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XXTJS023-00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07:02: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0万元
代理单位星投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预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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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04 16:18:16 采购计划编号:441284-2023-03084 预算金额:156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星投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XTJS023-004 二、合同名称 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XTJS023-004 四、项目名称 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方式:0758-3121951 供应商(乙方):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事祥园路 8831幢3层302 室 联系方式:147481820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包8) 1(项) 1,500,000.00 1,500,000.00 合同金额: 1,5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SHPS2024-008采购计划编号:441284-2023-03084项目编号:XXTJS023-004项目名称: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1甲方(委托方):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乙方(服务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及“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TJSO23-004)、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元)人民币。最终结算金额需结合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奖惩制度及项目分配制度等综合因素确定。2.乙方若在三年服务期内因违反招标文件、甲方制定的考核管理制度、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被取消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服务期限:三年,自2024年3月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二、总体要求1.甲方按财政部门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结算评审管理,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采取把部分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评审等工作委托具备优秀中介机构进行。具体包括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复审业务。2.服务范围、内容:对甲方委托的基建项目预算、结算进行造价评审,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的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评审及复审业务。3.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应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评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三、人员/设备要求乙方应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下类别委托的评审业务和复审业务:1.乙方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以满足甲方对土建、市政、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水利、公路、电力、土地整理、垦造水田等专业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需要。2.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拟配备本项目的人员详细情况,内容包括:评审人员姓名、年龄、专业、执业(专业)资格证号、职称。如需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且更换人员须与原选派人员具有同等的资格条件。3乙方必须具有保证满足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造价评审管理软件。四、详细服务要求、服务流程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算、结算评审业务。乙方须将本单位评审人员的有关情况、资格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审查备案。2.乙方接到甲方委托的评审资料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规范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并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规程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及时向甲方提出评审意见,并随时准备好接受由甲方组织的现场核查和复审。3.乙方出具初步评审意见后,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未能进行合议会审,而施工单位又没有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通过甲方发出书面催询,并将情况向甲方通报。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单位仍未作出回应的,乙方可单独向甲方提交初步评审意见。4.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四会市的实际情况,乙2方接到评审委托后,除甲方有特别的约定外,须在下表约定的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任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工程报审造价工程预算审核(工作日)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日)100万元以内的(含100万元)58100-500万元(含500万元)715.元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018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1522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182510000万元以上2230在评审过程中,如需补充个别资料,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向建设单位索要,乙方不能独自接受建设单位补送的评审资料,补充资料时间不计入项目审核时间。5.在评审过程中乙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合议会议会审时应到甲方办公室进行,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过甲方的认可。5.在评审结束时,乙方应及时将评审报告及评审的所有资料送回给甲方,经甲方复核后,送审资料由甲方进行整理归档。工作过程资料及成果资料要求的细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过程的审核痕迹资料。包括审核过程发现的问题与处理意见,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的中介单位、施工单位在协调、取证、对数等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2)对于技术交底各项要求的响应。(3)审核结果与报送结果差异的分析。应把差异的每项内容列举,并简要分析。(4)工程主要指标分析。(5)工程量复核计算稿。(6)现场勘察的照片。(7)按委托人格式要求提交审核成果资料(由委托人据实际情况而定)7.如乙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虚假的评审报告,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若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单方面决定终止委托关系。8.复审业务由甲方按复审要求制度安排复审。9.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评审费。五、分配办法:鉴于评审任务的特殊性,中标人评审任务分配原则,除按规定需回避项目外,评审任务根据中标顺序公平公正原则依次轮流分配,直至服务费达到服务合同控制金额或服务违约被终止合同,重点特急项目采用择优选择。若出现加急项目评审,采购人可结合中标人实际工作量,进行指定派任务,以确保加急项目评审及时完成。当中标人接受委托在审项目累计有3个逾期未完成时,采购人将暂停任务委托,待中标人3作出有效整改后再重新进入分配环节。为保证公平、公正地开展审核工作,任务委托应按下列要求实行回避(1)预算协审:项目概算编(审)单位、编制或初审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回避委托;(2)结算协审:项目预(结)算编制或初审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回避委托;(3)除对数和现场踏勘外,中标供应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与项目承包单位接触;在意见初稿出具前,不得与项目承包单位直接沟通,项目资料不清晰等问题应通过采购人联系项自建设(代建)单位解决。六、履约责任要求乙方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甲方委托合同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预算、结算的评审工作和复审工作,并接受甲方对其考核。