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三基础设施-津建交宁河监理[2012]0901

项目编号12172012093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06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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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beijing3023@126.com

正文内容


 (监理)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三基础设施-津建交宁河监理[2012]0901
 
 
 
 
 
 报建编号:1222108120110094招标备案号:12172012093001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宁河监理[2012]090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三基础设施 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投(2011)167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98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投资约2500万元,次干路三(支路五——次干路五),道路全长1488.292米,宽度20米,雨水管径d300-1650mm,污水管径d300-600mm,给水管径DN160-315mm。沥青混凝土路面、给排水管线。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现代产业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工程为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三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次干路三(支路五——次干路五),道路全长1488.292米,宽度20米,雨水管径d300-1650mm,污水管径d300-600mm,给水管径DN160-315mm。沥青混凝土路面、给排水管线。本工程为施工阶段监理,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变更图纸和其他相关资料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2年10月20日 至 2013年07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3、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4、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总监应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培训证书。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9、本工程授权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0、本次报名方式见市建交中心【2011】6号文《关于启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升级版投标报名系统的通知》。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9 月 6 日 至 2012 年 9 月 1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9月13日至2012年09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216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时限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王雷(印鉴)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2号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胡媛媛 电话:69511500传  真: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216室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张静 电话:87631171、72、73转7503传  真:87631171转7555 日期:2012 年 9 月 6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受理负责人:靳宝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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