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581-SZXY-G2024-005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9:0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7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
联系方式
  • 戴清:0512-52408615
  • 韩忆程:0512-5280803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 JSZC-320581-SZXY-G2024-005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9 13: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SZXY-G2024-0055 项目名称: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所需的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9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CA证书办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4、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常熟市尚湖镇永升路1号 联系人:戴清 联系电话:051252408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5号 联系人:韩忆程 联系电话:0512-52808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忆程 电话:0512-52808032 JSZC-320581-SZXY-G2024-0055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SZXY-G2024-0055项目名称: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五、开标与评标9六、定标12七、授予合同14第三章合同文本15第四章采购需求21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附件1开标一览表31附件2报价明细表32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说明33附件4人员设备情况表34附件5业绩一览表35附件6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36附件7其他37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8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附件10法人授权书40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41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附件13投标函43附件14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4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就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JSZC-320581-SZXY-G2024-005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1-SZXY-G2024-0055项目名称: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60000.00元采购需求概况: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所需的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12-913: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CA证书办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4、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常熟市尚湖镇永升路1号联系人:戴清联系方式:0512-524086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5号联系人:韩忆程联系方式:0512-528080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忆程电话:0512-528080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3.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招标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4.3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采购代理机构发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3636.00元整,一次性付清。账户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开户银行:常熟农商行开发区支行帐号:101280001017827625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1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补充通知”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3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投标函、服务(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5、报价明细表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5.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6、服务、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6.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6.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7、项目服务方案业绩情况7.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项目服务方案和关键技术问题及难点分析、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响应承诺等。7.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8、其他8.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0、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0.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2.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拒收3.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投标文件的修改4.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中国(江苏苏州)(https://credit.suzhou.gov.cn/)等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1.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存在下列依法拒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投标人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1.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3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质疑接收单位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5号三楼,联系人:韩忆程,联系电话:18915655067。潜在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将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服务(包含与项目有关的服务)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项目有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3.1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4、合同公示4.1采购合同将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三章合同文本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乙方: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如无可不填写)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SZXY-G2024-0055)政府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附件、附录、其他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服务: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担的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及相关工作。5、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内容1、服务内容: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所需的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检测且竣工验收合格。3、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第四条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项下合同金额为元。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款支付货币:(√)数字人民币,(√)传统实物人民币。2、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3、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分别结算。3.1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备案项目数进行结算,项目按批次到主管部门备案后,服务单位需提供备案稿报告、结算清单、与结算清单金额一致的发票同甲方进行结算,支付合同金额的70%;3.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通过评审后,服务单位需提供备案稿报告、结算清单、与结算清单金额一致的发票同甲方进行结算,支付剩余合同金额;4、对于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过程中,发现地块检测结果超标,应同甲方确认地块及超标问题。若扣除该地块不纳入调查评审范围,则按项目中地块比例扣除相应报告编制费及专家费部分,若扣除该项目不纳入调查范围,则扣除该项目报告编制费及专家费部分。注:(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执行2,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2)不满足付款方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第六条验收办法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甲方按照确定的验收方案或分期考核方案(包括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第七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1甲方权利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履约质量和进度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加强管理直至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1.2甲方义务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乙方权利义务2.1乙方权利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获得合同价款;乙方有权根据服务内容的需要,请求甲方予以配合。2.2除其他有关条款的约定外,乙方义务还包括:①乙方承诺参与政府采购时显示的服务能力不会减弱,包括服务人员团队人员不减少、服务资质不下降、团队具备的人才技能不下降。除了提升人员资质和执业等级(如有)或引进新的人才,如果乙方服务团队人员减少或资质下降人数超过的,视为乙方丧失提供服务的能力。②乙方应安排身体健康、品性良好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③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服务人员。④乙方应当及时响应甲方的服务需求,在甲方提出派员到场服务时,应当与甲方确定到场时间。甲方紧急服务需求时,乙方应在小时内派员到场。⑤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⑥乙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对由于服务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⑦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⑧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质量保证乙方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应文件的承诺予以确定。