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30784254017130000014-YKCG2026-GK-003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4 14:41: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永康市古山中学预算金额33.60万元
中标单位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16万元
代理单位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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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胡伟康:0579-89295412
  • 钱海汇:0579-89295177

正文内容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 教学、实验用桌* _、项目编号:330784254017130000014-YKCG2026-GK-003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261600(元) 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永康市西城城西新区花都路16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 课桌凳 如意树 桌规格:600mm×450mm×(升降范围:桌面高小于等于 620mm 至大于等于 790mm);凳规格:(340mm-370 mm)×(240mm-265 mm)×(升降范围:凳坐面高小于等于 360mm 至大于等于450mm) 1200套 218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文俊,胡伟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徐舒,曹耀聪,陈小青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65.0 67.0 65.0 58.0 58.0 62.6 26.01 88.61 1 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61.5 55.5 58.5 55.5 57.5 57.7 30.0 87.7 1 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 63.0 60.0 61.0 67.0 61.0 62.4 21.72 84.12 1 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 61.0 57.0 57.0 55.0 55.0 57.0 25.77 82.77 1 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1.0 40.0 42.0 40.0 39.0 40.4 20.25 60.65 标项1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_、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 地址:永康市古山镇古山中学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伟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295412 质疑联系人:朱昌献 质疑联系方式:13588607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三楼6322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之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295177 质疑联系人:朱华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2951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 联系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定稿).docx372.7K 中小企业声明函247.6K 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定稿).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330784254017130000014-YKCG2026-GK-0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2-0409:30:00开标地点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一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226800(贰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2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313200(叁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3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264000(贰拾陆万肆仟元整)4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36000(叁拾叁万陆仟元整)5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261600(贰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330784254017130000014-YKCG2026-GK-0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2-0409:30:00开标地点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一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符合2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符合4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330784254017130000014-YKCG2026-GK-0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2-0409:30:00开标地点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一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符合2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符合4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330784254017130000014-YKCG2026-GK-00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正式发票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个客户的案例只能算一个。是否同类案例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000.000.000.003.002.1技术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3.1技术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橡胶木木指接板、塑粉、冷轧钢板、钢管、PP塑料颗粒、油漆,材料类型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均予以认可)的检测报告。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也可采用。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且带有“CMA”标识,否则不计分。0.00-3.002.503.003.000.003.004.1技术考查各投标人对货物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全部满足得34分;带“★”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普通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分。【备注:如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检测报告的,则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提供、缺漏、模糊或没有按要求盖章等未能有效证明是否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项条款将视为不满足。】0.00-34.0034.0034.0034.0034.0034.005.1技术项目实施规划方案评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从①项目分解节点、②可跟踪实施、③安全施工保障进行描述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3.003.002.001.003.005.2技术投标人提供生产实施方案,从①生产进度计划;②原材料采购方案和生产投入设备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成品家具除味、除甲醛的措施等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3.003.003.001.003.005.3技术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具备可行性的视为满足采购要求(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分批供货),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3.004.003.001.003.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应急预案①发现货品质量问题、②产品使用中损坏且急需使用、③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送货等进行打分。