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09-03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6:44: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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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202509-036 采购项目采购范围与内容: (1)在锅炉间内西侧设置1台0.5MW燃气导热油锅炉,在锅炉房西侧室外罩棚内设置1台喷射式热泵。自锅炉间西侧1台10.5MW锅炉烟冷器前引出烟气,与导热油烟气汇合后引至喷射式热泵,喷射式热泵机组内设有防爆引风机,克服换热器设备为烟道排烟系统带来的阻力。导热油循环泵负责将导热油锅炉输送至喷射式热泵机组,经换热后送回导热油锅炉。 (2)喷射式热泵机组从二次水回水管取水(二次循环水泵后),加热后输送至二次水回水管下游(板换前);机组热回收回路与喷射式热泵机组内换热器连接,构成余热回收循环。通过在机组内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流量计等装置监测机组进出口流体温度、流量等参数计算机组供热量(可以用量热表加压力传感器代替)。 (3)喷射式热泵启动前,需启动导热油锅炉,对热泵进行预热。此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处电动烟风阀关闭,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开启。导热油锅炉烟气通过新建烟道引至热泵出口烟道,并汇入现状10.5MW热水锅炉烟囱(烟冷器后)排出。热泵正常运行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电动烟风门打开,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关闭。烟气通过喷射式热泵回收烟气余热。 (4)在热泵内烟气侧通过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湿度传感器、风速检测仪表等装置监测烟气温度、压力、湿度、烟气流速等参数,计算实际烟气余热回收量。 改造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至2025年10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人: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莹、李海燕 电 话:010-87530840、87530894 监督部门: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部门联系人:牛震 邮 箱:niuzhen@buget.com.cn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010-87530779 邮 编:100023 附件: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文件采购人: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6第三章评审标准19第四章工程量清单20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六章承包人采购设备与材料131第七章工程图纸资料136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137第一章采购公告1.基本信息本采购项目名称为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人为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由采购人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改造工程,位于延庆区延琉路永宁镇缙阳小区7号楼。锅炉房为附近建筑提供供暖热源。现状锅炉房内有2台10.5MW燃气热水锅炉,供热系统为间供方式。为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拟构建一个高效、可靠且经济的喷射式烟气热回收系统,回收烟气中的热能。2.2.采购范围(1)在锅炉间内西侧设置1台0.5MW燃气导热油锅炉,在锅炉房西侧室外罩棚内设置1台喷射式热泵。自锅炉间西侧1台10.5MW锅炉烟冷器前引出烟气,与导热油烟气汇合后引至喷射式热泵,喷射式热泵机组内设有防爆引风机,克服换热器设备为烟道排烟系统带来的阻力。导热油循环泵负责将导热油锅炉输送至喷射式热泵机组,经换热后送回导热油锅炉。(2)喷射式热泵机组从二次水回水管取水(二次循环水泵后),加热后输送至二次水回水管下游(板换前);机组热回收回路与喷射式热泵机组内换热器连接,构成余热回收循环。通过在机组内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流量计等装置监测机组进出口流体温度、流量等参数计算机组供热量(可以用量热表加压力传感器代替)。(3)喷射式热泵启动前,需启动导热油锅炉,对热泵进行预热。此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处电动烟风阀关闭,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开启。导热油锅炉烟气通过新建烟道引至热泵出口烟道,并汇入现状10.5MW热水锅炉烟囱(烟冷器后)排出。热泵正常运行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电动烟风门打开,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关闭。烟气通过喷射式热泵回收烟气余热。(4)在热泵内烟气侧通过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湿度传感器、风速检测仪表等装置监测烟气温度、压力、湿度、烟气流速等参数,计算实际烟气余热回收量。改造内容详见项目清单。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工程总工期10日历天。2.4响应报价上限:人民币283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元整)。2.5质量标准:确保全部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2.6安全目标: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3.响应人资格要求3.1响应人资格: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3.1.3需提供一个(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应劳务施工业绩,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3.1.4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公章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3.2企业应诚信合法经营,不得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体为:无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在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3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3.3.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3.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3.3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3.3.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3.5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3.3.6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3.3.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3.3.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3.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3.10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3.3.11近3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在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3.12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3.1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3.14其他要求:/。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且资格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请于2025年10月10日到2025年10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4号楼9层,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约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将被拒绝。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邮费,邮费由购买人自理。采购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4.2购买领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4.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2.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2.3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5.3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4号楼9层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其他6.1其他要求: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https://www.buget.com.cn/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6.2其他要求:/。7、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4号楼9层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账号:322057605217网址:www.buget.com联系人:徐莹、李海燕电话:010-87530840、87530894邮箱:xuying@buget.com.cn监督部门: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监督部门联系人:牛震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010-87530779邮编:10002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4号楼9层邮编:100023联系人:徐莹、李海燕电话:010-87530840、010-87530894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1.1.4项目名称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1.1.5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延琉路永宁镇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 金 来 源 :自筹资金 出 资 比 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1)在锅炉间内西侧设置1台0.5MW燃气导热油锅炉,在锅炉房西侧室外罩棚内设置1台喷射式热泵。自锅炉间西侧1台10.5MW锅炉烟冷器前引出烟气,与导热油烟气汇合后引至喷射式热泵,喷射式热泵机组内设有防爆引风机,克服换热器设备为烟道排烟系统带来的阻力。导热油循环泵负责将导热油锅炉输送至喷射式热泵机组,经换热后送回导热油锅炉。(2)喷射式热泵机组从二次水回水管取水(二次循环水泵后),加热后输送至二次水回水管下游(板换前);机组热回收回路与喷射式热泵机组内换热器连接,构成余热回收循环。通过在机组内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流量计等装置监测机组进出口流体温度、流量等参数计算机组供热量(可以用量热表加压力传感器代替)。(3)喷射式热泵启动前,需启动导热油锅炉,对热泵进行预热。此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处电动烟风阀关闭,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开启。导热油锅炉烟气通过新建烟道引至热泵出口烟道,并汇入现状10.5MW热水锅炉烟囱(烟冷器后)排出。热泵正常运行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电动烟风门打开,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关闭。烟气通过喷射式热泵回收烟气余热。(4)在热泵内烟气侧通过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湿度传感器、风速检测仪表等装置监测烟气温度、压力、湿度、烟气流速等参数,计算实际烟气余热回收量。1.3.2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工程总工期1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确保全部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1.4.1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 响应人资格: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3.1.3需提供一个(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应劳务施工业绩,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3.1.4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公章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3.2 企业应诚信合法经营,不得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体为:无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在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3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3.3.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3.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3.3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3.4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3.3.5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3.3.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3.3.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3.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3.9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3.3.10近3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在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3.11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3.1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3.13其他要求: /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接受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不作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踏勘☑不组织:由响应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2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2采购文件澄清及发出接收疑问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14 日10时00分采购人澄清发出时间:2025年 10 月 14 日17时00分响应人收到确认时间:24小时内。