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HZGH-2026-GC-C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 14:22: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预算金额88.90万元
中标单位莱茵德尔菲电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40万元
代理单位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电梯
联系方式
  • 曾先生:13879455157
  • 胡先生:15979170455

正文内容

内容: [广昌县]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GH-2026-GC-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234000.00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莱茵德尔菲电梯有限公司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供应商名称:莱茵德尔非电梯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人:刘晴云;供应商联系电话:18870879537;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湖东路9号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庙前排组 联系方式:13879455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68号(钧天,城市旗舰)2幢D1-10室 联系方式:15979170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879455157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490.00元 竞争性谈判文件挂网版本-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pdf 中标通知书.pdf 电子化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GH-2026-GC-C001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抚州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说明三、谈判文件四、响应文件的编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六、谈判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十、询问和质疑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十三、附则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谈判响应书格式2.开标一览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格式4.开标一览表明细格式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7.其他证明资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二、采购要求第一章谈判邀请项目概况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GH-2026-GC-C001项目名称: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88.9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3.4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抚广购[2026]J10100008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4台33.40万元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并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2)供应商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3日0:00至2026年03月25日23:30(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广昌县政府大楼一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谈判。五、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广昌县政府大楼一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谈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2.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谈判,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谈判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58188507。6.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庙前排组联系人:曾先生联系方式:13879455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68号(钧天,城市旗舰)2幢D1-10室联系方式:159791704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59791704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22.1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3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43.2.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5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69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采购货物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5谈判保证金:参照《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816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天918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供应商还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1019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11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参加评审、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的认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为:电梯。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28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33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1435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本项目按广府办字[2022]178号规定“招标代理费用计费标准不超过赣招协字[2021]07号相应计费标准的50%”执行。15不见面谈判特别事项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谈判,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如供应商未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则响应无效。如到开标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15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谈判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供应商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采购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授权委托人也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任何材料原件,由供应商自行将参与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原件(含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响应无效;5、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6、意外情况的处理:谈判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谈判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谈判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谈判,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谈判。(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如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58188507。二、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有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2.3供应商: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证书,并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谈判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谈判文件:指本项目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2.5响应文件:指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3.2联合体参加谈判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成交后,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它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4.谈判费用4.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6.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10.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1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1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10.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10.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文件)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3谈判保证金凭证8.4联合体协议(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8.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采购的货物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9.1中小企业参加谈判9.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谈判(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参加谈判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9.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响应时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8-1)。9.2监狱企业参加谈判9.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9.2.2监狱企业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9.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9.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谈判9.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9.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9.