湴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2023-ZSYF-(02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8:26: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预算金额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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湴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湴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5321MB2D956152312200655 项目业主: 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湴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5321MB2D956152312200655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8月12日 服务内容: 1、根据内容、要求,按国家建筑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进行设计,并提供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图纸套数及设计资料份数必须满足实际需求份数)。 2、设计文件中严格控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图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 2024年01月26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湿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工程地点:云浮市新兴县合同编号:2023-ZSYF-(029)(由设计人编填)乙级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设计人: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程地点:云浮市新兴县合同编号:2023-ZSYF-(029)(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乙级发包人: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设计人: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月12日发包人: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设计人: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项目造价(万元)率%费设计费(总包价)序号分项目名称数量(个)建筑面积(m²)方案步设初计施工图项目造价(万元)率%费设计费(总包价)1湿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14.0%工程预算总造价×费率2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备注:本设计内容相应概算、预算编制不在本次委托范围。2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相关地形图、地质资料和设计条件、要求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2页1共7页灌表村低压输电线路整改工程的初步设计甲方确定方案后4图、施工图30个工作日。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工程预算总造价×费率。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款100%/交付设计成果15个工作日内说明:1.设计完成后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第3页共7页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标准和规范。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第4页共7页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设计人赔偿上限不超过合同额设计费。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第5页1共7页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所有费用由设计人委托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代为收取,由云浮分公司在云浮市开具相关发票,在当地缴纳相关税费。第6页共7页收款单位: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银行帐号:692576407625银行行号:104593843135发包人名称是意兴具供水督重中心设计人名称: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县082法定代表人23(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测程!(签章)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霸桥区济河东岸4567号河畔公馆17层11710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1MA6WCEYC5U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000电话:电话:029-83457165真:传真:分公司冲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统一社会信电代码91445321MABYAEE18A户银行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银行帐号:692576407625第7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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