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编号2311-120116-89-05-692083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1-24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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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津滨发展通厂28#C栋 4、项目概况:投资40万元,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现有厂房内,建设“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t。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522647892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kindeditor/attached/file/puliwan.pdf 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李顺波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李顺波项目负责人:马英填表人:马英建设单位: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电话:13920951604传真:——邮编:300457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津滨发展通厂28#C栋(E117°42'18.63",N39°3'18.63")立项审批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性质扩建主要产品名称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设计生产能力200吨/年实际生产能力200吨/年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5.9开工建设时间2025.10调试时间2025.10验收现场检测时间2025.10.17-2025.10.18环评审批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众信汇达(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光国新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东光国新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4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8比例20%实际总概算40万元环保投资8比例20%验收检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2.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6月9号修订);3.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4.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5.众信汇达(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普立万工程塑料(天验收检测依据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9;6.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开环评[2025]62号);7.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该项目有关基础资料。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10.《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验收检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执行的排放标准与环评及批复确定的标准一致,未发生变化。1.1废气执行标准称量和投料混料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工位和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排风管道汇集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挤出、检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工位和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全厂有机废气进入一套改造后的“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非甲烷总烃、TRVO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要求,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排气筒最高允许许排放及其高污染物排放速率标准浓度度kg/hmg/m³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P1颗粒物180.51(15m)准》(GB16297-1996)表2排气筒非甲烷总401.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P2(15m)烃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TRVOC501.5氯化氢1000.2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氯乙烯360.77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位置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m3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2(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4(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厂界非甲烷总烃4(1h平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肉眼不可见氯化氢0.2氯乙烯0.6臭气浓度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1.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行。1.5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项目建成后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VOCs总量指标:本工程排放量0.0155t/a,现有工程批复量0.095t/a,扩建后全厂排放量0.106t/a,全厂VOCs排放增量+0.011t/a。表1-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单位:t/a类别污染物环评批复总量废气VOCs0.011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水污染物指标。表二2.1项目背景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现有工程共有三条生产线,生产两种色母粒产品:油车线缆用PVC色母粒900t/a、油车线缆用PE色母粒900t/a,共1800t/a。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投资40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内建设“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塑料生产线,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t。2.2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启用现有工程停用的1台挤出机,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塑料生产线,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t。本项目于2025年10月开始施工,2025年10月竣工后开始调试运行。经过对比,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见下表。表2-1建设内容对比表项目环评报告表阶段本项目实际建设变化情况建设内容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塑料生产线,启用现有工程停用的1台挤出机,对应新增1台切粒机、1台筛分机,1台吸水机,1台袋式过滤器。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塑料生产线,启用现有工程停用的1台挤出机,对应新增1台切粒机、1台筛分机,1台吸水机,1台袋式过滤器。一致公用辅助工程供水: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市政自来水管网。一致排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排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生活污水排放。一致供电:由园区市政供电网提供供电:由园区市政供电网提供。一致全厂夏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冬季采暖采用市政供暖。全厂夏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冬季采暖采用市政供暖。