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zcfg/mof)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9.4.4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认证机构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9.4.5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9.4.6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谈判享受的政策9.5.1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提示10.1谈判文件中,注明采购国内产品的,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0.2谈判文件中注明进口产品的,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10.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10.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10.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0.6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的构成12.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谈判响应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明细表(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7)其他证明资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3.证明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有关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货物和有关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有关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4.谈判报价14.1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14.2供应商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14.3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5.谈判保证金15.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5.1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7.响应文件的规定17.1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7.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7.3电报、电传、传真等非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规定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否则响应无效。19.线上签到19.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20.迟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均将被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21.2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六、谈判22.谈判组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谈判,注意事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谈判小组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24.谈判程序24.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或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解密后经雷同性比对机器码显示爆红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在系统中退回其响应文件。24.2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并确定谈判内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资格。(2)谈判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谈判文件存档。(3)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3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2)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3)未提交谈判响应书;4)未提交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明细或分项报价表;5)开标一览表明细或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6)未提供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未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9)谈判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谈判;10)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11)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12)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的或各品目报价超过了相应品目采购预算;13)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3)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24.5谈判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在线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6谈判文件修正(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要求中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在线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线上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4)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谈判内容做记录。谈判小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24.7最后报价(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最后报价如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6)本项目最后报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由供应商登录供应商身份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磋商/谈判二次报价”中填报,进行电子签章后提交。参与本次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需进行本项目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长为2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长内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为退出谈判(系统发生意外情况除外)。25.与谈判小组的接触25.1除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外,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私下接触。25.2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终止谈判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谈判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7.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7.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4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后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29.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成交通知书30.1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如有)31.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31.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谈判后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处理。32.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十、询问和质疑33.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4.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4.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对谈判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谈判文件的凭证。34.6质疑函接收方式34.6.1对谈判文件质疑接收部门: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3879455157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庙前排组邮编:34499934.6.2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3879455157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庙前排组邮编:344999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5.采购代理服务费35.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35.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5.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6.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十二、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36.意外情况的情形36.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37.意外情况的处理37.1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三、附则38.解释权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即CNY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五、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付款进度和方式1.合同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采购需求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付款价以合同价为准,含各类税费且不再支付因不符合安装要求进行返工等因素造成的其他费用。2.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设备合同价款的30%,电梯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合格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日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由此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售后服务期免保3年加质保3年,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期内,乙方提供即时响应服务,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特殊要求除外),即由乙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维护。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因素,乙方免费更换配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八、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九、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质量标准设备完成安装并经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所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标准及其设备使用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取得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资料视为合格。