对乙方出现评审质量问题、审核超时、复审错误、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对违约乙方按委托合同进行警告、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等处罚,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一)在从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接受第三方提供的资料。(二)乙方的评审结果出现主观差错,由甲方根据其主观差错率(以下简称差错率,差错率=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对单项造价成果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累计错误金额/单项造价成果金额:单项造价成果中同一子项经多部门审核发现错误时,按最大错误金额累计)的作如下处理1.以下情况属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差错:(1)图纸或签证资料不清晰或互相矛盾的地方未经核实,以暂估工程量或签证工程量或送审工程量计算而引起的偏差。(2)错套定额或计费程序错误。福(3)重复计价,如:多计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包干的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清单或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多计重复的签证、变更工程等。(4)工程清单中出现工程量计算错误、虚列项目、漏项漏量。(5)材料价格未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计价或未通过询价而自行估价引起的偏差超过材料价格5%(6)无定额可套且未对工艺进行核实而自行估价导致的工程造价偏差超过该单位工程造价10%或超过本次编审总造价的2%0。(7)已计算签证或变更增加工程,但未扣减对应的减少工程(无论须扣减的对应减少工程有无签证)。(8)编审资料与实际施工不符,且现场查勘明显可以发现的减少工程项目而未扣减的。(9)其它计算错误,如:点错小数点、汇总错误等。2.差错率在1%-3%以内的,如非故意行为造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否则,扣除咨询服务酬金的5%。3.3%4.误差率超过5%的(不含5%),中心将扣减本单项业务的全部评审费用,且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同时将误差情况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三)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或答复,导致咨询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自乙方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或答复的次日开始计算,以项目应付咨询服务酬金为本金,按照每日3%的比率计算违约金。(四)乙方在提交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初稿前,若依据材料不完整,应及时提出需补充资料的要求。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初稿提交后,甲方或审核单位发现造价咨询编审服务的依据资料不完整需相关单位补充时,由此造成造价咨询服务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自造价咨询服务规定完成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以项目应付咨询服务酬金为本金,按照每日3%的比率计算违约金。(五)在从事具体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如属甲方原因导致终止项目造价咨询,甲方向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支付该项目应付咨询服务酬金的30%作为违约金;如属乙方原因导致终止项目造价咨询,乙方向-4-甲方支付该项目应付咨询服务酬金的30%作为违约金。(六)在从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将取消乙方从事四会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责成其赔偿经济损失,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2.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甲方或相关用户单位利益。3.拒绝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4.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生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造价咨询服务。5.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构成恶劣影响。(七)在从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的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存在质量、进度等情况,由甲方依法进行处理。发现乙方的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方取消该从业人员的备案,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不得从事四会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根据第(二)条的规定,乙方同一从业人员由于评审质量原因,一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被处理的。2.根据第(二)条的规定,乙方同一从业人员由于资格原因,一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被处理的。3.乙方从业人员由于廉政或职业操守原因,被处理的。4.乙方同一从业人员由于擅自接收第三方资料的原因,或者乙方同一从业人员由于擅自与第三方联系一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被处理的。5.乙方从业人员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6.乙方备案从业人员涉足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被***门等执法部门处罚的。7.乙方备案从业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对乙方廉政与保密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2.为实施对乙方评审结果准确性的监督,甲方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人或由甲方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评审工作底稿等内容,甲方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3.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全过程管理等工作),乙方不得接受不同委托人的委托,即就同一项目不得既接受甲方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乙方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甲方提出回避审核业务的委托4.乙方及其评审人员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主动向甲方及甲方提出回避。5.乙方及其评审人员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包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甲方盖章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7.乙方对甲方委托的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八、对乙方的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应甲方的要求,签订采购合同。2.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合格的评审人员参加甲方的评审工作。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与监督,以及对其评审工作质量和履行协议情况的评定。在评审合同执行期内,如需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且更换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拟派评审人员具有同等的资格条件。53.对紧急项目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项目,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场所实行驻场评审,驻场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需在24小时内调整到位。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告知的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计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按照规范程序获取评审证据,编制评审记录。对评审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5.乙方不得将评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外泄。若乙方派出的评审人员与被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的关系,评审人员应当向甲方提出回避。6.乙方在评审过程中终止合同或评审项目完成后,要将实施评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甲方并签署资料移交清单,不得将参与评审工作的相关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评审事项无关的方面。7.乙方必须保证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稳定性。乙方评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评审人员。