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创呼吸机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2026010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6:51: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预算金额17.4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无创呼吸机
联系方式
  • 邢老师:023-62490220
  • 申昀昊:15023793407

正文内容

无创呼吸机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8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执行编号:S20260108 二、预算金额: 174,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 2.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如果供应商不是响应仪器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若该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该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月8日 至 2026年1月13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文件期限: 1.询价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3日。 2.报名方式: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汇款编号:GXCZ-C-261490001),同《》扫描后邮箱。购买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9164682104012600004771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售后不退,在询价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月16日 13: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1月16日 14: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东路11号两江产运·星云2栋801) 七、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6年1月16日 14:00 询价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东路11号两江产运·星云2栋801)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 采购经办人:邢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49022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申昀昊 代理机构电话:150237934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东路11号两江产运·星云2栋805 九、附件 文件发售登记表.xls 无创呼吸机 询价文件【发售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盖章) 供应商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电子邮箱账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00元/包,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 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文件费账户,并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汇款编号:GXCZ-C-261490001),同《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后发送至shenyunhao@gxzb.com.cn邮箱。购买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 询价文件项目编号:S20260108项目名称:无创呼吸机采购人:重庆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一月采购人:重庆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篇询价公告1一、询价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询价有关说明1五、其它有关规定2六、联系方式2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4一、项目一览表4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4第三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5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5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三、报价要求6四、付款方式6五、知识产权7六、培训7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7八、其他7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8一、采购程序8二、评定成交的标准9三、无效报价9四、采购终止1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一、询价费用11二、询价文件11三、报价要求1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2五、成交通知1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2七、签订合同13八、项目验收1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4第六篇采购合同15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7一、经济部分18二、技术(质量)部分20三、商务部分22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4五、其他资料291.第一篇询价公告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无创呼吸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1.1.一、询价内容包号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1无创呼吸机3台17.4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7.4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2.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3.如果供应商不是响应仪器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若该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2)若该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1.4.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获取询价文件期限:1.询价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3日。2.报名方式: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汇款编号:GXCZ-C-261490001),同《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后发送至shenyunhao@gxzb.com.cn邮箱。购买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观音桥支行账号:1239164682104012600004771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售后不退,在询价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东路11号两江产运·星云2栋801)。(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北京时间14:00(七)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1月16日北京时间14:001.5.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6.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联系人:邢老师电话:(023)62490220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申昀昊电话:15023793407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东路11号两江产运·星云2栋8052.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2.1.一、项目一览表包号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1无创呼吸机3台17.41注:本表可不在《服务响应偏离表》中进行填报。2.2.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1.适用于对成人和小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中文操作界面。能够满足危重症患者的无创通气需求。2.主机和屏幕一体化或分体设计,方便临床医护人员进行观察及清洁,操作和监测界面一页全览,无需翻页即可实现所有临床参数调节,至少四小时后备电源。3.至少具有CPAP、ST、TVV-APCV、T、TVV-ST多种等通气模式。4.至少具备一键待机、一键飞梭、一键静音。5.≥12寸触摸屏,保证触控精度和耐用性,具备锁屏功能,避免误触发。6.可升级监测呼末二氧化碳分压、血氧饱和度、心率。7.标配高流量氧疗功能,动态关注氧疗效果。8.有漏气量报警范围设置功能。高漏气量报警可设置范围:20-100L/min,低漏气量报警可设置范围:5-50L/min。9.目标潮气量可分别在ST/T/APCV模式下,单独开启和设定范围(设定范围:200-2000mL),保证在不同模式运行时,目标潮气量得到保障。10.报警指示灯:至少具有集成于屏幕显示区域以外,独立显示的故障报警指示灯,外部DC指示灯,内部电池指示灯,AC指示灯等,在屏幕故障无法显示情况下,仍可以直观显示机器工作状态和报警情况。11.可手动设置:高潮气量报警范围100-2500ml;低潮气量报警范围10-2000ml。12.根据使用需求可选择至少3种压力单位:cmH20、mbar、hpa。13.设置参数及范围:潮气量:200-2000mL;高流量氧疗流量:5-80L/min;窒息报警:5-60秒;14.具备WiFi或者蓝牙功能,可储存≥5000条事件记录,可储存≥50小时趋势数据,并可用U盘导出非加密文件。3.第三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3.1.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后,所有性能指标经考核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2.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响应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3年,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还应承诺所响应本项目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质量合格,无损坏的。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时由成交供应商进行维修、更换,所有保修期内的维修和更换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3.3.三、报价要求(一)项目采用包干计价方式,且供应商报价要低于最高限价。(二)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出厂价或销售价)、运至采购人现场的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伴随货物交运、设备安装、调试费、人员费、质保费、售后服务、培训费、安全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验收、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和各种应纳的税费、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等,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其他因素变化(如市场因素、国家政策变化等)而作调整。3.4.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凭发票和验收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经审查单据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3.7.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3.8.八、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4.1.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价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4.3.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1.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二、询价文件(一)询价文件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5.3.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询价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第六篇格式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5.8.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表载明的“收费依据”、“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百分比”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依据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金额(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500以下下浮12%500—1000下浮22%1000—5000下浮26%5000—10000下浮30%10000以上下浮40%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6.第六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 份, 需方 份,供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1.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制造商、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合计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7.2.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7.5.五、其他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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