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JXD-20260351060145425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7:44: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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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华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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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SCHT-2026-458440 二、合同名称: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3510601454257 四、项目名称: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峨眉山南路一段25号 联系方式:0838-2507292 供应商(乙方):华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八里庄街道 联系方式:189821518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评审咨询服务 761,846(项) ¥0.01 ¥7,618.46 按框架协议执行 合同金额: 7,618.46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陆佰壹拾捌元肆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19日至2027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德阳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6年03月23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802510601000004征集人:德阳市财政局入围供应商:华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458440甲方: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乙方:华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7618.46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壹拾捌元肆角陆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对委托的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预算及其他类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评审。基础单价:0.01元报价优惠:折扣率100.00%报价单价:0.01元数量:761,846服务价格:7618.46元服务内容:1、工作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有关标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采购人委托咨询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对不符合评审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洁纪律的,采购人按约定扣减相应服务费用或终止其协作评审资格。供应商接收评审任务后按评审工作流程开展评审工作。采购人不保证供应商能够获得具体审核业务;不保证供应商获得的具体业务量均按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服务费。2、资料管理:采购人向供应商移交项目评审资料,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供应商在接收评审资料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详细清理,若需补充评审资料的,应通过财评系统报送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私自接收建设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移交的任何资料。评审结束后,供应商-第1页-应及时退还送审资料,若遗失送审资料应赔偿相应损失。3、现场踏勘:供应商能够及时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不得以路程较远、自然环境等客观原因推脱,对评审资料、评审内容主动进行沟通衔接,全面掌握评审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采购人根据评审项目,认为有必要提供现场踏勘方案的,供应商应在踏勘前在财评系统中提供。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现场踏勘必要的交通工具、测量、取证等工具,如实做好现场踏勘记录。4、量价核对: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指定办公场所以外核对。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评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评审工程师应及时向采购人说明并提出专业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由采购人组织被评审相关单位和中标人共同会商决定,供应商不得隐瞒和私自决定。5、评审报告: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模板编制正式报告,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真实性、准确合法性负责。报告内容逻辑清晰、依据充分、事实清楚、签章完整。6、财政评审管理系统:采购人已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培训后供应商应熟练操作系统,对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应妥善保管、独立知晓。评审过程中的送审资料、初稿、联系函、踏勘核对记录、征求意见稿、正式报告等电子资料,供应商均应在评审系统中操作。供应商应固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沟通协调评审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并负责接受系统短信通知。7、指标库: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德阳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填报指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填报。8、评审时限:(1)预算评审时限①100万元(含)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工程均5个工作日内。②1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房屋建筑工程10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7个工作日内。③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房屋建筑工程15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10个工作日内。④5000(不含)-10000万元(含),房屋建筑工程20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15个工作日内。⑤10000万元(不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25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20个工作日内。注:①评审时限指供应商收到完整的评审资料次日起至采购人收到书面评审报告之日止的评审时间,因业主补充资料、回复初稿征求意见稿等非中介机构原因占用的时间不计入评审时限;②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预算按上述预算评审时限执行;③相关部门对评审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④项目业主对评审时限有特殊需求的,协商确定。履约考核:单个评审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对供应商评审工作进行考核。(1)成交供应商在接收评审资料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详细清理,若需项目业主补充提供评审资料的,应填写《需要补充提供的资料清单》于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工程项目评审的成交供应商应按“8、评审时限”要求限时审结项目,并提供评审报告和评审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工作底稿、工程量计算式、审增(减)对比表、评审取证单等)。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采购人则扣评审服务费用的1%,直至扣完为止。(2)对复核结果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成交供应商所有评审结果均需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复-第2页-核,如果工程造价复核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差异率在3%(不含本数)-5%(含本数)之间的,扣减该项目全部评审费的40%;差异率在5%-8%(含本数)之间的,扣减该项目全部评审费的70%;差异率超过8%,该项目不计取任何评审费用。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文庙广场人防工程整改项目预算评审。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框架协议相关约定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峨眉山南路一段25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其他支付方式根据框架协议相关约定支付。计划支付时间:2026.04.30五、违约责任执行框架协议相关约定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第3页-4.其他补充内容:无-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尹辉甲方联系人:德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系电话:0838-2507292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峨眉山南路一段25号2026年03月13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熊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恩济支行银行账号:11001071300059150001乙方联系人:王茂林联系电话:18982151827供应商所在区域: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银行行号:1051000060562026年03月13日-第5页--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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