一致环保工程气(1)称量和投料混料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工位和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排风管道汇集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2)挤出、检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工位和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改造后的“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1)称量和投料混料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工位和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排风管道汇集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2)挤出、检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工位和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改造后的“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一致水无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无新增生活污水。现有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一致噪声设备放置于厂房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隔声、柔性连接等措施。设备放置于厂房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隔声、柔性连接等措施。一致固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固废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固废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致主要设备情况:表2-2主要生产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单位型号、规格数量和环评对比环评阶段(报告表)实际建设1切粒机DS-7C一致2筛分机一致3吸水机一致4袋式过滤器一致5挤出机1(启用现有工程停用的)1(启用现有工程停用的)一致主要设备现场照片情况:排气筒P1、P2和采样平台排气筒P1标识1气排放口广排气筒P2标识2污水排放口废水总排口标识牌部)危废物储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内部)危废间1外部8危废间2外部危废间1内部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危废间2(内部)危废间分区图普立万工程堑料(天津)有限公司危废间台账危废间管理制度CREATE工况用电在线监测工况用电在线监测原料称量两级活性炭除尘器冷却水槽冷水过滤机原辅料名称单位数量和环评报告比较PVC树脂ta100一致碳酸钙t/30一致色粉t/a20一致钛白粉t/a30一致增塑剂t/a21一致润滑油t/a0.01一致编织袋t/a0.1一致本项目不新增排水。本项目水槽冷却水和水冷机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投料混料捏合挤出不新增员工,无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进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处理。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本项目主要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原料称量物料冷却筛分切粒成品产品包装检验切粒图2-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1)称量:由人工在秤料室的现有称量柜内称量生产所需的物料,称量过程中产生粉尘。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称量废气G1(颗粒物)、废包装物S1。废气经过称量柜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一套现有“滤筒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间,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2)投料混料:由人工在投料混料区的闲置区域将称量好的原辅材料与切粒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检验后的物料充分混合、搅拌均匀,此过程中产生粉尘。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混料废气G2(颗粒物)和设备运行噪声。废气经过投料混料工位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一套现有“滤筒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现有15m排气筒P1排放。(3)挤出:将混料后的原料沿下料管道送至重新启用的双螺杆挤出机的加热料筒中,电加热至170℃左右,此时原料逐渐形成熔融状态的熟料,熟料经过挤出口形成线条。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挤出废气G3(TRVOC、非甲烷总烃、氯乙烯、HCl、臭气浓度),废气经过设备挤出口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一套改造后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2排放。(4)物料冷却:挤出机挤出的线条温度较高,经过水槽中冷却水浴冷却后成型,本项目新增1个水槽,冷却水不外排,仅定期补充损耗部分;本项目依托现有1台水冷机,水冷机经过换热器采用间接冷却的方式给水槽内的水进行冷却,制冷剂为R404,冷却完成后经过水冷机的循环系统返回水冷机的制冷部分进行降温处理,降温完成后继续循环冷却,冷水机内的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损耗部分,冷水机内的循环水与水槽内的冷却水不直接接触;本项目新增1台吸水机,位于挤出机水槽末端,吸水机对冷却定型后的产品进行吸水处理,保证进入切粒工序的产品干燥,吸水机工作原理类似水泵,电源开关驱动电机高速转动,风机风叶旋转,使空气高速排出,造成内外压力差,大气压将水压入,然后机器又将水抽出补充进入水槽,不外排;本项目新增一台袋式过滤器,用于过滤水槽中水的杂质。袋式过滤器是一种压力式过滤装置,主要由过滤筒体、过滤筒盖和快开机构、不锈钢滤袋加强网等主要部件组成,水槽中水由水槽下方管道连接过滤机外壳的旁侧入口管流入滤袋,滤袋本身是装置在加强网篮内,水中杂质颗粒被滤袋拦截后,水返回水槽。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废过滤袋及滤渣S2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间,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5)切粒:吸水后的产品,进入新增的切粒机进行切割造粒,切粒机刀刃锋利,将其切割成一定长度的塑料颗粒,切割过程在切粒机内部进行且切粒机整体封闭。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设备运行噪声和切割产生的废边角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到投料混料工序。(6)筛分:切好的塑料颗粒用筛分机进行筛选分离,筛选过程是经过机械进行自动筛选,色母粒粒径较大,在3mm左右,不产生粉尘。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和筛选产生的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到投料混料工序。(7)检验:采用抽检的方式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工序中PVC色母粒经过现有的水分测试仪、比重仪、测色仪、真空干燥箱、热稳定仪进行检验。检验频次约100次/年,每次取PVC色母粒样品50g,检验后回用于投料混料工序。每年送去检验的样品大约为0.005t。水分测试仪、比重仪、测色仪在常温下对PVC色母粒物理性质进行检验,不会产生废气;真空干燥箱工作温度60℃,不会产生废气;热稳定仪对PVC色母粒的热稳定性进行检验,温度170℃左右,自然冷却。该工序产生检验废气G4(TRVOC、非甲烷总烃、氯乙烯、HCl、臭气浓度)。热稳定仪上方设置有集气罩,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一套改造后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2排放。(8)产品包装:使用现有缝包机将产品装入编织袋内,待售。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利用现有员工2人。现有工作人员30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52d。本项目称量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00h;投料混料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00h;挤出机年工作时间为1700h;检验工序年工作时间为125h,检验工序的产污设备为热稳定仪。本项目可与现有工程同时运行。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3.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称量废气G1、投料混料废气G2、捏合挤出废气G3、检验废气G4。