十一、安装调试及货物验收1.安装:1.1货物到现场后,由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乙方和相关人员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等进行检查,经双方书面确认初验合格后开始安装、调试。1.2所有货物、材料均须由乙方送货到现场并负责安装,必须出示产品合格证和原厂随货清单。乙方应派熟练的工程师现场进行安装,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乙方应在3天内免费更换其不合格产品,使之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1.3安装施工前乙方需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签字盖章交予甲方,施工过程中,货物材料等的堆放符合甲方要求、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2.验收: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并通知甲方对货物开箱时进行开箱验收。2.2乙方应根据合同、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要求完成项目产品的安装、调试,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对采购人用户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的免费培训(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行试用时间满足甲方要求方可进行初次验收。试运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初次验收材料,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按合同、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约定对此项目进行初次验收。(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初次验收材料之日起,采购人在7日之内完成项目的初次验收)。2.3设备完成安装并经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所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标准及其设备使用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取得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资料视为终验合格。2.4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或用户。2.5验收依据:《产品检验通用技术要求》和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2.6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人员或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验收或检测。检测费用、验收小组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如货物未能通过检测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相应货物直至达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十三、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签章)年月日格式1.谈判响应书致: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有关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的扫描件:1、谈判响应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表明细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技术文件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0、其他证明资料11、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2.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90天。5.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日期:格式2.开标一览表供应商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格式制作格式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格式制作格式4.开标一览表明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是否属于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填表须知:详见注1填表须知:详见注2合计:(大写)¥:(小写)注:1、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需提供)3、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格式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技术规格响应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说明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2、如有未填、漏填在上表中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3、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签章:格式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2、如有未填、漏填在上表中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3、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签章:7.其他证明资料格式7-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经营范围备注注:企业规模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比对并如实填写。供应商签章: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及风险提示:(一)填写指引:1、投标人在填写时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不得随意变更格式。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承接服务的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本格式。3、填写需参考的相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详见下述附表)4、具体要求:(1)第一处,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和项目名称。(2)第二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采购具体品目的名称,如是单品目,直接填写项目名称或品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中填写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件表”中列明的行业,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进行填写。(3)第三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服务的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服务的企业相关信息,数据务必向承接服务的企业进行核实;如是多品目,须填写每一品目的承接服务的企业信息。如承接服务的企业是投标人,则填写投标人信息。(4)第四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确定承接服务的企业类型并填写。(5)填写内容应一一对应,不能漏填或误填。5、允许联合体参加或合同分包的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协议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并在“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合同分包内容。(二)风险提示1、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必须如实填报,中标人享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本身为中小企业,但存在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也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摘要)一、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四、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格式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格式8-4.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的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属于品目清单的产品无需提供,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说明: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9.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10.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3)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函(见格式10-1)扫描件,可不再提供10-2至10-6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谈判文件另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5)采购人有权在确定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10-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10-2.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1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10-3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谈判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谈判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谈判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谈判前三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1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文件10-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10-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10-5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谈判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谈判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10-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10-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10-8.谈判保证金凭证(见格式,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9.制造商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10-10.其他证明材料(见格式)格式10-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日期: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委托(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格式10-8谈判保证金凭证1、采取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的保证金;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盖章的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2、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保函扫描件,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函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3、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电子保单的,需能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权)或保单申请网站验证查询,如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单。