(4,3,2,1,0)0.00-4.003.003.003.001.003.007.1技术产品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8.1技术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维修服务队伍规模、技术力量、维修响应时间、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8,7,6,5,4,3,2,1,0)0.00-8.006.007.007.003.007.00合计0.00-70.0061.5063.0061.0041.0065.0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正式发票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个客户的案例只能算一个。是否同类案例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000.000.000.003.002.1技术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3.1技术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橡胶木木指接板、塑粉、冷轧钢板、钢管、PP塑料颗粒、油漆,材料类型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均予以认可)的检测报告。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也可采用。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且带有“CMA”标识,否则不计分。0.00-3.002.503.003.000.003.004.1技术考查各投标人对货物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全部满足得34分;带“★”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普通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分。【备注:如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检测报告的,则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提供、缺漏、模糊或没有按要求盖章等未能有效证明是否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项条款将视为不满足。】0.00-34.0034.0034.0034.0034.0034.005.1技术项目实施规划方案评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从①项目分解节点、②可跟踪实施、③安全施工保障进行描述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3.002.001.003.005.2技术投标人提供生产实施方案,从①生产进度计划;②原材料采购方案和生产投入设备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成品家具除味、除甲醛的措施等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2.003.001.004.005.3技术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具备可行性的视为满足采购要求(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分批供货),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3.002.001.003.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应急预案①发现货品质量问题、②产品使用中损坏且急需使用、③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送货等进行打分。(4,3,2,1,0)0.00-4.002.003.002.001.004.007.1技术产品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8.1技术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维修服务队伍规模、技术力量、维修响应时间、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8,7,6,5,4,3,2,1,0)0.00-8.004.006.005.002.007.00合计0.00-70.0055.5060.0057.0040.0067.0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正式发票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个客户的案例只能算一个。是否同类案例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000.000.000.003.002.1技术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3.1技术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橡胶木木指接板、塑粉、冷轧钢板、钢管、PP塑料颗粒、油漆,材料类型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均予以认可)的检测报告。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也可采用。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且带有“CMA”标识,否则不计分。0.00-3.002.503.003.000.003.004.1技术考查各投标人对货物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全部满足得34分;带“★”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普通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分。【备注:如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检测报告的,则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提供、缺漏、模糊或没有按要求盖章等未能有效证明是否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项条款将视为不满足。】0.00-34.0034.0034.0034.0034.0034.005.1技术项目实施规划方案评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从①项目分解节点、②可跟踪实施、③安全施工保障进行描述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3.003.003.002.003.005.2技术投标人提供生产实施方案,从①生产进度计划;②原材料采购方案和生产投入设备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成品家具除味、除甲醛的措施等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3.002.001.003.005.3技术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具备可行性的视为满足采购要求(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分批供货),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3.003.002.001.003.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应急预案①发现货品质量问题、②产品使用中损坏且急需使用、③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送货等进行打分。(4,3,2,1,0)0.00-4.002.003.002.001.003.007.1技术产品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8.1技术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维修服务队伍规模、技术力量、维修响应时间、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8,7,6,5,4,3,2,1,0)0.00-8.005.006.005.003.007.00合计0.00-70.0058.5061.0057.0042.0065.0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正式发票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个客户的案例只能算一个。是否同类案例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000.000.000.003.002.1技术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3.1技术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橡胶木木指接板、塑粉、冷轧钢板、钢管、PP塑料颗粒、油漆,材料类型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均予以认可)的检测报告。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也可采用。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且带有“CMA”标识,否则不计分。0.00-3.002.503.003.000.003.004.1技术考查各投标人对货物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全部满足得34分;带“★”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普通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分。【备注:如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检测报告的,则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提供、缺漏、模糊或没有按要求盖章等未能有效证明是否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项条款将视为不满足。】