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阿坝州森林消防支队2025-2026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C-FZC-202501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6 14:03: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预算金额271.2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主副食品主副食品采购配送
联系方式
  • 高先生:18514236892
  • 周女士:028-87695165

正文内容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阿坝州森林消防支队2025-2026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坝州森林消防支队2025-2026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现场获取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楼14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FZC-2025016 项目名称:阿坝州森林消防支队2025-2026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6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现场获取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楼1403号 方式:招标文件自2025年 6月27日至2025年 7月3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楼1403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下方式均可):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方式2(网络获取):购买人将如下资料电子档发至邮箱2189339627@qq.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单位介绍信扫描件(项目名称、委托人姓名、电话、邮箱号等)、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注:供应商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评审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件邮寄或在递交招标文件时递交。报名费缴纳请拨打028-87695165咨询。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楼14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689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18514236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03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 028-87695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28-8769516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坝州森林消防支队2025-2026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11: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现场获取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楼1403号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楼1403号 预算金额 ¥6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7695165 采购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6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先生 1851423689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4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女士 028-87695165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阿坝州森林消防支队2025-2026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doc 1.1.1.一、项目概述拟通过本次采购,确定阿坝州5个驻点主副食采购的供应商,分别为各驻点进行食品配送服务,包括所需生鲜肉类、蔬菜、水果类、调味品、干货、大米、面粉、食用油、其他生活物资等食品原材料的配送,本项目预算金额625万元/年。各驻点明细如下:包号驻点配送地点配送预算(万元)备注1机关、勤务中队以及马尔康大队食堂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689号271.22汶川大队食堂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郭竹铺村汶川森林消防大队104.93汶川大队卧龙中队食堂阿坝州汶川县卧龙镇卧龙森林消防中队85.3配送地点会根据中队执行任务地点变动。4松潘大队食堂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松潘森林消防大队90.95九寨沟中队食堂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永竹新村二组50号九寨沟森林消防中队72.71.1.2.二、技术、服务要求(1包-5包均适用)1、服务内容1.1生鲜肉类。1.2蔬菜、水果类。1.3调味品、干货。1.4大米、面粉、食用油。1.5其他生活物资。2、服务要求2.1配送的食材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所有产品配送必须符合产品加工运输的国家标准,并实行专车专人定点配送,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若人车情况有变更,中标供应商应提前与采购人衔接,做好培训并接受采购人管理。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要求所有法定节假日正常供应保障。2.2当日食材应在当日上午7:00前配送到位。2.3供应商为采购人配送:生鲜肉类、蔬菜、水果类、调味品、干货、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其他物资。3、产品质量要求(一)大米1、一级大米。2、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3、要求有大米检测报告,袋装,预包装应符合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的规定和卫生要求。预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的规定。达到国家标准GB∕T1354-2018一级。4、包装规格:25Kg/袋。(二)面粉★面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55-2021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标特制一等小麦粉及以上标准,LS/T3203-1993《饺子用小麦粉》,LS/T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三)食用油1、品种为3级压榨菜籽油。2、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3、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716-201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GB1536-2021《菜籽油》,GB1535-2017《大豆油》,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22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包装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四)肉类★1、肉类质量要求:肉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猪肉应具备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符合当地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其它肉类应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水产品必须鲜活、新鲜、无污染、无异味、无畸形,过秤前必须滤净水分。肉类(含禽类、水产品、肉类制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要求。1.1鲜猪肉(应是当日屠宰),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兔肉等其他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1.2散装生鲜禽(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3生鲜肉类、禽类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送货时配送人员提供检疫证,供采购人备查;因证书不完备,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保证随时实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1.4其他肉类(1)鸡、鸭、鹅、兔、鱼、虾等生鲜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和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2)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五)禽蛋类质量要求:蛋类由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合法大型厂家供应,蛋类新鲜无污染,生产日期在15天内,随交货时提供当次产品相应证明。蛋黄深黄色;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气味,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无激素、药物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六)蔬菜水果类1、蔬菜类1.1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等,实际以当季蔬菜和采购人通知为准。1.2产品要求:★1.2.1蔬菜类必须保证须48小时内采摘,当日供应,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须符合GB2763-2021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分。1.2.2豆芽菜及豆制品要求不得使用添加剂,无感官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1.2.3蔬菜类产品形态要求:(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他杂物。(2)根茎类: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2、水果外观:无蜡,果面底色发亮干净,总体颜色红色,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卫生:无霉烂变质。无有毒有害物污染,并按马尔康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七)干杂日杂类1.1包括但不限于粉条、雪豆、海带、大豆、香料、食盐(加碘)、鸡蛋等一切干杂辅料,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1.2产品质量要求:★1.2.1鸡蛋每枚净重≥50g,汞含量符合GB2749-2015,其他理化指标符合GB2749-2015。鸡蛋须有生产日期等喷码,包装规范,无破损,蛋皮光滑干净。1.2.2干杂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无感官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1.2.3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无出厂包装的未标注日期的产品,交货时随产品附相应证明。1.2.4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商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商品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并罚款。