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的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

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 18:12: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预算金额46.30万元
中标单位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2.15万元
代理单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装备器材
联系方式
  • 孙荣:0571-85860270
  • 汪江洪:85873738

正文内容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的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 一、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招标文件编号:嘉消采-GK202402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标项1: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兴国路西侧、星徽公司北侧,锦竹公司东侧 中标(成交)金额:32.1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标项2: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兴国路西侧、星徽公司北侧,锦竹公司东侧 中标(成交)金额:2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标项1: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消防员避火防护服;电绝缘装具;一级化学防护服A款;二级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防高温手套;消防员防蜂服;防静电服;消防阻燃毛衣;消防员降温背心 全合众;全合众;鸿运;全合众;全合众;羿科;全合众;全合众;佰益;九恒;众创景天 FGR-FQA;FBH-FQA;GFJY;RHF-IQB;RHF-IIQB;NP-F-07N1;FKZ-TQZ;ZFFF-LIV;175;110;FJBL-F/ZC 65;4;6;25;74;14;28;8;17;5;19 1650;4200;2600;3800;750;65;160;2000;180;240;3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标项2: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消防轻型安全绳;消防通用安全绳(按米报价) 苏安、美博;苏安;苏安;苏安;苏安 FZL-DD-QS、FZL-SS-Q/X等;FZL-DD-BS;FZL-DD-QS;FZL-S-Q9.5G-B;FZL-S-T16 11;7;37;20;800 16850;1250;1900;300;19.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山寅、朱慧、张明芳、刘继胜、汪海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最终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下浮20%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的版本。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提出。 3.标项1中标供应商的总得分为84.80 ,标项2中标供应商的总得分为 90.35。 4.各标项服务费金额明细:标项1:0.5万元,标项2:0.5万元。 5. 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标项3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标项3作废标处理。 5.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荣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质疑联系电话:0571-8586027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路1500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 0573-8263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10003)             联系方式:徐建、蔡勇强、汪江洪;0571-85860269、85873738、8586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蔡勇强、汪江洪 电 话:  0571-85860269、85873738、8586024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嘉兴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16:59 评审专家名单 朱山寅、朱慧、张明芳、刘继胜、汪海洋。 总中标金额 ¥60.7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建、蔡勇强、汪江洪 项目联系电话 0571-85860269、85873738、85860242 采购单位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路15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助理 0573-82630533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310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建、蔡勇强、汪江洪;0571-85860269、85873738、85860242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众创景天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6.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全身式安全吊带、K型锁、胸式上升器、牛尾绳)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消防轻型安全绳、消防通用安全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苏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998.06万元,资产总额为800.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救援用下降器、高强度合金两段自动D形钩、高强度合金两段自动0形钩、上升器、抓绳器、锚点扁带、双滑轮、单滑轮、5孔分力板、5指牛皮手套、10.5mm静力绳、护绳套、器材包、绳包、短连接、游动止坠器、专用势能吸收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美博绳网带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563.98万元,资产总额为41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总日期:2025年1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第34页共464页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众创景天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6.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消防员避火防护服、一级化学防护服A款、二级化学防护服、防高温手套、消防员防蜂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青岛全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2646.33为万元,资产总额为1474.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电绝缘装具,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泰州市鸿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1196.18为万元,资产总额为689.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化学防护手套,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羿科安全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36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防静电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佰益服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4人,营业收入为2677万元,资产总额为129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消防阻燃毛衣,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九恒服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850为万元,资产总额为1257.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消防员降温背心,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265.49万元,资产总额为1399.2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2日江苏众创景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第34页共504页 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浙江省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各投标人: 为确保您投标顺利,在此郑重提醒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关于投标 1.请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如您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被拒绝受理。 2.请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格式要求编制、装订、提交投标文件。 3.请您仔细核对您的投标文件是否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等,您的实质性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您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格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且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本次采购所有标项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年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标项涉及多种标的物的,其所有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应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请确保您所投标项产品型号、响应参数等与检测报告内容保持完全一致,如有前后不相符的情况,会影响您最终的投标结果。 6.