0.00-34.0034.0034.0034.0034.0034.005.1技术项目实施规划方案评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从①项目分解节点、②可跟踪实施、③安全施工保障进行描述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4.002.001.002.005.2技术投标人提供生产实施方案,从①生产进度计划;②原材料采购方案和生产投入设备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成品家具除味、除甲醛的措施等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4.002.001.002.005.3技术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具备可行性的视为满足采购要求(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分批供货),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4.002.001.002.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应急预案①发现货品质量问题、②产品使用中损坏且急需使用、③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送货等进行打分。(4,3,2,1,0)0.00-4.002.004.002.001.002.007.1技术产品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8.1技术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维修服务队伍规模、技术力量、维修响应时间、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8,7,6,5,4,3,2,1,0)0.00-8.004.008.004.002.004.00合计0.00-70.0055.5067.0055.0040.0058.00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正式发票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个客户的案例只能算一个。是否同类案例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000.000.000.003.002.1技术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3.1技术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橡胶木木指接板、塑粉、冷轧钢板、钢管、PP塑料颗粒、油漆,材料类型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均予以认可)的检测报告。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也可采用。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且带有“CMA”标识,否则不计分。0.00-3.002.503.003.000.003.004.1技术考查各投标人对货物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全部满足得34分;带“★”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普通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分。【备注:如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检测报告的,则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提供、缺漏、模糊或没有按要求盖章等未能有效证明是否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项条款将视为不满足。】0.00-34.0034.0034.0034.0034.0034.005.1技术项目实施规划方案评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从①项目分解节点、②可跟踪实施、③安全施工保障进行描述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2.003.002.001.002.005.2技术投标人提供生产实施方案,从①生产进度计划;②原材料采购方案和生产投入设备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成品家具除味、除甲醛的措施等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3.003.002.001.002.005.3技术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具备可行性的视为满足采购要求(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分批供货),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4,3,2,1,0)0.00-4.003.003.002.001.002.006.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应急预案①发现货品质量问题、②产品使用中损坏且急需使用、③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送货等进行打分。(4,3,2,1,0)0.00-4.002.003.002.001.003.007.1技术产品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0.00-3.003.003.003.000.003.008.1技术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维修服务队伍规模、技术力量、维修响应时间、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8,7,6,5,4,3,2,1,0)0.00-8.004.006.004.001.003.00合计0.00-70.0057.5061.0055.0039.0058.00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330784254017130000014-YKCG2026-GK-003)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5浙江树人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261600元(贰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62.6026.0188.611√1江西阿童船长智能家具有限公司226800元(贰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57.7030.0087.7022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313200元(叁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62.4021.7284.1233浙江晨升工贸有限公司264000元(贰拾陆万肆仟元整)57.0025.7782.7744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36000元(叁拾叁万陆仟元整)40.4020.2560.655评审专家(签名):2026年02月04日1/1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YKCG2026-GK-003采购人:永康市古山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二○二六年一月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前附表、投标人须知第3章评标定标办法第4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第6章合同主要条款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YKCG2026-GK-003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n 项目名称\n 数量\n 单位\n 预算金额(万)\n 项目属性\n\n 1\n 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n 1\n 批\n 33.6\n 货物采购\n\n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另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见附件)。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二)特定条件:无。(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六.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7.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二章)。八.开标时间:2026年2月4日09:30:00九.开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业务咨询联系人:钱海汇联系电话:0579-89295177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607室2、采购人名称:永康市古山中学采购需求咨询联系人:胡伟康联系电话:0579-89295412地址:永康市古山中学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徐亮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人:客服联系电话:9576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简介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2、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3、预付款保函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4、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5、政采贷合作单位分为线上线下共四家。