第九条违约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金额5%的违约金:1.1乙方服务团队成员未经甲方同意发生变更,经甲方要求恢复后,未在合理期限内(5个工作日内)恢复的;1.2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20%的;1.3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二人次的;1.4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1.5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一次的;1.6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1.7根据第七条乙方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结算当期服务费金额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在承担上述“1”项中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30%的;2、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三人次的;3、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经甲方指出后未能改正的;4、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二次的;5、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6、因乙方不当服务或服务人员违法,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7、乙方一年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达到三次的,或者因为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或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风暴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2、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全部争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说明1、采购内容:2024年度常熟市尚湖镇约300亩,约111个拟复垦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3、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5.1本项目合同款支付货币:(√)数字人民币,(√)传统实物人民币。5.2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5.3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分别结算。(1)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备案项目数进行结算,项目按批次到主管部门备案后,中标人需提供备案稿报告、结算清单、与结算清单金额一致的发票同采购人进行结算,支付合同金额的70%。(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通过评审后,中标人需提供备案稿报告、结算清单、与结算清单金额一致的发票同采购人进行结算,支付剩余合同金额;5.4对于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过程中,发现地块检测结果超标,应同采购人确认地块及超标问题。若扣除该地块不纳入调查评审范围,则按项目中地块比例扣除相应报告编制费及专家费部分,若扣除该项目不纳入调查范围,则扣除该项目报告编制费及专家费部分。注:(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执行5.2,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2)不满足付款方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最高限价为¥156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二、项目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1、项目范围:约300亩,具体以实地勘察为准。2、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和《农用地重点地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的技术规范,实施地块土壤填土层现状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走访调查、资料收集、土壤与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分析、现状调查报告编制。(二)服务要求:1、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要求1.1根据调查场地现状及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地块土壤填土层环境现状调查采样方案。1.2投标人应加强对检测、采样工作的管理,对采样、检测的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采购人将对投标人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责任。1.3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检测分析结果,出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1.4组织相关专家对本调查报告进行审查、评估。1.5专家评估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1.6将修改后的调查报告提交至环保、资规、农业部门备案。1.7调查须符合国家导则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范要求。1.8投标人应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和若干名项目组人员。参与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如在项目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均由投标人承担,不追究采购方责任。1.9其他要求序号采样数要求送检样品数要求检测因子1按照每宗地或单元至少取3 个,地形条件变化不大的补充耕地每增加1 公顷至少增加1 个样品本项目送检样品数不低于780个包括特征污染物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中的基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 中的土壤污染45项。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服务要求2.1、工作内容:(1)覆土技术指导及协助专家踏勘。(2)根据专家要求采样检测,并编制质量评定报告。(3)组织专家论证。(4)协助采购人完成入库。2.2工作要求:(1)土壤样品采集按照申请内容,根据项目所涉及地块的形状和大小逐一制定采样方案,采用“S”形法采集0cm~20cm深度不少于5个点的多点混合土壤样品。采样时要避开沟渠、林带、田埂、路旁等,地形条件变化不大的地块每50亩至少取l个;地形条件变化较大的地块每50亩至少取2个,具体采样方法按NY/T1121.1、NY/T1634方法操作,填写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单。(2)土壤样品检测必测项目土壤理化性质指标为PH值、容重、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和缓效钾(检测方法按照《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程》(苏农办[2农014]14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为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选测指标为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检测方法按照GB15618-2018标准执行)。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三优三保“拆旧复垦项目需加密采集土壤样品(5亩以上地块不少于10个点)。(3)耕地质量评定开展实地踏勘,根据《规范》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土壤剖面挖掘、土壤容重测定等工作,并拍摄踏勘、采样、地貌(灌排、道路条件及立地条件)等相关照片存档(照片应包含项目编号、地块编号、时间、GPS坐标等信息水印,便于识别),项目编号按照资源规划部门项目入库编号填写。(4)成果要求:(a)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单;(b)现场勘测情况表;(c)覆土检测报告;(d)耕地质量评定表;(e)耕地质量评定报告。3、项目要求3.1、上述相关检测工作须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单位不得与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应加强对检测单位、采样单位的管理,对采样单位、检测单位的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采购人将对中标人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责任。3.2、在服务期间,应按照相关规范妥善保管样品,样品保管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做好采样、检测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评定报告中体现质量管理情况,质量控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3.3、中标人需对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调查评定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中标人有泄密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省市有关项目政策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总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料收集与分析费、调查监测方案制定费、现场采样与勘察费、样品处理与检测费、调查报告撰写、人员劳务费、车辆使用费、成交服务费、后续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中标后,中标人提供服务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的合格正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5、中标人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注:“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其余的均为常规要求,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其在开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服务方案49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服务响应情况5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条款要求的(25条)得基本分5分;有负偏离的,每条扣0.2分。