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15:08: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预算金额146.8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
联系方式
  • 尹刚:0536-6702001
  • 张先生:15621788125

正文内容

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 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 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 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 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 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临朐县新华路 联系方式:0536-6702001 联系人:尹刚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 联系方式:15621788125 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 发 布 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 需求公示.pdf 采购公告.pdf (定稿监理、审计)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pdf (施工定稿)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pdf 不见面开标汇总.rar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需求公示采购单位:临朐县林业发展中沁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7月1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2、预算情况:预算资金: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财政资金283万元、自筹4.24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资金。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资金287.24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文件。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文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6.1工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6.3付款方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6.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2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三、论证意见无论证。四、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7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计四地址:临朐县新华路U联系人:尹主任联系方式:0536-670200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3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联系人:尹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联系人:尹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联系人:尹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联系人:尹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联系人:尹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监理、审计)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磋商评分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联系人:尹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监理、审计)采购人: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内容及要求3监理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审计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5监理、审计付款方式:本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按照结算值无息付清。(实际付款时间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决定。)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审计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提交服务成果结束。7磋商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8磋商保证金: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文件规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各供应商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磋商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问题汇总后于开标前5日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进行联系,由代理机构汇总后统一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答复(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的电子版,发送邮件sddcwf@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9(15621788125),同时将原件采用信函或直接送达形式至临朐县兴隆大厦1105室。答疑及澄清文件经有关单位同意后,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10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备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前经过系统上传12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13磋商原则: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评标原则: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包顺序为:监理标段、审计标段14“无直播不见面开标”的说明:(1)开标前供应商要提前登录系统,做好解密前模拟解密等准备工作。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后30分钟内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上述时间段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一般在2分钟左右,开标后30分钟非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8097130或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使用非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忘记CA证书密码、CA证书过期、CA证书未升级、投标人网络故障等。(2)开标后供应商必须时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评标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发送业绩确认”模块将业绩确认表(如有)发送至供应商端。供应商在“业绩确认”模块中,选择对应相应的项目,点“操作”按钮进入业绩确认页面,查看并确认内容及附件信息,若认同该业绩信息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我公司认同此业绩”,点击左上方的“同意”按钮;若不认同,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原因,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相关附件,点击左上角“不同意”按钮,等待再一次业绩确认。业绩确认须在10分钟内完成,未确认或多次不同意的经评审委员会出具统一意见不再进行业绩确认,视为认同业绩得分情况。14(3)供应商须认真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用于不见面开标和业绩奖项确认期间与投标人人员联系事宜,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请供应商保证该工作人员联系畅通。(4)各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期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以上资料原件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供应商自行到相关网站查看成交结果。15其他: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等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6报价注意事项:1本项目报价方式原则上不超过三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及最终报价采用在线报价【详见附件:《在线会话、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新版)》】,报价时长15分钟内有效,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每轮报价的准备工作。供应商若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各供应商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供应商学习、理解在线报价、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评审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要求为准。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且不能高于自身的前一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报价超过自身前一轮报价的,报价得分为零分(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变动的情况除外)。3、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如需与供应商交流沟通,一律采用“在线会话”方式,供应商仔细学习《在线会话、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新版)》(在线会话需电子签章)。应急情况: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经相关部门同意,本项目磋商评标活动可以改用人工方式进行,响应文件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为准。17质疑须知1、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1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另行提出的不予接受。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现场送达。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621788125,通讯地址:临朐县兴隆大厦1105室(2)线上质疑。质疑供应商进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交易乙方→“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的“提问/质疑/异议”模块,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规定的质疑格式向采购人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若质疑供应商同时提起“线上质疑”和现场送达的,质疑内容必须一致;若内容不一致时,以先收到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6、质疑答复。