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KCS2024-WT26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00:57: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库车市人民医院预算金额33万元
中标单位阿克苏科创利丰贸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2.50万元
代理单位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微量泵
联系方式
  • 刘翔:0997-6864025
  • 刘艺可:18200134647

正文内容

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CS2024-WT261                   二、项目名称: 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阿克苏科创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长兴街15号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4楼511室 报价:325000(元) 325000.0元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 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 思路高 50 6500 CP-2200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霄,姚刚,郭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8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人民医院 地 址:库车市解放路南16号 联系方式:0997-6864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50号环球港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905室 联系方式:18200134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艺可 电 话:18200134647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输液泵.doc515.3K 中小企业声明函227.4K 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KCS2024-WT261采购人:库车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刘翔联系电话:0997-6864025代理机构: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艺可联系电话:18200134647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谈判须知6谈判须知前附表6谈判须知正文10一、总则10二、谈判文件13三、响应文件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五、响应文件的评审17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2七、其他规定23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4第四章采购需求3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6一、资格性自查表41二、谈判函42三、保证金45四、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45五、供应商基本情况51六、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材料53七、货物说明57八、实施方案61九、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4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6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 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CS2024-WT261项目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330000元最高限价:33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数量:50预算金额(元):330000单位:台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谈判文件备注:1.2.合同履约期限:15日1.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售后能力;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4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1.5.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方式:政采云平台下载。1.6.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1.7.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1.8.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95763客服电话。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1.91.1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地址:库车市解放路南16号联系方式:0997-68640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50号环球港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905室联系方式:1820013464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艺可电话:18200134647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第二章第1.2款采购内容微量泵(双泵)第二章第1.3款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第二章第1.4款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章第1.5款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交货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地址:库车市解放路南16号联系人:刘翔联系方式:0997-6864025第二章第2.2款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50号环球港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905室联系人:刘艺可电话:18200134647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售后能力;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第二章第8.1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第二章第8.1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在融资、保证金、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第二章第8.1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在融资、保证金、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二、谈判文件第二章第9.3款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第10.1款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4.4款预算资金330000元第二章第15.3款业绩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第二章第16.1款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第二章第17.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政采云指定位置上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19.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第二章第24.4款信用查询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第二章第22.1款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确定方式: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第二章第22.2款谈判程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包括澄清)、提出成交单位第二章第28.1款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3.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行政公署网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37.1款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向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取。排名前三的供应商需在开标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补交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各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锁,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须进行CA加密上传。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准时签到,及时对所上传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递交投标文件及未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相关评审点,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投标人自行负责。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开标前需响应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 PIN 码解密响应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响应单位可能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3.开标时各投标人需在线等待评标结果,及时回复对于投标文件中指出的需要澄清及确认的信息。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采购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5.如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6.除非另有特殊说明,若本谈判文件中引用了某一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名称,均是指参照该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所引用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不构成对谈判的限制。若采用的外文术语与某一供应商或某一产品使用的术语相同,并非表示指定了该供应商或该产品。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谈判须知正文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采购内容: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4交货地点: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5交货(完工)期限: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1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货物中的相关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2.5“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7偏离2.7.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7.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8特别说明2.8.1谈判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谈判单位法人所拥有。2.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8.3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将被认定为谈判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供应商将被认定为谈判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供应商提供的的产品必须是成熟产品;在项目地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能力。4.费用和知识产权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考察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谈判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1供应商符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报价可以优惠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谈判须知前附表。8.2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款规定的,应提供证明材料。8.3中小企业在融资、保证金、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二、谈判文件9.谈判文件的组成9.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9.2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9.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9.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3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格式1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性自查表(2)谈判函(3)报价表及报价文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材料(6)货物说明(7)实施方案(8)商务响应与偏离表(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正本留存。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采购内容,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4.2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配套工具及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税金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项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货物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不予调整。14.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填写,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0.1款的有关要求。14.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5.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供应商应当提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6.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6.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3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按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8.2电子响应文件须逐页使用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若未按规定电子签章和签名,则视为无效响应。18.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8.4供应商应在技术文件中对本技术规格书逐条按顺序响应,做出必要的解释并列出技术偏差表,而不应完全复制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统一回答“响应”“无偏离”“正偏离”等。对于没有逐条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或完全复制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没有列表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的、未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同为不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19.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的评审22.谈判程序22.1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2谈判程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包括澄清)、提出成交单位。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7.1款或者第27.2款情形进行。23.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查23.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查。(1)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竟谈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4.资格性审查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5.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2除本章第15.1款、第15.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4.3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审查是指: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因素资格性审查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性审查2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格性审查3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格性审查4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性审查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资格性审查6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资格性审查结论是否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2)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表中全部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若审查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全部成员投票决定该 投标人是否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4.