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JW-C2024-007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0:03:3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预算金额205.2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
联系方式
  • 黄女士:0515-88883504
  • 朱女士:15051085369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JSZC-320900-JSJW-C2024-007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磋商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JW-C2024-0079 项目名称: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2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45995.06元 采购需求: 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其他要求: 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2.2.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磋商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1-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获取及开评标方式: 1.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1.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 ”链接。 1.3“CA 数字证书 ”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 ”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 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CA办理请至亭湖区政 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 1.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1.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 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1.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 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 标的投标。 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三级) 单位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883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051085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5051085369 JSZC-320900-JSJW-C2024-0079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00-JSJW-C2024-0079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10月总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须知…………………………………7合同文本……………………………………20采购需求……………………………………53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0响应文件格式………………………………6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JSZC-320900-JSJW-C2024-007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磋商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0-JSJW-C2024-00792.项目名称: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05.21万元5.最高限价:1845995.06元6.采购需求(简介):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2.2.其他要求: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文件获取及开评标方式:1.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1.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1.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CA办理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1.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1.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1.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交通大厦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0515-888835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50510853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505108536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33.1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苏采云系统中供应商操作手册。34、其他34.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34.2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34.3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1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34.4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第一节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的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数据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合同价格和费用承包人按固定单价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但发包人有权拒绝明显偏高的不平衡单价2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职责和权力:3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时间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0天内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4工期40日历天5质量目标合格6质保期及维护期质保期:设备按原厂质保期执行;软件维护期:3年(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7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主要设备(显示设备、拼接控制器、一体化机房设备、监控摄像设备等)进场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项目完工自检合格并通过监理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结束后30日内付至审定价的97%;软件维护期满后30日内结清余款,以上均不计息。 8业主未支付金额的利息率0% 9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人民币 2000 元/天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总价的10%10履约担保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大写) 元整(¥ 元)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备注: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 AA 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2.1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2.1.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2.1.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2.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2.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2.3.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2.3.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2.3.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2.3.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2.3.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其他承包人在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时,同时应签订并履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格式见合同的附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详见《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规范;(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6、质保期:设备按原厂质保期执行;软件维护期:3年(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主要设备(显示设备、拼接控制器、一体化机房设备、监控摄像设备等)进场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项目完工自检合格并通过监理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结束后30日内付至审定价的97%;软件维护期满后30日内结清余款,以上均不计息。缺陷责任期为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共24个月。9、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工期为40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以下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工程名称)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亲友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承包人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五)承包人不得以单位股东或员工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亲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上报项目所属的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标准及相应处罚规定给予承包人信用等级降低或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本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共5份,双方各执2份,监督部门留存1份备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监督部门:(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标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本标段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双方各执2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标的内容1、项目名称: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2、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3、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5、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5、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6、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共24个月。7、质保期:设备按原厂质保期执行;软件维护期:3年(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二、现场踏勘1、投标供应商应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应当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消极怠工或要求增加费用。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供应商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其他1、投标报价要求1.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1.2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四、投标报价的方式1、固定单价报价。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采购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除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综合单价不予调整。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工程量计算规范)。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清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合价。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单价和总价。3、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3.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补充通知;3.2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3.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工程量计算规范;3.4有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3.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人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3.6投标人的企业定额;3.7投标人可同时参考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江苏省关于营改增的计价文件等最高限价(预算)的编制依据。