请您仔细核对报价一览表、明细表等,有无大小写不一致、单价与总价不相符、报价品牌与商务技术文件不一致等情况。 7.请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并正确标记。 8.请您仔细核对商务响应表、技术偏离表等,有无存在负偏离却没有明确或声明无偏离的,验收时,投标文件中声明无偏离的,将按照招标文件参数进行验收。 提示:您的投标文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将有被否决或者验收时被退货的风险。 二、关于开标 1.请您务必考虑天气、交通等情况以及您对开标地址的路线熟悉等情况,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逾期到达,将被拒绝接收。 2.因标项较多,请您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登记。 目录 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8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26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50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55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68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就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 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采购总预算:122.8125万元(人民币) 最高总限价:122.81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如下(标‘●’为核心产品): 标项 标项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万元) 分项 最高限价 (万元) 各标项预算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等设备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65 0.165 10.725 46.3025 详见招标公告后附的采购需求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4 0.48 1.92 电绝缘装具 6 0.35 2.1 ●一级化学防护服A款 25 0.85 21.25 二级化学防护服 74 0.075 5.55 化学防护手套 14 0.008 0.112 防高温手套 28 0.016 0.448 消防员防蜂服 8 0.35 2.8 防静电服 17 0.018 0.306 消防阻燃毛衣 5 0.0245 0.1225 消防员降温背心 19 0.051 0.969 2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等设备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11 2.5 27.5 50.96 详见招标公告后附的采购需求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7 0.28 1.96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37 0.5 18.5 消防轻型安全绳 20 0.03 0.6 消防通用安全绳(按米报价) 800 0.003 2.4 3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等设备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22 0.05 1.1 25.55 详见招标公告后附的采购需求 移动供气源(班组款) 1 3.35 3.35 移动供气源(个人款) 2 1.8 3.6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5 3.5 17.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a.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内容应填写完整,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b.标书款汇款凭证。(2)电子邮件获取:(接收邮箱:2551332731@qq.com)。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a.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的Word版,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b.标书款汇款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并邮件回复确认。标书款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10 文件售价:¥3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2 号开标室。 4.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2 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 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10 2.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10.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接收质疑的联系人:孙荣,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路1500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 0573-8263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徐建、汪江洪、蔡勇强0571-85860269、85860242、85873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汪江洪、蔡勇强 电话:0571-85860269、85860242、85873738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2 项目属性 与核心产品 (货物类,各标项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采购清单。 3 采购内容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5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报价包括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单项报价,以上所有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标明的对应最高限价。 6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投标无效。 7 开标 安排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2 号开标室。 (3)投标文件接收:于2024年12月23日8点30-09点00分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装完整、牢固不易脱落,若因包装问题在移动、搬运过程中造成遗失或破损的,由投标人承担。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成一册装订;报价文件须单独装订。各文件份数均为正本1份,副本2份。 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含word版本,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各一份),单独密封包装。 注:按标项装订标书。 10 投标文件制作及装订要求 (1)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后的第一页必须制作评标索引目录,标明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应投标材料所在页码供现场工作人员及评委会查阅。 (2)装订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成一册装订(报价文件须单独装订),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注: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按规定格式标注所投标项。副本的封面应加盖公章,副本的其他部分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文本内容清晰可见。 11 样品 本项目无须提供样品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180日内有效。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邮箱发送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1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1)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最终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下浮20%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10 16 中小企业认定 (1)本次采购所有标项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年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7 强制采购政策与优先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18 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0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21 其他 (1)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指重要技术参数/条款,“■”指特别重要技术参数/条款。 (2)评审过程中如有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发至2551332731@qq.com邮箱。 22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另行通知中未提及事项不作变动。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持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2.除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外,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邮箱发送电子文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各标项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装订在一册) 1.