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EP-LBGC2025023招标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3 18:19: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预算金额3200万元
中标单位安徽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59.04万元
代理单位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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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李所长:0557-6022885
  • 朱工:19397586907

正文内容

[正在公示]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20250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灵璧县公房管理所 联系人及电话 李所长、0557-602288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泗县金地花园西门南50米 联系人及电话 朱工、19397586907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安徽省传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隅顶口、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99号运河财富中心9幢1401室   上饶市广丰区芦洲大道(原大石乡永和村)、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000号3801-3805室   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4 号楼 507、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费率/元) 98.72%(约31590400元) 90.40%(约28928000元) 99.65%(约31888000元) 工期(日历天) 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 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 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 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 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 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 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 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 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 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设计负责人 姓名 王高升 瞿雷 蒋朝晖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0183103215 20013101278 00030955 项目经理 姓名 刘坦 刘鹏飞 何振江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皖234142168660 赣2362019201972485 皖1342020202100868 综合评估得分 96.54 93.77 73.59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5年05月23日-2025年05月26日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14.25万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0557-602258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3小时26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2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提交人: 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2025-05-23 15:52:23 提交用时: 0天3小时26分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05-23 16:04: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云林建设集团.pdf 云林建设集团.pdf 安徽省传忠.pdf 安徽省传忠.pdf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安徽远发.pdf 安徽远发.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EP-LBGC20250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名称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灵璧县公房管理所联系人及电话李所长、0557-602288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泗县金地花园西门南50米联系人及电话朱工、1939758690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传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隅顶口、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99号运河财富中心9幢1401室上饶市广丰区芦洲大道(原大石乡永和村)、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000号3801-3805室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4号楼507、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费率/元)98.72%(约31590400元)90.40%(约28928000元)99.65%(约31888000元)工期(日历天)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设计负责人姓名王高升瞿雷蒋朝晖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1831032152001310127800030955项目经理姓名刘坦刘鹏飞何振江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234142168660赣2362019201972485皖1342020202100868综合评估得分96.5493.7773.59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时间2025年05月23日-2025年05月26日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4.25万元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异议注意事项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异议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投诉受理单位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联系人/联系电话建管股0557-6022585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P-LBGC2025023招标人: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马丽,(签字)审核人:,赵磊,(签字)2025年04月30日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第2章投标人须知………………………………………………………………………………………8第3章评标办法……………………………………………………………………………………31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42第5章发包人要求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73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74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项目名称)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P-LBGC202502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审批〔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灵璧县城区。2.2建设规模: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项目,共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个,建设与老旧小区(涉及309户,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在小区内建设雨污分流约7150米、道路沥青路面5045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约420个,充电桩约150个,路灯250套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2.4招标范围: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7招标控制价:工程费用投标费率最高限价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其投标无效;设计费为固定总价27万元,不可竞争;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8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下述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经监理机构(如有)、建设单位书面盖章同意完工的工程。)须投标企业承诺,格式自拟;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土木工程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上述人员如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上述人员如为超过60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除需提供退休证明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证书及意外伤害险。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5其他:/。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5月22日9时00分。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2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6.异议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7.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0557-6022585灵璧县钟灵大道广场西路交口处8.