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改建工程项目邀请随机抽取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9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预算金额5.4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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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巨校长:13855035289
  • 刘工:18355060168

正文内容

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改建工程项目邀请随机抽取公告 1. 招标条件 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改建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程序,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含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改建工程项目。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项目实施地点: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2.4招标控制价:54856.92元(含预留金0万元)。 固定发包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49371.22元(含预留金0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付款方式: 1)、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委托审计单位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等资料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以上均无息)。 2)、保修期内无偿保修(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标资格的要求。 4. 被邀请单位 1、安徽耀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海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启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本次项目开标时,被邀请投标企业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未被邀请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抽取。 5.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在教体局相关职能股室及监察委员会工作组监督下,招标人在被邀请的投标企业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即为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3日。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对清单控制价进行复核。中标人须在复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全程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简易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廉政投标承诺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主要材料清单; (1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7. 相关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请各投标单位登录邮箱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相关时间要求 招标公告于2022年10月18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内容有疑议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招标过程及内容无疑议;2022年10月25日15时00分在凤阳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开标(随机抽取)。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巨校长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855035289 电话:1835506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