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应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开标日的最近一个年度(2023年)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财务情况的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5)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2)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5)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见第六部分); (6)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技术方案、装备详细配置清单及所用材质等明细(品牌、产地、规格、参数); (7)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投标产品整体质量的可靠性详细说明:包括1)短期内频繁高效使用的质量可靠、2)恶劣环境情况下产品使用的质量可靠、3)投标产品生命周期内长期使用情况下的质量可靠; (8)所投产品或主要材质的检测报告; (9)产品及原材料验收标准及检测具体办法; (10)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11)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及配送承诺等; (12)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明确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期限、质保期外维修及零配件等费用),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13)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详细情况; (14)项目保障应急预案; (15)承诺函,提供承诺关于“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装备信息,申请装备编码,并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装备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内容的承诺函。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 (16)供应商提出的对本项目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 (1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请结合评标办法自行添加相应内容)。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投标人公章。 4.样品 本项目无须提供样品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综合单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最高限价之内,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此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修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6.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7.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并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正本各1份,副本数量按前附表要求。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包装、密封、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后的第一页必须制作评标索引目录,标明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应投标材料所在页码供现场工作人员及评委会查阅。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成一册装订(报价文件须单独装订),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必须注明所投标项。副本的封面应加盖公章,副本的其他部分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文本内容清晰可见。其中正本1份,副本数量详见《前附表》。 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开密封。(每个标项须单独密封)。 4.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包装和密封。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持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性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准,下同),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携带上述资料的,视同其未参加开标,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不影响开标结果,也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评审因素。 (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宣布开标纪律,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4.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采用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无故拒绝或不签字确认的视同默认。 5.按标项先后顺序开标唱标,由唱标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6.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默认开标结果,不影响开标过程。 7.开标会议结束,投标文件并送评标室评审。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在浙江省财政厅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无效标条款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在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人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2.1.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响应表和技术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人案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未对所投标项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评审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分高者优先;评审总得分、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分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的原则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公告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 八、其他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见《前附表》。 (二)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履约验收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 若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颁布验收管理规定,则按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的验收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等要求: (一)采购清单(标‘●’为核心产品) 标项 标项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万元) 分项 最高限价 (万元) 各标项预算 (万元)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等设备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65 0.165 10.725 46.3025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4 0.48 1.92 电绝缘装具 6 0.35 2.1 ●一级化学防护服A款 25 0.85 21.25 二级化学防护服 74 0.075 5.55 化学防护手套 14 0.008 0.112 防高温手套 28 0.016 0.448 消防员防蜂服 8 0.35 2.8 防静电服 17 0.018 0.306 消防阻燃毛衣 5 0.0245 0.1225 消防员降温背心 19 0.051 0.969 2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等设备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11 2.5 27.5 50.96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7 0.28 1.96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37 0.5 18.5 消防轻型安全绳 20 0.03 0.6 消防通用安全绳(按米报价) 800 0.003 2.4 3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等设备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22 0.05 1.1 25.55 移动供气源(班组款) 1 3.35 3.35 移动供气源(个人款) 2 1.8 3.6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5 3.5 17.5 (二)技术参数等要求 标项 标项名称 货物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等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等设备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适用于消防员在靠近火焰或强热辐射区域进行灭火救援时穿着的隔热防护服; 3、上衣下裤分离式样,由隔热上衣、隔热裤、隔热头罩、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盖等组成。整体由外层、隔热层、舒适层等多层材料组合而成。面料外层应采用具有反射辐射热的复合织物材料,并应满足基本服装制作工艺要求。面料应对人体健康无害; 4、隔热上衣和隔热裤面料之间的重叠部分≥200 mm; 5、应考虑与呼吸保护装具配套使用,背部应设有背囊,背囊应至少能够容纳6.8 L空气呼吸器气瓶; 6、门襟的结构应包含外层、隔热层和舒适层,或由外层折边代替舒适层; 7、隔热头罩应能够覆盖消防员整个头部、颈部,头罩前端和后端应延伸到前胸和后背部。隔热头罩和隔热上衣领口以下之间的重叠部分≥200 mm。隔热头罩上应安装。视窗,应采用无色或浅色透明的具有一定强度和刚性的耐热材料,视物真实无畸变,总视野>80%,双目视野>65%,下方视野>50°,透明视窗透光率≥85%,浅色透明视窗透光率≥18%; 8、隔热手套应采用五指式设计,应对消防员手部和腕部提供保护,和隔热上衣衣袖面料之间的重叠部分≥200 mm; 9、隔热脚盖应与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号型匹配,能够覆盖灭火防护靴整个靴面,为消防员脚部和踝部提供保护,和隔热裤之间的重叠部分≥300mm; 10、外层阻燃性能续燃时间≤2s,损毁长度≤100mm,且无熔融、滴落现象。断裂强力:经、纬向干态断裂强力≥650N。撕破强力:经、纬向撕破强力≥100N。