2项目总体服务方案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计划、服务响应方案、质量保证、与采购人的配合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空洞,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3资料收集组织实施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收集组织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拟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4现场踏勘组织实施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踏勘组织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拟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5现场采样组织实施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采样组织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拟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样品流转及分析检测组织实施方案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流转及分析检测组织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拟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7调查的质量保障措施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评定实施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定,1、拟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措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措施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方案措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措施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8调查实施的安全保证措施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评定实施的安全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1、拟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措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措施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方案措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措施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9调查报告编制框架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土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框架进行综合评定1、拟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框架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框架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方案框架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框架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10应急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有所欠缺的得1.5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11响应时间承诺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响应并到现场时间为X:X≤1小时,得1分;1<X≤2小时,得0.5分;2小时以上的不得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人员设备情况24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项目负责人6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指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工程等)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指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工程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硕士学位的得2分;具有学士学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3分;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注册相关证明材料。(2)上述人员以最高技术职称认定。2项目组成员161、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保类(指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工程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有1人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有1人得2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的有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3分。2、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保类(指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工程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硕士学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注册相关证明材料。(2)上述人员以最高技术职称计取。3设备配备情况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进行评定,配置齐全、技术先进的得2分;有所欠缺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综合能力17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业绩8根据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的耕地质量评定或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定,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商务响应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6分;有负偏离条款的,每条扣0.4分。3认证情况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三、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符合下列情形: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则不予认定。(5)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XY-G2024-0055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文件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说明(格式见附件)4、人员设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其他(格式详见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人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活动,法人授权书无需提供)4、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备注:1、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XY-G2024-0055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 元)附件2报价明细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元)分项价格(元)备注(一)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计(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小计合计总价(元)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服务的分项价格情况填写上述表格。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3、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4、“投标总报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说明1、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注:(1)投标人应根据“第四章项目需求”“二、项目服务要求”对照所能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表格不够可另接。2、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说明;3、资料收集组织实施方案说明;4、现场踏勘组织实施方案说明;5、现场采样组织实施方案说明;6、样品流转及分析检测组织实施方案说明;7、调查的质量保障措施说明;8、调查实施的安全保证措施说明;9、调查报告编制框架说明;10、应急方案说明;11、响应时间承诺说明;12、其他说明。附件4人员设备情况表一、人员一览表序号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从业年限备注1项目负责人2项目组成员3……456…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注册相关证明材料。2、表格不够可另接。二、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 量型 号购置日期是否自有备注注:1、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所投入的设备依次填报在上述表格中。2、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3、表格不够可另接。4、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附件5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实施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234……注:1、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的耕地质量评定或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业绩。2、请投标人提供上述一览表中主要业绩的合同(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证明材料。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附件6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条 定义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第三条 合同内容第六条 验收办法第七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八条 质量保证第九条 违约责任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附件7其他1、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根据“第五章”提供相关其他证明材料。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人员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人员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10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581-SZXY-G2024-0055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24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人授权书”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3投标函致: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320581-SZXY-G2024-0055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4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款支付货币:(√)数字人民币,(√)传统实物人民币。2、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3、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分别结算。(1)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备案项目数进行结算,项目按批次到主管部门备案后,中标人需提供备案稿报告、结算清单、与结算清单金额一致的发票同采购人进行结算,支付合同金额的70%;(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通过评审后,中标人需提供备案稿报告、结算清单、与结算清单金额一致的发票同采购人进行结算,支付剩余合同金额;4、对于拟开垦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过程中,发现地块检测结果超标,应同采购人确认地块及超标问题。若扣除该地块不纳入调查评审范围,则按项目中地块比例扣除相应报告编制费及专家费部分,若扣除该项目不纳入调查范围,则扣除该项目报告编制费及专家费部分。注:(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执行2,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2)不满足付款方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3上述相关检测工作须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单位不得与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应加强对检测单位、采样单位的管理,对采样单位、检测单位的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采购人将对中标人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责任。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的,该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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