3.1.1响应文件的组成(1)封面;(2)报价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资格证明文件;(6)拟投入项目资源;(7)报价清单。注:1. 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负责办理比选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事务的,可不提交(4)。2.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应装订成册,散页无效。3.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5年 10 月 15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4号楼9层,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约部。3.2.4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283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元整)。注:响应总价不能超过最高响应限价。3.2.5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1、合同形式:总价合同。2、响应人应认真研究本采购文件(含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及项目现场现有条件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进行报价。3、响应人所报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采购文件相应采购项目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的全部施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采购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包括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调试费、已完工程保护费、赶工费、误工费等)、管理费、风险、规费、利润与税金等一切费用。3.4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金额: / 元。响应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收款单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3.5.2近年财务状况见采购公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见采购公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响应文件应密封,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封面和文件中的规定部位,加盖申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签名章)。2、除满足正文及格式文件等相关要求外, 签字、盖章的其他要求: 无。3.7.4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1 份)。电子文件 1 套,载体为:U盘。U盘存储与纸质版响应(响应)文件一致的可编辑或不可编辑文件。当电子版、纸质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7.6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4号楼9层采购人名称: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2025年 10 月 15 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公章):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 10 月 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4号楼9层,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8会议室。7.1成交人公示媒介采购人官方网站https://www.buget.com.cn/index.html7.6履约担保√不提交□ 提交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视为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响应人弄虚作假: 1)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2)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 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3)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形。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响应人串通响应: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响应人;2)响应人直接或者间接向响应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响应人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4)采购人授意响应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响应人为特定响应人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响应人为谋求特定响应人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违反本办法规定,被认定为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的,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罚。否决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响应:1)响应文件未经本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2)响应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3)响应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5)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6)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响应人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8)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必须满足的条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询比价。1.1.2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响应人资格要求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6)为本采购项目的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1)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采购人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未成交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成交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采购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1.9.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响应预备会本次采购不召开响应预备会1.11分包1.11.1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成交人不得再次分包。1.12偏离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3)评审标准;(4)发包人提供的资料;(6)合同条款及格式;(7)响应文件格式;(8)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方式提交,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文件的澄清截止时间及发出时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采用公告形式。2.2.3响应人应及时查看采购文件的澄清公告。因未及时查看采购文件的澄清公告所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在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采购文件,并提供采购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方便潜在响应人下载。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响应人应及时查收采购文件的修改电子版。因未及时查收采购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通过报名时响应人预留的邮箱发送)2.3.3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4采购文件的异议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响应活动。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1.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响应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2响应报价3.2.1响应人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响应人根据设计文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响应报价。3.2.3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响应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3响应有效期3.3.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120天。3.3.2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期限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交“原件”)、响应保证金出具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一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同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3.4.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向银行出具索赔凭证:(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3.5.5“拟派项目机构主要人员”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各类人员的相关信息。3.5.6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未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企业经营状态正常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格式)。3.6备选响应方案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范围、响应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不允许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3.7.4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封套要求: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响应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章。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1.4联合体响应,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即可。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人应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5响应单位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要求递交资格评审相关证件及评审办法中业绩证明材料说明的相关资料,响应截止后不得补充、更换。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4.3.3响应人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按照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流程,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标明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5.3开标异议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审6.1评审委员会6.1.124.1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负责。评审工作及其当事人应自觉接受审计、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响应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候选人在https://www.buget.com.cn/index.html上公示。7.2评审结果异议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响应活动。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7.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6.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响应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采购响应采用电子采购响应的,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审等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第三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初步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响应文件格式(含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一章“响应人资格要求”中规定响应报价符合第二章相关条款的规定。 工期、质量符合第一章相关条款的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响应人资格”及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的规定2评审方法响应报价的计算公式评审报价=各有效的响应报价2.1确定响应人排序的方法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内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2补充条款/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2、建设地点:延庆区延琉路永宁镇缙阳小区7号楼。