乙方未经甲方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评审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及存在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甲方将按照有关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8.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经济状况不良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中途退出的,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因乙方违约而使服务合同终止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合同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9.乙方对评审工作形成的各类评审报告、图纸清单及相关文件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承担保管责任,事项完结后及时清理归类并向甲方单位管理人员移交;需暂时留存的,必须报备甲方单位管理人员同意,方可留存。服务期限到期后或累计服务费用达到合同价后,仍有处于评审进行阶段尚未完成的项目,乙方应继续完成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资料保管义务。10.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核实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项目合同(合同自然终止),其中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对违法违纪的将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查处。(1)审核人员接受承包人及有关供应商的宴请、礼品或报酬的;(2)向施工单位及有关供应商等第三人索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的;(3)向施工单位等第三人提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各种要求的;(4)为同期在采购人履约的施工单位进行造价咨询服务的。(5)凭借本身的影响向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伍,向承包人推销材料的;(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采购人审计部门业务安排和管理的。(7)评审服务过程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九、项目说明及其他要求1.服务响应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时响应并派出人员到达现场。不合格的服务将被拒绝,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派出一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具备承接项目相应能力的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完成甲方授予的评审任务。。3.乙方必须具备完成各专业评审任务所需要的审核软件,如常用的广联达软件、易达软件、珠海纵横软件、同望软件、斯维尔软件、土整软件、博微软件(电力)、地形地籍成图软件等,并根据甲方评审任务的要求配备相应审核软件。如乙方以不具备上述审核软件为理由拒绝评审任务的,甲方则有权单方终止本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乙方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1)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具有丰富的工程预算、结算编审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①除熟悉一般土建、安装、装饰和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外,还对包括市政、电力、公路、水利等专-6业工程具备编审能力和经验,并具备柜应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或专家。②具有丰富的基建工程预算、结算编审业绩,且完成情况良好。③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④应熟悉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十、乙方工作承诺1.质量保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报告,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台法性负责。2.完成期限。按甲方委托合同给定的时间完成评审或复审工作,对中标人未能按甲方约定时间完成评审或复核工作的项目,同意按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3.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乙方不得接受不同甲方的委托,即就同一项目不得既接受甲方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乙方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甲方提出回避审核或复核业务的委托。4.做好保密工作。乙方对甲方委托的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内容、报告及结论需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给他人。5按甲方的规定,定期做好资料报送、审核资料等工作。6.同意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要求。十一、计费标准及报价要求1.服务费计费标准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计费出标准计费出标准计费出标准计费出标准计费出标准计费出标准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100-1000万元1000-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3亿元3亿元以上预算审核预算审核审定造价3.8%。3.1%2.7%02.2%。1%0.6%0-500万元2.8%2.8%2.8%2.8%2.8%2.8%结算开审核基本计费审定造价2.2%。1.8%1.2%0.9%0.7%。0.4%。500-1000万元2.4%2.4%2.4%2.4%2.4%2.4%结算开审核效益计费效益计费以总核减金额按以下规定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效益计费以总核减金额按以下规定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效益计费以总核减金额按以下规定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效益计费以总核减金额按以下规定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效益计费以总核减金额按以下规定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效益计费以总核减金额按以下规定差额定律累进计算结算开审核效益计费1000-2000万元1.9%1.9%1.9%1.9%1.9%1.9%结算开审核效益计费2000万元以上1.4%1.4%1.4%1.4%1.4%1.4%钢筋及预埋件计算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审定钢筋使用量(桩基础钢筋不计入钢筋抽料总重量)10元/吨10元/吨10元/吨10元/吨10元/吨10元/吨2.预算、结算造价评审:评审费用=按第1点服务费计费标准的应付费用x中标报价折扣率80%结算,计费标准中的计费基数为单项工程评审任务的审定总造价金额,结算审核中效益计费的计费基数=送审总造价-审定总造价。3.预算、结算造价复审:复审费用=按第1点服务费计费标准的应付费用×30%x中标报价折扣率80%结算,计费标准中的总造价为单项工程评审任务的审定总造价金额,结算审核的效益收费计费基数=送审总造价-审定总造价。4协议执行期内,乙方的中标折扣率不作调整。十二、服务费计提方法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服务费计费标准并结合投标折扣率作为服务费的计费依据,付费方式为每季度结算付款。乙方在每个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累计委托费用及相关请款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在审核完毕后结合上一季度的考核情况将实际委托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咨询服务收费已包含税金等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注:(1)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台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四、税金1.政府部门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2.政府部门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其他1.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2)本合同:(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回复等);(5)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本项目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四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乙方(盖章):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会市财政局大楼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1幢3层302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0758-3121951电话/传真:0571-87154862/0571-8715480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白马湖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18185000002182024年3月1日签约时间:8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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