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HCG-2022100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10:28: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预算金额100万元
中标单位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000万元
代理单位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水利工程设计地勘
联系方式
  • 霍雨佳:0411-8313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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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标公告】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HCG-20221008 二、项目名称: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A包: 中标人名称: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同益街道办事处同益街37号 中标费率:3000万元(含)以下3.00%;3000万元以上2.38%。 B包: 中标人名称: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办事处新海社区 中标单价:每延米42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A包: 服务类 名称: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A包 服务范围:为了工作需要,对相关宗地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B包: 服务类 名称: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B包 服务范围:为了工作需要,对相关宗地进行地勘、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军、徐玉峰、杨明、张艳春、韩一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A包20000元、B包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号 联系方式:0411-8311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央悦府7-2 联系方式:0411-83135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雨佳 电话:0411-831353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 附件: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日期: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编号:JHCG-20221008招标文件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目录采购人审阅同意签字(公章):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招标文件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四章评标方法30第三章服务需求27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6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项目名称: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CG-20221008一、项目基本情况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B包: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地勘服务单位1家。采购需求:A包: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服务单位1家。(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B包:地勘每延米437.33元。最高限价:A包:设计3000万元(含)以下3.02%;3000万元以上2.39%。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其中A包200万元;B包100万元。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包:1年合同履行期限:A包:1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B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A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五、公告期限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将生成后的.dltf格式(加密)文件上传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于开标时间登录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022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方式:自行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2.电子标的项目投标人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565d11a7-79fd-4ae2-941a-d4f71eb192ad&CategoryNum=076001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本项目线上“不见面”开标有任何后续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信息。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5.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网上提问”→“新增提问”进行网上提问,如有质疑事项请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3.投标人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1-83112209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号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电话:0411-83135309项目联系人:霍雨佳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11-83135309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央悦府7-2名称: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为被选中项。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序号项 目内 容1采购人名 称: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号联系人:韩一平电 话:0411-83112209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央悦府7-2联系人:霍雨佳电 话:0411-83135309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B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5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7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其中A包200万元;B包100万元。最高限价:A包:设计3000万元(含)以下3.02%;3000万元以上2.39%。B包:地勘每延米437.33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8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0投标报价要求A包按费率进行报价B包按人民币进行报价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要求投标人须将生成后的.dltf文件格式(加密)上传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于开标时间登录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3.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 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15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16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不限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9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A包:1 B包: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A包20000元、B包10000元。22质疑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联 系 人:霍雨佳联系电话:0411-83135309通讯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央悦府7-2(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中标结果)23合同履行期限:A包:1年B包:1年24付款方式:单项工程完成提交成果后,经结算审核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25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其他1.因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明确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并在开标时间后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条。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5若投标人须知表5条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3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7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招标公告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投标报价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投标保证金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0条中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4.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13.4.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15.投标有效期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4.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注: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生成后的.dltf文件格式(加密)上传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于开标时间登录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16.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要求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2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注: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17.1投标人须将生成后的.dltf文件格式(加密)上传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于开标时间登录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1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解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3.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3.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唱标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20.2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15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线上参加。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评审开始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6条。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5.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废标26.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6.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故本项目不享受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政策。)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6.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8.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9.保密原则28.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8.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18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8.1除第31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1.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19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0.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2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3.签订合同3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及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3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8.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人员回避3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6.廉洁自律规定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9.履约验收38.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8.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三、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二、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序号资格性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25信用承诺书36中小企业声明函47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52服务价格明细表63服务需求响应表74商务条款偏离表85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96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3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格式3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日期: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投标人(公章):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4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52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联系人:电话: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服务价格明细表格式6序号服务名称报价备注填表要求: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备注按服务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8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履约期限:履约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0日期:A包: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服务单位1家;一、需求内容:第三章服务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1)本工程的地勘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地勘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1、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三、技术要求为了工作需要,对相关宗地进行地勘、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二、工作内容:B包: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地勘服务单位1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工程地勘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目前适用版本推荐如下,如有后继变更,则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4)工程地勘设计规范、规程或标准:3)中标人在地勘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标准、规范。