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收到供应商线上质疑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质疑处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会员登录(新版系统)→“质疑投诉”中的“质疑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质疑回复材料与纸质质疑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质疑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系统答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出现问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7、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分次提出的,不予接受第一次后的质疑。8、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临朐县财政局监管科电话:0536-6707139。9、供应商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线上投诉系统进行投诉,山东省政府采购线上投诉登录地址为:www.ccgp-shandong.gov.cn→进入系统登录-进入供应商系统→点击“线上投诉”,进入线上投诉模块→按照“项目基本信息-投诉人及投诉对象-质疑情况-投诉内容-投诉书及附件”步骤填写项目投诉所需要的信息项,进行投诉。18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18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供应商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疑义,要按前附表规定按时提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2、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本工作须知要求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阅读并掌握)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网上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磋商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人(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磋商文件下载”-“领取”-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三、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锁)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CategoryNum=048001)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投标人(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投标人(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提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一、说明1.1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磋商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1.2定义(1)采购人: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单位。二、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材料:监理标段:序号证明材料名称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3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详见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8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审计标段:序号证明材料名称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2提供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5《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7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①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到的所有证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上传的所有加盖公章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若因资料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清楚导致无效投标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②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或处在换证期的,则由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附在响应文件中。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监理资格审查1-9项缺少任意一项按无效标处理。审计资格审查1-8项缺少任意一项按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资料中第5项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为全外文的,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证书或证明材料。④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报价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投标)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人及借出资质单位三年内在潍坊市临朐县的类似项目的资格并予以公告(本条为实质性条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三、供应商的要求详见前附表。四、磋商费用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以下(服务类)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3、服务费费用账号:收款单位: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营业部账号:15443101040001324行号:103458344200备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五、磋商文件5.1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5.2磋商文件的解释与澄清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答疑澄清,应按前附表第9项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答疑澄清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充分考虑补充通知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限。(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六、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6.1.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员系统中提取;未登记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6.1.2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6.1.3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1.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给定的文本和表格如不适用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1.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监理: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为方便查阅,请编写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供应商基本情况报表(4)供应商业绩一览表(5)主要监理人员(6)监理大纲(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8)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有)(9)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若有)(10)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若有)(11)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有)(12)资格证明文件及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资格证明材料清单中所列的各项证明材料及打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13)售后服务方案(1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审计: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为方便查阅,请编写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供应商基本情况报表(4)供应商业绩一览表(5)主要审计人员(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7)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有)(8)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若有)(9)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若有)(10)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有)(11)资格证明文件及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资格证明材料清单中所列的各项证明材料及打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12)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提供)(13)服务方案(1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6.3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磋商有效期为6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延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不改变,并相应延续。6.4响应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6.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2)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其他轮次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3)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6.6投标报价说明(1)所有磋商报价一旦成交,除非项目有重大调整,该报价不再做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2)成本、包装、运输、验收、检验、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都认为已经包括在报价总价之中。6.7供应商的报价单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6.8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七、磋商及评审7.1磋商小组(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7.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检查指响应文件全部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7.3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进行合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每轮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报价方式原则上不超过三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为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轮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人设立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必须低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磋商不能成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7.4评审规则和评审方法7.4.