称量废气、投料混料废气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收集后进入现有滤筒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捏合挤出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氯化氢、臭气浓度。采用抽检的方式对PVC色母粒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工序中PVC色母粒经过现有的水分测试仪、比重仪、测色仪、真空干燥箱、热稳定仪进行检验。检验频次约100次/年,每次取PVC色母粒样品50g,检验后回用于投料混料工序。每年送去检验的样品大约为0.005t。捏合挤出废气、检验废气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3.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也不新增生活污水。3.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双螺旋挤出机、切粒机、筛分机、吸水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3.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含油棉纱、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筒、废活性炭、沾油粉尘等,产生的危险废物用密闭容器收集,收集后暂存在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间位于厂房北侧,面积15m2(危废间1为13m2、危废间2为2m2)。一般固废是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3.5环保投资落实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4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8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20%,主要用于施工期环保措施、废气收集与治理、营运期噪声治理、风险防控等。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运行过程中,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艺同时施工及投产使用。表3-1环保投资明细编号项目备注投资额(万元)1施工期设备拆除及固废处置12废气防治改造废气设施,增加一个碳箱43噪声防治生产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24环境风险应急风险防范措施1总计8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1环评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厂址选择合理。项目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并合理使用环保投资,工程运营后,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并满足国家总量控制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项目建设可行。4.2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表4-1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相符情况一根据该项目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评估报告,同意在开发区东区南海路156号津滨发展通厂28#C栋进行“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该项目拟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塑料生产线,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称量、投料、混料、挤出、切粒、筛分、检验、包装等工序,设计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吨,现有产品产能不变。该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根据该项目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评估报告,同意在开发区东区南海路156号津滨发展通厂28#C栋进行“塑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该项目拟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塑料生产线,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称量、投料、混料、挤出、切粒、筛分、检验、包装等工序,设计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吨,现有产品产能不变。该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符合,已落实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称量、投料及混料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由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挤出检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称量、投料及混料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由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挤出检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已落实2该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本项目无新增人员,依托现有工作人员。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也不新增生活污水。已落3该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该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已落4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危险废物应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危险废物应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天津绿展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已落5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0.011吨/年。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不超总量指标。已落6你公司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针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将其安全管理措施一并纳入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已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针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将其安全管理措施一并纳入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已落7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及时申请、延续、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变更排污许可。已完成排污登记申报。已落8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在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公司已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工作。已落8及备案工作。公司已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工作。已落9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你公司应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同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你公司应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同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已落实10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不涉及。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后未超过5年即建设完成并验收。已落实厂区内排放口规范化和环保设施照片如下:排气筒P1、P2和采样平台排气筒P1标识1气排放口厂排气筒P2标识2琲!