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05-11月文印费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2412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8:03: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十堰市柳林文化社中标金额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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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66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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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412001 二、合同名称:印制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12001 四、项目名称:202405-11月文印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本级 2、地址:北京中路8号 3、联系方式:8666837 4、供应商(乙方):十堰市柳林文化社 5、地址:湖北十堰市 6、联系方式:81113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405-11月文印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4654.8元 5、合同金额:4.4654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履约地点:按合同要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4-0153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柳林文化社文印费合同2024年度.pdf 印制合同甲方: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乙方:十堰市柳林文化社根据《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甲方把日常印刷材料交给乙方印制,其中包括:打印、输出、复印、印刷、装订等。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1、验收方法:由甲方进行商品验收。甲乙双方发生质量争议,以湖北省十堰市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为准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商品不符合要求,应妥善保管,并在2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再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日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负责处理。二、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符合要求后付款。三、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2、乙方提交商品不符合规定的(无论是生产原因,还是包装运输造成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重新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支付费用,因此造成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四、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一1一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十堰市柳林文化社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刘秀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8111361户名:户名:十堰市柳林文化社开户行:开户行:工行燕林支行账号:账号:18108196090200012932023年12月29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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