4、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4.1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五、最高限价(预算)的编制(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全部费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二)最高限价确定的依据:本项目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和《江苏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以下简称《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及关于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以下简称《费用定额》)、2024年第9期《盐城工程造价》、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工程预算价,根据工程预算价确定最高限价。一般计税方法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其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材料费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管理费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利润按《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计取2、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3、其他项目费详见工程量清单4、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其中:1)环境保护税(暂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率执行)。2)社会保险费(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3)住房公积金(执行《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的费率)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费率6、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税金说明:分部分项工程费用部分1、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2、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费用定额》、《计价定额》及施工图纸等计算。3、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4]348号文件执行。4、材料单价执行2024年第9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和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格表》中的暂定价格,无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和暂定价格的参照材料目前市场价格。5、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按2024年第9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6、企业管理费按《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应的取费标准计取。7、利润率:按《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应的取费标准计取。8、风险费率:招标人在最高限价编制时不考虑风险费率,但投标人可按(人工费+除税材料费+除税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含税工程设备费)的适当比例和相关规定自行考虑。措施项目部分:(一)单价措施项目:脚手架、垂直运输、脚手架搭拆:按项包干计取。(二)总价措施项目一)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在最高限价编制和投标报价中应根据文件规定足额计取。中标后中标人按规定到相关部门予以核定,否则本项费用不计取,竣工结算时基本费根据核定结果调整。根据《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的规定,本招标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如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基本费率(%)省级标化增加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1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5/0.212、夜间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3、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4、二次搬运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8、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1.1%)计算。中标人的临时设备配备要求满足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9、排水、降水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10、赶工措施费:招标人在最高限价编制时不考虑本项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施工方案及招标人对施工进度的要求自行考虑本项费用,中标后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保证工程按期交付。11、工程按质论价费:招标人在最高限价编制时不考虑本项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施工方案及招标人对施工进度的要求自行考虑本项费用。12、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计算。13、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工程费率为0.03%)14、智慧工地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改造工程费率为/)上述各项措施项目费用,招标人在确定最高限价时按最高限价编制要求及计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考虑或计取。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是投标人依据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自行确定,投标人所报的措施费系为完成该项目施工及管理配合服务费所发生的一切涉及的措施费用。措施费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各项措施费用项目和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除该文件中所描述外另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现场施工围墙等。同时要求各投标人须根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中自行考虑上述所有列出及未列出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三、其他项目费用: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招标人《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执行。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确定为“暂估价”的设备材料和专业工程,招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达此限额及以上的招标人应依法组织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上述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2、计日工: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时暂不考虑此项费用。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3、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对招标人自行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4、其余详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四、规费:1、环境保护税:暂按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环境保护税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定额》中的标准执行。五、税金: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税率为9%。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改变不可竞争费、规费和税金,否则引起的责任自负。2、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元为单位)相符,报采购人和预算编制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按实结算。六、招标图纸、清单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XSPI72pNn1Yzrc86r7iNg?pwd=0920提取码:0920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滨海港区疏港航道船闸统一调度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建筑业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二、定标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投标人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三、评标标准1、初步评审(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详见《资格信誉等证明文件要求》)(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确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四、评分标准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序号满分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2业绩(24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软、硬件或信息系统建设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4分。注:投标时须提供其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需能够清晰、明确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若合同中不能清晰载明上述指标,则另需提供业绩采购人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或相关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企业实力(16分)1.投标人具有CMMI4及以上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得2分;2.投标人具有ITSS证书得2分;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5.投标人具有集群控制系统软件、PLC智能监控软件、船闸运行控制软件、视频联动系统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种著作权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多8分;注:投标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1.总体概述(3分)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等健全、合理、规范、高效,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2.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4分)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包含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齐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4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3.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4分)关于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4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4分)用于该工程的技术、资源,劳动力、主要材料、机械及各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内容比较,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4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5.工程质量管理措施(5分)质量目标、保障体系、保证措施、制度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6.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分)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4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7. 后期服务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方案科学合理、高效,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方案(30分)8. 竣工验收资料归档(3分)资料管理方案、竣工验收程序规范、高效,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磋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资质证书(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七、法人授权书八、磋商响应函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施工方案等十六、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1、资质证书(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磋商响应函致: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0900-***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分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公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附: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等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规范和软件格式填入,但内容必须齐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采购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其格式不得作任何改变,不得增加、减少、修改、调整。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数量、暂定的价格或者费用、材料规格或者型号等特殊要求,不得作任何更改变动,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施工方案等十六、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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