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电子保单的打印件的扫描件,并附查询网址或查询二维码。4、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保函扫描件。5、采用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扫描件。说明:项目属地行政监督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备注:(1)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谈判有效期,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2)未提供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3)所提交的原件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封存,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领取手续退回原件。10-9制造商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致: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我们(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将以我方的产品对贵公司的谈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我们特作如下说明:(1)同意(贸易公司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制造商名称)的(产品名称、型号)参加贵公司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并在成交后向我方购买相关产品。(2)(贸易公司名称)在成交后,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3)我们将依法承担制造商的责任。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签章:制造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签字人签名或签章:签字人签名或签章: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内名称容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数量详见第五章中“采购要求”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中“商务条款”备注二、采购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名称: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2.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庙前排组。二、项目内容1.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电梯设备需求,对农业技术培训综合楼供应电梯。2.项目竣工后提供完整的电梯深化图纸。3.安装过程中部件摆放要符合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要求。4.安装合同价含安装及搬运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5.安装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对电梯线路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测试。如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现场安全实际进行局部改造和调整。6.更新改造后确保经过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的相关报告及证书。三、设备参数:(一)采购一览表梯号电梯类型技术参数层站门/提升高度数量DT1~DT2乘客电梯详见技术需求及标准功能3/9m2CTDT3~DT4杂物电梯详见技术需求及标准功能3/9m2合计4(二)技术需求1、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产品规格基本规格系统梯号:DT1,DT2(综合楼)货物名称:无机房乘客电梯载重:1000kg速度:1m/s服务层站:1/2/3提升高度:H=9m单双通:单通曳引机: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控制方式:单台操作系统:全电脑全集选方式控制系统:先进的模块化电脑软件控制系统,串行传输通讯网络系统拖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无齿拖动系统门机:中分变频门机曳引机位置:井道顶部机房内井道及轿厢尺寸井道尺寸(宽×深):2650mm(宽)×2400mm(深)轿厢尺寸类型:内(净)尺寸轿厢尺寸(宽×深):1600mm(宽)×1500mm(深)×2400mm(净高)轿厢净高:2400mm开门净尺寸(宽×高):900mm*2100mm顶层净高:4800mm底坑深度:1650mm轿厢装潢轿厢两侧壁:1.2mm发纹不锈钢轿厢后壁:1.2mm发纹不锈钢轿门材质:1.2mm发纹不锈钢光幕保护:光幕照明设施:高效节能专用灯具,LED灯照明通风设施:低噪音风机通风通讯设施:隐藏式对讲装置检修设施:位于轿厢操纵箱下方操纵盘型号:整体式操纵箱面板材料:发纹不锈钢显示类型:6.4英寸黑底白字液晶显示按钮类型:不锈钢盲文按钮,登记带灰光高亮显示外呼面板材质:所有层为发纹不锈钢面板材质显示类型:4.3英寸黑底白字液晶显示厅门及门套厅门材质:1.2mm发纹不锈钢×1,1.2mm喷塑钢板×1厅门类型:所有层为中分小门套材质:1.2mm发纹不锈钢×1,1.2mm喷塑钢板×1电力提供动力电源:电压:380V频率:50Hz相数:3相5线制,零线和地线始终分开照明电源:电压:220V频率:50Hz相数:单相执行的主要标准1、《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23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3、《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及尺寸》GB/T7025.1-2023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235、《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236、《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2023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8、《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249、《电梯曳引机》GB/T24478-2023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5194-201011、《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21739-2008其他相关标准产品规格基本规格系统梯号:CTDT3~DT4(综合楼)货物名称:杂物电梯载重:200kg速度:0.4m/s服务层站:3/3/3提升高度:H=9m单双通:单通曳引机: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控制方式:单台操作系统:全电脑全集选方式控制系统:先进的模块化电脑软件控制系统,串行传输通讯网络系统拖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无齿拖动系统曳引机位置:井道顶部机房内井道及轿厢尺寸井道尺寸(宽×深):1450mm(宽)×1235mm(深)轿厢尺寸类型:内(净)尺寸轿厢尺寸(宽×深):1000mm(宽)×1000mm(深)×1200mm(净高)轿厢净高:1200mm开门净尺寸(宽×高):980mm(宽)×1150mm(高)顶层净高:4500mm底坑深度:1000mm轿厢装潢轿厢两侧壁:1.2mm发纹不锈钢轿厢后壁:1.2mm发纹不锈钢轿门材质:1.2mm发纹不锈钢照明设施:高效节能专用灯具,LED灯照明通风设施:低噪音风机通风通讯设施:隐藏式对讲装置检修设施:位于轿厢操纵箱下方厅门及门套厅门材质:1.2mm发纹不锈钢×1,1.2mm喷塑钢板×1厅门类型:单扇外敞小门套材质:1.2mm发纹不锈钢×1,1.2mm喷塑钢板×1电力提供动力电源:电压:380V频率:50Hz相数:3相5线制,零线和地线始终分开照明电源:电压:220V频率:50Hz相数:单相执行的主要标准1、《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23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3、《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及尺寸》执行的主要标准GB/T7025.1-2023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235、《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236、《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2023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8、《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249、《电梯曳引机》GB/T24478-2023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5194-201011、《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21739-2008其他相关标准2、乘客电梯标准功能无机房乘客电梯标准功能表1.安全回路保护37.禁止外呼功能73.满载直驶2.门联锁保护38.称重装置74.满载指示3.抱闸检测保护39.轿厢上行超速保护75.楼层信号自动校正4.抱闸失效力矩保持40.限速器76.运行曲线自动生成5.端站减速监控41.限速器涨紧轮安全触点77.停电恢复自动校正6.限位保护42.安全钳触点78.修正运行7.极限保护43.逆向运行保护79.井道参数自学习8.光幕保护44.防打滑保护80.轿内反向指令消除9.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45.防溜车保护81.呼梯按钮嵌入自诊断10.超速保护46.抱闸力自检测82.故障记录和诊断11.低速保护47.钢丝绳打滑检测83.干扰评价12.超载报警指示48.环境温升自适应84.编码器评价13.接触器保护49.压降自适应85.输入口干扰评价14.故障时自动靠站50.检修运行86.电动松闸15.电梯受阻保护51.自动运行87.救援超速保护16.警铃呼救52.司机运行88.轿厢意外移动保护17.轿厢应急照明53.消防返回89.轿门开门限制装置18.缺相保护54.基站锁梯90.旁路运行19.关门时间保护55.全集选运行91.门锁短接检测20.重复关门56.本层呼梯开门92.关门等待取消21.控制系统自诊断57.误登记取消93.电网异常检测22.电梯待机自检58.运行状态显示94.开门故障保护23.变频器过热保护59.机房选层和开关门95.紧急电动运行24.电梯驱动过电流保护60.轿厢位置指示96.开门保持时间智能调节25.电梯驱动过负载保护61.运行方向指示97.消防状态提醒26.主回路故障保护62.内呼登记指示灯98.智能舒适运行27.CAN通讯故障保护63.外呼登记指示灯99.静态定位功能28.门开关故障保护64.关门按钮响应指示100.显示节能29.起动转矩预置65.开门按钮响应指示101.检修零速停车30.轿门限位开关66.安全回路工作状态显示102.五方对讲31.电梯主开关67.通讯总线工作状态显示103.提前开门功能32.轿厢照明主开关68.门机状态显示104.再平层功能33.禁止开门69.群控开通显示105.语音报站34.底坑急停开关70.电梯状态显示106.语音安抚35.控制柜急停开关71.通电自动开门36.轿顶急停开关72.闲时轿厢内照明及风扇自动停止杂物电梯标准功能表1、电源缺相保护2、电动机过流过载保护3、触点粘连保护4、运行时间过长保护5、防终端越程保护6、层站呼梯服务7、层站登记指示8、检修操作(三)商务条款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进度和方式:3.1合同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采购需求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付款价以合同价为准,含各类税费且不再支付因不符合安装要求进行返工等因素造成的其他费用。3.2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设备合同价款的30%,电梯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合格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日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由此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设备合同款项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无质量及违约问题,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成交通知书莱茵德尔菲电梯有限公司: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GH-2026-GC-C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抚广购2026J000206952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台4电梯电梯采购,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莱茵德尔菲电梯有限公司234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西华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机构(盖章):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日期:2026年03月27日日期: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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