热稳定性能:试样放置在温度为260℃±5℃干燥箱内,5min后取出,沿经、纬向尺寸变化率≤110%,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剥离强力:如复合层能够与基材分离,则经、纬向剥离强力≥9N/30mm。耐弯折性能:经耐弯折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复合层材料或纤维脱层、脱落现象, 且经、纬向断裂强力≥500N; 11、隔热层热稳定性能:试样放置在温度为180℃±5℃干燥箱内,5min后取出,沿经、纬向尺寸变化率≤5%,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 12、整体热防护性能:TPP值≥28.0; 13、接缝断裂强力:外层接缝断裂强力≥600N; 14、质量:隔热服的质量(包括隔热衣裤、隔热头罩、隔热手套和隔热脚盖)≤6000g; 15、头罩内置安全盔,安全盔符合XF44-2015《消防头盔》的标准; 16、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2、具备阻燃、耐高温、防热辐射、整体抗热性能。可进入1000℃火场,背部设有内置呼吸器袋,头罩内置安全盔。由头罩,上衣,背带裤,防火紧身带,防火靴,防火手套,手提袋组成; 3、面料的阻燃性能:损毁长度≤2cm,阴燃时间≤1s,续燃时间≤0.5s; 4、强力性能:经纬间撕破强力≥30N; 5、整体组合层面料抗辐射热渗透性能在13.6KW/㎡辐射热通量辐照120s后,其内表面温升≤25℃; 6、整体组合层面料抗火焰燃烧性能在温度为1000℃;火焰上燃烧30s后,其内表面温升≤25℃; 7、外观质量不得有污染、开线及破损现象,附件应装配牢固,不得有松动、脱落; 8、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电绝缘装具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DL/T 1125-2009《10kV带电作业用绝缘服装》、GB/T 17622-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 21148-2020《足部防护 电绝缘靴》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用于高电压带电危险场所作业时的全身防护;耐高压、绝缘等性能; 3、电气性能:试验电压为12kV,泄露电流≤3.5mA,耐受电压20kV,交流电压以1kV/s的速度上升至20kV,保持1min后,试验无闪络、击穿、发热现象; 4、表层拉伸强度:经向≥1000N,纬向≥850N; 5、表层耐撕裂性能:经向≥100N,纬向≥60N; 6、拉伸强度及扯断伸长率:拉伸强度≥20MPa,扯断伸长率≥640%; 7、抗刺穿性能≥30N/mm; 8、电性能:测试电压12kV,测试时间1min,泄露电流≤0.35mA; 9、重量:整套装具≤7kg; 10、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一级化学防护服A款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全封闭连体式机构,由带大视窗的连体头罩、化学防护服、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背囊、化学防护靴、化学防护手套等组成,同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冷却装备、消防员呼救器及通信器材等配套使用,颜色为黄色; 3、整体气密性≤300Pa; 4、面料性能:抗化学品渗透性能≥60min; 5、防护手套耐刺穿力≥22N; 6、化学防护靴靴底抗刺穿性能≥1100N,击穿电压≥5000V,且泄露电流<3mA; 7、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二级化学防护服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能够有效防止挥发性化学固体、液体对身体的伤害。连体式结构,由防护头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组成,与外置式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套使用,颜色为红色; 3、面料性能:抗化学品渗透性能≥60min; 4、防护手套耐刺穿力≥22 N; 5、化学防护靴靴底抗刺穿性能≥900N,,击穿电压≥5000V,且泄露电流应<3mA; 6、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化学防护手套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2、可抵御各种酸、碱、溶剂、酮类、碳氢化合物、油脂及润滑油、硝化甘油的侵蚀。全棉针织内胎,外覆特种氯丁橡胶层; 3、长度≥35cm; 4、抗化学渗透性≥60min; 5、耐刺穿力≥22N。 防高温手套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2、用于高温作业时手部和腕部的防护。具备隔热、耐高温、阻燃和手掌防切割、穿刺等性能; 3、耐热性能:手套、衬里收缩率≤5%,耐热温度>1000℃; 4、要具有耐磨、抗辐射热、隔热性能优良等特性; 5、手背及护腕材质耐高温,抗辐射热。 消防员防蜂服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3008-2020《消防员防蜂服》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用于防蜂类等昆虫侵袭的专用防护服装。浅色,连体式,包含头罩、服装、靴、手套。应能提供面料或各类原材料等相关检验报告; 3、整体抗穿刺性能≥0.4N; 4、阻燃性能: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 5、外层面料撕破强力≥60N。外层面料断裂强力≥650N。外层面料耐磨性能:在9kPa的压力下,2000次不被磨穿; 6、甲醛含量:GB18401—2010 B类; 7、手套耐切割性能≥2N。手套抗蜇刺力≥0.6N; 8、靴子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5000V时, 泄漏电流<3mA; 9、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防静电服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GB 12014《防护服装防静电服》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用于消防员在可燃气体、粉尘、蒸气等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的全身外层防护服装。 3、防静电服结构为分体式,采用涤纶、棉和进口导电纤维复合织成的防静电面料,具有防静电性能,耐洗、抗弯曲,耐摩擦。衣服的金属部件不与皮肤接触,布料进行吸汗或防油拒水处理,重量≤0.5kg。 4、基本性能。断裂强力≥420N;撕裂强力≥14.6N;染色牢度级≥4级。 5、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消防阻燃毛衣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1274-2015《阻燃毛衣》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阻燃毛衣主体材料和加强材料的氧指数(OI)均不应小于28%。 3、阻燃毛衣主体材料、加强材料和缝纫线的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4、阻燃毛衣主体材料水萃取液的pH值不应小于4和大于8.5 5、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消防员降温背心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2、背心式设计,双肩和腰部分别采用魔术贴调节,穿着贴合舒适,适合大部分体型穿着; 3、降温背心外层面料采用防切割材料,耐磨3级、耐切割2级、耐撕裂和耐穿刺分别4级; 4、降温背心内胆采用,相变降温材料,持续恒温4-6h。可循环使用。应用范围广,室内室外,高温环境均可使用。相变降温材料对人体无害、无味,且不燃烧安全。合同签订之前和最终用户确定型号数量(满足用户适体率要求)。 2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等设备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组件包括: (1)全身式安全吊带(含附件)2套。全身式安全吊带应有腹部主挂点1个,可倒置使用;保护挂点2个,分别位于胸前和后背。附件1:胸式上升器可固定在主挂环上方,与吊带腰环连接强度≥15kN。附件2:双臂牛尾(动力绳材质,符合EN892,一臂65cm,一臂可调长度,最长95cm)1根,含K型锁2个。 (2)救援用下降器2个;使用绳索直径:10-12mm,救援可承重最≥ 200公斤。 ★(3)高强度合金两段自动D形钩8个;纵向拉力≥22kN;横向拉力≥11 kN;开口拉力≥6kN ;开门宽度≥21mm。 ★(4)高强度合金两段自动O形钩8个;纵向拉力≥26 kN;横向拉力≥8 kN;开口拉力≥7 kN;开门宽度≥21mm。 (5)上升器1对;上升器用于绳索上升,适合9-12mm 绳索。 (6)抓绳器1个;适用绳索直径单绳(9-11mm),开口式,可方便安放于绳索中部。 (7)锚点扁带2根;用于快速制作锚点的扁带。长度可调范围大于80 - 130 cm,两段设有金属环。强度≥22 kN。 (8)双滑轮1个;高强度双滑轮,滚珠轴承,滑轮效率≥95%,最大工作负荷≥12 kN,,适合绳索直径 9 - 12mm,主挂点可同时容纳3把安全钩 (9)单滑轮2个;高强度单滑轮,滚珠轴承,滑轮效率≥95%,最大工作负荷:≥8 kN,适合绳索直径 9 - 12 mm。 (10)5孔分力板1个,最小破断强度≥36kN; (11)5指牛皮手套2双;双层牛皮结构,背面是由透气的弹性尼龙制造,腕部用氯丁橡胶制造,采用魔术贴,上设一个小孔便于用锁扣将手套与安全带相连。 (12)10.5mm静力绳200米,要求:直径10.5mm,200米一捆.延展率≤4%强度≥30KN。 (13)护绳套4个:800D以上耐磨材质,长度50±2cm,可容纳2根10.5mm绳索。 (14)器材包、绳包各1个。器材包能容纳下全部装备,并且上述装备在包内有可靠固定位置。采用防水材质,双肩背负,背负系统合理,有外部扩展挂点,可外挂头盔等物品。绳包防水材质,可容纳200米10.5mm绳索 (15)短连接2副,使用缝合扁带连接,扁带长11cm,强度不低于22kN,两段各配有1把丝扣O形锁。,其中一端锁有可靠限位措施。 (16)游动止坠器2个,内置锁定功能,锁定时,止坠器单向走绳;解锁时,可跟随缓慢下降,下降速度超过2m/s时,止坠功能启用。绳索使用范围 10-13mm;含专用势能吸收包;整套装备工作负荷≥200Kg。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带有装备防脱装置 3、带有反光条 4、各个收束部分设计有防松功能,防止长时间作业后收束部位松懈不紧 5、腰后部分均设计有承重吊环 6、腰腿全部可以调节,适合不同尺寸人群。整带正立方向经力值22kN静负荷实验后,无损伤,腰两侧各带一装备挂环。 7、重量不大于1080g; ★8、抗拉力不小于22kN ;腹部D型环抗拉力不小于25kN; 9、织带宽度(44±1)mm,厚度(1.3±0.1)mm,金属拉环厚度(6±0.2)mm。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8挂点全可调安全带,配有宽大的腰带,腿环和肩带。 适合工作定位,止坠和限制性工作定位,肩带可完全拆除,将安全带转换为坐式安全带;高空作业时宽大的腰带衬垫能提供超级舒适的感受;腰带上的高强度织带缝合有衬垫,正常作业时重量压力能被衬垫吸收腰带上的反光条和肩带上的反光带能增加在黑暗条件下工作的识别。人体工程学腿环和腰带覆盖有PES纤维织物以提高耐磨性带有装备防脱装置 ; 3、吊带设计有胸部上升器连接部分或直接有胸部上升器一体化配置; 4、各个收束部分设计有防松功能,防止长时间作业后收束部位松懈不紧; 5、背部和腰后部分均设计有承重吊环; 6、上下体可分解. 7、吊带为可调全身可倒置式安全带,整体设计简洁实用,调节快速,实用方便。 8、吊带的承重织带能调节尺寸大小以适合不同体型佩带。 9、金属零件耐腐蚀。 ★10、吊带的承重≥2.6KN 11、织带宽度约 45mm 12、质量≤2kg 13、存储寿命≥10 年 消防轻型安全绳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安全绳为连续结构,夹心绳,主承部分由连续纤维制成;直径 9.5mm-11.2mm;按米报价,根据用户长度需求加工; 3、安全绳索外皮、内芯均为阻燃耐高温材质,安全绳应为包芯绳结构,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绳体柔软,主承重部分由连续纤维制成,绳皮主体颜色应为黄色;安全绳的一端采用绳环结构收尾,并用同种材料的细绳扎缝50mm,在扎缝处及另一端均需热封并包以裹紧的橡胶或塑料套管; ★4、安全绳最小破断强度≥20kN;1%≤延伸率≤10%(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 10%时);经 204℃±5℃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融熔、焦化现象;在 600℃±5℃、1.33kN 负荷环境下的承载 45s,在 400℃±5℃、1.33kN 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应出现断裂现象; 5、安全绳芯内应编入一根宽度不小于 2mm、贯穿全绳的信息条,安全绳环下方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其上至少应包括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称、英文或拼音全称。 消防通用安全绳(按米报价)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材料:尼龙或优于尼龙材质,直径≤16mm。安全绳为连续结构,夹心绳; ★3、最小破断强≥50kN; 4、安全绳的延伸率≤5%; 5、在高温情况下安全绳不会出现融熔、焦化现象; 6、按米报价,根据用户长度需求加工。 3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等设备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GB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用于开放空间有毒环境中作业时的呼吸保护,带滤罐。与全防型滤毒罐配套使用,耐高温、阻燃、防水、重量轻、体积小。在氧气含量不低于17%,有毒气体浓度不超过1%的混合气体环境中使用。全套包含面罩1个,全防型滤毒罐1个。 3、技术要求 3.1透光率>85%、吸气阻力<700pa、呼气阻力<200pa,总视野率>75%。 3.2佩戴质量:<600g。 3.3配置面罩适合中国人脸型,视野较好,防水雾; 4、可以有效地防止毒烟、毒雾、一氧化碳、氰化氢、氯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氧化氮、溴化氢、二氧化硫及火场中常见毒气对人的伤害。 移动供气源(班组款)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标准接口,可与通用面罩搭配使用;; 3、多输出接口,可两人共用一个供气源; 4、配备1套快接式独立卷盘(缠绕2节30米供气管,可单独使用,也可连接使用),2根10米快速接头供气管; 5、配4只 9L 气瓶,且设置 2 个高压单向阀,每 2 只气瓶为一组,每组可单独使用,另一组的2只气瓶可进行更换;配备2个全面罩,全面罩按中国人脸型设计,佩戴密封舒适,面窗表面采用航空纳米技术永久防雾,表面耐磕碰刮擦,头罩为高阻燃KEVLAR材质,网状特殊编制利于排汗,供气阀外形体积小巧,使用者方便对供气阀进行抓握,供气阀小巧确保良好的下视野,强制供气阀及节气阀易于识别与操作; 6、运载气瓶小车采用拉杆行李箱设计,供气管卷盘和小车快插式连接,可自由拆分放置,机动灵活节省存放及使用空间,软管连接气瓶的方式操作性更强,适用各种规格的气瓶; 移动供气源(个人款)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可向总队指挥中心(灭火救援平台)平台实时传输余气、定位等信号。 2、标准接口,可与通用面罩搭配使用; 3、多输出接口,可两人共用一个供气源; 3、配备1套快接式独立卷盘,1根10米以上的长快速接头供气管,1根短快速接头供气管; 4、配2只6.8或9L气瓶、2个3L便携备用气瓶,且设置2个高压单向阀,配备2个全面罩(或者1个全面罩1个它救面罩),按中国人脸型设计,佩戴密封舒适,面窗表面采用航空纳米技术永久防雾,表面耐磕碰刮擦,头罩为高阻燃KEVLAR材质,网状特殊编制利于排汗,供气阀外形体积小巧,使用者方便对供气阀进行抓握,供气阀小巧确保良好的下视野,强制供气阀及节气阀易于识别与操作; 5、紧急情况下消防员可以单独背负一个钢瓶迅速逃生(配简易背带),或者换短供气绳,迅速单手拉移动供气源拉杆箱撤离; 6、运载气瓶小车采用拉杆行李箱设计,单兵使用,严格控制大小,长度与钢瓶长度相符,厚度略多于钢瓶直径,拉杆箱上配置携行装备,可以放置热成像仪、定位装置等设备。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1、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依据XF632-2006《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的检验资质(检测报告上体现CMA以及引用标准),否则认为该检测报告无效,不得分。 2、用于在浓烟、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等恶劣环境中,长时间从事抢险救援时个人呼吸防护使用。以高压氧气瓶充填压缩氧气为气源,面罩内的气压大于外界大气压的呼吸器。整机包括背带及外壳、呼吸软管及排水阀、高压碳纤维氧气瓶、减压装置、CO2 吸收装具、高效冷却器、呼吸气囊、智能电子压力表及报警器、大视野面罩; ★3、额定防护时间内的防护性能:吸气中 O2 浓度≥21%,吸气中 CO2 浓度≤2%,吸气温度≤32℃ ,呼气阻力≤600Pa,吸气阻力≤400Pa; ★4、供氧性能:定量供氧量≥1.5L/min,自动补给阀供气量≥80 L/min,手动补给阀供气量≥80 L/min; 5、耐温性能:高压系统气密性:至少 30min 内不漏气;低压系统气密性:至少在 1min 内压力 下降值≤30Pa; 6、全视野面罩,按亚洲人脸型设计,双层密封,可匹配不同脸型;面罩总视野≥70%,双目视 野≥60%,下方视野>35°,带有除雾功能。面罩与皮肤接触部位均采用硅胶材质,多点固定,快速佩戴拉紧; 7、报警装置:具有电子数字和模拟压力双重显示及声光报警,自动高压气密性测试、定量供氧 量测试,同时具有气瓶余压报警和缺氧报警。剩余使用时间显示,有背景光背景显示。减压阀上 有高压感应器,保证在气路系统发生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报警声级强度≥90db(A); 8、CO2 吸收剂一体化设计,方便高效。冷却器采用常温相变材料或蓝冰进行冷却,可循环使用; 9、每套氧气呼吸器中都带有智能型保镖压力表,该装置具有手动及自动呼救功能,可与消防员 火场控制系统配套使用,用于现场远距离数据传输; 10、碳纤维高压氧气瓶水容积≥2L,工作时间≥4h,工作压力 20MPa,瓶头阀接口为螺纹为 G3/4或配备螺纹为 G3/4 的转换接头; 11、整机重量≤16kg(包含面罩、氧气瓶、CO2 吸收剂,冷却装置)。另配相同碳纤维高压氧气 瓶 1 个、CO2 吸收剂 4 份、冷却材料 4 份。 备注:(1)每条技术参数响应不得照抄采购需求,应明确本投标产品具体参数且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具体参数或未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视为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其他佐证材料体现的技术参数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以检验检测报告(或其他佐证材料)体现的技术参数为准并按此技术参数进行评审。 二、其他要求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等要求”对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内容: 1. 投标产品整体性能情况,包括投标产品整体质量的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投标产品可维护性、投标产品使用便捷性/功能操作便捷性的详细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 2. 投标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措施等。 3.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及配送承诺等方案。 4. 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和售后服务方案。 5.制定应急预案,供应商应提供项目保障应急预案,其中应包括现场应急处理、技术支撑保障、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等。 6.投标人针对项目相应标项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人员安排合理,方案内容要素应阐述齐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贴近采购人需求。 三、◆商务要求 商务内容 具体商务要求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供应商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采购人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培训要求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供应商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供应商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供应商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 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 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 ▲付款条件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或甲方相关预算单位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或甲方相关预算单位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凭《装备验收单》和审计意见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验收方案 及要求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供应商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其他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证书)。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技术、商务及价格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及价格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人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投标价格(30分) 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产品的供应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技术(70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分 投标报价 0-30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商务分 质保期 0-2 质保期在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该标项内所有设备的质量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得0.5分,最高得2分。 业绩 0-3 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以来承接过各标项对应产品(多产品的标项指核心产品)相关同类型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 注: 1.须同时提供每个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与合同需求方转账凭证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统招分签的合同按一个合同业绩计。 3.如一个合同中包含多个产品的,以提供核心产品的业绩为准。 商务要求响应(满足)程度 0-4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商务要求”和《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中所有要求的得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2分,扣至 0 分为止,同一内容条款不重复扣分。 