标的的5%承担违约责任。(2)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3)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4)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并解除合同。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3.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4.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5.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十一、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二、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三、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开水间及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干净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地面干净有光泽。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垃圾桶及果皮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宣传栏等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消防栓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垃圾清运、处理工作:(1)每天定时清运、处理垃圾至少2次。(垃圾较多时适当增加清运次数)(2)将物业项目内所有桶内垃圾清理干净封好胶袋口。(3)垃圾清运处理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应符合山东省有关法规规定。服务标准:垃圾的清运、处理,由物业公司协调,垃圾清运点四周必须无散落垃圾、无异味,必须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所有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清洁人员每天定时到各点收集废纸及可再生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二)维保维护工程方面(一般维保人员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等适合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上岗)2.1院内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全天24小时值班(消防中控室值班、维修人员值班)、专业维保(空调维保、消防设施维保)、公共设施维修(水、电、暖、照明、净水等设施维修)。服务标准:保障服务区域所有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各种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记录保持完整,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巡视工作,夜间巡逻每小时一次,做好相应记录。所有服务区域内维修(门、窗、墙、棚顶、照明、纱窗、窗帘等),防水(楼顶、楼体、下水道、化粪池、路面)等维修。注:消防设施维保必须由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公司实施,消防维保人员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上岗、空调维保人员必须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等上岗,否则招标人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维保维修基金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据实结算。2.2建筑物日常维修、养护、管理。2.2.1房屋建筑物:楼盖、房顶、地面、外墙面、承重墙体、墙台面及门窗、走廊、楼梯、通风道等日常养护维修。2.2.2大修、装修的施工管理配合与相应水电使用管理与安全管理。(三)公共设备维护、保养3.1公共设备维护、保养的范围:泵房、配电房、给排水、服务区域内所有建筑物设施、部门。有专业或资质要求的工作岗位,其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与山东省相关要求。消防控制室、中央空调机房、电梯等配合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管理。3.2给排水、供水系统: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计划及总体节能计划;节约用水,防止冒、滴、漏,大面积跑水事故的发生;每日记录水表数量,及时掌握用水情况。保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水泵运转情况;定期检修维护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水表等,保证其正常运转;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转,防止阻塞;服务标准:每日一次对给水系统进行检查巡视,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机电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每月检查、保养、维护、清洁一次,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维修合格率100%;给排水系统发生事故时,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一般事故的抢修做到不过夜;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质检局校验。3.3机电、照明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对服务区域内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照明装置、电子屏、电脑、打印机、音响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年度总体节能计划。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制度。供电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有人员值班,做到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显示灯完好;电气线路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线路负荷要满足用户的要求、确保发配电设备安全运行。停电限电与管理及时协调,事先出通知。对临时施工工程有用电管理措施。发生特殊情况,如火灾、地震、水灾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对路灯、草坪灯电源的操作,保证供电正常。确保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及专用照明灯管、灯泡完好,发现损坏,及时调换。密切监视和掌握电梯的运行动态,及时与管理部门沟通做好需变动的电梯运行的调度、管理工作,出现故障及时报修。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台账、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小时,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完全;管理和维护好楼宇灯光亮化的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供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9%、弱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8%。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雨季前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查,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3.4空调运行维护做好院内各科室空调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服务标准: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定期检查循环泵,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油、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定期对滤网等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定期对空调进行检查,紧固服务标准;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定期对空调设施设备进行能耗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在每个供冷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严格仔细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空调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实施维修,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100%。(四)秩序管理(保安、消防控制室、维修等值班人员)提供秩序维护服务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并在其规定的权限内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如下:4.1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全天候提供秩序维护服务。4.2巡视公共财产:院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看管;4.3秩序巡逻范围包括公共通道、中心各楼层、机房。4.4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及时报警,并配合***门进行处理。4.5秩序维护人员文明上岗,礼貌待人,爱护公物,工作时须按规定统一着装,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保持大门口和值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杂物。值班室内外物品必须整齐、整洁。4.6负责大门的守卫值班工作,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严防不法人员混入。有人员或车辆进出门口时,警卫人员必须主动起立并询问、检查、登记,严格出入手续,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必须认真识别和防止外来人员在办公楼、宿舍区等场所出售、促销商品或进入办公楼、宿舍区等场所叫卖、推销商品、发放广告。4.7上下班髙峰期间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外立岗,必须按规定交接班,交接时双方对值班室内的一切物品和当班情况必须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当班有必要传达和提醒下班注意的事项),交接班时须提前10分钟。4.8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4.9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全天候提供维护服务,每日填写消防控制室各类值班记录。4.10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制定防火、浸水、电梯困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每年至少组织消防演练两次。4.11每月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新到期的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区域、消防器材责任到人。服务标准:对物业区域安全状况进行24小时监控,保持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安全;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防检查记录保持完整,中控室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好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夜间巡逻每小时一次,做好相应记录。(五)其他事项5.1以上所有岗位不能兼职、必须按照岗位人数配备人员,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上岗。5.2物业档案资料管理。5.3周边地区事务性联络工作。5.4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招标补充承诺。5.5提供一本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5.6成交供应商配岗人员及服务事项未达到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的,采购人视情况有权扣除或暂缓拨付相关物业费用,直至成交供应商方整改完成。若不积极整改影响运行或采购人正常工作,可视为其单方面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5.7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成,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8所有物业相关人员与物业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所有物业公司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物业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均由物业公司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以保证采购人在物业公司与物业人员产生争议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附件2:人员配置明细序号岗位人数要求备注1项目经理1人年龄45周岁以下,项目经理从业五年以上,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服务期间项目经理的更换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特殊情况或采购人要求辞退更换的除外)。2保洁员14人年龄55周岁以下,相貌端庄,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儿童区11人;办公区、受助区2人;室外保洁1人);视具体工作要求随时可调整。3维修员2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证)》,男性,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无不良犯罪记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共设施维修、办公电子设备维护、消防设施维保、空调设备维护)。4中控室值班员5人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作风正派,责任心强。5保安员3人55周岁以下,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备注:所有人员无重大疾病史和传染病史,无残疾及其他生理缺陷;乙方指派人员时均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所有人员均不得与招标方工作人员有亲属及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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