在线异议及投诉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灵璧县公房管理所联系人:李所长电话:0557-6022885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泗县金地花园西门南50米联系人:朱工电话:19397586907电子邮件:694399554@qq.com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处电话:0557-60225852025年04月30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灵璧县公房管理所联系人:李所长电话:0557-602288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泗县金地花园西门南50米项目负责人:赵磊电话:193975869071.1.4项目名称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1.1.5建设地点灵璧县城区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限额设计H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H,超过H的按H计取。(2)施工费用采用费率报价;设计费为固定总价27万元,不可竞争。以《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配套文件为编制依据,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数,乘以施工费率(B%)。施工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注:详细说明见本章附件: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确定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4.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相关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充、通知文件等。2.2.1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问题)时间: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问”菜单发起提问。代理机构收到提问后会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回复。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澄清栏。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2.2.3提出异议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方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菜单提交异2.2.3提出异议议文件(须加盖电子印章);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文件(需加盖电子印章);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转账、现金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3、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4、账户信息: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055752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录:http://ggzyjy.ahsz.gov.cn/jrfw/financialService.html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使用纸质保函须在开标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是否*建议各招标人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说明: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认定。投标人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符合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投标函第4条按“0元”填写即可。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4.2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宿治欠办〔2020〕15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2、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文件执行。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转账、现金办理部门: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地点: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人:李峥联系电话:0557-6088198.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指/年起至/年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止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指/年起至/年止3.5.6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施工组织设计1、是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密封和标记要求:2、是否要求编制设计方案3.7.4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编制☑要求编制设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密封和标记要求:3.7.5投标文件份数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网上递交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退还,退还投标文件的情形:5.1开标时间和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网址及二维码:详见公告附件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显示先后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定标方式□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公告地点(或网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2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2%,(计算基数暂按项目总投资*中标费率)在签订合同前支付至指定账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保函。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的,在退还时应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如工期延长,承包人须无条件顺延保函有效期。3.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9.6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0557-6022585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正文及各类型图表,框图一律单黑色,图表内部的字体内容统一使用小4号宋体字(黑色),图表外部的字体与技术标全文字体保持一致。(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大标题用三号仿宋(GB2312)加粗字体居中(一、二、三、…),其余均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采用小三号仿宋(GB2312)字体;页边距:上2.5CM,下2.5CM,左3CM,右2.5CM,正文所有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正文内不允许出现非文字需要的其他任何符号和标志。(3)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不需编制页眉、页脚、页码,不设内封面,不得有图片出现,全文的文字及图表连续编排。(4)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页数不得超过100页。(5)标题用三号仿宋(GB2312)加粗字体居中(一、二、三、…),除一级标题外,其余均为正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正文内序号排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要求规定如下:正文编制格式一、工程概况1.1……1.1.1…………二、……2.1……2.1.1……2.2…………(6)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中横道图、网络图及一些表格和框图采用何种软件编制自行确定,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编制的要求,且不得出现与投标内容无关的文字、字符或标记;网络图、进度图、平面布置图放在投标文件最后(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7)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任何部位、任何条文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未按照要求编制的,该项一律按0分处理。(8)未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按0分处理。10.2本工程由于采用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投标文件为网上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10.2投标文件报送要求式请参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法上传。10.3农民工工资要求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的通知》宿政秘[2015]107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用于存取施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10.4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被宿州市(含四县一区)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在限制范围内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投标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列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条件的承诺函。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第(5)以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0.