3、建设内容:(1)在锅炉间内西侧设置1台0.5MW燃气导热油锅炉,在锅炉房西侧室外罩棚内设置1台喷射式热泵。自锅炉间西侧1台10.5MW锅炉烟冷器前引出烟气,与导热油烟气汇合后引至喷射式热泵,喷射式热泵机组内设有防爆引风机,克服换热器设备为烟道排烟系统带来的阻力。导热油循环泵负责将导热油锅炉输送至喷射式热泵机组,经换热后送回导热油锅炉。(2)喷射式热泵机组从二次水回水管取水(二次循环水泵后),加热后输送至二次水回水管下游(板换前);机组热回收回路与喷射式热泵机组内换热器连接,构成余热回收循环。通过在机组内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流量计等装置监测机组进出口流体温度、流量等参数计算机组供热量(可以用量热表加压力传感器代替)。(3)喷射式热泵启动前,需启动导热油锅炉,对热泵进行预热。此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处电动烟风阀关闭,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开启。导热油锅炉烟气通过新建烟道引至热泵出口烟道,并汇入现状10.5MW热水锅炉烟囱(烟冷器后)排出。热泵正常运行工况下,热泵烟气入口电动烟风门打开,导热油烟气直排至热泵出口电动烟风门关闭。烟气通过喷射式热泵回收烟气余热。(4)在热泵内烟气侧通过安装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湿度传感器、风速检测仪表等装置监测烟气温度、压力、湿度、烟气流速等参数,计算实际烟气余热回收量。。改造内容详见采购清单。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设计文件;2、本工程采购文件;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4、与上述清单配套的其他相关文件有规定。5、本项目具体实际踏勘情况。三、其他说明1、图纸中未注明的施工方法的项目,请响应人按照自身施工经验及相应规范做法组价,并列入综合单价中。2、工程量清单项目描述未尽事宜请各响应人结合图纸及施工规范组价,并列入综合单价中。3、本项目工程量按照图纸及相关说明编制。4、响应人结算时不得以采购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工程量少作为索赔依据。劳务费用汇总表工程名称:高温余热喷射式热泵设备及控制平台研发项目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工艺工程2电气工程3燃气工程合计劳务费用明细表工程名称:高温余热喷射式热泵设备及控制平台研发项目-工艺工程序号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热力设备1喷射式热泵[项目特征]1.名称:喷射式热泵2.规格:20KW/380V配换热器、防爆引风机、电控柜等2.含减震装置负责安装4.设备厂家提供,仅[工作内容]i.本体安装2.泵拆装检查2.电动机安装4.二次灌装5.单机试运转6.补刷(喷)油漆台12热油锅炉[项目特征]1.名称:导热油锅炉2.规格:10KW/380V配油罐、防爆油路循2.设备厂家提供,仅环泵、电控柜等负责安装[工作内容]i.锅炉本体安装2.附属设备安装2.管道、阀门、表计安装4.非保温设备表面底漆修补台12冷凝器侧循环泵[项目特征]1.名称:冷凝器侧循环泵2.规格:流量90m2/h,扬程8,功率5.5KW/280V.变频2.含减震装置[工作内容]2.泵拆装检查1.本体安装3.电动机安装4.二次灌装5.单机试运转6.补刷(喷)油漆台1 4过冷水侧循环泵[项目特征]1.名称:过冷水侧循环泵2.规格:流量1.5m3/h8m0.55KW/280V2.工频,管道泵,不设基础[工作内容]1.本体安装2.泵拆装检查3.电动机安装4.二次灌装5.单机试运转6.补刷(喷)油漆台1管道、阀门及仪表5低压法兰阀门[项目特征]1.名称:蝶阀2.型号、规格:DN150D341X-16C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2.操纵装置安装1.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体检查及研磨4.调试个76低压法兰阀门[项目特征]1.名称:闸阀2.型号、规格:DN25241X-16C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体检查及研磨4.调试个27低压法兰阀门[项目特征]1.名称:止回阀3.连接方式:法兰连2.规格:DN25PN16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4.调试个18温度仪表[项目特征]1.名称:温度计2.规格:0“100℃[工作内容]1.本体安装2.套管安装2.挠性管安装4.取源部件配合安装5.单体校验调整支4 9压力仪表[项目特征]1.名称:压力表2.规格:0-1.6MPa[工作内容]2.压力表弯制作、安装3.挠性管安装5.单体校验调整6.脱脂个410压力仪表[项目特征]1.名称:压力表2.规格:0-1.OPa工作内容]i.本体安装2.压力表弯制作、安2.挠性管安装装5.单体校验调整4.取源部件配合安装|6.脱脂个311涡街流量计[项目特征]1.名称:涡街流量计公称流量90t/h2.规格:DN125PN163.设备厂家已配套,仅负责安装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体检查及研磨4.调试套112金属浮子流量计1.名称:金属浮子流[项目特征]量计2.规格:DN25PN16公称流量1.5t/h3.机组设备内已配套工作内容]安装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体检查及研磨4.调试套213Y型过滤器[项目特征]1.名称:Y型过器2.连接方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4.调试体检查及研磨个1 14放气装置(成套)[项目特征]1.名称:放气装置(成套)2.型号、规格:DN15[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体检查及研磨4.调试套215派水装置(成套)[项目特征]1.名称:泄水装置(成套)2.型号、规格:DN25[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4.调试体检查及研磨套216软接头(软管)[项目特征]1.名称:金属软接头2.规格:DN1503.连接方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个217软接头(软管)[项目特征]1.名称:金属软接头2.规格:DN253.连接方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个218低压碳钢管[项目特征]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159*520#钢4.压力试验:水压试3.连接方式:焊接验、水冲洗[工作内容]1.安装2.吹扫、清洗3.脱脂m13019低压碳钢管[项目特征]1.名称:无缝钢管(导热油管,厂家提供,仅负责安装)2.规格:57*520#钢3.连接方式:焊接验、水冲洗4.压力试验:水压试[工作内容]1.安装2.吹扫、清洗2.脱脂m50 20低压碳钢管[项目特征]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32**3.520#钢3.连接方式:焊接4.压力试验:水压试验、水冲洗[工作内容]1.安装2.吹扫、清洗3.脱脂m5021低压碳钢管[项目特征]2.规格:76*420#1.名称:无缝钢管钢3.连接方式:焊接4.压力试验:水压试验、水冲洗[工作内容]2.吹扫、清洗1.安装2.脱脂m322低压碳钢管[项目特征]2.规格:48*3.520#钢3.连接方式:焊接4.压力试验:水压试验、水冲洗[工作内容]1.安装2.吹扫、清洗2.脱脂m623低压碳钢管[项目特征]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57*3.520#钢2.连接方式:焊接4.压力试验:水压试验、水冲洗[工作内容]2.吹扫、清洗1.安装2.脱脂m1224管道刷油[项目特征]1.名称:管道刷两道红丹防锈漆[工作内容]2.调配、涂刷i.除锈210025管道绝热[项目特征]1.名称:超细玻璃棉管壳保温2.管道外径:DN25-DN125以内[工作内容]1.安装2.软木制品安装m2.44926管道绝热1.名称:超细玻璃棉[项目特征]管壳保温2.管道外径:DN150[工作内容]1.安装2.软木制品安装34.576 27防湖层、保护层[项目特征]1.名称:镀锌铁皮2.材质:厚度0.7m[工作内容]1.安装2210028钢支架1、名称:管道支架制作、安装2、具体做法详见图纸2、刷两遍防锈漆.再涂刷两遍灰色调和漆4、支架滑动面设聚四氟乙烯板5、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工作内容]1.拼装2.探伤4.补刷油t1烟道部分29电动烟风阀[项目特征]|2.型号、规格:DN3001.名称:电动烟风阀20℃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3.壳体压力试验、解体检查及研磨4.调试个130电动烟风阀[项目特征]1.名称:电动烟风阀2.型号、规格:DN300200℃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纵装置安装体检查及研磨3.壳体压力试验、解4.调试个131电动烟风阀[项目特征]1.名称:电动烟风阀2.型号、规格:DN250250℃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含配套法兰[工作内容]1.安装2.操级装置安装体检查及研磨3.壳体压力试验、解4.调试个2 32烟囱、烟道制作安装[项目特征]1.名称:烟道(双层不锈钢)2.规格:300.玻2.通风管道场外运输工作内容]1.制作、安装2.型钢图煨制3.地锚埋设4.含阀部件m2633安装烟囱、烟道制作[项目特征]1.名称:烟道(双层不锈钢)2.规格:250.玻璃棉保温厚度100m3.通风管道场外运输[工作内容]1.制作、安装2.型钢图煨制3.地锚埋设4.含阀部件m834钢支架[项目特征]1、名称:管道支架制作、安装2、具体做法详见图纸2、刷两遍防锈漆,再涂刷两遍灰色调和漆、支架滑动面设聚四氟乙烯板5、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工作内容]1.拼装|2.安装2.探伤4补刷油t1排水35混凝土方沟1.名称:混凝土方沟2.规格:200m宽,200深m2236穿墙水泥管1.名称:穿墙水泥管2.规格:200m1热泵机组基础37热泵机组基础1.设备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垫层混凝土强度C15.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120kPa.2.设备基础开槽后均应打钎验槽,如基础承载力标准值Fak(120kPa应后方可进行进一步施通知设计人员待处理工3.热泵基础下换填0.5m厚天然级配砂石.压实系数大于|0.97.30.36715合计 劳务费用明细表工程名称:高温余热喷射式热泵设备及控制平台研发项目-电气工程序号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动力部分1低压开关柜(屏)[项目特征]2.规格:XL21600×270×2200mm4.安装方式:落地安装5.其他:柜内元器件详见图纸[工作内容]1.本体安装2.端子板安装3.焊、压接线端子4.盘柜配线、端子接线5.屏边安装6.补刷(喷)油漆7.接地台12铁构件[项目特征]钢1.名称:设备基础槽|2.材质:槽钢|3.规格:10#[工作内容]1.制作2.安装2.补刷(喷)油漆kg203电力电缆[项目特征]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2R-YJV-2x50+2x25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工作内容]1.电缆敷设m104电力电缆[项目特征]2.型号:2R-YJV-1.名称:电力电缆2x35+2x162.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工作内容]i.电缆敷设m205电力电缆[项目特征]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ZR-YJV-5x63.敷设方式、部位:[工作内容]穿管敷设1.电缆敷设m20 6电力电缆[项目特征]2.型号:2R-YJV-4X41.名称:电力电缆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工作内容]1.电缆敷设m607电力电缆[项目特征]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ZR-YJV-3X42.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工作内容]1.电缆敷设m808控制箱[项目特征]1.名称:机旁按钮箱1.本体安装2.焊、压接线端子4.接地3.补刷(喷)油漆台29桥架[项目特征]1.名称:热镀锌电缆桥架2.规格:200×150mm[工作内容]1.组对、安装、固定、配托臂、吊杆、隔板和盖板m2210配管[项目特征]1.名称:电气配管2.规格:RC652.配置形式:明装[工作内容]2.接地1.电线管路敷设m511配管[项目特征]1.名称:电气配管2.规格:RC503.配置形式:明装[工作内容]2.接地1.电线管路敷设m1012配管[项目特征]1.名称:电气配管2.规格:RC322.配置形式:明装[工作内容]1.电线管路敷设2.接地m9013配管[项目特征]1.名称:挠性连接管2.规格:DN65×10003.配置形式:明装[工作内容]2.接地1.电线管路敷设根1 14配管[项目特征]1.名称:挠性连接管2.配置形式:明装2.规格:DN50X1000[工作内容]1.电线管路敷设2.接地根1015接地母线[项目特征]2.材质:热浸镀锌扁钢2.规格:-40*44.安装形式:明装[工作内容]i.接地母线制作、安装2.补刷(喷)油漆4016控制电缆[项目特征]1.名称:控制电缆2.规格:2R-KVVP-4X1.02.敷设方式、部位:穿桥架敷设工作内容]1.电缆敷设m26017控制电缆[项目特征]1.名称:控制电缆2.规格:ZR-KVVP-10×1.5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工作内容]1.电缆敷设m4018铁构件[项目特征]制作安装1.名称:明配管支架[工作内容]1.补刷(喷)油漆k31.94原配电AN01改造19塑壳断路器[项目特征]2规格:125A[工作内容]1.本体安装台120断路器辅助触点(1NC+1N0)[项目特征]1.名称:断路器辅助触点(1NC+1N0)2.原有AN02-WP-3的断路器上加装[工作内容]1.本体安装个1合计和消纳费、现场管理费、工程水电费、脚手架工程费等)、卸车收货费、有限空间作业费、井内施工排水降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费、主材费、辅材费、规费、税金、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水费、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劳务费用明细表工程名称:高温余热喷射式热泵设备及控制平台研发项目-燃气工程序号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1钢管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燃气3.规格、压力等级:无缝钢管D89*4.54.连接形式:焊接5.含管件制作、安装6.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压缩空气吹扫7.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m402钢管1.安装部位:放散管2.介质:燃气2.规格、压力等级:无缝钢管(耐候型三层PE防腐)D48*3.54.连接形式:焊接5.含管件制作、安装、焊口防腐等6.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压缩空气吹扫7.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m203管道刷油1.油漆品种:防锈漆、调和漆2.涂刷遍数、漆膜厚度:各两遍3.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211.17844管道支架1.材质:型钢2.管架形式:管道支架3.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kg5005金属结构刷油1.油漆品种:防锈漆、调和漆2.结构类型:各两遍3.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kg5006X射线探伤1.管道无损射线探伤2.编写报告3.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张120 7焊接法兰阀门2.规格、压力等级:DN80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个38焊接法兰阀门1.类型:放散阀2.规格、压力等级:DN40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其他:满足图纸招规范要求标文件,图集及相关个19焊接法兰阀门2.规格、压力等级:DN80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标文件,图集及相关4.其他:满足图纸招规范要求个110流量计-燃气集团配套1.名称:金额型CPU卡式气体腰轮流量计2.规格:G403.附件型号、规格:流量计保护箱等配套设施5.配套:一带二远传4.配套:表箱系统套111过滤器2.规格、压力等级:DN80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4.