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7.4.2无效报价的认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果磋商结果达不到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要求或报价超出预算投资的,磋商不能成交。7.5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推荐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排序。7.6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7.7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8开标会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见证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内容包括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号。7.9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限时30分钟)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7.10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表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7.11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未按规定报价者;(7)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8)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9)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1)供应商向招标方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4)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八、成交供应商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据磋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2.质疑和投诉1、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另行提出的不予接受。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现场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621788125,通讯地址:临朐县兴隆大厦1105室(2)线上质疑。质疑供应商进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交易乙方→“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的“提问/质疑/异议”模块,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规定的质疑格式向采购人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若质疑供应商同时提起“线上质疑”和现场送达的,质疑内容必须一致;若内容不一致时,以先收到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4、质疑答复。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收到供应商线上质疑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质疑处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会员登录(新版系统)→“质疑投诉”中的“质疑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质疑回复材料与纸质质疑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质疑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系统答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出现问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分次提出的,不予接受第一次后的质疑。6、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临朐县财政局监管科电话:0536-6707139。7、供应商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线上投诉系统进行投诉,山东省政府采购线上投诉登录地址为:www.ccgp-shandong.gov.cn→进入系统登录-进入供应商系统→点击“线上投诉”,进入线上投诉模块→按照“项目基本信息-投诉人及投诉对象-质疑情况-投诉内容-投诉书及附件”步骤填写项目投诉所需要的信息项,进行投诉。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采购单位: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8.3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加盖公章确认。(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4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合同。(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a)《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d)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九、解释权(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章项目内容及要求一、建设范围项目区位于临朐县城关街道、冶源街道、五井镇、辛寨街道、国家二级公益林区域,共涉及100个小班,总面积7000亩,其中城关街道涉及32个小班,共1014.6亩;冶源街道涉及38个小班,共2619.5亩;五井镇涉及6个小班,共514.9亩;辛寨街道涉及24个小班,共2851亩。监理:第一节一般要求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要求至少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质检员、安检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安全管理程序与制度;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并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结合工程及施工单位实情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查,并向发包人提出监理意见;5.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资料,对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成果、控制桩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进行复核;并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复查;6.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签认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报发包人备查;7.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监理交底。二、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对隐蔽工程控制。包括:管道地基基础、排水管铺设等隐蔽部位隐蔽前检查;(2)对重点工程质量控制;(3)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4)检查确认进入现场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如: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试(化)验报告、管材备案证明等并与外观质量、标注、标样相对照;(5)确定好本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试件试验方案,见证施工单位按照该方案对各类试件、试块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6)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7)确定好本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方案,检查签署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并对其施工质量作出综合评价;(8)检查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器具等在有效期内使用,以保证计量资料准确;(9)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10)对大、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发包人。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2)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落实情况,每月1日前向发包人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工程量计量清单,核对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帐;(3)审核工程变更;4.安全管理。(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总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2)定期巡检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有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6)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查,并对自查情况抽查。三、竣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四、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拟定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包括合同协商、修改、审批、会签、保管等工作制度;2.协助发包人拟定工程的相关合同条款,并参与合同商谈;3.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4.协助发包人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审计(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一、服务内容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随时增加审计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安排。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2)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3)协助业主对施工、监理单位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监督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4)项目后期费用的审计等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提交服务成果结束。四、工作时效成交人应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收集审核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因非成交人因素需延长审计时限的,需向采购人提出延期申请,按程序报批并经书面批准同意。未经批准同意,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的,每拖延一天扣除5000元服务费,扣完为止。延误天数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五、质量控制成交人上报的审核结果须先经过内部三级复核(三级复核人员至少有1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审计报告要符合规定格式。