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电子招标投标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网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这个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tballinclusive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按照手册的提供的方法导出招标清单18szzb——按照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插上ca锁同步诚信库并挑选和完善其他信息——根据导出的18szzb做投标清单,18sztb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要按照如上链接投标人手册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12-58188516或0557-303032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加密的.SZTF。(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和变更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四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5)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新点客服电话:0512-581885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12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1、本招标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进行,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2、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预留一个常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询标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质量保证金形式保函、电汇、转账、保证保险等14其他1.技能工人要求: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砌筑工、抹14其他灰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等工种作业的建筑技术工人,至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构件制作工、吊装工、灌浆工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发现违规挂证人员,招标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清单加密锁号、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15报价说明1、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对建安工程费进行报价。2、设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咨询费、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获取相关设计资料费、批文申报协调费、图审费、竣工图编制费,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所有审查、评审、论证、前期各类支撑性报告成果编制报批费用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等设计阶段产生的所有费用。3、项目工程建安工程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主材费、辅材费、水保编制费、洪评编制费、环评编制费、稳评编制费、乡村规划许可证费、污水处理费等经审批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费用及土地污染调查、扬尘税等施工过程产生的费用,相关取费标准执行宿州市相关规定。除以上费用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费、工程相关的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4.供水、供电、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内施工或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材料堆放占用费、临时工具房使用费投标人须在工程建安费费率报价时考虑,一旦中标后,此部分费用不予增加。5.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建安费费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承担该项费用。6.渣土外运及管理费,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工程建安费费率投标报价内。7、所有抽检、复检以及第三方检测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在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6设备、材料要求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中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时,需通过招标人进行备案,招标人作为第三见证方在供货安装合同上落款确认。17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投标人应充分勘察现场,将一切可预见难点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费率不予调整。18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用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19其他1、为保证开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不必现场递交相关原件,但应保证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清晰、易辨认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答疑澄清说明)要求,否则因投标文件内容含糊不清、难以界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2、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响应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3、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交叁份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费用自理。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胶装,彩色打印。20异议(质疑)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以下任何一方均可受理):招标人: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灵璧县公房管理所联系人:李所长电话:0557-6022885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泗县金地花园西门南50米联系人:朱工电话:19397586907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招标文件所载条款及内容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后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招标投标各相关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0异议(质疑)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人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投标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21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22工程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建安工程费投资金额*中标费率*10%;2)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工程费用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承包人同步出具等额预付款担保);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节点的第1)-4)四个节点中等比例扣回。2、工程进度款1)工程量完成2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0%;2)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0%;3)工程量完成7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0%;4)工程量完成9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0%;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6)竣工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最终结算审定工程费用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7)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承包人可办理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在最后一个支付节点提供给发包人,发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注:(1)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在乙方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后,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如选择现金方式递交质量保证金的,在退还质量保证金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附件: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确定一、计价综述1.招投标环节:通过招投标环节,确定中标单位、施工费率(B%)。2.设计环节:按照招标人确定各单项工程实施先后顺序(招标人有权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单项工程的实施顺序),进行安排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图图审工作。设计各阶段成果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各单项工程设计成果经图审合格后,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份数提交至招标人处备案。3.清单控制价编制环节: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根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各个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后,招标人组织造价咨询单位与中标人进行核对经核对双方确认后,仍有争议的部分,以审计复审意见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4.