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新港大道107号12号车间及其附属房屋六年一个月租赁权招租

项目编号GL2024ZJ1027747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1-27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61.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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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新港大道107号12号车间及其附属房屋六年一个月租赁权招租 项目名称 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新港大道107号12号车间及其附属房屋六年一个月租赁权招租 项目编号 GL2024ZJ1027747 转让方名称 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361.80759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7 披露结束日期 2024-12-1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新港大道107号12号车间及其附属房屋六年一个月租赁权招租 披露价格 361.80759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7 披露结束日期 2024-12-10 资产属性 A17001 标的所在地区 定海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 是否捆绑转让 否 转让说明事项 无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2、本标的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用房。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标的现有设备为原租户所有,如非原租户竞得本标的,可与原租户协商是否购买使用现有设备,如协商不成,不影响本次交易及交易价格。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原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原合同到期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0001 监管机构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