废水总排口标识牌危废物储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内部)危废间1外部危废间2外部危废间1内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部)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危废间2(内部)危废间分区图一般固废暂存间(内部)普立万工程堑料(天津)有限公司危废间台账危废间管理制度20原料称量两级活性炭除尘器挤出生产线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5.1监测分析方法表5-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方法)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方法检出限固定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附录H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阻容法烟气含湿量多功能检测器/1062D/LC-YQ94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TW-2110/LC-YQ46-01、LC-YQ46-03数字皂膜/液体流量计/JCL-2010(B)/LC-YQ4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QP2010SE/LC-YQ090.004~0.5mg/m3臭气浓度《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聚酯无臭袋10无量纲乙烯《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烯测定气相色谱法》HJ34-1999气相色谱仪0.08mg/m3化氢《固定污染源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HJ548-2016气相色谱仪S-0010.07mg/m3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电子天平GW-001T-0025.0mg/m3《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恒温恒湿室电子天平YQ-0101.0mg/m3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真空采样瓶10无量纲乙烯《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测定气相色谱法》HJ34-1999气相色谱仪0.08mg/m3表5-2噪声监测方法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依据使用仪器仪器编号编号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B-0765.2人员资质验收检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由钧正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完成检测工作。5.3废气检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①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的要求与规定进行。②检测仪器均经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③烟气采样器及综合大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进行校准,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5.4噪声检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噪声检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均在检定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测量前后在测量的环境中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表六验收检测内容:6.1检测方案表6-1废气有组织检测方案采样位置检测因子检测频次废气排气进出口P1(称料投料)排气量、颗粒物排放浓度、颗粒物排放速率进口1周期2次,出口2周期,3次/周期废气排气口P2进出口处(挤出检验工序)烟气标况流量、TRVOC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氯乙烯排放浓度、氯乙烯排放速率、氯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2周期,3次/周期表6-2废气无组织检测方案采样位置检测因子检测频次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臭气浓度、各监测点连续监测2周期,4次/周期表6-3噪声检测方案序号检测位置检测因子周期频次1南侧厂界外1m等效连续A声级23次/周期2北侧厂界外1m6.2检测点位图风向:西南风N园区路〇2#〇3#〇4#其他企业▲2本项目其他企业▲1〇1#园区路注:▲为噪声检测点位;〇为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图6-1验收检测点位图表七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本项目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及辅助设备、环保设施等全部正常运转,实际生产时本项目对应的1台挤出线在正常运转,生产负荷达到100%,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对工况的要求。验收检测结果:7.1废气检测结果验收检测结果:表7-1排气筒P1、P2出口废气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采样检测验收执行是否采样日期实测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点位项目标准限值达标(mg/m3)(kg/h)第一次NDP12025.《大气污染物排气第二次ND排放标准》颗粒筒出第三次ND6.20×10-3(GB16297-19物排口(称第一次ND6.30×10-396)放料投2025.6.25×10-318mg/m3第二次ND料)0.51kg/h第三次ND6.25×10-3第一次ND2.48×10-42025.《大气污染物第二次ND2.50×10-4排放标准》氯乙第三次ND2.53×10-4(GB16297-19烯第一次ND2.8×10-496)2025.36mg/m3第二次ND2.81×10-40.77kg/hP2第三次ND2.81×10-4排气第一次0.6214.16×10-3筒出2025.DB12/524-2014第二次0.8956×10-3《工业企业挥口(挤出工TRVO第三次0.644.29×10-3发性有机物排序)C第一次0.5673.76×10-3放控制标准》2025.4.64×10-350mg/m3第二次0.6921.5kg/h第三次0.8365.61×10-3非甲第一次1.298.64×10-3《合成树脂工2025.8.78×10-3烷总第二次1.31业污染物排放烃第三次1.328.84×10-3标准》10.176.55×10-36.25×10-310.1810.1710.1810.1710.1810.172025.10.18第一次1.419.36×10-3(GB31572-2015)60mg/m3第二次1.419.45×10-3第三次1.389.26×10-3臭气浓度2025.10.17第一次269(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1000(无量纲)第二次269(无量纲)——第三次229(无量纲)——2025.10.18第一次229(无量纲)——第二次269(无量纲)——第三次269(无量纲)——氯化氢2025.10.17第一次ND3.02×10-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0mg/m30.26kg/h第二次ND3.02×10-3第三次ND3.02×10-32025.10.18第一次ND2.99×10-3第二次ND3.02×10-3第三次ND3.02×10-3*氯乙烯有组织、无组织检出限均0.08mg/m3;表7-2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检测结果采样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2025.10.14检测结果-进口检测结果-出口效率实测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实测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P2非甲烷总烃第一次7.103.55×10-21.901.27×10-264.23%采样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2025.10.15检测结果-进口检测结果-出口效率实测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实测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P1颗粒物第一次ND8.5×10-3ND6.55×10-322.94%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气筒出口处2周期、3次/周期的验收检测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非甲烷总烃、TRVO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要求,氯化氢、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的要求。两级活性炭设备对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在64%。滤筒除尘器对颗粒物的效率在22.94%。