合同价格确定:中标后,首先按照中标人施工费率(B%)作为签约合同价,设计成果文件经招标人认可后,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根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本项目清单控制价,经双方核对确认后送交审计单位复审,审计单位复审的建筑工程费清单控制价为∑Ki(其中Zi:某一单项工程暂列金额,Gi:某一单项工程暂估价)。H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则此阶段按照下面规则签订补充协议,明确除价格调整因素允许调价外,固化合同价款,①若(∑Ki-∑Zi-∑Gi)*B%+∑Zi+∑Gi≥H,则补充协议中合同价款为H。②若(∑Ki-∑Zi-∑Gi)*B%+∑Zi+∑Gi<H,则补充协议中合同价款为(∑Ki-∑Zi-∑Gi)*B%+∑Zi+∑Gi。本项目合同价款经补充协议固化确定后,一经确认设计图纸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本项目为EPC项目,具有设计权限,而随意变更设计,不得通过设计变更降低项目配置、品质,不得恶意减少工程量、降低设计标准。所有设计变更均须得到监理人、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由此产生的工程量增加,一律不予调整,因中标人原因签证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减少,竣工结算时一律予以扣除。注:(1)本项目涉及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复审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标准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施工费率中,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支付。5.合同价款的调整(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调整为∑Ti):(1)各单项工程调整原则及约定:价格调整因素:本项目价格调整的因素有且只有以下情形:①政策性调整:定额人工单价、增值税率等发生政策性调整时,按照安徽省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最新文件执行。因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单项工程合同价格调整,原则上在整体项目竣工后一次性调整(当地政府有规定时按照规定执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予调整。②除可调价材料:钢材,混凝土,砂石料,水泥以外,其他材料价格在施工过程中一律不予调整。可调材料的价格变化指各单项工程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单项工程经监理单位审批的单项工程竣工之日期间的宿州市信息价平均值与控制价编制时的当月信息价相比较,价格差值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整,如差值超出±5%,只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调整,各单项工程可调材料价格变化引起合同价款变化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③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或政府会议明确同意的变更后作为结算依据,本项目所有变更事项的程序及审批均参照灵璧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后期若灵璧县政府投资项目/灵璧县造价主管部门有修订或调整的,按最新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a.变更主要有以下情形:1)因不可抗力或业主主导的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漏、错项、设计深度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2)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3)在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能有效减少工程量、降低施工难度、节约工程投资、加快施工进度而进行设计优化的;4)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工程节地、节材、节水、节能,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施工条件而调整或修改的;5)项目涉及水利工程、工矿区、规划调整、景区开发、生态建设、文物保护、杆管线迁改和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等,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的;6)根据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须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的;7)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b.变更程序1)对上述涉及的工程变更,要由发包人组织监理、跟踪审计(如有)、施工四方共同进行,提交四方签名的书面建议,报经政府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变更理由。2)灵璧县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出具最新的变更程序按照最新程序执行。c.本项目为EPC项目,因承包人原因变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因“a.”中原因引起经济签证的结算与本次EPC承包人中标固定施工费率保持一致,变更涉及的材料价格与变更签证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的当月信息价为准(变更签证材料价格不再考虑期间材料物价上涨因素)。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签证,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d.变更价款的计算原则(施工费用综合单价费率与施工费率B%保持一致)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和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承包人报价后经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确认后执行,如有争议,以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价格为准。④不可抗力;⑤根据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包人有权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执行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令,且不得对此进行利润索赔、工期索赔。由此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上与进度款支付同步调整支付。6.最终结算合同价款确定:(1)若补充协议中合同价款为H万元的,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后,最终合同结算价款为:H+∑Ti。(2)若补充协议中合同价款为(∑Ki-∑Zi-∑Gi)*B%+∑Zi+∑Gi的,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后,最终合同结算价款为:(∑Ki-∑Zi-∑Gi)*B%+∑Gi1+∑Ti。注:(1)∑Gi1:经过本附件:“四、专业工程暂估价、经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确定的其他设备、材料”最终确定的工程暂估价。(2)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调整为∑Ti,最终结算合同价款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二、投标报价:本项目招标时采用下列方式进行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要求。三、计价方式1.施工费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计价原则:(1)委托编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组织核对并形成经核对确认控制价,经双方核对确认后送交审计单位复审,审计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为∑Ki(其中Zi:某一单项工程暂列金额,Gi:某一单项工程暂估价)。(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原则:①编制依据为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上述所有项目类型,均根据安徽省营改增现行有关规定计价。中标人需无条件认可:在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如有新的文件出台,依据新的文件规定编制项目清单及控制价。如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未涉及的专业,按现行的相关计价规范执行。②信息价及材料价格确定:最终各单项工程设计成果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份数提交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材料信息价按照招标人提交图纸于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人向造价咨询单位出具信息价月份确认表中的月份)当月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主刊为准(宿州市信息价中有灵璧县的信息价,优先采用),若宿州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依次参照对应月份省内周边地区信息价中材料价格确定。材料价格上述地区信息价没有的,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共同组织询价方式确定该部分材料价格,此部分材料价格不再下浮。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核对原则:各个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后,招标人组织造价咨询单位与中标人进行核对,中标人自收到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之日起15日内,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核对,并将所有疑问一次性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组织编制单位核对提出的疑问,如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错项、单价有误的,按图纸和约定的计价规则调整。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提出疑问的,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附计算书和详细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否则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按照上述程序经核对双方确认后仍有争议的部分,以审计复审确定的价格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每个单项工程一经双方核对确定后,除价格调整因素外,一律不予调整。如:某一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经核对确认控制价为Ki(某一单项工程暂列金额为Zi,某一单项工程暂估价为Gi),则本项目经核对确认审计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为∑Ki。