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4)106号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15:50: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陕西佳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9.40万元
代理单位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道路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
联系方式
  • :15619909155
  • :0912-3518917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4)106号 二、项目名称: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佳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路耿硕公寓12楼1214室 49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 服务类(陕西佳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工程监理服务 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 按合同 按合同 按合同 按合同 494,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虎雄(采购人代表)、高忠义、冯伍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1561990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 联系方式:09123518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23518917 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中标(成交)明细.pdf 招标文件(1).doc 文档扫描_20240715151715913.pdf 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中标(成交)明细受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进行采购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编码:YYZFCG竞争性磋商(2024)106号)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佳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494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工程监理服务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按合同按合同按合同按合同1.00项494,000.00494,000.00-第1页-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4)106号采购人: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方案第一章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4)106号2、项目名称: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3、预算金额:496500.00元4、最高限价:496500.00元5、采购需求:道路工程监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公用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程施工工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9.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4、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备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的格式填写。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领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工作时间)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特别提醒:1、投标人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请各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投标人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4-7-3下午15:30开标时间:2024-7-3下午15:302.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大厅(318室)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逾期将被拒绝接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方式:156199091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电话:0912-35189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采购代理机构: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三)投标人: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质疑人对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榆林市财政局提出投诉。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8、质疑函递交地址:名称: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方式:15619909155代理机构: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联系电话:0912-35189179、投诉书递交地址:榆阳区财政局采购管理股联系电话:0912-3518955(三)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将以截图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四)执行优惠政策对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六)政采贷业务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本项目废标后需重新组织招标,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其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磋商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三)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五)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五、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述的磋商项目。2.供应商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或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磋商。3.供应商在磋商中,须具有与完成磋商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认证、认定等必要条件,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补充要求,提供相关文件。4供应商参加磋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1磋商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应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5.2磋商使用的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5.3供应商须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意愿,详细说明磋商方案、磋商承诺及磋商价格。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编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5.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交唯一的磋商方案,否则其磋商无效。5.6磋商报价只能提交唯一、不可选择的报价。5.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a.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b.在特殊情况下,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供应商书面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供应商资格有效期相应延长。供应商也可书面拒绝延长有效期(在规定时限内无应答的视为拒绝),其供应商资格则自动丧失。5.8磋商响应文件式样及签署a.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一览表1份、正本1份、副本1份、资格证明文件1份,各自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可不装订),并在封面表明“磋商一览表”/“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一览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不符,以磋商一览表为准。b.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双面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胶装装订、标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多少页等字样。c.投标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司红色公章。d.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e.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法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5.9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一览表、正本、副本和资质文件原件须各自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法人公章(骑缝章)。5.10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a.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b.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任何人送达、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文书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c.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恕不退还。5.11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不能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对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提出修改或撤回的申请。5.1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6.磋商6.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各供应商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磋商并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供应商代表在开标前进行会议签到。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查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6.3由唱标人宣布磋商报价总表内容。7.磋商响应文件评审7.1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7.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1-2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a.审核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b.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d.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2评审保密工作7.2-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7.2-2磋商小组成员及全体与会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泄露给供应商或与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违者依法追究其责任。7.3磋商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磋商小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做出处理决定。8.确定成交供应商8.1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8.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磋商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8.3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抄送采购人。8.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侯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至第二位。8.5成交供应商负责所磋商项目的相关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保险费、材料运输费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审验等费用。9.签订合同9.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9.2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资格审查1.供应商须提交下列资格文件1.1基本资格文件1.1-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1-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1-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1-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6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1.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备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应按招标文给定的格式填写。1.2特定资格文件1.