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车管部门号牌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XCD-2025-2200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3:08: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万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444.20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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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991-5586575
  • :1389989292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01018334920259803 二、合同名称:全区车管部门号牌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XCD-2025-22006 四、项目名称:全区车管部门号牌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58号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方式:0991-5586575 供应商(乙方):新疆万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路69号 联系方式:138998929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大型汽车 数量:30261.50 单价(元):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小型汽车 数量:912347.00 单价(元):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普通摩托车 数量:297667.00 单价(元):3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轻便摩托车 数量:3543.00 单价(元):3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低速车 数量:114.00 单价(元):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挂车 数量:12429.00 单价(元):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教练汽车 数量:666.00 单价(元):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教练摩托车 数量:993.00 单价(元):3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九 主要标的名称:警用汽车 数量:17849.00 单价(元):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十 主要标的名称:警用摩托车 数量:1413.00 单价(元):3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十一 主要标的名称:大型新能源汽车 数量:4236.00 单价(元):6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十二 主要标的名称:小型新能源汽车 数量:171687.00 单价(元):6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十三 主要标的名称:电动自行车 数量:1019516.00 单价(元):1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十四 主要标的名称:专段大车 数量:46.00 单价(元):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标项十五 主要标的名称:专段小车 数量:140.00 单价(元):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万顺畅规格型号:按照需求执行 2.合同金额(元):9444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全年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全区车管部门号牌采购合同(2025.5.29).pdf 全区车管部门号牌采购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7方:新疆万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5月29日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乙方:新疆万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就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的标的及单价:合同标的为甲方所需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号牌,号牌单价以招标单价为准,即:摩托车号牌35元/副、挂车号牌50元/副、电动自行车号牌15元/副、新能源汽车号牌69元/副、其他号牌58元/副。合同暂定总价为9444.2万元(大写:玖仟肆佰肆拾肆万贰仟元整),实际结算金额按照甲方订购的号牌数量或实际制作量核算。二、订购方式:乙方按甲方业务需要向甲方提供号牌,订购方式包括纸质订购单订购、通过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订购,甲方定期与乙方核对订购号牌类型及数量。具体类型、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核定为准。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机动车号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要求,电动车号牌符合甲方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及相关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验收标准: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号牌接收单位在收到号牌后,2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号牌验收单》(见附件)。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实际生产号牌量或订购的号牌数量向乙方支付项目款,7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乙方未开具足额合规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合同款。六、其他要求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中标宣传品。2、保密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3、7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7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开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七、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情形如下:韭因乙方原因,甲方拒绝接收或验收号牌;不按约定及时支付款有项,无故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一定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乙方的违约情形如下:01040"(1)未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产品,或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2)不按约定履行质保服务,或对问题号牌不进行改正处理;3(3)无故解除本合同。3、乙方有以上违约情形的,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报对方,出具证明,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八、争议的解决办法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正文为准。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3、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书等项目招标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号牌验收单号牌制作单位号牌制作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牌接收单位序号号牌种类号牌数量(副)单价(元/副)价格(元)1总价11验收意见: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单位收到的号牌种类、数量确认无误,且未发生号牌质量不合格现象,同意通过验收。使用单位签章:验收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验收日期:年月日备注5本页为签字页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单位名称(章付新疆庆顺畅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民许印为日期:2025年5月29日代表人(签字)瑞赵印小6501040237日期:2025年5月29日电话:0991-3682032传真:0991-3682030电话:0991-5613691传真:0991-5613691开户银行:工行钱塘江路支行账号:3002013409026410177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钱塘江路支行账号:651651021013000538243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邮政编码:830000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69号邮政编码:83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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