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稳压器公开谈判(公开单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5 09:32: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攀钢钒稳压器稳压器稳压电源
联系方式
  • 李彬:0812-3383851

正文内容

攀钢钒稳压器公开谈判 (公开单轮谈判)采购公告 攀钢钒稳压器公开谈判 (公开单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攀钢钒稳压器公开谈判 (公开单轮谈判)(PGWZMYHHD250313197186)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攀钢钒稳压器公开谈判 (公开单轮谈判)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产品的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李彬 联系人: 朱雁 电话: 0812-3383851 电话: 0812-3381896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开户行账号:5105 0188 5136 0000 1217 3)、开发票联系电话:028-87703792,邮寄发票联系电话:0812-3381910 4)、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5)、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必须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2025年03月14日 公章Epoint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合同主要条款202503(修改).doc 最低价法评标原则-公开谈判202503.xls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598213稳压器叶类:稳压电源;型号规格:SBW-L-200KVA;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输入电压(V):380±30%;输入电流(A):526;输出数量:1个;输出电压(V):380±5%;输出电流(A):526;输出功率(KW):200KVA/50HZ;安装方式(台式/模块等):台式;工作温度(℃):-15°C-45°C;SBW-L-200KVA1.0台无攀枝花坤牛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配送分公司2025-06-27指定品牌/厂家:推荐一家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质量1、设备备件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备件上机合格后12个月,或本合同设备备件最后一批交付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为准。2、设备防锈保证期不少于自交付货物之日起6个月。3、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复)。4、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图纸、技术协议(说明:根据标包实际情况删减,如无图纸、技术协议请删除)等要求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待投标方中标或成交后,如有必要须到使用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认,中标方或成交方必须确保在不改变现有安装尺寸的情况下,成品交货,满足现场使用要求。5、卖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机电产品。二、供货要求1、运单或货票上填写的收货单位:******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卖方送货,设备总价为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价格。3、当卖方使用汽车运输时,卖方进出买方使用单位的车辆须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买方使用单位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出,如因车辆超标排放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包含收货单位)攀枝花、西昌、江油、重庆、北海(以招标物料地址为准)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一切损耗均由卖方承担。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1.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2008),选用包装方式为:原厂家包装或其他简易包装,防护包装要求:防水防潮,适多次倒运。2.外包装上须注明:合同号、到站、设备名称、重量(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ⅹ宽ⅹ高)、发货单位(供货单位)、收货单位:***。3.电器柜、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记号为“正”。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由卖方承担。4.因包装问题造成的设备备件质量异议和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如有木质包装材料(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泛指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层板、复合板除外)。六、验收及异议处理1.买方验收:实物和出厂证明材料与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一致,卖方(专指中间商)自行出具的证明无效。2.设备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从交货之日起30天内。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资料的提供含装箱单(或发货清单)、使用说明书(成台套设备)等常规资料各一份。计量仪表需提供有效计量检定证书和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发货前卖方将装箱单(或发货清单)提前联系并传真给*******有限公司。八、结算与支付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的“付款方式”。九、保证金条款(一)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向上取整);2、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向上取整);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4、收取方式: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采取保函方式。(说明:按以上第1、2条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如为三年零库存合同,则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的三分之一收取履约保证金)。(二)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向上取整);2、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按合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向上取整);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质量保证金;4、收取方式: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十、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擅自更改本合同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办理。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当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A、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B、向卖方收取该项合同5%的违约金;C、当对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买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卖方索赔;D、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其他约定:1、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由卖方自行负责。2、如卖方不能按交货期交货,买方有权要求赔偿或终止合同。3、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供货产品须为合同约定生产厂的全新原装正品,若非全新原装正品或有质量问题,供货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4、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所列设备备件,必须达到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备件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因此产生的其它问题和损失由卖方负责。5、随货提供生产制造厂出具的出库或合格证等能够证明所供产品为该生产厂生产制造产品的文件或资料。6、本合同标的物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两个月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以内的,由使用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超过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动失效,买方不再接收实物,双方另有约定(书面)除外。7.卖方应严格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合同标的物中凡是有延期交货的,一律按合同总金额(如为零库存合同则按备货通知单批次总金额计)(含税)1‰/天,对卖方处罚扣款,但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如为零库存合同则按备货通知单批次总金额计)(含税)的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因合同延期交货,按约定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违约金,扣除金额不足100元的可免于扣款,但仍须在供应商评价中予以相应处罚。8、如为零库存合同,合同标的物数量仅为预估消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买方使用单位的实际消耗数量为准。卖方必须保持标的物的合理储备量,保证买方即需即送;但合同执行量超出部分不得高于签订总金额的10%,否则,超供部分不予结算。9、对投标非自产产品,如采购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招标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10、当因卖方延迟交货、未交货及交货达不到合同条款的约定、交货产品出现质量异议等违约问题时,买方可通知卖方就违约问题进行书面确认,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确认的,视为同意买方意见。11、如为三年零库存,在合同执行期间,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买方以原合同价格为基础,保留议价的权利。买、卖双方结算单位买方:******公司卖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税号:税号:邮编:邮编: 中标/成交原则 总价最低且总价、单项价不超过预测价者可直接成交。 评标/评审原则 1、谈判采购项目设有预测价,预测价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参考。总价最低且总价、单项价均不超过预测价者可直接成交。 2、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有2 家及以上的,若总价最低的有效响应供应商报价(总价或单项价之一)不超出预测价,直接推荐成交候选人转委托方定标;若总价最低的有效响应供应商报价(总价或单项价之一)超出预测价(对应总价或单项价),评审委员会与其进行一次优惠报价,评审小组给出评审结果,转委托方定标。 3、根据谈判评审结果,若谈判评审后响应供应商交货期不一致的,由评审委员会给出评审结果,委托方确定是否成交。 4、若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转为直接采购,由委托方自行主持直接采购谈判,完成采购工作。 5、只有1家参与的,直接流标并给出流标报告;若第2次及以上谈判采购仍只有1家参与的,转为直接采购,由委托方自行主持直接采购谈判,完成采购工作。 6、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7、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8、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流标原则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评审后,不满足中标(成交)条件的,流标; 2、经采购方评价后,不满足成交条件的,流标。

附件下载

  • 物料清单附件.pdf下载
  • 合同主要条款202503(修改).doc下载
  • 最低价法评标原则-公开谈判202503.xls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