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副本1.2-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1.2-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有关资格文件的特别提示2.1上述资格文件未做特别要求的投标文件内附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2审核方法:开标结束后,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基本资格文件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特定资格文件提供原件;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的除外)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七、无效投标情形(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6、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废标情形(一)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市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市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废标后,由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符合性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语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一致。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4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2)符合性证明文件;(3)投标方案。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磋商一览表(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磋商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7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8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9合同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评审因素表要素总分值评审标准备注要素100分项值评审标准备注价格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服务标准方案5340投标内容齐全,数量准确无漏项,完全满足招标需求(0-15分);人员配备(技能、资质及分工等)等情况(0-10分);主要负责人员资质、相关管理经验等配备情况(0-5分);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完整可行,分工明确到位,协调措施有力,具有完成项目的组织能力(0-10分)。服务标准分值不得赋满分。服务标准方案5313服务承诺(0-4分);管理制度(0-4分);是否设置合理的奖惩、考核制度(0-3分);具有相应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能够保证服务正常运转(0-2分)。服务标准分值不得赋满分。财务状况66如实填报近期财务状况表(0-2分)如实提供近期财务报表(0-2分)如实提供近期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0-2分)信誉业绩1010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5分)提供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三份(5分)提供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二份(3分)提供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一份(1分)无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不得分以合同或中标确认书为依据,不累计得分。履约服务66提供履约服务标准公约,在项目实施、培训、补救措施等方面,具有明确的承诺。商务响应55满足商务合同条款要求,并附有条款详细说明的满足商务合同条款要求,无条款详细说明的无商务合同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程度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需求: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费用为496500元。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工期要求:同工程施工工期3、付款方式:路基工程完工支付合同金额的20%,路面工程完工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二)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一次性包杆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路基工程完工支付合同金额的20%,路面工程完工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50%。四、服务质量保证(一)提供的售后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符合国家要求,确保服务运行达到最佳状态。五、服务承诺以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六、违约责任(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注释: 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2、第三部分投标方案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招标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封面格式榆阳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公章)时间: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二、有效法人证明或授权书X三、财务状况报告X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X五、税收缴纳证明X六、商业信誉X七、投标人信用承诺书X八、投标人书面声明函X九、非联合体承诺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X十、其他证明X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X一、投标函格式X二、磋商一览表X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四、技术服务偏差表X五、合同条款响应X第三部分投标方案X一、投标人性质及其概况X投标人基本信息X投标人性质X其他X2、投标方案X3、参考样表X四、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情况说明X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按以下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有效法人证明或授权书三、财务状况报告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五、税收缴纳证明六、商业信誉七、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法人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法定地址企业法人邮政编码企业法人网 址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机关企业法人税务登记机关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 名(签名)性 别法定代表人姓 名(签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 务传 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处)(法人公章)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提供上表(一)(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榆林市榆阳区采购中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一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一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另一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另一面)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注: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同时提供上表(一)和(二),同时在本表后附授权人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法人代表:承诺有效期限:2024年7月3日—2025年7月3日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承诺日期:备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投标人书面声明函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第___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一)非联合体承诺(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区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标段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四、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我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资质原件一份、磋商一览表一份。六、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七、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八、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专用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二、磋商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最后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完工期: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代表签署日期(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特别提示:本表最后磋商报价经磋商后现场填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且最后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包含所有一切费用。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人,现郑重承诺:1、我方投标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四、技术服务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偏离程度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123456……备注:1、填写此表时以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各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程度”注明“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项。超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2、“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五、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要求。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第三部分投标方案一、投标人性质及其概况(一)投标人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投标人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从业人员总数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投标人关系投标人名称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2、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投标人性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下文给定格式)。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其投标产品中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此外,还须按下文给定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其投标文件无效。非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也无联合体情况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三)其他如:经营状况、同类服务业绩、客户评价证明、获得奖励及证书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___标段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二、投标方案结合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方案。三、参考样表(一)同类业绩统计样表(仅供参考)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数量合计(个):(二)项目团队样表(仅供参考)1、项目团队情况概述概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后勤服务的团队整体情况、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基本情况、背景、能力介绍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2、项目行政管理团队人员清单(仅供参考)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2、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3、行政辅助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备注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3、各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明细样表(仅供参考)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1234……四、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情况说明五、请各投标企业在开标之前联系采购单位本项目相关负责人去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T/o一0Aipwo-V榆林市检阳一(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亚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马合通航产业园经三路道路工程监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陕西佳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194.28万元,资产总额为118.2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其他未列明行业2.(标的名称),属于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佳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3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76页,共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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