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台112打洞(孔)1.名称:打洞2.规格:直径150mm以内个113套管1.名称、类型:一般填料套管2.规格:DN803.其他: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图集及相关规范要求个1合计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费、主材费、辅材费、规费、税金、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现场管理费、工程水电费、脚手架工程费等)、卸车收货费、有限空间作业费、井内施工排水降水费、调试费等一切费用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承包人(甲方):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工程地点:延庆区延琉路永宁镇缙阳小区7号楼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图纸包含的所有项目的劳务内容。二、主要技术来源无三、主要日期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预计完工日期:2025年月日。总工期为:20日历天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本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元(大写:),税率:%。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双方维持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合同的价格。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做调整。如发生未施项目,按成交合同价扣减相应的工程费、设备费及相关的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合同外新增项目,按《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规则—预算定额》及其他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每次付款前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法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供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分包人。分包人未提供发票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分包人相应工程款且不被视作违约。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八、发包人是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主是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通知及送达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签字页处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邮寄方式的,本埠的以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次日视为送达,外埠的以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日后第3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送的电子邮件到达对方电子邮箱即为送达。上述地址也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拒收,也视为送达。承包人:分包人: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工商注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工商注册住所:号院4号楼1至14层101内09层企业代码:911101026000377470企业代码:邮政编码:100023邮政编码:电话:010-87530808电话:传真:010-87530999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22057605217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劳务分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1.1.2专用条款,指根据本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3劳务分包,指分包人受承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8监理人,指承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1.1.10项目经理,指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1.1.11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承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分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承包人为分包人完成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需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1.1.19施工,指分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方负责进行的试验。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承包人自行或在承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分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分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1.1.30变更,指承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进行本项目劳务分包工作的价款。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预先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1.1.35工程进度款,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分包人支付的劳务分包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需承担的责任。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40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1.2合同文件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1.3语言文字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5标准、规范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5.2承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列明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承包人认可后执行。分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4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1.5.5承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分包人的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1.6遵守法律1.6.1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承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分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承包人按分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1.6.2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1.6.3分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1.7保密事项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第2条承包人2.1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2.1.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分包人的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分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2.1.5承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分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承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2.1.6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2.2承包人代表承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承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承包人义务。承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承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分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2.3监理人2.3.1承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2.3.3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2.4安全保证2.4.1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人接受承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2.4.2承包人负责对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承包人的原因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承包人负责。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承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分包人按设计方案进行实施。2.4.4承包人对其代表、雇员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分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分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2.4.5承包人、承包人代表、雇员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2.5保安责任2.5.1承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2.5.2承包人与分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2.5.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承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第3条分包人3.1分包人的义务和权利3.1.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本项目的劳务分包工作是分包人的义务。3.1.2分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3.1.3分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1.4承包人通知暂停的,分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3.1.5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分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分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分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承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分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承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承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承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3.2.3分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分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承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承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分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权限。3.3工程质量保证3.3.1质量保证体系。分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3.3.2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分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3.4安全保证3.4.1工程安全性能。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3.4.2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分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3.5.1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分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3.6进度保证分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3.7现场保安分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承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分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承包人。3.8分包3.8.1分包约定。分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进行分包采购。本合同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名单,分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承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承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分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3.8.2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3.8.3分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3.8.4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除外)。