注:若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要求备案控制价的,则本项目经核对确认控制价∑Ki以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控制价为准(如造价咨询机构计量组价有误,按照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要求备案控制价为准调整)。④在编制清单控制价时,其中施工排水、降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按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为准;编制清单控制价时,基坑及管沟放坡系数有争议时,以招标人选取为准,无论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如何约定,不予调增土方的量,中标人须确保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规范等要求;若同一个子目控制价组价时,有两个及以上的定额子目可以套取时,以招标人选取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上述风险。土石方工程计量及计价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图纸共同确定,编制清单控制价之前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跟踪审计人员(如有)、中标人代表对现场原貌进行复核,将复核的结论提交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赶工措施费不予计取;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包含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和临时设施保护费,措施项目清单取费标准以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为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项目涉及的不可竞争费费率有不同专业可以选取时,以招标人选取为准。⑤各个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核对确认后,中标人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功能及施工图完成全部内容。⑥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张、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中标人不得以清单、控制价未确定而拖延工程进度,因此拖延工期的,工期不予调整,自行安排赶工措施。⑦材料及设备品牌及要求:如招标人提供的《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有要求的,中标人按《质控材料一览表》各项要求执行,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品牌有特殊需求的或《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没有的设备及材料,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三个知名品牌,同时提供推荐品牌设备及材料的相关型号、规格。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个品牌或选择推荐之外的品牌。具体内容由中标人在各设计阶段提供详单。四、专业工程暂估价1.专业工程暂估价(1)在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时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作为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招标人以此中标价列入合同价格,不再进行下浮。(2)在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时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①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作为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招标人以此中标价列入合同价格,不再进行下浮。②由中标人按照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暂估价报价清单,招标人委托跟踪审计单位(如有)针对中标人提出的暂估价报价清单进行审核,此部分价款按跟踪审计单位(如有)审核确定,最终以审计局复审结果为准。招标人以此确定的价款(双方审核确定的价款*B%)列入合同价格。注: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时需提供该部分的专业工程合同、发票等材料作参考,最终以审计单位复审结果为准。五、总承包服务费及采保费:1.当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或暂估价项目(如有),按下列规定仅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当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发包的上述工程既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又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按发包专业工程或暂估价招标的合同价(不包含总承包服务费金额)的3%计算总承包服务费,一次包死,不随发包专业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六、其他1、投资控制基本原则:各方参建主体应构建提前控制投资的基本理念,项目实施环节,原则上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控制价未定稿,不得擅自开工,考虑到项目建设的紧迫性要求,项目投资控制的底线原则为单项工程开工前须出具该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清单控制价,否则不予开工,若擅自开工的,相应工程款招标人有权不予结算。清单控制价出具并经审核后,严格执行合同中约束条款,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锁定合同价款。2、合同价款确定过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表述前后不一致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七、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项目和业主要求。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0)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间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6)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资格审查资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估算价2%,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形,涉及得有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交易系统规定执行。3.7.4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3.7.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递交。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5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5)展示投标价格。(6)进入初步评审以及技术评审阶段。(7)复会,宣布初步评审以及技术标评审情况,并由招标人通过电子开标系统抽取商务标评审有关指标。(8)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9)复会,公布评审结果。(10)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异议、投诉或举报。sw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结果公示或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1.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8.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8.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1.4按投标人须知7.1条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当事人存在干扰投标、恶意(异议)、投诉,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披露办法》(宿公管委办〔2018〕3号、宿州规审〔2018〕10号)、《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就上述9.5.1、9.5.2、9.5.3所述内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盒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条件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近年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如有)5.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6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条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5.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设计方案:20分2.施工组织设计:1分3.企业实力:8分4.项目管理机构:8分5.企业奖项:8分6.施工费率报价:5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设计方案:20分一、现状调查与评价(4分)各投标人应当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对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本项目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对现场情况有较深刻的认识,得4分;2.对现场情况有较清楚的认识,得2分;3.对现场情况认识一般,得1分;4.未体现以上内容或上述内容描述不合理、不科学的得0分。二、项目总体设计思路(4分)结合前期调研、规划解析及相关技术指标,科学规划、系统施策、重点治理、综合整治,拟定总体设计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相关技术指标表述清晰,总体设计方案逻辑缜密,严谨合理的,得4分;2.相关技术指标表述相对清晰,总体设计方案逻辑相对缜密,相对严谨合理的,得2分;3.相关技术指标表述不清晰,总体设计方案逻辑混乱,不够严谨的,得1分。4.未体现以上内容或上述内容描述不合理、不科学的得0分。三、设计内容的重点、难点技术分析以及处理措施(4分)投标人须认真研读项目基础资料,结合本项目使用功能、实际特点,对于建设重难点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及处理措施。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重难点分析透彻,提出的设计方案及处理措施详尽,可行性强的,得4分;2.重难点分析相对详细,提出的设计方案及处理措施具有一定实操性的,得2分;3.重难点分析混乱,提出的设计方案及处理措施基本不具有可行性的,得1分。