2)中标人在地勘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指定的代表人的同意。《土的分类标准》(GB145-90)《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201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9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建筑工地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节水灌溉技术规划》SL207-9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目前适用版本推荐如下,如有后继变更,则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517-200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DB35/T165-2002《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JTG60-2015设计要求提供:正式地勘报告,附钻孔平面位置图、实际孔位坐标表、钻孔地质剖面图、柱状图、各种土工试验数表和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表。要提供各土层的承载力标准值,要求提出不同土层和岩层桩周土极限摩阻力标准值、极限桩端阻力标准值、岩石抗剪强度标准值、岩石饱和轴心抗压强度。并对各土层的工程地质特性提出判断意见和建议。另附彩色照片及同比例(相同纵、横比例)地质剖面图CAD电子文件。地勘要求提供:2、提交成果要求5)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工程技术规格要求和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注: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部分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完成时限:按招标人规定时限。提供设计成果满足施工阶段要求,需提供施工图纸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提交初步设计成果10份;(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比较及评价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4.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4.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4.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故本项目不享受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政策。4.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4.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4.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8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6、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5、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资质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信用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服务价格明细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服务需求响应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7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8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结论B包A包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3000万元(含)以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3000万元以上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故本项目不享受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政策。10技术部分工作方案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总体方案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论述完整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得25-20分;对项目总体认识比较全面,总体方案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比较可行、合理,19.9-10分;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全面,或者总体方案不符合实际、或者不符合规范,论述不完整或者不合理,得9.9-0分。25技术部分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及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描述具体、合理可行,有违约承诺,得25-20分;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描述比较具体、合理,有违约承诺,得19.9-10分;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描述不具体或者不合理,或者无违约承诺,得9.9-0分。25技术部分后续服务措施及承诺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服务时间为:从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止)的人员安排,服务点情况,参加评审会议及汇报情况的安排,包括补充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在内的响应情况,及相应措施及承诺,描述具体、合理可行,得25-20分;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服务时间为:从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止)的人员安排,服务点情况,参加评审会议及汇报情况的安排,包括补充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在内的响应情况,及相应措施及承诺,描述比较具体、合理,得19.9-10分;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服务时间为:从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止)的人员安排,服务点情况,参加评审会议及汇报情况的安排,包括补充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在内的响应情况,及相应措施及承诺,描述不具体或者不合理,得9.9-0分。25技术部分工作周期安排工作周期安排阶段性目标科学合理,有可靠的保证措施,得10-8分;工作周期安排阶段性目标比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合理,得7.9-4分;工作周期安排阶段性目标不合理或者没有保证措施,得3.9-0分。10商务人员配备情况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每有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合 计--100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故本项目不享受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政策。10技术部分工作方案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总体方案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论述完整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得25-20分;对项目总体认识比较全面,总体方案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比较可行、合理,19.9-10分;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全面,或者总体方案不符合实际、或者不符合规范,论述不完整或者不合理,得9.9-0分。25技术部分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及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描述具体、合理可行,有违约承诺,得25-20分;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描述比较具体、合理,有违约承诺,得19.9-10分;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描述不具体或者不合理,或者无违约承诺,得9.9-0分。25技术部分后续服务措施及承诺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服务时间为:从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止)的人员安排,服务点情况,参加评审会议及汇报情况的安排,包括补充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在内的响应情况,及相应措施及承诺,描述具体、合理可行,得25-20分;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服务时间为:从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止)的人员安排,服务点情况,参加评审会议及汇报情况的安排,包括补充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在内的响应情况,及相应措施及承诺,描述比较具体、合理,得19.9-10分;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服务时间为:从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止)的人员安排,服务点情况,参加评审会议及汇报情况的安排,包括补充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在内的响应情况,及相应措施及承诺,描述不具体或者不合理,得9.9-0分。25技术部分工作周期安排工作周期安排阶段性目标科学合理,有可靠的保证措施,得10-8分;工作周期安排阶段性目标比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合理,得7.9-4分;工作周期安排阶段性目标不合理或者没有保证措施,得3.9-0分。10商务人员配备情况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每有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合 计--100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10×3%。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10×3%。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服务质量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9.违约责任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检验和验收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不可抗力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争端的解决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7.5中标通知书;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服务时间: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的(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415万元,资产总额为625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15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A包)(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159.46万元,资产总额为299.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15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名录全国大连益兴水利设计有限公司Q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资金数企业类型登记机关代码/注册号(万元)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91210282MAOUTHM841100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险)J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资金数企业类型登记机关代码/注册号(万元)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91210282MAOUTHM841100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险)J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资金数企业类型登记机关代码/注册号(万元)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91210282MAOUTHM841100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险)J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回小质金业库颈>小微企业牌小微企业库说明首页·上一页下一页:网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技术支持电话:中标人名称: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A包:三、中标信息二、项目名称: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JHCG-2022100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单价:每延米425元中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办事处新海社区中标人名称: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B包:中标费率:3000万元(含)以下3.00%;3000万元以上2.38%。中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同益街道办事处同益街37号五、评审专家名单:姚军、徐玉峰、杨明、张艳春、韩一平B包:A包: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A包服务范围:为了工作需要,对相关宗地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类名称: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水利工程设计、地勘服务采购项目B包服务范围:为了工作需要,对相关宗地进行地勘、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A包20000元、B包10000元。名称:佳汇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1-83112209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号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1.采购人信息十、附件电话:0411-83135309项目联系人:霍雨佳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11-83135309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央悦府7-2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有1.采购文件无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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