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凌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汽车散热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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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9 10:04: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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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 1、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台汽车散热器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司徒庙路588号 3、建设单位:扬州凌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翠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租赁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拓展区司徒庙路588号江苏奥吉瑞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2#厂房二楼空置厂房,建设汽车散热器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00m2,计划购置制带机、半自动装芯机、钎焊炉、氩弧焊机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台汽车散热器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冲压制带废气、钎焊废气、打磨及焊接废气。冲压制带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钎焊废气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氧化铝球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及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和气密检测定期排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排水及气密检漏排水水质简单,纳入市政管网接管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有制带机、半自动装芯机、钎焊炉、氩弧焊机、风机等设备,采用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废主要包括废钎焊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活性氧化铝、废油桶等,危废暂存在新建30m2的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废焊渣、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等,暂存在新建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78925010514-87896760 传真:0514-8788359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