3.8.5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4.1项目进度计划4.1.1项目进度计划。分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承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分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分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分包人有义务、承包人也有权利要求分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1)承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4.1.4承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书面提出加快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分包人接受时,分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4.2设计进度计划4.2.1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4.2.2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4.3采购进度计划4.3.1采购进度计划。分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4.3.2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4.3.3采购进度延误。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分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4.4施工进度计划4.4.1施工进度计划。分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承包人需分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4.4.3竣工日期4.4.3.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4.4.3.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2)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3)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4.4.3.3分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承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承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4.5误期赔偿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分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4.6暂停4.6.1承包人的暂停。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分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4.6.3暂停时分包人的工作。当4.6.1款承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分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分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分包人的文件等。因分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承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分包人负责。4.6.4分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承包人通知的暂停,分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分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承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承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分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分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6.5承包人的复工。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承包人有权组织分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分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承包人,经承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承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4.6.6因分包人原因的暂停。因分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承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承包人须赔偿因此给分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1)分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分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承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2)分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分包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承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3)承包人承担分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4)承包人要求分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5条技术与设计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5.1.1分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由分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时,分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负责。分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5.1.2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分包人的文件资料、承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承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分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5.2设计5.2.1承包人的义务(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分包人提供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等,承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承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分包人的停工、返工或修改的,承包人按设计人额外增加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开始前,提供与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承包人按分包人额外增加的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分包人无法核实承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承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5.2.2分包人的义务(1)分包人与承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承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分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2)分包人有义务按照承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其工艺技术,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分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5.2.3遵守标准、规范(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承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分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承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工艺技术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5.2.4操作维修手册。由分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承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承包人的其他分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分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2.5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阶段的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5.2.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5.3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承包人委托分包人对承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4知识产权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6条工程物资6.1工程物资的提供6.1.1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2)因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分包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3)承包人请分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2分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1)分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分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2)因分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分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3)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6.1.3分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分包人提交的并经承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采购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分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承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6.1.4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承包人接收工程前,分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承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6.2检验6.2.1工厂检验与报告(1)分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承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分包人邀请承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承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参检或不参检。承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分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分包人。(3)承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分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4)承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承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分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5)承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分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承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承包人有权责令分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分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6.2.3未能按时参检。承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分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承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分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6.2.4现场清点与检查(1)承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分包人。