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迁移异地保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勘查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及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1 16:33: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9.90万元
代理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残垣迁移异地保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勘查设计
联系方式
  • 范大炜:0717-6385063
  • 唐湖缘:15872675488

正文内容

附件.pdf 宜昌城发YICHANGCITYDEVELOPMENT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垣迁移异地保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勘查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及成交结果公示、项目概况皂角树民居和伏波宫残迁移异地保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勘查设计于2024年1月17日在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企业场外公开比选公告,2024年1月25日在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牛郎山左侧门上3楼)进行开标、评审。采购人根据比选委员会递交的评审报告,现将成交候选人及成交结果公示如下:二、评审结果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成交候选人名称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阳市神驰古代工程研究所湖北固新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9000.00元696000.00元698500.00元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编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编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编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评标情况评审工作于2024年1月25日在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牛郎山左侧门上3楼)评标室进行,评审过程如下: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比选人名单: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阳市神驰古代工程研究所、湖北固新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1、形式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形式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资格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资格性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性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响应性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详细评审比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三、评审结果: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当阳市神驰古代工程研究所评审工作于2024年1月25日在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牛郎山左侧门上3楼)评标室进行,评审过程如下: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比选人名单: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阳市神驰古代工程研究所、湖北固新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1、形式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形式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资格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资格性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性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响应性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详细评审比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三、评审结果: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当阳市神驰古代工程研究所评审工作于2024年1月25日在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牛郎山左侧门上3楼)评标室进行,评审过程如下: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比选人名单: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阳市神驰古代工程研究所、湖北固新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1、形式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形式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资格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资格性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性审查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3家单位响应性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详细评审比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三、评审结果: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当阳市神驰古代工程研究所第三成交候选人:湖北固新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代表:范大炜代理机构人员:唐湖缘拟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北鸿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格:699000.00元公示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日三、异议与投诉比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质疑时请通过招标采购平台上传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比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向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或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联系人:范大炜4578联系电话:0717-6385063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联系人:唐湖缘联系电话:158726754883、监督部门: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联系电话:0717-633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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