注:商务要求响应程度中未满足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技术分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等要求响应情况 0-33 经评标专家认定满足或明显优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等要求”中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得33分,允许偏离的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带★的一项扣4分,带■的一项扣6分。(未带★或■的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带★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带■的为特别重要技术参数/条款) 备注:(1)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例如1.1和1.2视为两项技术条款)。 (2)每条技术参数响应不得照抄采购需求,应明确本投标产品具体参数且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具体参数的或未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视为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其他佐证材料体现的技术参数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以检验检测报告(或其他佐证材料)体现的技术参数为准并按此技术参数进行评审。 产品质量可靠性 0-5 根据投标产品整体质量的可靠性进行综合评审:包括1)短期内频繁高效使用的质量可靠、2)恶劣环境情况下产品使用的质量可靠、3)投标产品生命周期内长期使用情况下的质量可靠。 关于投标产品整体质量的可靠性的上述要素及内容阐述完整齐全、描述细致且科学合理可行的得本项分值满分;经专家评审每有一小项内容缺少或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的扣2分;每有一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得分范围5,4,3,2,1,0) 项目组织 实施方案 0-5 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及配送服务等方案。(0-5分) 供货、安装(若需要)、配送服务等方案内容详实、计划明确、措施完善、方案科学合理、有配送承诺的得5分,实施方案内容不详实、计划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方案不科学合理等情况每有1项扣1分,扣完为止。(得分范围5,4,3,2,1,0) 技术培训 0-4 技术培训方案内容详实、全面、专业针对性强、安排合理科学。(0-4分) 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团队配备等技术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关于上述要素阐述齐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贴近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内容缺少或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每有1项扣1分,扣完为止。(得分范围4,3,2,1,0) 售后服务 0-5 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点分布,售后服务响应时间(0-5分) 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关于上述要素阐述齐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贴近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内容缺少或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或照抄采购需求的每有1项扣1分,扣完为止。(得分范围5,4,3,2,1,0) 项目实施人员安排 0-4 项目实施人员安排的合理性综合打分。(0-4分) 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人员安排合理,方案内容关于上述要素阐述齐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贴近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内容缺少或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每有1项扣1分,扣完为止。(得分范围4,3,2,1,0) 应急预案 0-4 应急预案(0-4分)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保障应急预案,其中应包括现场应急处理、技术支撑保障、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等。方案内容关于上述要素阐述齐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贴近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内容缺少或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每有1项扣1分,扣完为止。(得分范围4,3,2,1,0) 政策分 0-1 投标产品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 投标产品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 证明文件: (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四、定标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五、其他 各位评标人员应认真﹑客观﹑公正对待每个投标人,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漏任何评标信息,如违规违纪者,将严肃查处。 评标中,如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相同或高度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采购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告1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数量 本合同项下包含的货物及价格清单如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合计金额 小写: 大写:元整 2、 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及相关资料: (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参数资料)、配置清单及相关资料。) 3、 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提供项目全部货物、服务的一切费用(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乙方负责提供本合同涉及的产品到甲方指定的实施地点。 四、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中标总额1 %(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预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或甲方相关预算单位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或甲方相关预算单位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 3.全部货物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4. 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全额无息退。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甲方要求。 2.质保期:质保期()年,时间自货物检测完毕及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若产品技术参数中的质保期大于该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按投标文件实际响应年限调整)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3.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费用: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保修要求:产品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6.维修响应: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若乙方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扣除。(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等优于此条款的,按投标文件相关承诺执行)。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甲方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7.质保期外维修及零配件等费用按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承诺执行。 8.交货前,乙方须在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装备信息,申请装备编码,并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乙方提供装备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供应商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甲方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乙方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批评。 13、乙方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甲方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六、供货及验收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毕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交甲方验收。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附件5)要求组织验收。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属瑕疵,且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 如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相关纠纷并应以乙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并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供货,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内,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未支付的款项无需支付,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甲方的全部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如甲方允许乙方继续供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的5%。