(八)调料副食品类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预包装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GB7718标准要求。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许可证号和“SC”标志、产品执行标准、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或存放条件等内容。4.配送服务要求4.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行;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的食材;保证食材和运输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供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2供应商运送产品的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4.3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4.3.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4.3.2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大米、菜籽油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所供应原材料应按要求留存样品,肉类留存不低于48小时,蔬果类留存时间不低于72小时,大米、菜籽油留样保存一周。4.3.3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4.3.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供应商,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4.4下单方式: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每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订单发送至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订单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4.5配送人员基本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配置一名专业配送人员(提供专业配送人员的有效合格的健康证、身份证证明材料)。5.食品安全责任1、中标供应商已购买或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额度不小于200万元,且该保额足以覆盖在特定情形下中标供应商的赔偿能力不足的责任。成交后若未按承诺购买的,采购人可不予签订合同,且追究相应的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供应商承担因配送食品质量引起的食品安全等一切经济和相关法律责任。1.1.3.三、★商务要求(1包-5包均适用)1、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执行。2、配送地点:分别配送至5个包所在地。包1:机关、勤务中队以及马尔康大队食堂,配送地点为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689号。包2:汶川大队食堂,配送地点为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郭竹铺村汶川森林消防大队。包3:汶川大队卧龙中队食堂,配送地点为阿坝州汶川县卧龙镇卧龙森林消防中队,本驻点因任务执行地点变化,配送地点会相应变动。包4:松潘大队食堂,配送地点为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松潘森林消防大队。包5:九寨沟中队食堂,配送地点为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永竹新村二组50号九寨沟森林消防中队。3、付款方式3.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月供货后,次月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结算手续,并由中标供应商要求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税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每月在当地最近农贸市场进行一次询价,若中标单位当月所报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下浮价格高于驻地附近农贸市场的询价价格,则以当地农贸市场询价价格进行货款结算和支付。若服务期限内,结算总价合计超过采购预算价格,中标供应商需继续履采购合同至服务期限结束,超出预算部分由采购人确定后按约定的报价方式据实结算。3.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至中标供应商对公银行账户,如遇采购人系统崩盘、会计轧账期等无法支付款项的情况,双方另行约定支付时间。4.验收方式和标准4.1验收方式:每日司务长和食堂值班人员,双人验收。验收时,首先由值班人员配合配送人员在食品检疫台上对配送食材、调料进行消毒处理,并由司务长和值班人员仔细检查配送的食材是否符合食品质量标准,是否有烂叶、黄叶、是否有臭肉、没有质检标志的肉等情况,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验收时全程录音录像。4.2原材料验收标准:4.2.1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政府定点屠宰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蛋类须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蛋类新鲜无污染,生产日期在15天内。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4.2.2采购果蔬类必须保证蔬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水果发育充分,无黄叶,无萎蔫,无斑点,无腐烂部位,无农药气味,无臭味;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无虫害、虫磕,无残留虫卵,经食品检验检疫,农药残留符合标准。4.2.3米面类须袋装足量(净重),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有标签标识。合格证缝在封口上,合格证上的内容必须标明相关内容,面粉手感细腻,粗细均匀,无返潮现象,松散无结块,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4.2.4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4.2.5食用油类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桶装(5L)足量(净重)。色泽呈金黄色至棕褐色,有食用油特有气味,泡色青黄透亮。4.2.6蛋类须蛋壳干净、粗糙、无光泽,壳上有一层白霜,色泽鲜明,有轻微的生石灰味。5.确定结算价格定价方式:依据中标供应商所报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下浮价格和采购人每月在当地最近农贸市场进行的询价作为当月结算依据。若中标单位当月所报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下浮价格高于驻地附近农贸市场的询价价格,则以当地农贸市场询价价格进行货款结算和支付。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月供货后,次月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结算手续,并由中标供应商要求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税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服务期限内,结算总价合计超过采购预算价格,中标供应商须继续履采购合同至服务期限结束,超出预算部分由采购人确定后按约定的报价方式据实结算。6.建立中标单位考核、退出机制6.1若发现有不按采购人需求的数量、质量、储存方式等来配送以及配送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材,立即停止使用,中标供应商须及时更换,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按照采购人需求的数量、质量、储存来配送以及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材,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2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的,一次警告,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恶意抬高食材配送价格的,采购人第一次发现将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将进行律师约谈,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采购人第三次发现此情况,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依法赔偿采购人损失。6.3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不按采购方要求服务耽误各类保障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规定解约。6.4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供应原材料应按要求留存样品,肉类留存不低于48小时,蔬果类留存时间不低于72小时。如未按要求提供原材料、留存样品,采购人第一次发现将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将进行律师约谈,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采购人第三次发现此情况,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依法赔偿采购人损失。6.5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采购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价款赔付当日损失的罚款;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四、其他要求(1包-5包均适用)★1.中标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因食材质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其配送资格(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采购人按月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供应商进行1次食材配送服务、质量等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作为支付当月配送服务费和安排后期配送范围的主要依据。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价格含配送货物本身的费用、包装费、车输运输费、运输过程保险费、相关的伴随搬运费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4.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服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一、配送能力;二、配送方案:1.配送管理方案2、食品安全管控指标3.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4.食品来源追溯体系5.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三、管理制度:1.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配送制度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4.食品原料出入库管理制度5.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6.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7.库房安全管理制度8.食品原料留样制度;四、后续服务方案:1.后续服务人员构成,②有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③快速的退换货机制;五、应急预案:1.发生影响正常配送(如停水停电停气、交通管制、雨季汛期等)的突发情况,2.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付。注:1.本项目所引用的规范和标准,如有最新版本,依照其最新规定执行。2.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在应答表里进行响应应答,即视为响应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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