承包人(或包括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分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承包人委托分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2)分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分包人(包括分包人、或为分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分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承包人、分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分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提供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分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6.3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6.3.1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采购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6.3.2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分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6.4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分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成交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分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6.5重新订货及后果6.5.1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分包人的停工、窝工,由承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分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分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分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6.6.1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分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分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分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在专用条款约定分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成交合同价格内。由承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分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承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第7条施工7.1承包人的义务7.1.1提供基准坐标资料。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分包人。承包人有义务与分包人在现场交验。承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7.1.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承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分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承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分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承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分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分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承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分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承包人承担分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7.1.4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节点铺设。承包人按7.2.4款的约定,在分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承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分包人纳入报价。承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7.1.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承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承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7.1.6施工过程中须由承包人办理的批准。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承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承包人申请办理。因承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分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顺延。7.1.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承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分包人对承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的障碍资料,依据13.2.3款施工变更的约定提交变更申请,承包人给予合理批准。因承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分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7.1.8分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根据分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及临近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分包人可依据13.2.4款的约定提交施工变更申请,承包人给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碍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7.1.9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根据7.8款约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承包人有权检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分包人按照承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7.1.10承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7.2分包人的义务7.2.1坐标复验和放线。分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承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分包人按承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分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承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7.2.2施工组织设计。分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承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分包人自费修改完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分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1)根据6.6.1款工程物资保管的约定,库房、堆场、道路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需要由承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2)施工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要求承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3)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承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因分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7.1.3款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7.2.4临时用水电等。分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承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承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分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承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因分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分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分包人负责。7.2.5协助承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分包人在工程开工20天前,通知承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承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承包人需要时,分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承包人委托分包人代办并被分包人接受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7.2.6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0天通知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承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分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因分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承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分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分包人窝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分包人负责。7.2.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承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承包人须对上述范围内提供相关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不包括承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中已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于承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现场障碍资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的约定办理。承包人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因分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由分包人负责。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分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7.2.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分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约定办理。7.2.9分包人有义务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7.2.10分包人有义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7.2.11工程的保护与维护。分包人在开工之日至承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单项工程之日,负责工程的保护、维护和保安责任,保证工程不因分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损失、损害。7.2.12清理现场。分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承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分包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承包人指定的场地。7.2.13分包人有义务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应由分包人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7.3施工技术方法分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法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承包人对关键施工技术方法确认时,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该方法后的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建议,承包人的任何此类确认和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分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7.4人力和机具资源7.4.1分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承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人力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承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人力资源信息。分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工种和人力,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明显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权通知分包人按计划一览表列出的工种和人数,在合理时间内调派人员进入现场。否则,承包人有权责令分包人将某些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分包人承担。7.4.2分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承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机具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承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信息。分包人未能按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的机具,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权通知分包人按该一览表列出的机具数量,在合理时间内调派机具进入现场。否则,承包人有权责令分包人另行租赁机具,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分包人承担。