永康招商银行:陈豪联系电话:13605896913/676913(线上)永康农商银行:陈中升联系电话15158900186/578260(线上)金华银行永康支行:杨望联系电话:13858931020,0579-87217221(线下)浙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胡风华联系电话:13758976161(676161),0579-87576758(线下)保函合作单位: 单位\n 联系人\n 联系电话\n\n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n 倪海涛\n 13758982628\n\n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n 章卓航\n 13819905616\n\n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n 钱磊\n 13758980258\n\n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n 徐绍舜\n 13858928383\n\n第二章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n 名称\n 内容\n\n 1\n 项目名称\n 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n\n \n 项目预算\n 33.6万元\n\n \n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n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n\n \n 供货期限\n 详见第四章\n\n \n 付款方式\n 详见第四章\n\n 2\n 投标保证金\n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n\n 3\n 履约保证金\n 1、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n2、 为发挥信用体系在履约保证金减免方面的基础作用提倡采购人减收或免收履约保证金。\n3、 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n\n 4\n 网上注册\n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n\n 5\n 转包\n 禁止转包\n\n \n 分包\n 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n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n\n 6\n 踏勘现场\n 不组织\n\n 7\n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n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n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n\n 8\n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n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n\n 9\n 投标截止时间\n 2026年2月4日上午09:30\n\n 10\n 开标时间\n 2026年2月4日上午09:30\n\n 11\n 开标地点\n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n\n 12\n 评分办法和中标标准\n 见第三章\n\n 13\n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n http://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n\n 14\n 中标结果公示\n 中标结果公示在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示期满后,如无有效质疑和投诉,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n\n 15\n 信用记录\n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n 16\n 注意事项\n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n\n 17\n 节能产品\n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n☑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n 不适用\n\n 18\n 环境标志产品\n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n 不适用\n\n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永康市古山中心。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2.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培训、技术服务、及其它类似服务。2.6需方:即永康市古山中学,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2.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3.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5、质疑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网上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2质疑函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5.3质疑函受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同时接受以书面形式(现场或邮寄)递交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的质疑函。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联系人:陈巧缘,电话、传真:0579-89295179。5.4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0579-89295193二、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供货、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开标和评标须知(4)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商务要求(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永康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1.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3本文件中打“▲”号的条款视作强制要求或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资料,不允许有负偏离或缺失,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该投标将导致无效。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如有需要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2.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2.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投标1、编制要求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文件构成3.1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2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承诺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4.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资格文件)5.1内容包括:(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5)《中小企业声明函》;(6)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7)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6、拟供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技术商务文件)6.1内容包括:(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6.2证明响应内容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响应内容主要服务性质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与商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若有偏离的均应在规范偏离表中提出。(3)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说明。投标人在阐述上述内容时应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与商务要求中指出的要求、规范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规范,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6.3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6.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评分条款对应的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7、投标书及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文件)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7.