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非因自身原因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乙方在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延长期内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可不作为乙方的履约延误,可免交违约金。 3.乙方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培训或售后服务乙方须按投标承诺执行,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4.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5.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应督促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乙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甲方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乙方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经结算审计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并取消合同。 九、不可抗力 1.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可考虑解除合同。 十、争端的解决 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答复和解决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问题,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2.双方的单位地址、邮编、开户行及帐号、项目负责人、电话等若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3.其他约定事项: (添加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其他事项) 十三、附 则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合同正本页,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代理机构备案壹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生效。 6.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1:装备验收单; 2)附件2: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 3)附件3:承诺书 4)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参数资料)、配置清单及相关资料 5)附件5:《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6)甲方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7)乙方投标文件; 8)中标通知书。 上述所指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按更优于甲方的标准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附件1: 装备验收单 (乙方单位名称): 根据你公司装备到货验收申请,我单位装备验收小组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实地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验收装备情况 序号 合同编号 装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 总价(万) 备注 一致性检查验收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是否合格 1 资料审查:... 2 数量外观检查:... 3 主要部件检查:... 4 履约时间核查... 5 其他... 质量性能测试验收情况 序号 测试内容 测试情况 是否合格 1 2 其他验收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是否合格 1 2 培训情况 装备厂家技术人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使用单位开展装备技术培训。装备售货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签字盖章) 验 收 结 论 经综合判定,该批装备验收□合格□基本合格□整改□不合格。 验收分管领导: 验收小组组长: 成员: 年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装备验收单一式三份,验收单位、使用单位和供应商,正反面打印。 2.消防车辆验收,同时需填写《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报告》。 附件2: 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 致(乙方单位名称): 贵单位合同项下《国产消防器材装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验收合格后已满一年。过程中无质量问题,现经我单位确认,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特此回复。清单如下: 序号 品名 品牌、型号 数量 金额 配置简述 1 2 3 4 5 使用单位(大中队签字盖章): 审核单位(支队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文件由使用单位打印填写,由审核单位查对后签字盖章。本证明文件一式三份,一份交采购人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支付凭证,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一份由供应商留存。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参数资料)、配置清单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供) 附件5: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工作,保证装备质量,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应急消〔2021〕1号)及总队相关采购管理规定,结合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新购、调拨、捐赠等用于灭火救援的装备验收工作。所指灭火救援装备(以下统称“装备”)包括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灭火器材、灭火药剂等用于消防救援队伍完成灭火救援和训练、信息通信、战勤保障等任务的车辆、器材和物资。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装备验收是指依据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合同、响应文件、补充协议等证明性文件进行的装备数量、规格型号、外观标识、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质量性能的验收检查行为。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装备验收的权限划分为,总队签订装备采购合同的由总队组织实施,支队签订装备采购合同的由支队组织实施。其中,消防车辆先由总队委托中国救援浙江机动专业支队开展水力性能等测试;同一厂家同一批次采购的消防器材,且合同金额累加超过500万元的支队验收项目,由总队随机安排其他支队进行交叉验收。 第五条装备验收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各级监督。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验收管理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塞责,对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实行责任倒查,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把好验收关口,有效维护单位利益的人员要予以褒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在总(支)队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装备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队主官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装备、战勤保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采购办、后勤装备处(科)、战勤保障处(科)、作战训练处(科)、信息通信处(科)等需求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验收过程的组织、实施、监督和验收档案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总(支)队要建立装备验收人员库,由装备质量检验员,战训、信通、装备等业务骨干和专业机构专家组成。装备验收库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二)具备消防装备、作战、通信等相关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从事该岗位累计满5年; (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各支队组建的装备验收人员库每年或有人员调整变动要及时上报总队后勤装备处备案。 验收程序和内容 第八条装备验收按照验收申请、验收准备、现场验收、验收结论等程序进行。验收结论应当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及验收结论履行相关义务。 第九条验收申请。消防装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将采购的消防装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后,向总(支)队提交验收申请,总(支)队根据实际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并向装备验收领导小组报告,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验收开始时间原则上为消防车辆到货5个工作日内、器材到货10个工作日内。 第十条验收准备。验收前,验收领导小组根据拟验收装备类别提前一天从装备验收人员库中随机抽取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组长、装备质量检验员、战训、信通和装备业务骨干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参与该验收项目评标和测试的人员不得作为该项目验收小组人员。验收前要对抽取的验收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装备类别制定验收装备检查测试方案,准备验收所需设备、工具,对验收装备的采购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测试样品和数据等进行熟悉。 第十一条现场验收。主要包括装备一致性检查和装备质量性能检测。现场验收时,验收装备供应商代表应在场,验收现场应组织严密,全程录像。 一致性检查内容:1.资料审查:检查装备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车辆公告信息、进口装备报关资料、使用说明书等是否齐全、有效。2.