报告表数据不得出现错误,文字说明须完整清楚、格式规范,公章必须与成交人章一致,签章须正确规范等。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对审核结果的任意分项进行抽查复核,抽审结果误差率不得大于1%(含)。抽审结果误差率大于1%、小于1.5%的,扣除该项目全部审计服务费的10%,成交人应当重新组织审计,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核报告,重新工作不再收取服务费:抽审结果误差率大于1.5%(含)、小于3%(含)的,扣除该项目全部审计服务费的50%,成交人应当重新组织审计,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核报告,重新工作不再收取服务费:抽审结果误差率大于3%、小于4%的,不支付成交人该项目所有审计服务费,由采购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重新审计:抽审结果误差率大于4%(含)、小于5%的,不支付成交人该项目所有审计服务费,取消成交人审计服务资格:抽审结果误差率大于5%(含),不支付乙方该项目评审费,取消乙方审计资格,并通报上级造价协会或住建管理部门。误差率=(初审值-复审值)/初审值x100%五、监管与考核1.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参加审计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拟配备人员一致,服务期间采购人会随时查验,如有违反,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取消该成交人服务资格,采购人可视情况和需要,向财政监督部门出具书面文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2.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需要,成交人在实施审计工作时,须在采购人认可的自行承诺的办公地点进行,且一切办公用品、测量仪器等物品自备。成交人不得借用他人的造价咨询资质审计,不得分项外包审计,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私下接触,不得发生串通一方而损害另一方的行为。3.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有恶意串通修改工作底稿等资料的弄虚作假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或给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查处一次,即扣减该项目全部咨询服务费用,取消中标服务资格;工作人员触犯法律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宴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中标服务资格,触犯法律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成交人参与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法院鉴定单位等在审计、监督检查、复核中如发现问题,由成交人负责解释和处理,给国家造成资金损失的,成交人负责予以追回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通报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成交人与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罚。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所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或在项目审计实施中发现服务机构实际情况与所报投标材料不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人的所有委托业务,成交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可根据情况和需要,向财政监督部门出具书面文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二、建设任务对7000亩乔木林进行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作业,主要采取森林抚育措施。根据《森林抚育技术规程》《山东省〈森林抚育规程〉实施细则》等规范,本次项目森林抚育主要采取疏伐、修枝等措施,对剩余物进行清理。1.疏伐涉及100个小班,针对密度过大林分进行疏伐,强度控制在5%左右,作业面积7000亩。2.修枝涉及100个小班,针对林分长期未修枝及部分林木枯干、折断、倒伏,进行修枝,作业面积7000亩。3.剩余物清理涉及100个小班,针对进行疏伐、修枝产生的木材以及枝条等进行合理处理,作业面积7000亩。三、编制依据1.1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6.《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修订)。1.2政策文件1.《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林生发〔2025〕5号);2.《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用地会审工作规则(试行)》(办生字〔2025〕74号);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调整)2025年中央和省级林业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资环指〔2025〕16号);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资环指〔2024〕41号);5.《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科学绿化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5〕39号)。1.3标准规范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2.《森林抚育技术规程》(GB/T15781-2015);3.《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GB/T44351-2024);4.《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5.《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24);6.《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南(试行)》(2021年);7.《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2014);8.《山东省〈森林抚育规程〉实施细则》(2017);9.《山东省造林抚育预算标准》(2022)。1.4规划及资料1.《临朐县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2.临朐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及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成果;3.临朐县2022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4.临朐县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5.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章合同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供应商:签订时间: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及付款方式大写:,,小写:,。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按照结算值无息付清。(实际付款时间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决定。)该项目监理费由投标人参考施工预算价及项目情况自行竟报,但最终结算时按监理费费率进行结算,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与本项目施工预算价的比值为监理费费率,即监理费费率A=中标人中标价/本项目施工预算价*100%。最终监理费结算值=施工费审定值*A。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委托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3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同通用条件。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2、复核开工条件,签署监理意见。3、业主召开施工协商会监理派员工参加。4、按工程技术要求标准,跟踪了解施工质量、进度情况并根据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5、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核查原材料质量,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验收工程。6、审核工程变更方案,参与新增材料市场询价及出具建议价,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执行“通用条款”。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开工前3天提报。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书面移交。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7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7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禁止。9.补充条款9.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需同响应文件一致或有合格的人员变更手续)。9.2其他需补充内容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工期控制: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业主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工期进行控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科学合理地提前工期。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施工,达到合格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的造价控制,严格控制非计划性开支。违约责任:监理在责任期内应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向业主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的总数(扣除税金)。业主应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损失。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ZFCG-LQ-2025-0095)采购人: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其要求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LQ-2025-0095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09项目名称:临朐县2025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共投资287.24万元[施工一标段(城关街道、冶源街道):146.82068万元、施工二标段(辛寨街道、五井镇):136.17932万元;监理:2.83万元、审计:1.41万元]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1)施工(一、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审计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地址:临朐县新华路联系方式:0536-6702001联系人:尹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本工作须知要求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阅读并掌握)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网上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磋商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人(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磋商文件下载”-“领取”-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三、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锁)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CategoryNum=048001)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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