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服务内容、连带内容、关联内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7.3填写报价一览表时应注意下列几点:(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和费用,本项目不含车辆购置税)。(3)投标报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7.4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7.5投标人特别要求的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投标人如不填写,将被视为已汇总到投标总价之中。7.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8、在线演示8.1如招标文件中设有演示环节,则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系统)嵌入的第三方视频会议系统在线向专家进行讲解、演示、答疑。8.2演示开始时间由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以在线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各投标人,故各投标人应在项目评审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并随时关注。8.3演示时供应商应自备电脑、摄像头、耳麦等演示所必备的硬件及演示内容。由于自身设备原因无法正常完成在线演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投标有效期9.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9.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0、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1、提交投标文件11.1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1.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文件收件填写人:朱华琳,联系方式:0579-89295177,实际收件人:陈之约,联系方式:0579-89295177,收件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1.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11.4逾期传输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12、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在线解密失败,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9)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11)不同投标人被政采云系统识别为硬件设备或IP地址相同。12)不同投标人被政采云系统识别为投标行为异常,即两家投标人累计超过30次以上共同投标,且其中一家中标率为0%。1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响应: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四)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除3.3条款以外,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6、开启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多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串通投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9、授予合同9.1、中标条件9.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9.1.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9.1.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9.2中标通知9.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9.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9.3中标无效9.3.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9.3.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0、签订合同10.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0.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0.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0.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0.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10.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11、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5、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一、总则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程序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五、评标细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为:课桌凳。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4、评标结果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并编写评标报告。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5.1商务技术分(70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设置与各评分条款对应的关联定位。) 评分内容\n 分值\n 评分标准\n\n 业绩要求\n 3\n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正式发票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个客户的案例只能算一个。是否同类案例由评标委员会判定。\n(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n\n 认证证书\n 3\n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1分,最高得3分。\n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n\n 原材料检测报告\n 3\n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橡木指接板、升降器、冷轧钢板、钢管、PP塑料脚套、油漆,材料类型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均予以认可)的检测报告。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也可采用。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3分。\n注: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且带有“CMA”标识,否则不计分。\n\n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n 34\n 考查各投标人对货物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全部满足得34分;带“★”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普通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分。\n【备注:如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检测报告的,则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提供、缺漏、模糊或没有按要求盖章等未能有效证明是否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项条款将视为不满足。】\n\n 项目实施方案\n 4\n 项目实施规划方案评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从①项目分解节点、②可跟踪实施、③安全施工保障进行描述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n(4,3,2,1,0)\n\n \n 4\n 投标人提供生产实施方案,从①生产进度计划;②原材料采购方案和生产投入设备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成品家具除味、除甲醛的措施等角度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n(4,3,2,1,0)\n\n \n 4\n 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具备可行性的视为满足采购要求(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分批供货),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n(4,3,2,1,0)\n\n 应急方案\n 4\n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应急预案①发现货品质量问题、②产品使用中损坏且急需使用、③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送货等进行打分。