数量外观检查:检查装备数量以及装备外观、颜色、光亮度、永久性铭牌标识、装备编码等是否符合。3.部件检查:检查装备各组成部件是否齐全、规格型号是否与响应文件一致等。4.履约时间核查:对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核算供应商是否按期交货。 装备质量性能检测内容:按照验收小组制定的装备验收检查测试方案,利用装备验收检测工具等设备,检测核对验收装备质量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性能参数要求。现场验收检查过程中,对装备质量性能情况难以判定的,可对验收装备进行抽样,送具有资质的国家级装备产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十二条验收结论。验收小组应根据装备验收检查测试情况,本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符合实战的原则,综合判定验收结果,形成验收结论(涉及抽样送检的验收装备,验收结论待送检装备检测报告出具后确定),填写装备验收单,验收小组人员和装备供应商代表共同签字确认。验收结论分为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验收情况及时向装备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合格是指所验收装备性能符合或优于技术标准、投标文件响应、合同约定等相关条款的装备。整改合格是指所验收装备供应商暂时未能提供必要法定技术资料,或缺配、更换非主要器材、零配件等,其性能基本符合技术标准、投标文件响应、合同约定等相关条款,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影响灭火救援,且供应商承诺进行限期整改的装备。不合格是指所验收装备主要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投标文件响应、合同约定等相关条款,或不能提供必要法定技术资料、缺配、更换主要器材、零配件等,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投入执勤备战的装备。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装备,应及时配发至使用单位,由供应商到使用单位进行装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培训;验收整改合格的装备,应督促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宜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合格后配发至使用单位,由供应商开展培训。验收不合格的装备,按照合同约定和总队消防装备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装备验收采用全数验收和抽样验收的方式,对于单件价格大于1万元的装备,应采用全数验收方式,对交付的所有车辆器材装备进行逐件验收。对于单件金额不大于1万元的装备,一般采用抽样验收方式,每批次同类产品抽检率不得低于5%且不得少于5件。对于部分性能要求高、技术较为复杂但单价未超过1万元的装备宜采用全数验收方式。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验收档案是指验收活动中形成的反映验收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具有查询、证明作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片、声像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记录。包括审批文件、验收申请、验收意见、整改情况、视频等及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性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 验收活动中的验收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更、隐匿或者销毁。验收档案由后勤装备等经办业务部门归口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支队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队装备验收管理规定,报总队备案。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后勤装备处负责解释。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招标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特种防护类) 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4021 标项:(封面必须标注具体标项) 投标文件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注:具体文件名称根据投标文件实际内容标注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有格式的参照格式,无格式的自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应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开标日的最近一个年度(2023年)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财务情况的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5)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声明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我公司自愿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填写标项) (项目编号:)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我公司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我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本公司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商务技术文件 (有格式的参照格式,无格式的自拟)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2)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5)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见第六部分); (6)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技术方案、装备详细配置清单及所用材质等明细(品牌、产地、规格、参数); (7)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投标产品整体质量的可靠性详细说明:包括1)短期内频繁高效使用的质量可靠、2)恶劣环境情况下产品使用的质量可靠、3)投标产品生命周期内长期使用情况下的质量可靠; (8)所投产品或主要材质的检测报告; (9)产品及原材料验收标准及检测具体办法; (10)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11)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及配送承诺等; (12)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明确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期限、质保期外维修及零配件等费用),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13)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详细情况; (14)项目保障应急预案; (15)承诺函,提供承诺关于“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装备信息,申请装备编码,并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装备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内容的承诺函。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 (16)供应商提出的对本项目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 (1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请结合评标办法自行添加相应内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2选1):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填写: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授权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类似成功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简要描述 项目规模 服务起始日期 项目地址与服务单位联系电话 所在页码 ...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付款方式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次投标的授权代表违法犯罪情况表 内容 投标截止之日前3年内违法犯罪情况 1.投标人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 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本次投标授权代表违法犯罪记录 本次投标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无违法犯罪记录。 注:若中标人经违法犯罪档案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详细情况,以及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相关工作经验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项目实施人员相关经验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姓名:职务: 经验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报价文件 投标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填写标项) (项目编号: )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具体内容为: (1)投标(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清单; (2)投标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3)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投标(开标)一览表格式: 标项()投标(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项名称 投标报价 质保期 交货期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相一致。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标项(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有关说明 1 2 3 4 ... 合计 注:1.此表总计金额应与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 2.此表可进一步细分,栏目可另加,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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