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5.符合性审查25.1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响应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齐全符合谈判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6)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均满足;(7)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9)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5.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6.澄清26.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谈判27.1对于本章第9.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27.2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资格性或符合性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逐一响应采购需求且无偏离,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再次提交报价。(1)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设备材料、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报价。(2)响应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设备材料、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谈判单位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报价。27.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应按本章第18.2款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谈判小组。27.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6.3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7.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所造成的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6谈判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最后报价的价格折扣,折扣后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供应商的最后评审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提出成交候选人28.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包括算术性修正原则、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9.确定成交单位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评审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30.谈判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保密及串通行为32.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询问或者质疑的,必须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且应提交纸质的质询或者质疑文件原件,并须附证明材料,同时说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被授权代表签署。35.成交通知35.1成交单位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成交单位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5.4成交单位没有按照本章第36.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谈判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成交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成交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4成交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7.采购代理服务费37.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8.其他规定38.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金额合计3.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3.2本合同价为固定总价。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5.付款方式:;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采购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谈判文件、成交响应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招标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承诺售后服务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附则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5.1条履行合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5.1条履行合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交货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3年第9.2(3) 款响应时间24小时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第14.2(6) 款伴随服务1、售后维修维护、缺陷坏损货物更换2、培训3、按通用条款执行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附件1 供货明细表附件1货物配置清单货物名称:合同编号: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厂家、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备 注制表人:(盖供货公司章)联系电话: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二、采购人:库车市人民医院三、技术参数要求:双通道注射泵技术参数性能参数1、输注速度范围:10ml注射器:0.1ml-200ml/h20ml注射器:0.1ml-400ml/h30ml注射器:0.1ml-600ml/h50ml注射器:0.1ml-1200ml/h输注速度在0.1ml/h至999.9ml/h之间时,最小步进为0.1ml/h;输注速度在1000ml/h至1200ml/h之间时,最小步进为1ml/h。2、预设输注总量范围:10ml注射器:1ml-10ml20ml注射器:1ml-20ml30ml注射器:1ml-30ml50ml注射器:1ml-60ml最小步进:1ml。3、快速输注速度范围:10ml注射器:200ml/h20ml注射器:400ml/h30ml注射器:400ml/h50ml注射器:600ml/h4、注射泵的精度:输注速度的平均误差在±2.0%之间。5、注射总量计量范围:0.0-9999.9ml。6、阻塞压力报警阈值:高:800±200毫米汞柱中:500±100毫米汞柱低:300±100毫米汞柱7、报警类型:注射器脱落、运行提示、药物将尽、注射器推空/管道阻塞、外接电源掉电、备用电池欠压、注射预设量完毕报警,这些报警状态都属于技术报警。8、12v锂离子电池,可充电10h后,中速输注电池连续工作时间大于2h。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内容: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年月日一、资格性自查表二、谈判函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三、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附件3:报价表附件4:报价明细表附件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2: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供应商基本情况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供应商主要业绩六、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七、货物说明附件11:供货清单及技术响应表八、实施方案附件1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设备一览表附件13:服务附表九、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一、资格性自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1有效的营业执照2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7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二、谈判函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谈判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响应文件及报价;(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附件3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名称2总报价(首次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3交货期4其他事项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处理。2、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运输费、保险费、增值税、仓储费、安装费,操作方面的培训费、调试费、保修期内的维修所需的备件费以及上门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3、项目须附详细的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中金额和报价一览表金额一致。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合价备注……报价(大写)报价(小写)说明:1、以上报价包含税费;2、供应商如需对各费用项目的构成进行分解说明,表格自行设计。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价格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不予认定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6-21.11.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附件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件8供应商主要业绩(1)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服务期限项目地点规模签约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说明:附近三年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目前正在完成的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服务期限项目地点规模签约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说明: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不同。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缴纳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见附件10(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11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追加(必要时可进行外购租、外协)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招标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谈判,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谈判,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注:近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七、货物说明货物说明包括:一、技术参数、标准(1)货物技术参数(指标)、功能等性能描述(2)货物的规范等描述(要求提供复印件)(3)货物优势介绍(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包括制造商介绍、制造商授权等其他证明材料)二、合格的货物证明材料(1)产品检测报告、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彩图等(2)所投产品获得的奖项、荣誉等(3)其他(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各项证书等)附件11供货清单及技术响应表(不含价格)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投标设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附注:本表必须根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详细填写及说明,除清单内容外的设备,供应商可增项。(如果内容提供不全而导致对供应商不利评定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所供产品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如有)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台材质说明附注:供应商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技术规格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谈判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响应文件应答内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的描述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实施方案包括:(1)供货配送方案,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3)人员(包括人员数量及专业)、设备投入计划及措施(4)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验收方案(5)售后服务说明,应急处理等售后计划措施(6)其他售后服务承诺附件1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一览表人员职责分工姓名年龄专业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从事类似工作年限备注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注:包括项目实施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3服务附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服务网点名称备注地址备注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等)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其中:技术人员数售后服务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内容此部分内容做附件进行详细说明服务承诺此部分内容做附件进行详细说明工作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附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负责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九、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指付款条件、交货期、质保期等商务要求,“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承诺书XXX(建设单位):我公司积极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不行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行贿行为。我们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各方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不出现“双拖欠”:我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供应商款项,绝不出现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的现象。3.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我们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班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4.良好工程建设信誉:我们郑重承诺,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并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建设。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信守承诺,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库车市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库车市人民医院购买微量泵(双泵)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微量泵(双泵),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思路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38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7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阿克苏科创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0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价格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不予认定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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