表7-3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检测点位及时间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值达标情况1号上2号下3号下4号下最高值厂界无组织2025.10.17非甲烷总烃(以碳计)mg/m30.921.241.251.261.264达标0.911.261.221.250.881.231.221.26总悬浮颗粒物μg/m3ND170236190236肉眼不可见达标ND184210170ND198205185氯化氢mg/m3NDNDNDNDND0.2达标NDNDNDNDNDNDNDND氯乙烯mg/m3NDNDNDNDND0.6达标NDNDNDNDNDNDNDND臭气浓度(无量纲)无量纲<10<10<10<10<1020达标<10<10<10<10<10<10<10<10厂界无组织2025.10.18非甲烷总烃(以碳计)mg/m30.310.710.770.640.864达标0.340.860.710.650.430.730.640.66总悬浮颗粒物μg/m3355591768596667肉眼不可见达标319615577650270667559574臭气浓度(无量纲)无量纲<10<10<10<10<1020达标<10<10<10<10<10<10<10<10*氯化氢无组织检出限0.05mg/m3。颗粒物无组织检出限168μg/m³。氯乙烯无组织检出限均0.08mg/m3。表7-4采样期间气象参数采样日期频次天气情况温度(℃)大气压(kPa)主导风向风速(m/s)2025.10.17第一频次多云14.3102.6南风2.22025.10.17第二频次多云14.4102.6南风2.2第三频次多云14.6102.6南风2.02025.10.18第一频次多云17.6103.4南风2.1第二频次多云18.2103.4南风1.9第三频次多云16.3103.4南风1.7表7-5厂房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检测点位及时间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值达标情况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1h平均浓度值厂房界外2025.10.17非甲烷总烃mg/m30.430.6642达标0.630.630.620.63厂房界外2025.10.18非甲烷总烃mg/m30.590.6242达标0.540.550.730.74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20(无量纲)要求。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称量、投料及混料、挤出、检验工序未捕集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臭气浓度。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车间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7.2噪声检测结果表7-6噪声检测结果单位:dB(A)检测位置检测时段一周期(2025.10.14)二周期(2025.10.15)主要声源排放标准限值南侧厂界外1m昼间/夜间昼59、62;夜50昼60、61;夜53机械昼间65夜间55北侧厂界外1m昼间/夜间昼59、58;夜52昼57、58;夜50机械由检测结果可见,昼夜间南侧、北侧厂界声级范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7.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该项目特征污染物,本次验收确定的总量控制污染因子为VOCs。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和水污染物总量指标。(1)废气G=∑Q×N×10-3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Q:各工位有组织排放平均排放速率之和(公斤/小时)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全厂有机废气共1根排气筒P2排放。现有工程3条线的挤出、检验工序全年工作时间为5100h,本项目1条线对应的挤出、检验工序的全年工作时间为1700h,各线可同时生产,全厂总的VOCs总量如下:P2排气筒:全厂4条线均一样,3条线同时运转,检测P2排口是0.006kg/h,现有工程是2条产线,本项目是1条,则全厂VOCs总的排放量为0.006÷3×1700÷1000+0.006×5100÷1000=0.034t/a,本项目1条线对应的VOCs为0.006÷3×1700÷1000=0.0034t/a。表7-7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表统计值VOCs本项目1条线排放总量(吨/年)0.0034本项目1条线批复量(吨/年)0.011全厂实际排放总量(吨/年)0.034全厂环评批复总量(吨/年)0.106本项目VOCs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VOCs0.0034吨/年,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要求。表八验收检测结论: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主要进行色母粒生产,该项目拟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塑料生产线,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称量、投料、混料、挤出、切粒、筛分、检验、包装等工序,设计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吨,现有产品产能不变。该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本项目已于2025年9月15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津开环评[2025]62号)。经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无重大变更,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完成自主环保验收。8.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车间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8.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产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8.3噪声本项目厂界声环境昼、夜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8.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天津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8.5排污许可根据《******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许可变更登记工作。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申报,登记编号:91120116MA06R1N25P001X。8.6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8.7建议后期运营过程中强化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转状态良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马英,项目经办人(签字):马英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311-120116-89-05-692083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厂区中心经纬度E117度42分41.364秒,N39度3分22.068秒设计生产能力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t本阶段实际生产能力年产新能源车线缆用PVC色母粒200t环评单位众信汇达(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津开环评[2025]62号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开工日期2025年10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排污许可登记时间2025年9月29日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光国新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东光国新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120116MA06R1N25P001X验收单位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钧正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100%投资总概算(万元)4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8所占比例(%)20本阶段实际总投资40本阶段实际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8所占比例(%)20废水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4噪声治理(万元)2固体废物治理(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其他(万元)2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运营单位普立万工程塑料(天津)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116MA06R1N25P验收时间2025年11月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气----非甲烷总烃----TRVOC0.00340.0034废水--COD--氨氮--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吨/年;废气排放量——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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