\n(4,3,2,1,0)\n\n 质保期\n 3\n 产品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n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n\n 售后方案\n 8\n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维修服务队伍规模、技术力量、维修响应时间、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n(8,7,6,5,4,3,2,1,0)\n\n评分标准5.2价格分(30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2.1评标价:在投标价基础上经政策调整及修正过后确定的价格。评标价仅作为价格标评审的依据,不等同于中标价、合同价。5.2.2评定评标基准价:技术入围投标人中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5.2.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权值×100六、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重新评审:(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7、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支持创新发展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服务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一、需求数量: 序号\n 采购项目\n 数量\n 单位\n 单价\n 预算金额(元)\n\n 1\n 中学课桌凳\n 1200\n 套\n 280\n 336000\n\n二、规格与参数 名称\n 要 求\n 备注\n\n 中学学生单人手摇升降双层翻盖钢木结构课桌凳\n 单人双层手摇升降钢木结构翻盖式课桌\n ★1、总体规格:600mm×450mm×(升降范围:桌面高小于等于620mm至大于等于790mm)。书斗的各个尺寸详见结构图。\n★2、桌面:采用18mm厚AA级泰国橡木指接板(指接条条宽不少于68mm);\n★3、桌脚:采用手摇升降式(升降结构采用铝合金齿轮盒,且左右齿轮盒之间采用六棱钢条连接,六棱钢条不可拔出,手摇杆只需插入一侧即可同时调节两侧高度,不得采用手摇杆插入两侧齿轮盒进行调节的方式);采用金属椭圆管,截面尺寸不小于30mm×60mm,壁厚不小于1.2mm,升降管与其他辅助管按合适比例,保证产品牢固度。\n★4、书斗:侧板采用厚度≥1.1mm优质冷轧铁皮,并不少于两条压褶造型加强筋,如不采用压褶加强则侧板厚度不得少于1.25mm。其他采用≥0.75mm优质冷轧铁皮,书斗左右在合理位置各有两个挂钩,垂直静承载力不小于30kg。注意:学生课本放置在下书斗时,采用书架式竖放的方式,可容纳29*21cm的课本,并方便取放。\n★5、脚套:采用全新料尼龙脚套,在外拉力1000N下,不脱落,牢固耐磨。\n★6、整桌质量不少于14KG。\n 见结构图(结构图仅供参考)\n\n\n \n 手摇升降工字型小方凳\n ★1、总体规格:(340mm-370 mm)×(240mm-265 mm)×(升降范围:凳坐面高小于等于360mm至大于等于450mm)。\n★2、凳面:尺寸(340mm-370 mm)×(240mm-265 mm),采用18mm厚AA级泰国橡木指接板(指接条条宽不少于68mm);\n★3、凳脚:采用手摇升降式(升降结构采用铝合金齿轮盒,且左右齿轮盒之间采用六棱钢条连接,六棱钢条不可拔出,手摇杆只需插入一侧即可同时调节两侧高度,不得采用手摇杆插入两侧齿轮盒进行调节的方式);凳脚采用金属椭圆管,截面尺寸不小于30mm×60mm,壁厚不小于1.2mm,升降管与其他按合适比例,保证产品牢固度。\n★4、侧板:采用≥1.1mm的贴片冲压成型。如采用方管,管厚度≥1.0mm。\n★5、脚套:采用全新料尼龙脚套,在外拉力1000N下,不脱落,牢固耐磨。\n★6、凳子质量不少于3.85KG。如凳面固定螺丝在凳面上方的,要求螺丝头陷入凳板,基本与凳面持平。\n \n\n 其他要求\n 1、板材AA级泰国橡木指接板,油漆后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 )应小于等于1.2mg/L。\n2、钢制件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表面经酸洗、脱脂、磷化等初级处理后再打沙处理、采用纯聚酯粉末喷涂,最后表面处理。\n3、桌面、书斗、凳面能反复拆卸和组装,重新组装时固定孔、连接件和连接强度应不变。桌面静负载100kg重物桌子整体不变形。四周倒安全圆角,书斗前沿备加强筋且无锐角。\n4、课桌凳力学性能要求,按照QB/T 4071-2010第4.7条。桌斗底面垂直静载荷不小于1000N,桌面处置耐久性不小于600N。\n5、板材理化要求,甲醛释放量、表面耐污染、表面划痕、吸收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握螺钉力,按GB/T 15102-2006。\n6、金属材质耐磨性按GB/T 3325-2008第4.6.1条,金属材质覆面、喷涂层、电镀层按QB/T 4071-2010第4.6条(表2)。\n7、木材含水率按QB/T 4071-2010第4.3.1条。有害物含量:油漆、胶黏剂,按GB 18581-2001。\n8、课桌凳其他安全性能能达到QB/T 4071-2010第4.5条的要求。\n9、每45套课桌凳免费配二套升降调整专用工具。每45套课桌凳免费配5套课桌凳脚套。\n10、钢管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咬边和飞溅,无脱焊,虚焊和焊空的现象。喷塑表面光亮平整,无颗粒渣点,颜色均匀。\n\n*共计12条★参数,10条普通参数。三、结构参考示意图1、中学学生单人手摇升降双层翻盖钢木结构课桌2、中学学生单人手摇升降工字型小方凳商务要求1、项目投标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人不再另支付其它任何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所需的费用。(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对接、拆除、修复、检测、相关验收费用、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培训、技术指导、售后、设计费、专利费(著作权)、代理费、供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不作调整。(3)按国家规定由中标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方向税务机关缴纳。(4)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5)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者,投标无效。2、工期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无缺陷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或是无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2)所有产品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发生所供产品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3)所有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后,使用单位根据相关标准及本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等验收标准进行抽检验收。若抽检产品与响应内容不符的,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成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予签收。无论检测结果如何,均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由中标人重新供货,第二次供货产品(第二次供货时间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仍不合格或不符的,采购人有权重新招标,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正确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及其他情况投标人应负全责。(5)中标后检测内容:1)中标人进场前,学校提供竣工空气检测合格报告。2)进场安装调试完成后,学校在15天内在学生教室抽取一间进行空气检测。3)学校邀请家长代表及教师代表随机抽取教室一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空气检测。4)以上检测内容:按照《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标准,进行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氡等7个指标检测。检测前,被检测房间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充分密闭(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六项浓度检测时,应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氡浓度检测时,应将房间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以后进行),模拟日常使用状态。5)中标人需确认被抽检教室现场检测条件。6)如检测不合格,由供应商整改后重新检测,直至合格为止。7)中标人承担检测、整改、重新供货等所有费用。4、安装及验收要求(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验收方式: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使用单位、中标人须同时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结算书上盖章签名。(5)安装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安装调试完毕三十日内验收。(7)当验收结果未达到合同要求时,则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有权要求:①退货;②调换合格产品,原先的产品在调换产品到位前,具体需求学校可以无偿使用,而中标人在2个月内都无法提供合格产品时,具体需求学校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原先的产品在非故意损坏的情况下,学校不负责。③半年之内对不合格产品不进行处理更换的,学校视为中标人放弃原产品,学校可对产品自行处置。5、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且完成交接并正常运行之日起至少3年。