4.未体现以上内容或上述内容描述不合理、不科学的得0分。四、施工配合服务措施(4分)本项目为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现场情况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且项目整体工期较长,在部分时间(如降雨过多、极端天气等)可能无法施工。设计单位在施工期间须与招标人及施工单位保持沟通,密切配合。提供完善、及时的施工配合服务措施,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情况下提供有利于招标人的服务承诺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提供合理科学的沟通方案及配合措施,有清晰的单独承诺函的,得4分;2.能够结合改造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沟通方案及配合措施,有清晰的单独承诺函的,得2分;3.能够结合改造实际情况,提供的沟通方案及配合措施存在瑕疵,有清晰的单独承诺函的,得1分。4.未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或提供承诺函但上述内容描述不合理、不科学的得0分。五、设计管控措施(4分)设计质量保障措施、设计进度管理措施、设计成本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比较。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措施科学合理、内容完整、详细、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得4分;2.措施较合理、描述较为详细的,得2分;3.措施基本合理,描述比较简单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1分投标人对工程范围规划、现状、基础资料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从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部署、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等方面有针对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施工组织设计描述详尽,对于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得0.9(不含)~1(含)分;施工组织设计描述相对清晰,对于本项目实际情况具有一定针对性,得0.8(不含)~0.9(含)分;施工组织设计描述逻辑不清晰,对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关性不强,泛泛而谈,得0.7(不含)~0.8(含)分。注:内容描述不合理、不科学的得0分。说明:(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重大偏差,应至少得70%的分数,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2/3以上通过,并经合议后评委可将其按0分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的,暗标中有单位、个人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按0分处理。(3)评委会5人以上的,评委评出结果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会5(含5人)人以下的,取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的,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技术暗标电子文档,技术暗标按0分处理。重大偏差主要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工程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施工时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企业实力:8分1.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额24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联合体业绩承担施工内容应超过2400万元)。2.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任务承担方)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24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1.须提供以下资料:施工业绩:(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则需提供业主盖章证明)。项目管理机构:8分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组成员具备以下证书的得3分。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5分;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5分;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组成员具备以下证书的得5分。1、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加1.5分。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加1.5分。3、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4、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加1分。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注:1.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1)证书等证明材料;(2)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上述人员如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两项材料缺一不可。企业奖项:8分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建的房屋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等同于“金鸡杯”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等同于“黄山杯”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可累计加分)。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任务承担方)自2商务标评分标准2020年1月1日(含)(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得4分,本项满分4分(可累计加分)。注:(1)同一业绩获不同奖项的,只计取一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获奖官网截图,日期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获奖官网落款时间为准。“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报价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含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等信息)一致的;4)投标报价异常低价的(评审要求:1、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基础设施85%(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市政基础设施85%(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的。2、评标基准价(1)施工费率(B)评标基准价:以通过初步评审合格且投标费率报价在90%(含)-100%(含)之间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B。若通过初步评审合格且投标费率报价均不在90%(含)-100%(含)之间,则取90%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施工费率报价(55分)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2分(E1值),每低于基准价1%扣0.1分(E2值)。偏差率中间值得分采取直线内插。投标人施工费率报价得分:①有效投标人费率报价大于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分=55-[(有效投标人费率报价-评标基准费率)/评标基准费率]×100×(E1值);②有效投标人费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分=55+[(有效投标人费率报价-评标基准费率)/评标基准费率]×100×(E2值)。注:(1)施工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如90.25%。超过2位的,直接舍去,如报价90.256%,则在评审、订立合同时,均按90.25%执行。(2)得分保留两位小数。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1.2评标委员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号)、《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107号)《宿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1.2.1投标人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1.2.2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1.2.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投标截止日前截图并加盖公章)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2.4评标委员会登录安徽省住建厅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9321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其资质或从业人员资格异常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或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2.5投标人对提供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相关情形,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对不良行为予以曝光。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1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4.1评标工作准备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程情况:(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2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以上评审内容应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为合格,否则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详细评审4.3.1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后计入评标总分。4.3.2信用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后计入评标总分。