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本级)代理机构和采购中心检查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4-0362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6 12:24: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西安市财政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陕西财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4.80万元
代理单位西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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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4-02058 二、合同名称:代理机构和采购中心检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4-03629 四、项目名称:采购处代理机构和采购中心检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财政局(本级) 地址:西北国金中心A座 联系方式:89821846 供应商(乙方):陕西财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119号西安国贸大厦写字楼11层南区04号 联系方式:855128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代理机构和采购中心检查服务 1(项) ¥48,000.00 ¥48,000.00 完成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合同金额: 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财京事务所(代理机构检查).pdf 西安市财政局(本级) 2024年09月26日 西安市财政局聘请会计中介机构协助财政检查合同甲方:西安市财政局乙方:陕西财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市财发[2024]963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的通知》相关规定,西安市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采购中心年度考核工作。为保证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一、检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采购中心年度考核项目。二、检查对象及范围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万泽招标有公司等单位。三、检查内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管理情况。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考核内容:综合情况、基础工作、采购业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康洁自律、队伍建设。四、检查依据1(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三)《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四)《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的通知》;(五)其他相关文件。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关本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明确对乙工作标准要求。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3.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检查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2.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整理形成规范的检查工作底稿,并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及其他职权部门的监督检查;3.乙方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检查工作报告。并保证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乙方应对执行本项检查工作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对外泄露。5、乙方参加检查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招待及任何馈赠。六、服务费用及支付要求1.本项目收费按照省财政厅2023年会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2集文件规定的付费标准和预计检查工作量付费,陕西财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200元/天;中级会计师800元/天”,按工作时间30天计算,共计人民币肆万捌仟元(¥48,000元)作为全部检查工作费用,包括检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办公及设施费、设备、交通、物品、食宿等一切费用(详见检查工作量统计表)。2.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20日内一次性予以付款。3.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陕西财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证号:91610139MA6W225W73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账号:129913038710101七、违约责任0326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各自义务和责任,对因任何一方违反承诺、行为过失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工作不利因素,甲乙双方均应在不利因素发生后,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减少不利因素影响,避免给双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3、合同解除的条件:因乙方工作严重不认真、不负责或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甲方工作严重配合不力,致使乙方无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八、争议的解决办法3甲乙双方所有争议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解决方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交仲裁或诉讼。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甲方名称:西安市财政局乙方名称:陕西财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地址:西安市凤城七路国金乙方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大街中心A座119号电话:电话:029-85512823邮编:710001邮了编享反7710002甲方代表签字:本月乙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61019032663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采购中心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序号人员职称费用标准(元)检查天数检查费用(元)框架协议折扣率(%)折扣后金额(元)备注1高级会计师12002934,80060%20,8802中级会计师8002923,20060%13,9203中级会计师8002923,20060%13,9204总计81,20048,720按照48,000元收取服务费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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