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合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项目编号 | 2021-0701-28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3-06-15 10:34:38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合阳县自然资源局 | 预算金额 |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合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告字〔2023〕1号
经合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合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1-0501-14、2021-0601-18、2021-0701-28、2022-0701-18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以现状为准,单位:公顷、万元)
编 号
宗地位置
宗地 面积
出让面积
代征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起始 价
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1-0501-14
金水路南段东侧
0.2486
0.1955
0.0531
零售商业用地
≥0.6
≤50%
≥20%
40
260
10
80
2021-0601-18
王村镇南蔡村
2.4750
2.4750
0
工业用地
≥1.0≤1.2
≤40%
≥20%
50
470
10
150
2021-0701-28
公园南路中段南侧
2.8317
2.8317
0
城镇住宅用地
≥1.2≤2.5
≤20%
≥30%
70
3275
50
1000
2022-0701-18
金水路南段西侧
0.2342
0.2342
0
城镇住宅用地
≥1.0≤1.6
≤26%
≥30%
70
275
10
85
备注:1、2021-0501-14号宗地金水路道路红线45米,装配式建筑不少于30%。2、2021-0701-28号宗地建筑限高54米。临街建筑高度超过24米,无绿线以退让红线10米为基准,高度每增加3米,多退让0.8米,有绿地以退让绿线8米为基准,高度每增加3米,多退让0.8米。装配式建筑不少于30%。3、2022-0701-18号宗地金水路临街建筑物限高为24米。临街建筑高度超过24米,无绿线以退让红线10米为基准,高度每增加3米,多退让0.8米,有绿地以退让绿线8米为基准,高度每增加3米,多退让0.8米。装配式建筑不少于3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3日8时至2023年7月10日17时前到合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股获取出让文件(报名截止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10日,到合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7时。2023年7月10日起,我局将组织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3年7月11日18时前通知竞买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但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期限为10天(2023年7月3日8时至2023年7月12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7时整,地点在合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股办公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每宗地规划指标要求最终以规划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3、竞买保证金为单宗地块竞买保证金。
4、公告的土地出让面积最终以土地使用权移交时勘测面积为准。
5、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申请不予受理。
6、每宗地在挂牌出让中,若出现争议即立刻停止挂牌活动。
7、以上四宗地以现状挂牌出让,其中2021-0501-14号宗地代征道路0.0531公顷代征价款12万元/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城解放路南段46号
联系电话: 5526269、13335350958
联 系 人:李女士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