7.5质量与检验7.5.1质量与检验(1)分包人随时接受承包人、工程总监、发表人、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行业质量安全检查人员或承包人委派的第三方质量检查单位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分包人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2)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第三方的验收结果视为承包人的验收结果。(3)分包人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4)分包人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部件,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分包人负责。(5)分包人的施工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分包人有义务自费修复、返工、或更换、或重置,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分包人负责。7.5.2质检部位与参检方。质检部位分为:承包人、监理人与分包人三方参检的部位;监理人与分包人两方参检的部位;第三方或分包人一方参检的部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的部位、检查标准及验收的表格格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按上述约定,经分包人一方检查合格的部位,报承包人或监理人备案。承包人和工程总监有权随时对备案的部位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7.5.3通知参检方的参检。分包人自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合格的,按7.5.2款专用条款约定的质检部位和参检方,通知相关参检单位参加检查。参检方未能按时参加的,分包人将自检合格的结果于其后的24小时内送交承包人或(和)监理人签字,24小时后未能签字,视为质检结果已被承包人认可。此后3日内,分包人发出视为承包人或(和)监理人已确认该质检结果的通知。7.5.4质量检查的权利。承包人及其授权的监理人或第三方,在不妨碍分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具有对任何施工区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的权利。分包人为此类质量检查活动提供便利。当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合格,分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按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经质检发现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有权下达修复、暂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换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使竣工日期延误时,不予延长。7.5.5重新进行质量检查。按7.5.3款的约定,经质量检查合格的工程部位,承包人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重新进行质量检查。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不合格时,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合格时,分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使竣工日期延误,按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7.5.6因承包人代表的指令失误,或其他非分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7.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7.6.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质检标准、质检表格和参检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6.2验收通知和验收。分包人对自检合格的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的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覆盖、进行紧后作业,编制并提交隐蔽工程竣工资料。承包人在验收合格24小时后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承包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分包人可隐蔽或进行紧后作业。经承包人验收不合格的,分包人需在承包人或(和)监理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正,重新通知承包人验收。7.6.3未能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验收的,在收到验收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验收,又未能参加验收的,分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其验收记录视为已被承包人认可。7.6.4再检验。承包人在任何时间内,有权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要求重新检验,分包人按要求拆除覆盖、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验不合格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使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经检验合格时,分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工程关键路径的延误,按照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7.7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7.7.1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委托双方一致同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责任方为分包人时,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责任方为承包人时,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关键路径因争议受到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7.7.2根据鉴定结果,合同双方均有责任时,根据各方的责任大小,协商分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商定对竣工日期的延长。当双方对分担的费用、竣工日期延长不能达成一致时,按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程序解决。7.8健康、安全、环境7.8.1健康、安全、环境管理(1)遵守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的各项法律规定,是双方的义务。(2)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在现场开工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分包人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提交给承包人。该计划的管理、实施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在收到该计划后15日内提出建议,并予以确认,分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建议自费修正。该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在分包人实施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的过程中,承包人需要在该计划之外采取特殊措施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4)当事人确保其在现场的所有雇员及其分包人的雇员都经过了足够的培训并具有经验,能够胜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5)当事人遵守所有与实施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设备相关的现场卫生、安全和环保的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各自办理相关手续。(6)分包人为现场开工部分的工程建立健康保障条件、搭设安全设施并采取环保措施等,为承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条件。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许可的批准推迟,造成费用增加或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分包人负责。(7)当事人配备专职工程师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监督、指导职工健康、安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分包人对其分包人负责。(8)分包人随时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行业机构、承包人、工程总监的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为此提供方便。7.8.2现场职业健康管理(1)分包人遵守适用的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包括对雇用、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负责现场实施过程中其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保护。(2)分包人遵守适用的劳动法规,保护其雇员的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防暑降温用品、必要的现场食宿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3)分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作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保护用具。(4)分包人在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说明。承包人及其委托人员未经分包人允许、未配备相关保护器具,进入该作业区域所造成的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5)分包人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防治检查,对不合格的防护设施、器具、搭设等及时整改,消除危害健康的隐患。(6)分包人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保持食堂的饮食卫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7.8.3现场安全管理(1)承包人、监理人对其在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并对他们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承包人、监理人不得强令分包人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竣工试验或(和)竣工后试验的有关安全规定。因承包人、监理人及其现场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给予顺延。因分包人原因,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试验或(和)竣工后试验的有关安全规定,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分包人承担。(2)各方人员须遵守有关禁止通行的须知,包括禁止进入工作场地以及临近工作场地的特定区域。未能遵守此约定,所造成的伤害、损坏和损失,由未能遵守此项约定的一方负责。(3)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现场。对有条件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部分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和预防火灾等措施。(4)分包人(包括分包人的供应商及其运输单位)对其现场内及进出现场途中的道路、桥梁、地下设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损坏,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未按约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损坏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5)分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6)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区域和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作业时,对施工现场及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开始前须向承包人或(和)监理人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7)分包人实施爆破、放射性、带电、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含运输、储存、保管)时,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或(和)监理人,并提交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8)安全防护检查。分包人在作业开始前,通知承包人代表对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现场安全设施搭设、安全通道、安全器具和消防器具配置、对周围环境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整改建议自费整改。承包人的检查、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分包人的合同责任。7.8.4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1)分包人负责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保护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因分包人未能通知承包人,并未能得到承包人进一步指示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害、损失、赔偿等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2)分包人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或(和)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伤害、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分包人负责。(3)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分包人及时或定期运到承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因此导致当地行政部门的罚款、赔偿等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7.8.5事故处理(1)分包人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伤害事件时,分包人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报告承包人和(或)救援单位,承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分包人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2)对重大伤亡、重大财产、环境损害及其他安全事故,分包人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承包人代表和监理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3)合同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最终结果办理。