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该最低标准的,按其执行。(2)售后服务1)在质量保证期内,使用单位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2)质量保证期内,与维护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4)硬件终身维修,质量保证期后不收取任何维修费、差旅费等,配件费仅按成本价收取。5)软件终身免费升级。6)安装时提供与合同货物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保修卡或保修手册、中文说明书、随机工具、附件清单、维修资料及线路图纸。(3)响应时间1)要求对服务提供7x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2)要求在24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技术服务。在出现新情况下的1小时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需现场解决,在发生的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6、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安装调试、人工费等相关费用)。(2)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安装调试、人工费等相关费用)。注:在结算货款时,凭合同、发票、经确认的验收结算书等资料申请结算(目录内产品按实结算)。7、履约保证金无8、其他(1)施工现场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7)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附件2:投标声明书致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疫情期间采取的各项应急开标措施。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3: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愿意就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项目进行投标,并就本次投标郑重承诺如下:若我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的,视为我方违约,我方将自愿向采购人按项目预算金额2%支付赔偿金,并承担代理机构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备注),且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的抗辩:(1)在投标有效期90历天内撤回投标的;(2)中标后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超过规定时间的;(3)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出现串通投标的;(5)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其他违法违规导致被废除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授权代表签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投标承诺函作为资格标资料之一,未提供的视为无法保证投标响应和履约服务能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联系方式:邮箱:传真: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联系方式: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填报。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附件8: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n法定代表人: (签章)\n日 期: 年 月 日\n 乙方单位: (公章)\n法定代表人: (签章)\n日 期: 年 月 日\n\n附件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 \n\n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n\n\n法定代表人: (签章)\n\n\n日 期: 年 月 日\n \n\n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n\n\n法定代表人: (签章)\n\n\n日 期: 年 月 日\n\n附件10: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11: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 评分项目\n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n 投标文件页码\n\n 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货物类 序号\n 货物名称\n 品牌\n 规格\n型号\n 单位及\n数量\n 性能及指标\n 产地\n\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服务类 序号\n 服务内容\n 服务人员数量\n 工作量\n\n \n \n \n \n\n \n \n \n \n\n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3: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 招标文件要求\n 投标文件响应\n 偏离情况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4:项目组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 姓名\n 职务\n 专业技\n术资格\n 证书\n编号\n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n 劳动合\n同编号\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5: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 项目\n 招标文件要求\n 是否\n响应\n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n\n 供货时间(项目工期)及地点\n \n \n \n\n 付款条件\n \n \n \n\n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n \n \n \n\n 项目维护计划\n \n \n \n\n 响应情况\n \n \n \n\n 本地化服务要求\n \n \n \n\n 技术培训\n \n \n \n\n 公司技术力量情况\n \n \n \n\n 经验或业绩要求\n \n \n \n\n ……\n \n \n \n\n授权代表签名:日期:44附件16: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 采购单位名称\n 设备或项目名称\n 采购\n数量\n 单价\n 合同\n金额\n(万元)\n 附件页码\n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n联系电话\n\n \n \n \n \n \n 合\n同\n 验收\n报告\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备注\n 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n\n授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17: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3、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18);(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18: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 序号\n 招标项目\n 总价\n 备注\n\n 1\n 永康市古山中学改建二期工程课桌凳采购项目\n \n 须提供各分项设备报价清单(如有)\n\n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n\n 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n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n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n\n\n授权代表签名(或签名章):日期: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n 乙方(供应商)\n\n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n \n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n \n\n 法定代表人\n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n \n 法定代表人\n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n \n\n \n \n 拥有者性别\n \n\n 住 所\n \n 住 所\n \n\n 联 系 人\n \n 联 系 人\n \n\n 联系电话\n \n 联系电话\n \n\n 通信地址\n \n 通信地址\n \n\n 邮政编码\n \n 邮政编码\n \n\n 电子邮箱\n \n 电子邮箱\n \n\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n\n \n \n 开户名称\n \n\n \n \n 开户银行\n \n\n \n \n 银行账号\n \n\n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n\n 见证方(公章):\n\n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n\n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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