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11110100002557835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6:09:0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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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11101000025578355 五、合同编号:11NMB1F46194202517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8700 87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孙晓锋 联系电话:18199765678 传真:/ 地址:爱国南路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F46194202517201).pdf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MB1F46194202517201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服务单位(乙方):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广告服务--品牌:,设计类型:按照实际要求,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按照实际要求1项8700.008700.00合同总价(元)8700.00合同总价(大写)捌仟柒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1、乙方承接甲方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由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图板,并由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制作等服务。2、制作项目数量及要求:1.2*2.4米宣传牌,3块,每块2500元;500册宣传册,A4,每册2.4元。3.合同价款(含运费):金额为:8700元,大写:捌仟柒佰元整。4.设备要求及清单: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图板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第二条:合同工期1.本合同工期为5个自然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1/3②因变更工作内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③因停电等情况达十小时以上时。第三条:违约责任条款可明确如下: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一切维权合理支出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制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甲方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第五条:责任范围甲方责任:1.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图板。2.及时组织验收工作。3.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责任: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2.负责做好材料的采购,保管工作,保管期间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第六条:验收工程安装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工程的验收。第七条:保修1.保修期限:工程验收后12个月。2.保修责任及范围: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乙方负责保修本工程所含所有图板。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水灾、地震)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2/34.对甲方维护请求3小时内给予答复,需现场解决的乙方安排人员在5日内解决完毕。第八条:其他事项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争议和仲裁1.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2.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本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说明。本合同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乙方在施工期间产生的交通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90807010010007321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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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F46194202517201).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