(4)因分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设备保证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分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因分包人原因发生员工食物中毒、地方病及职业健康事件的,分包人应承担责任。第8条竣工试验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试验,遵守本条约定。8.1竣工试验的义务8.1.1分包人的义务(1)在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竣工试验开始前,分包人须完成相应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施工作业(不包括:为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必须预留的施工部位、不影响竣工试验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工程);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合同约定需完成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2)在竣工试验开始前,分包人根据7.6款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交相关的质检资料及其竣工资料。(3)根据第10条竣工后试验的约定,由分包人指导承包人进行竣工后试验的,分包人须完成5.4款约定的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并在竣工试验前提交5.2.4款约定的操作维修手册。(4)竣工试验方案。在达到竣工试验条件20日前,分包人将竣工试验方案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在10日内对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分包人根据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费对竣工试验方案进行修正。竣工试验方案经承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由分包人负责实施。竣工试验方案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方案包括:1)竣工试验方案编制的依据和原则;2)组织机构设置、责任分工;3)单项工程竣工试验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4)单件、单体、联动试验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5)竣工试验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性能标准、试验及验收格式;6)水、电、动力等条件的品质和用量要求;7)安全程序、安全措施及防护设施;8)竣工试验的进度计划、措施方案、人力及机具计划安排;9)其他(5)分包人的竣工试验包括根据8.1.2款第(1)项承包人新委托给分包人进行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竣工试验。(6)分包人按照试验条件、试验程序,及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完成竣工试验。8.1.2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委托分包人,对根据6.1.1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竣工试验的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新委托的,依据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2)根据本款第(3)项承包人委托给分包人进行的设备、材料、部件的竣工试验,分包人按承包人提供的试验条件、试验程序进行竣工试验,其试验结果须符合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承包人对该部分的试验结果负责。8.1.3竣工试验领导机构。竣工试验领导机构负责竣工试验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分包人提供竣工试验所需的人力、机具并负责完成试验。承包人负责配合分包人竣工试验方案中约定的相关条件及竣工试验的验收。8.2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8.2.1根据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数据,及8.1.1款第4项竣工试验方案的第5)子项的约定进行检验和验收。8.2.2分包人在竣工试验开始前,依据8.1.1款的约定,对各方提供的试验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后,双方人员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因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试验条件的延误,给分包人带来窝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关键路径的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分包人原因未能按时落实竣工试验条件,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使竣工试验进度延误时,分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8.2.3分包人在某项竣工试验开始36小时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通知包括试验的项目、内容、地点和验收时间。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参加,试验合格后,双方在试验记录及验收表格上签字。承包人在验收合格的24小时后,不在试验记录和验收表格上签字,视为承包人已经认可此项验收,分包人可进行隐蔽、紧后作业。验收不合格的,在承包人指令的时间内由分包人修正并重新试验,并通知承包人重新验收。8.2.4承包人不能按时参加试验和验收时,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试验,又未能参加试验和验收,分包人可按通知的试验项目内容自行组织试验,试验结果视为经承包人认可并通过验收。8.2.5不论承包人是否参加竣工试验和验收,承包人有权责令重新试验。当重新试验不合格时,分包人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负责,使竣工试验进度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当重新试验合格时,分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的延长,按照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8.2.6竣工试验验收日期的约定(1)某项竣工试验的验收日期和时间。按该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和时间,作为该项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2)单项工程竣工试验的验收日期和时间。按其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和时间,作为该单项工程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3)工程的竣工试验日期和时间。按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和时间,作为工程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8.3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8.3.1分包人按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并结合竣工试验的通电、通水、通气、试压、试漏、吹扫、转动等特点,对触电危险、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压力试验、机械设备运转等制定竣工试验的安全程序、安全制度、防火措施、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处理方案在内的安全操作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给承包人确认,对承包人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分包人自费修正,并经承包人确认后实施。承包人的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分包人为竣工试验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8.3.2分包人对其人员进行竣工试验的安全培训,并对竣工试验的安全操作程序、场地环境、操作制度、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交底。8.3.3承包人有义务按照经确认的竣工试验安全方案中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对其管理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进行竣工试验的安全教育,自费提供参加监督、检查人员的防护设施。8.3.4承包人有权监督、检查分包人在竣工试验安全方案中列出的工作及落实情况,有权提出安全整改及发出整顿指令。分包人有义务按照指令进行整改、整顿,所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分包人遵照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8.3.5按8.1.3款竣工试验领导机构的决定,开展竣工试验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防止人身伤害和事故发生。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其相应责任、费用和赔偿。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分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分包人承担其相应责任、费用和赔偿。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8.4延误的竣工试验8.4.1因分包人的原因使某项、某单项工程落后于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的,分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采取措施,赶上竣工试验进度计划。8.4.2因分包人的原因造成竣工试验延误,致使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延误时,根据4.5款误期损害赔偿的约定,分包人承担误期赔偿责任。8.4.3承包人组织的竣工试验。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竣工试验领导机构决定的竣工试验进度计划进行某项竣工试验时,且在收到试验领导机构发出的通知后的10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进行该项竣工试验时,承包人有权自行组织该项竣工试验,试验的风险和费用由分包人承担。8.4.4承包人未能根据8.1.2款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分包人竣工试验延误,费用增加时由承包人承担其合理费用,使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给予相应顺延。8.5重新试验和验收8.5.1序号设备、材料或费用名称规格、型号及参数单位数量备 注@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1低压开关柜(屏)1.名称:低压配电柜2.规格:XL21 600×370×2200mm台12温度计0~100℃台43压力表0-1.0MPa台34压力表0-1.6MPa台45减震器1.名称:喷射式热泵2.规格:30KW/380V配换热器、防爆引风机、电控柜等3.含减震装置台36冷凝器侧循环泵5.5KW1.名称:冷凝器侧循环泵2.规格:流量90m3/h,扬程8m,功率5.5KW/380V,变频 3.含减震装置台17过冷水侧循环泵0.55KW1.名称:过冷水侧循环泵2.规格:流量1.5m3/h,8m,0.55KW/380V3.工频,管道泵,不设基础台1序号设备、材料或费用名称规格、型号及参数单位数量备 注@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1型钢综合kg43.2 2烟道(双层不锈钢)φ250δ2.0mmm26.7824 3烟道(双层不锈钢)φ300δ2.0mmm226.4492 4超细玻璃棉管壳保温 m37.2409 5无缝钢管DN15公称直径/管外径 15/20mm以内m6.12 6无缝钢管DN25公称直径/管外径 25/32mm以内m5.1 7无缝钢管φ159*5公称直径/管外径 150/159mm以内m132.6 8无缝钢管φ32**3.5公称直径/管外径 25/32mm以内m51 9无缝钢管φ76*4公称直径/管外径 70/76mm以内m3.06 10无缝钢管φ57*3.5公称直径/管外径 50/57mm以内m12.24 11无缝钢管φ48*3.5公称直径/管外径 40/45mm以内m6.12 12放散管D48*3.51.安装部位:放散管2.介质:燃气3.规格、压力等级:无缝钢管(耐候型三层PE防腐)D48*3.5m30.45 13无缝钢管D89*4.5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燃气3.规格、压力等级:无缝钢管D89*4.5m40.8 14弯头φ159*5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φ159*5 20#钢3.连接方式:焊接个20 15弯头φ48*3.51.名称:无缝钢管2.规格:φ48*3.5 20#钢3.连接方式:焊接 4 16等径三通φ159*5 个4 17钢制管件DN15 个2 18钢制管件DN25 个2 19弯头φ32*3.5 个16 20弯头φ76*4 个2 21弯头φ57*3.5 个4 22钢制异径三通DN300/DN300/DN80管外径325mm以内个1 23钢制弯头DN80 个10 24钢制异径三通DN80/DN80/DN40 个1 25钢制管帽DN40管外径48mm以内个1 26钢制弯头DN40管外径48mm以内个3 27钢制等径三通DN40/DN40管外径48mm以内个1 28金属软接头DN150公称直径150mm以内个2 29金属软接头DN25公称直径40mm以内个2 30异径三通φ426x9/φ426x9/φ159x7钢管管件 公称直径400mm以内个2 31法兰球阀DN80公称直径80mm以内个3 32放散阀DN40公称直径40mm以内个1 33防盗锁阀DN50公称直径50mm以内个1 34蝶阀DN150公称直径150mm以内个7 35止回阀DN25公称直径32mm以内个1 36Y型过滤器DN150公称直径150mm以内个1 37自动排气阀DN15公称直径15mm以内个4 38球阀DN15公称直径15mm以内个4 39截止阀DN25公称直径25mm以内个4 40闸阀DN25 Z41X-16C 个2 41电动烟风阀DN250 250℃ 个2 42电动烟风阀DN300 30℃ 个1 43电动烟风阀DN300 200℃ 个1 44仪表接头 套7 45取源部件 套7 46断路器辅助触点(1NC+1NO) 个1 47塑壳断路器 个1 48插座带丝堵个4 49控制电缆ZR-KVVP-4×1.0控制电缆 截面1mm2以内 10芯以内m263.9 50电力电缆ZR-YJV-3x35+2x16截面35mm2以内m30.3 51电力电缆ZR-YJV-5x6截面6mm2以内m20.2 52电力电缆ZR-YJV-4×4截面6mm2以内m60.6 53电力电缆ZR-YJV-3x50+2x25截面70mm2以内m10.1 54控制电缆ZR-KVVP-10×1.5控制电缆 截面1.5mm2以内 24芯以内m40.6 55电力电缆ZR-YJV-3×4截面6mm2以内m80.8 56热镀锌电缆桥架200×150mm m32.16 57机旁按钮箱 个2 58燃气过滤器DN50 台1 59弯头(双层不锈钢)φ250 个1 60斜三通(双层不锈钢)φ250/φ250/φ250 个1 61方变圆(双层不锈钢)600x1653 /φ600 个1 62变径(双层不锈钢)600x1653 /φ600 个1 63方变圆(双层不锈钢)260X224 /φ300 个1 64弯头(双层不锈钢)φ300 个4 65斜三通(双层不锈钢)φ1000/φ300 个1 66斜三通(双层不锈钢)φ300/φ300/φ250 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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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喷射式原理的余热深度回收热泵的技术性能实验验证系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公告】下载