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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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5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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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060/2024-03737 文号: 苏政地(2024)203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2024-06-05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江苏启东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苏政地〔2024〕2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启东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江苏启东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通政请〔2024〕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4428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42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4428公顷,征收土地1.442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江苏启东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督促启东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4年5月29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4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