4.3.3商务评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4.4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5.评审内容5.1初步评审5.1.1形式评审标准:见形式评审表。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5.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响应性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5.3.1技术标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2商务评审:5.3.2.1投标报价评审:(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或低于成本。(5)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见商务评审表。5.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5.3.3其他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5.3.5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5.2.1、5.3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5.3.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否决投标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有效期内的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5)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函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8)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0)采用电子投标的项目,CA解密环节,未于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非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造成电子标书不能正常下载或导入评标系统的;(11)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清单加密锁号、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的;(1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若采用“暗标”,其任何部位、任何条文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的;(13)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14)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临时设施、工程排污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清单报价低于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现行文件规定的。(3)税金和其他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等未按规定计费标准进行投标的。(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清单实质性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6)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评标结果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评标委员会(或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记入评标报告中。经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所列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8.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9.其他9.1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9.2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2.工程地点:灵璧县城区。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施工费中标费率:。施工图预算价(即建安工程费合同基价)的编制依据:(1)依据经招标人审核批准且通过图审的施工图编制。(2)施工图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价(即建安工程费合同基价),并由招标人委派审核单位审核。(3)施工图预算价(即工程总承包合同基价)执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7〕191号)等相关规定,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公用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4)综合费、措施费按工程取费费率相应类别执行相关规定。(5)材料信息价以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发出当月宿州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价格信息价为基准价,结算时钢材、商品砼、碎石、水泥、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按照施工期内信息价中的加权平均价格与基准价偏离±5%(不含±5%)以外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信息价中缺项的设备材料由招标人会同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市场询价确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信息价中缺项的设备材料由招标人会同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市场询价确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通过公开采购或询价等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按实际采购价按实结算。(6)本项目税金采用增值税计算方式,执行相关“营改增”规定,增值税税率为9%,如有新政策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计价规范或以上定额文件或造价管理文件或人工费文件等有更新时,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执行最新文件。五、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专用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设计图纸、等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10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1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规范和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现行的安徽省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如果“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说明”与“合同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合同图纸”为准,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说明”为准(当“合同图纸”技术标准明确要求高于“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说明”应以“合同图纸”为准)。本工程要求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自行检索宿州市政府相关单位网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及安徽省、宿州市有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合同生效后7天内,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规划红线图、可研报告;签订合同后一周内;2份(含电子版)。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进度计划、其他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开工前7天,叁份,纸质。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另行约定。发包人的送达地址:另行约定。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另行约定。承包人的送达地址:另行约定。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款的2%(不包含融资违约金额)。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详见2.8。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8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1个月内,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等,履约担保的金额:2%中标价(计算基数暂按项目总投资额*施工费中标费率)。注:若不能按时提供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等,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计不良行为记录。履约保证金退还:经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实施的所有工程竣工合格后,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无息)。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灵璧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计划项目(EPC)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得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技术明标评审得分总分投标报价修正否决投标情况(注明原因)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免收1安徽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4.490.9141.1496.54无2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4.390.8138.5793.77无3安徽省传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4.300.8618.4373.59无4安徽正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无初步评审未通过5安徽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初步评审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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